壇經之筆受者問題

羅香林
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1冊
(原刊《無盡燈》第6期,1960.9)
大乘文化基金會出版
1980年10月初版
頁269∼276


269頁 一、六祖法寶壇經為禪宗重要經典,自來言禪宗南派思 想者皆首於此書求之。吾人不言唐代哲學思想則己,欲言唐 代哲學思想,則不能不於此書作一相當研究。惟壇經之筆受 者問題,又為研究該書或禪宗史乘所不宜忽視者。茲就壇經 之筆受者問題,作一簡單考述。 按壇經雖非六祖盧慧能所自作,然自來皆謂蓋六祖所說 之法也。慧能自謂不識文字,生平當無著作可言,今所見壇 經,大率皆署名法海記述,法海為廣東詔州曲江人,六祖入 室弟子,其曾記錄壇經,自來鮮人懷疑,惟數年前胡適之先 生作荷澤大師神會傳,則謂「後世所奉為禪宗唯一經典的六 祖壇經,便是神會作的」。此與壇經之筆受者問題及慧能教 義之傳授問題關係甚鉅,不可不究其虛實。 二、胡先生神會傳云﹕「……壇經最古本中有『吾滅後 廿餘年……有人出來不惜身命,定佛教是非,豎立宗旨』的 懸記,可為此經是神會或神會一派所作的鐵證。神會在開元 二十二年在滑 270頁 台定宗旨,正是慧能死後二十一年,這是最明顯的證據,壇 經古本中無有懷讓行思的事,而單獨提出神會得道,『餘者 不得』,這也是很明顯的證據。」又云﹕「韋處厚 (死于八 二八)作興福寺大義禪師碑銘,有一段很重要的史料,『在 高祖時有道信葉昌運………在高宗時有慧能笙目指。自脈散 絲分,或遁秦,或居洛,或之吳,或在楚。秦者秀也,以方 便顯。洛者曰會,得總持之印,獨曜瑩珠,習徒迷真,橘柘 變體,竟成壇經傳宗,優劣詳矣。………楚者道一,以大乘 攝,大師其黨也。……韋處厚明說壇經是神會門下的『習徒 』所作,可見此書出於神會一派,是當時大家知道的事實, 但究竟壇經是否神會本人所作呢﹖我說,是的,至少壇經的 重要部分是神會作的……。因為壇經中確有很精到的部分, 不是門下小師所能造作的。我信壇經的主要部分是神會所作 ,我的根據完全是考據學所謂『內證』。壇經中有許多部分 和新發現的神會語錄完全相同,這是最重要的證據。」 胡先生於上述二段要語下更舉「定慧等」,「坐禪」, 「闢當時的禪學」,「論金剛經」,及「無念」等五例,以 實其論。其說誠為一時創見,然吾細考敦煌新出現唐寫本南 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密經六祖慧能大師於韶州大梵 寺施法壇經卷端明署「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而 開卷二三行,即言法海與六祖關係,文云﹕「慧能大師於大 梵寺講堂中,昇高座,說摩訶般若波羅密法,受無相戒。其 時座下僧尼道俗一萬餘人。韶州刺史,據及諸官僚三十餘人 ,儒 271頁 士餘人,同諸大師說摩訶般若波羅密法,刺史遂令門人僧法 海集記,流行後代,與學道者承此宗旨。」卷末亦云﹕大師 言﹕『今日以後,迎相傳授,須有依約,莫作宗旨。』法海 又曰﹕『大師今去,留付何法﹖今後代人,如何學佛﹖』六 祖言﹕『汝聽,後代迷人,但識象生,即能見如來………』 ,『法海願代代流傳,世世不絕』……此壇經,法海上座集 ,上座無常,付同學道□,道□無常,付咒人悟真,悟真在 嶺南曹溪山法興寺,見今傳授此法。 是敦煌新發現舊寫本大梵寺施法壇經,固法海所記集也 。 