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義理的探究

    結論

  般若波羅蜜多經,旨在闡釋諦理。宇宙時空橫遍豎窮,唯一真法界。一真法 界

,不外理事二種。雖有理事二種,然理不異事,事不異理,理即是事,事即是理。

猶水不異波,波不異水,水即是波,波即是水。故理與事,攝歸一真法界。理則 無

生無滅,事則現生現滅。現生現滅,實無生滅。雖無生滅,隨緣不礙現生現滅。 如

是一多無礙,法爾如是,謂之一實諦。

  理屬第一義諦,事屬世諦。於凡說事,於聖明理,全理成事,全事在理,一 理

空寂,不礙事相宛然,事相紛陳,原是一理空寂。如此性空即是緣起,緣起即是 性

空,謂之二諦。

  約法而言,名之為境。約心而言,名之曰智。今將第一義諦世諦同稱為境, 一

心能知萬法名之為智。仁王般若云色諦空諦心諦,第一義諦即空諦,世諦即色諦,

一心即心諦。此即所謂三諦,三諦者欲深明二諦之理也。

  深理難明,淺智人不識,佛為方便乃說四諦。四諦者,為度小機, 隨宜而說,

乃橫說一諦也。

  總而言之,據理唯有一諦。一諦則不可分別不可得,故復說無諦。隨宜方便 而

說,乃有二諦三諦四諦。一諦無諦二諦三諦四諦,均見於般若。如是諦理,有佛 無

佛法爾常住。不過佛不出世,眾生不知。有佛出世,宣說闡明,眾生方知。

  般若精義,玄微難知。筆者雖欲探究,然鈍根劣智,心餘力拙。深望來賢, 入

深探微發其精奧也。

  般若義理的探究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