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意生識之研究

唯圓
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26冊
大乘出版社出版
1978年11月初版
頁279-286


. 279頁 一 緣慮了知之為識,其生起必有所依與所緣,經所謂「 根境和合而識生也」。所緣者六塵,即是識知之對象。所依 者六根,即是感覺之機能與心識發動之依處。內依六根,外 緣六塵,識亦隨之而區別為六,即眼識乃至意識。此如中含 茶啼經云﹕ 「一切識由因緣生,而受一一之名。即以眼根為 緣,於色識生為眼識。以耳根為緣,於聲識生而為耳 識。以鼻根為緣,於香識生而為鼻識。以舌根為緣, 於味識生而為舌識。以身根為緣,於觸識生而名身識 。以意根為緣,於法識生而為意識。」 五色根,不論肉團為根如大眾部等,或淨色為根如有部 等,要為物質之生理機構。唯意根之含義,似極難解,後世 論師遂有多種不同意見之提出。然後大體論之,意根可有二 種意義﹕從一 280頁 方面言,意根唯是意識之所依。五識依五根,意識依意根, 秩然有序,不相紊亂,如十二處十八界中根境識之六六相對 是。更從另一方面觀之,意根,不獨能認識 [取境] 五根不 能認識之別法,同時亦得認識五識所認識者。如中含大拘絺 羅經云﹕ 「此五根者,於各別境認識各別界,不能認識相 互之境界。對於不能認識此相互境之五根之依所為意 ,意盡認識彼等境界」。 意根能取一切境,即知意識遍識一切法。五根之依所為 意根,五根發五識,此五識與意根有何等關係乎﹖諸論議師 雖以意根體性之各依自見,而對意根生五識,或許或不許。 然意界為六識所依之傾向,終發展而有偉大之成就。在佛教 全般教理上,依意生識,實為異常深切,而有研考之必要者 也。 二 先尋小乘各派對於依意生識之見解。五識別依者為五色 根,非此所明。凡為意識別依,或六識共依,則莫不有意根 之意義,正為本文之所研考。小乘各派於此,略有三類﹕ 281頁 ┌色 法………………如上座部等。 意 根┤ ┌過去意……如有部等。 └心 法┤ └現在意……如大眾部等。 初以色法為意根者,唯是意識之不共別依。如無性攝論 釋云﹕ 「經部所立,色為意識俱生別依」。 「餘部所立,胸中色法意識別依」。 此中餘部,慈恩釋謂上座部,胸中色物為意識別依,顯 然指肉團之心以為意根,視意根如五根,亦為物質之器官。 此種主張,本為古時多數人民所共許,即我國古時亦主此說 。意應此為佛教通俗之解說,若認為究竟,殊失佛陀之本旨 也。 次薩婆多部等,許過去無間滅意為意根。彼謂五識有俱 時所依之色根,復依前滅意。意識無別俱時所依,即以前滅 意為依。以此,論心意識之別義,約三世論之,即「過去名 意」。前念識流入過去,望後念有開避引導之用,即依此義 得名為根。 約現在意立意根者,當五識或意識生起時,別有一「意 」存在,即依此意而為意識或五識所依。以此,即與小乘之 細心思想密切聯繫。小乘細心思想以及大乘之本識,其建立 之目的,固非 282頁 僅為生起六識而已。然依此而現起六識,亦為主要理由之一 。大乘義至下當說,小乘之現在意根,有意界是常論者,如 大毘婆沙論十一云﹕ 「意界是常論者,彼作是說﹕六識雖生滅,而意 界是常。如是可能憶本所作,六識所作事,意界能憶 故」。 此文雖為成立憶念,然既名為意界,至少亦為意識 [觀 文意似應兼餘五] 之所依起。意界既常在,自當離六識而別 立。然六識之「生滅」,與意界之「常」,究竟何義﹖若以 不變異釋常,則與神我能憶更復何別﹖若將起滅間斷釋生滅 ,一味相續釋常,則唯識初期思想,六轉識外立一相續之本 識,此為思想之先驅矣﹗復有大眾部之根本識,如攝大乘論 上云﹕ 「於大眾部阿笈摩中,亦以異門密意說此名根本 識,如樹依根」。 世親釋論,釋「如樹依根」為「一切識根本因故」,似 有種識之意味。護法成唯識論釋為「是眼等識所依止故」, 又似現識。然大眾部本不立有種子,應說現識義為當。所謂 根本識,只是識所依根,豈非意根耶﹖然欲理解根本識之本 意,應拋卻種子思想,並與大眾部之心性本淨說為連繫之思 考。他如經量部之一味蘊,雖無認為意根之明證,然六識依 之而起,則相似也。窺基宗輪論述記云﹕ 「一味者,即無始來展轉和合,一味而轉,即細 意識。曾不間斷,此具四蘊。