壇經之筆受者問題
羅香林
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1冊
(原刊《無盡燈》第6期,1960.9)
大乘文化基金會出版
1980年10月初版
頁269∼276
269頁
一、六祖法寶壇經為禪宗重要經典,自來言禪宗南派思
想者皆首於此書求之。吾人不言唐代哲學思想則己,欲言唐
代哲學思想,則不能不於此書作一相當研究。惟壇經之筆受
者問題,又為研究該書或禪宗史乘所不宜忽視者。茲就壇經
之筆受者問題,作一簡單考述。
按壇經雖非六祖盧慧能所自作,然自來皆謂蓋六祖所說
之法也。慧能自謂不識文字,生平當無著作可言,今所見壇
經,大率皆署名法海記述,法海為廣東詔州曲江人,六祖入
室弟子,其曾記錄壇經,自來鮮人懷疑,惟數年前胡適之先
生作荷澤大師神會傳,則謂「後世所奉為禪宗唯一經典的六
祖壇經,便是神會作的」。此與壇經之筆受者問題及慧能教
義之傳授問題關係甚鉅,不可不究其虛實。
二、胡先生神會傳云﹕「……壇經最古本中有『吾滅後
廿餘年……有人出來不惜身命,定佛教是非,豎立宗旨』的
懸記,可為此經是神會或神會一派所作的鐵證。神會在開元
二十二年在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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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定宗旨,正是慧能死後二十一年,這是最明顯的證據,壇
經古本中無有懷讓行思的事,而單獨提出神會得道,『餘者
不得』,這也是很明顯的證據。」又云﹕「韋處厚 (死于八
二八)作興福寺大義禪師碑銘,有一段很重要的史料,『在
高祖時有道信葉昌運………在高宗時有慧能笙目指。自脈散
絲分,或遁秦,或居洛,或之吳,或在楚。秦者秀也,以方
便顯。洛者曰會,得總持之印,獨曜瑩珠,習徒迷真,橘柘
變體,竟成壇經傳宗,優劣詳矣。………楚者道一,以大乘
攝,大師其黨也。……韋處厚明說壇經是神會門下的『習徒
』所作,可見此書出於神會一派,是當時大家知道的事實,
但究竟壇經是否神會本人所作呢﹖我說,是的,至少壇經的
重要部分是神會作的……。因為壇經中確有很精到的部分,
不是門下小師所能造作的。我信壇經的主要部分是神會所作
,我的根據完全是考據學所謂『內證』。壇經中有許多部分
和新發現的神會語錄完全相同,這是最重要的證據。」
胡先生於上述二段要語下更舉「定慧等」,「坐禪」,
「闢當時的禪學」,「論金剛經」,及「無念」等五例,以
實其論。其說誠為一時創見,然吾細考敦煌新出現唐寫本南
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密經六祖慧能大師於韶州大梵
寺施法壇經卷端明署「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而
開卷二三行,即言法海與六祖關係,文云﹕「慧能大師於大
梵寺講堂中,昇高座,說摩訶般若波羅密法,受無相戒。其
時座下僧尼道俗一萬餘人。韶州刺史,據及諸官僚三十餘人
,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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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餘人,同諸大師說摩訶般若波羅密法,刺史遂令門人僧法
海集記,流行後代,與學道者承此宗旨。」卷末亦云﹕大師
言﹕『今日以後,迎相傳授,須有依約,莫作宗旨。』法海
又曰﹕『大師今去,留付何法﹖今後代人,如何學佛﹖』六
祖言﹕『汝聽,後代迷人,但識象生,即能見如來………』
,『法海願代代流傳,世世不絕』……此壇經,法海上座集
,上座無常,付同學道□,道□無常,付咒人悟真,悟真在
嶺南曹溪山法興寺,見今傳授此法。
是敦煌新發現舊寫本大梵寺施法壇經,固法海所記集也
。
按此舊寫本壇經,其編次與內容,均與明以後餘本違異
