華嚴一乘十玄門探玄

    託事顯法生解門

  【第十託事顯法生解門者。此約智說。】

  第十託事顯法生解門,此約智說,智能分別事相而顯其理。理不自顯,借事而

顯,猶水不自顯,借波而顯。理以事顯,事以理成,智者察事,便知其理,故此門

係約智說。

  【言託事者如經舉金色世界之事。即顯始起於實際之法。一切幢一切蓋等

   事是行體也。】

  言託事者,即託事顯理也。如經舉金色世界之事,金色世界,乃文殊菩薩淨土

之名。舉其事即顯始起於實際之法。實際亦曰真際,即真如也。一切事相,皆真如

理體之所顯現。

  一切幢一切蓋等事,是行體也。體者,事相之所依,體不變而現一切幢一切蓋

等事相。體一而事相無量,無量事相總歸一體。此即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託一切

事顯一法體,令眾生生解也。                        p-75

  【又如法界品云。開樓觀門相見彌勒菩薩所行因事至菩提道場。以樓觀則

   菩提相。所以言顯法主解也。】

  六十華嚴入法界品三十四之十五,善財童子於海澗國,大莊嚴藏園林,嚴淨藏

大樓觀中,見彌勒菩薩。菩薩彈右指開樓觀門,善財童子即入,觀察樓觀,廣大無

量,猶如虛空……

  所見種種,皆彌勒菩薩,因地所行至菩提道場功德事。以樓觀即菩提所現之相

,所以言顯法主(生字之誤)解也。

  【若大乘宗中所明亦託事以顯法。即以異事顯於異理法。】

  大乘宗中,所明亦託事顯法。然不達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而是以異事顯異理

。例如大乘宗中,於三乘事,顯三乘理。不知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此中以事即法故隨舉一事攝法。無盡故前舉旛幢等。皆言一切。所以不

   同大乘說也。此中明因果者如一乘說也。】

  此中一乘緣起,全事即理,全理即事,故隨舉一事,即攝法重重無盡。例如全

水是浪,全浪是水,初重浪係由水顯,重重浪皆由水顯。故一重浪攝一切浪,重重

浪皆攝一切浪,如是攝入無盡。                       p-76

  故前文舉旛幢(蓋)等,皆是言一切也。所以一乘不同大乘。

  此十玄門明因果者,是一乘說。一乘說因果者,說因一切因,說果一切果。例

如全水即浪,全浪即水,水為因浪為果,說水一切水,說浪一切浪。此即一乘因果

也。                                   p-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