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門論隨解

    觀有無門第七

  【復次一切法空。何以故。有無一時不可得。非一時亦不可得。如說

   有無一時無  離無有亦無  不離無有有  有則應常無】

  有無是眾生情見,并非是法。一切法畢竟空,空中無有亦無無。謂有無者,皆

眾生之見耳。若放捨諸見,便不見有亦不見無也。眾生起見,依於名相,而名相皆

虛妄,故所起之見,一皆虛妄。眾生以有妄見,小則乖於正法,大則起三毒造惡業

落於生死。有無既有如此之過,所以當破。故有無是諸見之根,障道之本也。

  有無之見有迷於體性而起者,有迷於事相而起者。例如觀有果無果門第二,便

是約體性破有無。而今觀有無門,係就事相上破有無,又於事相中單約生住滅而破

。謂生住相是有,滅相是無。將生住滅三相,束為有無二門。故曰觀有無門。  

  長行文中首明宗旨,依宗而釋之。一切法空明宗也,何以故下釋其義也。

  有無一時不可得,非一時亦不可得。

  旨在說明有無一時不可得,次第亦不可得也。何以故?一切法空故,一切法不

可得故。若謂一時可得,或謂非一時可得,皆凡情見也。故謂一時非一時不可得者

,用扶一切法空之宗也。

  薩婆多宗立生住異滅四相同時具。今將四相,略為生住滅三相。生住滅三相互

相違,焉得一時俱?故曰有無一時不可得。非一時即次第,生住滅次第亦不可得,

何以故?生住滅互以緣藉相成故。有生住始有滅,無生住則無滅。有生滅始有住,

無生滅則無住。有住滅始有生,無住滅則無生。生是未來,住是現在,滅是過法。

過去是藉現在未來的因緣而有,若無現在未來,焉有過去?現在是藉過去未來的因

緣而有,若無過去未來,焉有現在?未來是藉過去現在的因緣而有,若無過去現在

,焉有未來?是故生住滅次第不成,故曰非一時不可得。

  何故如此?因為諸法因緣有,既然有屬因緣,故法無自性。以無自性,故一切

法空。以一切法空故,故有無一時不可得,非一時亦不可得。    

  有無一時無,離無有亦無,不離無有有,有則應常無。

  第一句破一時。所謂有者,是言生住也。所謂無者,是言異滅也。外人意謂有

無可一時俱。此是外人立義,論主引外人語意也。

  「無」是破詞,謂有無一時「無」也。因為有與無是相違的,矛盾的。有則害

無,無則害有,焉得一時?故汝謂生住異滅一時,無有是處也。若然者,應生即是

滅,既是滅,焉有生?滅即是生,既是生,焉得謂滅?住與異,亦復如是。

  第二句破前後,因為一切有無,不出一時與前後也。第一句破一時竟,第二句

乃破前後。外人有計四相前後次第起者。譬如有人言,有生住之「有」時,便無異

滅之「無」。如是則離異滅之「無」,實有生住之「有」。故離無有「有」也。此

是外人所立義。

  若如此,則壞一切法空義,所以須破。當知異滅是相續義。若離相續,則生住

之有不得而起,故離異滅之無,則生住之有亦無矣。故曰離無有亦無。

  於此可知,法有相續生與念念滅。逆觀相續生即念念滅,順觀念念滅即相續生

。故相續生不異念念滅,念念滅不異相續生。相續生即是念念滅,念念滅即是相續 

生。如是諸法盡未來際不歸斷滅。盡未來際者,相續生也。同時盡未來際故,是以

無生。準此可知,生即無生,無生即生,法爾如是,不可思議。若強立名字,勉強

謂之法界緣起畢竟空,畢竟空法界緣起。

  下半偈偏釋一時無義也。若不離無有有,有則應常無。

  不離無有有,是有無一時俱也。外人不識空義,於是執有「有」,有「無」。

以執著故,所以被破。不知有是因緣有,有屬因緣則有即非有。不知無是因緣無,

無屬因緣故無亦不無。非有則不礙無,非無則不礙有。如是一切法無礙,一切法無

礙即一切法空。所以諸法緣起不礙空寂,空寂不礙諸法緣起,是為龍樹菩薩所明空

也。

  若落於有執,有有則礙無,有無則礙有。所以有無一時,便互礙了。不離無有