按此舊寫本壇經,其編次與內容,均與明以後餘本違異 ,其和神秀傳法偈第三句作「佛性常清淨」,偈下接云﹕「 又偈曰﹕心是菩提樹,身為明鏡臺,明鏡本清淨,何處染塵 埃﹖」類此之點,不一而足。其最足令人注意者,為卷末所 述禪宗傳法世次,文云﹕「」六祖說偈已了,放眾生散,門 人出外思維,即知大師不久生世,六祖後至八月三日食後。 大師言﹕『汝等善位座,吾今共與等別。』法海聞言﹕『此 頓教法傳授,從上巳來,至今幾代﹖』六祖言﹕『初傳受七 佛釋迦牟尼佛第七,大迦葉第八,阿難第九,末田地第十, 商那和修第十一,優婆□多第十二,提多迦第十三,佛陀難 提第十四,佛陀密多第十五,脅比丘第十六,富那奢第十七 ,馬嗚第十八,毗羅長者第十九,龍樹第二十,迦那提婆第 二十一,羅□羅第二十二,僧迦那提第二十三,僧迦那舍第 二十四,鳩摩羅馱第二十五,闍耶多第二十六,婆修盤多第 二十七,摩拏羅第二十八,鶴勒那 272頁 第二十九,師子比丘第三十,舍那婆斯第三十一,優婆崛第 三十二,僧迦羅第三十三,婆須密多第三十四,南天竺國第 三子菩提達摩第三十五,唐國僧慧可第三十六,僧璨第三十 七,道信第三十八,宏忍第三十九,慧能自身,當今受法第 四十。』」 此於宗密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下所記二十八代說頗有差異, 於今本壇經出入尤多,其勉強比湊之跡亦較今本為顯露,蓋 即未經宗密契嵩等改竄之古本也。觀此本卷末,附識「法海 付同學道□,道□付門人悟真,悟真現今傳授此法」。是唐 宗密以前,嶺南流傳本壇經,固咸認為法海記集也。法海事 蹟,諸書皆不甚詳,傳燈錄五,五燈會元二,指月錄四,皆 僅錄今本壇經機緣品一則備數,全唐文卷九百十五法海文小 傳則謂「法海字文允,俗姓張氏,丹陽人,一云曲江人,出 家鶴林寺,為六祖弟子,天寶中,預揚州法慎律師講席」。 按法海為廣東韶關人,諸書無異說,此云,丹陽人,當誤引 另一法海入傳。考贊寧宋高僧傳卷六義解三,有唐吳興法海 傅,當即全唐文小傳所本,其云曲江人為六祖弟子句,為編 者所加,從此傳所云天寶中預揚州法慎律師講席一點觀之, 其人似為律宗中人,當與韶州法海無涉。韶州法海名位不顯 ,其門下亦無甚高僧,脫非彼曾記集慧能說法言論,吾意禪 宗中人必不妄以彼名附益。觀敦煌發現本壇經,及今本壇經 ,均稱法海為上座,知其人實頗具辭辯,其曾記集慧能言行 ,竊謂無可疑也。 三、而胡先生神會傳所辯證各點,亦似有須省察者﹔韋 處厚大義禪師碑雖有「竟成壇經傳宗」 273頁 之語,然細審韋氏文句,本自可疑,慧能謁宏忍雖在高宗咸 亨二年,然其成名實在武后稱制以後,神秀晚年,雖嘗奉召 入京,然未幾即之洛陽天宮寺,今韋碑一則曰「高宗時有慧 能筌月指」,一則曰「秦者曰秀」,其未嘗深勘史實,而但 據傳說入文,顯而易見,其所述事端未足深據﹔而所謂竟成 「壇經傳宗」者,覈其文義,又似為「習徒迷真,橘柘變體 」之結果,換言之,苟習徒不迷真,不變體,即無壇經傳宗 之「竟成」,「壇經傳宗」,已為「變」,為「迷」,則韋 氏心目中不變不迷者,其未作壇經尋可知矣。此可省察者一 。宗密為神會四傳弟于,亦為荷澤門中唯一高僧,於神會事 蹟頻有纘述,平生重舊典,喜著述,苟神會會結撰壇經,宗 密必能知之,亦必能道之,乃今考宗密著述,從未提及神會 撰壇經事,是宗密以前,尚無神會竟成壇經之傳說,亦可知 也,此可省察者二。秀會語錄,雖與敦煌發現本壇經多相同 者,然此僅足證明二者有轉錄關係,必不能即斷定壇經確為 禪會所作﹔蓋非神會作品,神會亦得受其影響,取資參考, 為撰語錄,吾人固可疑青原南嶽纂取神會壇經,然未嘗不可 疑神會語錄或亦曾模仿法海本壇經也。