,其和神秀傳法偈第三句作「佛性常清淨」,偈下接云﹕「
又偈曰﹕心是菩提樹,身為明鏡臺,明鏡本清淨,何處染塵
埃﹖」類此之點,不一而足。其最足令人注意者,為卷末所
述禪宗傳法世次,文云﹕「」六祖說偈已了,放眾生散,門
人出外思維,即知大師不久生世,六祖後至八月三日食後。
大師言﹕『汝等善位座,吾今共與等別。』法海聞言﹕『此
頓教法傳授,從上巳來,至今幾代﹖』六祖言﹕『初傳受七
佛釋迦牟尼佛第七,大迦葉第八,阿難第九,末田地第十,
商那和修第十一,優婆□多第十二,提多迦第十三,佛陀難
提第十四,佛陀密多第十五,脅比丘第十六,富那奢第十七
,馬嗚第十八,毗羅長者第十九,龍樹第二十,迦那提婆第
二十一,羅□羅第二十二,僧迦那提第二十三,僧迦那舍第
二十四,鳩摩羅馱第二十五,闍耶多第二十六,婆修盤多第
二十七,摩拏羅第二十八,鶴勒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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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師子比丘第三十,舍那婆斯第三十一,優婆崛第
三十二,僧迦羅第三十三,婆須密多第三十四,南天竺國第
三子菩提達摩第三十五,唐國僧慧可第三十六,僧璨第三十
七,道信第三十八,宏忍第三十九,慧能自身,當今受法第
四十。』」
此於宗密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下所記二十八代說頗有差異,
於今本壇經出入尤多,其勉強比湊之跡亦較今本為顯露,蓋
即未經宗密契嵩等改竄之古本也。觀此本卷末,附識「法海
付同學道□,道□付門人悟真,悟真現今傳授此法」。是唐
宗密以前,嶺南流傳本壇經,固咸認為法海記集也。法海事
蹟,諸書皆不甚詳,傳燈錄五,五燈會元二,指月錄四,皆
僅錄今本壇經機緣品一則備數,全唐文卷九百十五法海文小
傳則謂「法海字文允,俗姓張氏,丹陽人,一云曲江人,出
家鶴林寺,為六祖弟子,天寶中,預揚州法慎律師講席」。
按法海為廣東韶關人,諸書無異說,此云,丹陽人,當誤引
另一法海入傳。考贊寧宋高僧傳卷六義解三,有唐吳興法海
傅,當即全唐文小傳所本,其云曲江人為六祖弟子句,為編
者所加,從此傳所云天寶中預揚州法慎律師講席一點觀之,
其人似為律宗中人,當與韶州法海無涉。韶州法海名位不顯
,其門下亦無甚高僧,脫非彼曾記集慧能說法言論,吾意禪
宗中人必不妄以彼名附益。觀敦煌發現本壇經,及今本壇經
,均稱法海為上座,知其人實頗具辭辯,其曾記集慧能言行
,竊謂無可疑也。
三、而胡先生神會傳所辯證各點,亦似有須省察者﹔韋
處厚大義禪師碑雖有「竟成壇經傳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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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語,然細審韋氏文句,本自可疑,慧能謁宏忍雖在高宗咸
亨二年,然其成名實在武后稱制以後,神秀晚年,雖嘗奉召
入京,然未幾即之洛陽天宮寺,今韋碑一則曰「高宗時有慧
能筌月指」,一則曰「秦者曰秀」,其未嘗深勘史實,而但
據傳說入文,顯而易見,其所述事端未足深據﹔而所謂竟成
「壇經傳宗」者,覈其文義,又似為「習徒迷真,橘柘變體
」之結果,換言之,苟習徒不迷真,不變體,即無壇經傳宗
之「竟成」,「壇經傳宗」,已為「變」,為「迷」,則韋
氏心目中不變不迷者,其未作壇經尋可知矣。此可省察者一
。宗密為神會四傳弟于,亦為荷澤門中唯一高僧,於神會事
蹟頻有纘述,平生重舊典,喜著述,苟神會會結撰壇經,宗
密必能知之,亦必能道之,乃今考宗密著述,從未提及神會
撰壇經事,是宗密以前,尚無神會竟成壇經之傳說,亦可知
也,此可省察者二。秀會語錄,雖與敦煌發現本壇經多相同
者,然此僅足證明二者有轉錄關係,必不能即斷定壇經確為
禪會所作﹔蓋非神會作品,神會亦得受其影響,取資參考,
為撰語錄,吾人固可疑青原南嶽纂取神會壇經,然未嘗不可
