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一乘十玄門探玄
託事顯法生解門
【第十託事顯法生解門者。此約智說。】
第十託事顯法生解門,此約智說,智能分別事相而顯其理。理不自顯,借事而
顯,猶水不自顯,借波而顯。理以事顯,事以理成,智者察事,便知其理,故此門
係約智說。
【言託事者如經舉金色世界之事。即顯始起於實際之法。一切幢一切蓋等
事是行體也。】
言託事者,即託事顯理也。如經舉金色世界之事,金色世界,乃文殊菩薩淨土
之名。舉其事即顯始起於實際之法。實際亦曰真際,即真如也。一切事相,皆真如
理體之所顯現。
一切幢一切蓋等事,是行體也。體者,事相之所依,體不變而現一切幢一切蓋
等事相。體一而事相無量,無量事相總歸一體。此即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託一切
事顯一法體,令眾生生解也。 p-75
【又如法界品云。開樓觀門相見彌勒菩薩所行因事至菩提道場。以樓觀則
菩提相。所以言顯法主解也。】
六十華嚴入法界品三十四之十五,善財童子於海澗國,大莊嚴藏園林,嚴淨藏
大樓觀中,見彌勒菩薩。菩薩彈右指開樓觀門,善財童子即入,觀察樓觀,廣大無
量,猶如虛空……
所見種種,皆彌勒菩薩,因地所行至菩提道場功德事。以樓觀即菩提所現之相
,所以言顯法主(生字之誤)解也。
【若大乘宗中所明亦託事以顯法。即以異事顯於異理法。】
大乘宗中,所明亦託事顯法。然不達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而是以異事顯異理
。例如大乘宗中,於三乘事,顯三乘理。不知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此中以事即法故隨舉一事攝法。無盡故前舉旛幢等。皆言一切。所以不
同大乘說也。此中明因果者如一乘說也。】
此中一乘緣起,全事即理,全理即事,故隨舉一事,即攝法重重無盡。例如全
水是浪,全浪是水,初重浪係由水顯,重重浪皆由水顯。故一重浪攝一切浪,重重
浪皆攝一切浪,如是攝入無盡。 p-76
故前文舉旛幢(蓋)等,皆是言一切也。所以一乘不同大乘。
此十玄門明因果者,是一乘說。一乘說因果者,說因一切因,說果一切果。例
如全水即浪,全浪即水,水為因浪為果,說水一切水,說浪一切浪。此即一乘因果
也。 p-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