有,則無必害有,所以有則應常無也。

  【有無性相違。一法中不應共有。如生時無死。死時無生。是事中論中已

   說。】

  長行文先釋第一句,謂有無不可一時也。因為有無性相違故,不應於一法中共

存。猶如生時無死,死時無生,是事中論中已說。由此可知十二門論後於中論也。 

  【若謂離無有有無過者。是事不然。何以故。離無云何有有。如先說法生

   時通自體七法共生。如阿毘曇中說。有與無常共生。無常是滅相故名無

   。是故離無有則不生。】

  此下釋第二句頌。離無有亦無也。於中先非外人所執。汝若謂離無有有而無過

者,是事不然。意即謂離無有亦無也。汝謂離無有有,是事不然也。

  何以故下,解釋離無有有之過。離無云何有有?是難問語氣。

  如先說法生時通自體七法共生。如阿毘曇中說有與無常共生。

  汝先說法生時,七法共生。七法者法體、生、住、滅、生生、住住、滅滅。而

七法中滅即是無,餘皆是有。既云七法共生,即說明有共無生,換句話說,離無「

有」不得生。云何今復謂離無有「有」呢?

  并且阿毘曇中說,有與無常共生。

  既然有與無常共生,而無即是滅相所以名無。故離無則有不生。汝謂離無有有

者非也。

  【若不離無常有有生者。有則常無。若有常無者。初無有住。常是壞故。  

   而實有住。是故有不常無。】

  此下釋下半頌,不離無有有,有則應常無。

  如果不離無,常有「有」生者,那麼有便是無了。如果有常是無者,則初無有

住。何以故?因為生是有,滅是無。有常是無,便是生常是滅。如果生常是滅,滅

常壞生,令生不能至「住」。如是則生住滅三相中便無有住。若無有住,則生何所

生,滅何物滅?事實上住故知生成,住故知有滅也。所以事實上有住,以實有住故

,是知有不常無也。

  【若離無常有有生者。是亦不然。何以故。離無常有實不生。】

  不離無則有不生,那麼是否離無有「有」生呢?是亦不然。何以故?離無,有

實不生故。

  何故一時亦無,非一時亦無,離亦無,不離亦無,究竟云何不無呢?讀者萬勿

作如是想,否則仍落邪見中。因為一切法空,於畢竟空中,有、無、一時、非一時

、離、不離,悉不可得。若生有所得心者,一皆被破也。

  【問曰。有生時已有無常而未發。滅時乃發壞是有。如是生住滅老。得皆

   待時而發。有起時生為用令有生。生滅中間住為用持是有。滅時無常為  

   用滅是有。老變生至住變住至滅。無常則壞得常。令四事成就。是故法

   雖與無常共生有非常無。】

  問曰以下外人設救詞。設救中寓二義,一者體同時,二者用有前後。以體同時

故,所以有無雖一時而不相違。以用前後故,所以生滅無相害之義。

  外人救曰,當有生時,已同時有無常,不過未發其用而已。因為雖然體同時,

而用有前後故。滅時乃發其用而壞有也。因為這種原因,所以不受以上諸過。同時

由於用有前後,所以生住滅老,得皆待時而發。

  有起時生為用令有生。生滅中間住為用持是有。滅時無常為用滅是有。無常則

壞得常令四事成就。

  由於用有前後勢力貫徹,所以四事成就。有起之時,於是生的勢力為用,於是

令有而生。於生與滅中間,住的勢力為用,能攝持此有令住持。一旦滅時,則無常

的勢力為用,能壞滅此有。異之勢力則通前後為用,能令生至於住,令住至於滅。

同時無常若壞,則得於常,因為無常若壞,必是常故。如是則生住異滅四事成就。

  由於這種體同用別的緣故,所以法雖與無常共生,而有非常無也。   

  【答曰。汝說無常是滅相與有共生。生時有應壞。壞時有應生。復次生滅

   俱無。何以故。滅時不應有生。生時不應有滅。生滅相違故。】

  答曰以下破救。破中先約體同則用亦應同破。汝說無常是滅相,而與有共生,

此是體同也。若體同時,用亦應同。所以生時,「有」即應壞,相反的壞時「有」

即應生。然生時「有」已壞,則何事生?壞時「有」已生,則甚麼東西壞呢?像這

樣矛盾,焉能成立呢?