此可省察者三,且此 亦非余之私言,前人亦有作是類想者,明釋真一刪訂壇經, 附辦謬偽云﹕「神會雖智解聰慧,而法侮志誠等皆大弟子, ………但見祖師欲離世間,悲泣雨淚………獨神會情不動, 亦無涕泣,祖云﹕『神會小師,卻得善不善等』……祖師亦 未必便將此語定弟子高下,如釋迦佛滅度時,舍利佛等諸大 弟子,皆號泣流淚,豈舍利佛亦劣下耶﹖余疑此語常圭峰門 人所增益者。」 274頁 此雖純屬主觀之論,無足提示荷澤中人亦可改竄別系中人著 作也,吾意壇經為記集慧能言行之叢錄,記錄或不一其人, 多寡或不一其字,法海記集固無可疑,法海以外當亦另有記 錄也。傳燈錄慧能傳所述壇經,即未言及撰人,文云﹕「印 宗與緇曰千餘人,送師歸寶林寺,韶州刺史韋據請於大梵寺 ,轉妙沙輪,受無相心地戒,門人記錄,目為壇經,盛行於 世。」又同書卷二十八南陽慧忠國師語云﹕「吾比遊方,多 見此色,近尤盛矣,聚卻三五百眾,目視雲漢,云是南方宗 旨,把他壇經改換,添□鄙譚,削除聖意,惑亂後徒,豈成 言教﹖苦哉吾宗喪矣﹗」 按慧忠為慧能弟子,受心印後,居南陽白崖山,肅宗上 元二年(西元七六一),召居京師待以師禮,大歷十二年(西 元七七七)卒,謚大證禪師。慧忠至京師前一年(即上元元年 ),神會於洛陽寂滅,二人在北,雖未嘗面值,然時代至近 ,觀慧忠所論,則神會在日,所謂壇經也者,已經人改換矣 ,內容多寡不一,當無待論,神會會錄壇經之說,胡先生固 以言之成理,然不能因此遂謂原無法海本也。唐本壇經之不 一其類,意亦如儒門論語之有魯論齊論乎﹗ 四、今世通行本壇經為法海所記錄,因是無可疑者。神 會曾否另為記錄壇經,今日仍未能作最後判定,惟神會為禪 宗南派之宏法大師,亦為無可疑者。北京故宮博物院藏大理 國張勝溫繪「梵畫長卷」,其所繪釋迦佛會右側,為十六阿 羅漢,左側自迦葉阿難二尊者以下,為達摩、慧可、僧璨、 道信、弘忍、慧能,次為神會,又次為和尚張惟中。以神會 繼慧能,可知其心目中,以 275頁 神會為第七祖矣。按禪宗南派,經神會傳入中原後,五代至 宋,又自四川等地而盛行於大理一帶,張惟中和尚,殆即其 中宏法之最得力者,救張勝溫梵畫直以惟中列於神會之次。 惟中事蹟,世罕知者,惟宋文與可(同),丹淵集卷二十二成 都府楞嚴院晝六祖記,會略述其宏法關係。某文云﹕「僧惟 中,字慧雅,本隸蓬州開元寺。後遊成都,不復歸其鄉,凡 四十年。性孤潔,不妄與人合,精禪律之學。善吟詩,氣格 清謹,其徒許之與可朋相上下。復通吾儒書,學者從質其義 ,曰滿座下,嬴形垢面,破衣敗屨,見者不知其中之所有能 如是者。俗年六十歲,示滅於大慈之甘露道場,慶曆五年乙 酉五月九日也。前時盡傾其囊中,得八萬錢,諉其所常往來 者楞嚴道人繼舒曰﹕我將去矣,生平之餘,止此爾。其為我 命奇工,繪六祖像於爾院之釋迦殿,雖然用此被唾罵,我不 敢辭矣。且欲使來者見是相,知是心,以是知見﹔故能拔除 諸妄,而泯相忘心。我為是功德意也。道人諾之。會廣漢劉 元文,有名於時,遂召使圖其事,采飾殊絕,鋪置有序。叩 問傳付義相屬,一花五葉,先後交照。法苑之勝緣而畫評之 善品者也。予舊與惟中討論五經大義,甚重之。畫此時,予 亦觀元文下筆。後十七年,予自祕閣校理乞侍親,得相×於 臨邛郡。道人使予諸石,嘉祐六年辛丑五月十五日東閣芳洲 亭書。」 張惟中和尚,雖與壇經之筆受無涉,然與禪宗南派在四 川雲南等地乏發展有關,且為神會等與壇經之關係,故並及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