根邊蘊者 283頁 ,根謂向前細意識住生死根本,故說為根。由此根故 有五蘊起,即同諸宗所說五蘊。 依一味和合之細識,生起五蘊 [六識在內] ,就六識邊 ,亦是六識之根。窺基謂入一味蘊具四蘊,不知有否的據﹖ 按經量本計不立心所,心所是心差別前後而起。此一味和合 識中,果亦如麤顯之六識乎﹖餘細心思想,無直接為六識根 本明文,略而不論,然亦可比而觀之。 三 小乘義已如上述,次當更明大乘論義。先檢龍樹菩薩之 思想。龍樹望前小乘師義,色為意根,雖無斥破之明文,當 在呵棄之列。薩婆多部無間滅意為意根,正為龍樹所破。智 論三十二云﹕ 「過去心心數法都滅,無所能作,云何能作次第 緣﹖現在有心,則無次第。若與未來欲生心次第,未 來則未有,云何與次第緣」﹖ 破前滅意為緣生識,雖曰以執實有緣性為對象,然昔意 生今識,實多罅漏。龍樹於此,特舉出「現在意」之正義, 誠有注意之必要。如智論二十六云﹕ 「內以現在意為因,外以諸法為緣,是因緣中生 意識。」 此處之現在意,雖已簡別前滅意,然其義猶隱而未明。 智論三十六立二種意,可依之而獲得正解也。論云﹕ 284頁 「問曰﹕意即是識,云何意緣力故生意識﹖答曰 ﹕意生滅相故,多因先生意故緣法生意識。問曰﹕前 意已滅,云何能生後識﹖答曰﹕意有二種﹕一念念滅 意,二者心相續名為一,為是相續心故,諸心名為一 意。是故依意而生識無咎。意,識難解,故九十六種 道,不說依意故生識,但說依神為本。」 此中龍樹假設兩番問答,以顯依意生識之旨。初問意云 ﹕五識依五色根,色識異故得言依。意識依意根,意即是識 ,云何得言依意而生意識﹖龍樹初答,故依薩婆多等宗義, 藉以示彼不了,發起後問。答意謂﹕意念念生滅,前後為異 ,人多謂依先生意而生今識。昔意望今識,前後別故得有依 義。次第二番問,實龍樹自問以責彼未了。已滅,云何能生 後識﹖此即門論「滅法無所有何得為因」,與中論「滅法何 能緣」之意。作此責破,小乘義壞,乃出正義「意有二種」 答之。 「意有二種」云云,或探成論假實釋之。實法念念滅, 諸法各住於自性,昔意不應生今識。假名常相續,三世次第 無間起,相續假中得說依意無識生。然稍涉思考,此解未見 論意。一、龍樹自道依現在意,何得相續假中依次第滅心為 緣而生識﹖此即違教。二、龍樹論意,諸法皆如幻化,云何 探假實之談以銷今文﹖此即違宗。三、且思無想定中多劫無 心,後意識生以何為依﹖今既不許前人定心為意而生識﹔若 言相續假,六識多劫斷,依何得論相續耶﹖此即違理。今謂 此文,正依現在意作論。 285頁 六識剎那生滅,無少時住,名念念滅意。此意不得為依 生意識﹕滅已亦不生,未滅亦不生,滅時亦不生,如論廣破 。然心識如幻,滅實無所滅 [非謂是常] ,本不生故。惟是 自幻化顯現之心識,幻為如幻潛在之心識,猶如滴水入大海 ,一味相續,是名「心相續意」。十八界中之意界,蓋指此 也。不離六識,無始諸滅幻滅所和集,故曰「諸心名為一意 」。不即六識,相續現前無間斷,故得「依意而生識」。非 凡愚之所知,故名「難解」。「相續名一」,外道不達計為 常一之神我,因之「不說依意故生識,但以依神為本」。 然大論八十三,談心有二種,一往頗似乖於前義。如云: ﹕ 「問曰﹕彈指頃六十念,念念生滅,云何一心常 念薩婆若不令餘心得入﹖答﹕心有二種﹕一者念念生 滅心,二者相續次第生,總名一心。以相續次第生故 ,雖多名為一心。是時不令貪恚等心相續得入」。 此處心有二種,與上意有二種,文句大同。既云﹕相續 心中不令貪恚得入,明就意識一期之相續而論,非前相續意 界之義。考問者之意,以剎那生滅之一念名一心。一心,時 間至短,云何稱常念﹖復何謂不令餘心得入﹖一心必無餘心 可間入也。論主意謂一心有二﹕一剎那生滅一念名一心,二 、心相續生隨俗假說名一心。約剎那一心說,誠無常念薩婆 若義。約相續假名一心說,得說常念也。此文明二種一心以 釋外人之疑,所言相續心,如波波相次遠望似一。前約二意 以明 286頁 依意生識,所言相續意,如水性之常流。意旨各別,不應致 疑。 龍樹現行意界相續之說,從其實相論之立場,而發為獨 特深切之解,自非小宗可及。然就其名言之跡,與大眾部根 本識,婆沙所引之意界是常論者,不無相似。昔羅什三藏, 釋追憶前事,亦引心有二種之文,則與婆沙論之意界是常論 者,關係尤為密切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