  復次生滅俱無。何以故?滅時不應有生,生時不應有滅,生滅相違故。  

  汝若謂生滅同時,便無生亦無滅了。何以故?因為生滅二法,體用皆相違故。

生體是有,滅體是無,所以有「有」便無「無」,有「無」便無「有」。同時生之

用是存在,滅之用是不存在。存在便無不存在,不存在便無存在。所以若同時者,

生滅二法,便俱無了。

  【復次汝法無常與住共生。有壞時應無住。若住則無壞。何以故。住壞相

   違故。老時無住住時無老。是故汝說生住滅老無常得本來共生。是則錯

   亂。】         

  復次下仍以用相違破。無常者,壞滅也。而「住」者,非壞滅也。汝法無常壞

滅,與住非壞滅共生,如此則互相矛盾,不能併存。如果「有」滅時,則應無住。

如果住時,便是非壞,所以住時則無壞。何以故?住與壞相違故。

  老與住亦復如是,老時則無住,住時則無老。是故汝說生住滅老無常,得本來

共生,是則錯亂。

  【何以故。是有若與無常共生。無常是壞相。凡物生時無壞相。住時亦無

   壞相。爾時非是無無常相耶。】

  何以故?是有若與無常共生。有是不壞相,而無常卻是壞相。一壞一不壞,二

者相違,無併存之理也。

  眾所見之事實,一切物生時則無壞相。若有壞相,便不成生。住時亦無壞相,

若有壞相便相不成住。以如此故,豈非當生時住時,無「無常」滅相嗎?

  【如能識故名識。不能識則無識相。能受故名受。不能受則無受相能念故

   名念。不能念則無念相。起是生相。不起則非生相攝持是住相。不攝持  

   則非住相。轉變是老相。不轉變則非老相。壽命滅是死相。壽命不滅則

   非死相。如是壞是無常相。離壞非無常相。】

  最後舉譬喻以明。譬如識,能了別故,名為識,若不能了別,則無識相。何以

故?以性相違故,不能併存故。其餘能領納故名受,不能領納則無受相。能憶念故

名念,若不憶念則無念相。

  以如是故,所以起便是生相,不起便是非生相。起和不起不能一時,生與不生

不能併存,這是很明顯的道理。

  餘如攝持是住相,不攝持便非住相。攝是建立義,持是住持義。遷流轉變是老

相,不遷流轉變則非老相。壽命滅盡是死相,壽命不滅盡則非死相。於是可知,壞

是無常相,離壞非無常相。二者是相違的,是矛盾的,是不能一時併存的。

  【若生住時雖有無常不能壞有。後能壞有者何用共生為。如是應隨有壞時

   乃有無常。是故無常雖共生。後乃壞有者。是事不然。】

  若如汝言,生時住時雖同時有無常,但不能壞有。待以後始能壞有。如果等待

後來,滅始有力用壞有者,何名為同時?須知「用」有前後,則體非同時也。如無 

了別力用,則無識體,無領納力用,則無受體……等。依理可知,生時住時,無壞

滅力用,則無無常體也。是故汝說生時住時,同時有無常,但是無力用不能壞有,

是不合道理的。

  【如是有無共不成。不共亦不成。是故有無空。有無空故一切有為空。一

   切有為空故無為亦空。有為無為空故眾生亦空。】

  既然有無共不成,有無不共亦不成,所以有無二法皆空。有無空故,一切有為

法空。一切有為法空故,無為法亦空。有為無為皆空故,所以眾生亦空。所謂眾生

空者,即我法皆空也。因為五陰成有情故曰眾生,此眾生者,約人我言也。五陰者

眾緣和合而有,是為法我也。以眾緣和合生故,故亦謂眾生。經云五陰皆空,則是

眾生空也。有為無為法空故,所以眾生亦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