疑神會語錄或亦曾模仿法海本壇經也。此可省察者三,且此
亦非余之私言,前人亦有作是類想者,明釋真一刪訂壇經,
附辦謬偽云﹕「神會雖智解聰慧,而法侮志誠等皆大弟子,
………但見祖師欲離世間,悲泣雨淚………獨神會情不動,
亦無涕泣,祖云﹕『神會小師,卻得善不善等』……祖師亦
未必便將此語定弟子高下,如釋迦佛滅度時,舍利佛等諸大
弟子,皆號泣流淚,豈舍利佛亦劣下耶﹖余疑此語常圭峰門
人所增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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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雖純屬主觀之論,無足提示荷澤中人亦可改竄別系中人著
作也,吾意壇經為記集慧能言行之叢錄,記錄或不一其人,
多寡或不一其字,法海記集固無可疑,法海以外當亦另有記
錄也。傳燈錄慧能傳所述壇經,即未言及撰人,文云﹕「印
宗與緇曰千餘人,送師歸寶林寺,韶州刺史韋據請於大梵寺
,轉妙沙輪,受無相心地戒,門人記錄,目為壇經,盛行於
世。」又同書卷二十八南陽慧忠國師語云﹕「吾比遊方,多
見此色,近尤盛矣,聚卻三五百眾,目視雲漢,云是南方宗
旨,把他壇經改換,添□鄙譚,削除聖意,惑亂後徒,豈成
言教﹖苦哉吾宗喪矣﹗」
按慧忠為慧能弟子,受心印後,居南陽白崖山,肅宗上
元二年(西元七六一),召居京師待以師禮,大歷十二年(西
元七七七)卒,謚大證禪師。慧忠至京師前一年(即上元元年
),神會於洛陽寂滅,二人在北,雖未嘗面值,然時代至近
,觀慧忠所論,則神會在日,所謂壇經也者,已經人改換矣
,內容多寡不一,當無待論,神會會錄壇經之說,胡先生固
以言之成理,然不能因此遂謂原無法海本也。唐本壇經之不
一其類,意亦如儒門論語之有魯論齊論乎﹗
四、今世通行本壇經為法海所記錄,因是無可疑者。神
會曾否另為記錄壇經,今日仍未能作最後判定,惟神會為禪
宗南派之宏法大師,亦為無可疑者。北京故宮博物院藏大理
國張勝溫繪「梵畫長卷」,其所繪釋迦佛會右側,為十六阿
羅漢,左側自迦葉阿難二尊者以下,為達摩、慧可、僧璨、
道信、弘忍、慧能,次為神會,又次為和尚張惟中。以神會
繼慧能,可知其心目中,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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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會為第七祖矣。按禪宗南派,經神會傳入中原後,五代至
宋,又自四川等地而盛行於大理一帶,張惟中和尚,殆即其
中宏法之最得力者,救張勝溫梵畫直以惟中列於神會之次。
惟中事蹟,世罕知者,惟宋文與可(同),丹淵集卷二十二成
都府楞嚴院晝六祖記,會略述其宏法關係。某文云﹕「僧惟
中,字慧雅,本隸蓬州開元寺。後遊成都,不復歸其鄉,凡
四十年。性孤潔,不妄與人合,精禪律之學。善吟詩,氣格
清謹,其徒許之與可朋相上下。復通吾儒書,學者從質其義
,曰滿座下,嬴形垢面,破衣敗屨,見者不知其中之所有能
如是者。俗年六十歲,示滅於大慈之甘露道場,慶曆五年乙
酉五月九日也。前時盡傾其囊中,得八萬錢,諉其所常往來
者楞嚴道人繼舒曰﹕我將去矣,生平之餘,止此爾。其為我
命奇工,繪六祖像於爾院之釋迦殿,雖然用此被唾罵,我不
敢辭矣。且欲使來者見是相,知是心,以是知見﹔故能拔除
諸妄,而泯相忘心。我為是功德意也。道人諾之。會廣漢劉
元文,有名於時,遂召使圖其事,采飾殊絕,鋪置有序。叩
問傳付義相屬,一花五葉,先後交照。法苑之勝緣而畫評之
善品者也。予舊與惟中討論五經大義,甚重之。畫此時,予
亦觀元文下筆。後十七年,予自祕閣校理乞侍親,得相×於
臨邛郡。道人使予諸石,嘉祐六年辛丑五月十五日東閣芳洲
亭書。」
張惟中和尚,雖與壇經之筆受無涉,然與禪宗南派在四
川雲南等地乏發展有關,且為神會等與壇經之關係,故並及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