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菿漢微言成內色義

歐陽漸
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43冊
1978年03月初版
頁331-333


. 331頁 先明唯識旨意,後辯解外難。先明唯識旨意者,若論圓 成,非色非心,世間遍計,既執有色,又執在外,執到究竟 ,則與大覺全不相應,是故遍計為無。今許依他有雜亂識, 但去其執,則與大覺非全不應,是故依他是有而不真實。此 唯識旨意也。論者方便善巧,就俗名言,詮不執法,以破遍 計,須得其旨,方不墮負。若許其色,則唯是內,世間無外 之一字。蓋內則色識渾融,雖言是色,與識無異,是為不執 之色,故曰內色非無。若許其外,則唯是識,世間無色之一 字。蓋識則內外渾融,雖言是外,與內無異,是為不執之外 ,故曰他心是有。故唯識家但涉外境明言,必加似字,曰似 外境。因明定例,置汝執意,若不置似言,必墮自教相違相 符極成諸過。 後辯解外難者,抄來云云,有三番辯論,皆未得唯識本 旨。今復論之,第一段難言,內色似外境現,自心相分,同 時同處,何不普現,而以遠近去來,成此隱顯。應答彼言, 遠近去來,是內色差別,末那分別,執所成故。執此差別, 亦普現故。 (內色之中中分別若者為似外境,為遠為來,似 而 332頁 執之。此是遍計分別。緣此分別而不執以為真,則為依他, 依他乃是能緣非所執故。) 第二段難夢中無空明緣,應答彼 言,夢中有夢中之識,與覺異,即夢中有夢中之空明緣,亦 與覺異。設如彼作夢者﹕夢為人遮閉其眼,則夢中忽不見物 。此兩段若許其色,則唯是內,唯是無外之內,不許此內為 對外之內,故不墮負。第三段難言,既無外境,有何所以求 此果者。此因犯隨一不成過,我宗識果,不以汝外境成故。 成唯識論,雖無外緣,由本識中一切轉變差別,及以現行八 種識等展轉力,彼二分別而得生。轉變云者,由因緣所緣增 上三緣助種,從生位轉,至熟時,而生分別﹔然此三緣,皆 識所變,並非外境。展轉力云者,謂現行心王心所及所變二 分不相應無為諸法為緣,相助以力,而成分別﹔然此現法緣 ,並不離識,亦非外境。此段但許其識,不許其境,故不墮 負。 至抄中所救云一切礦物皆有藏識,此語有過。一、外道 執無情有命根諸論已破故﹔二、情器世間應無差別故﹔三、 教中明明說無情故﹔四、論說外榖麥等是識所變,非實種子 ,無熏習故﹔五、若許物各一識,一身之中,含礦非一,則 有多識,應成多人,云何一身故。然唯識家許物唯是識者, 許物是有情所變,唯是有情之識故﹔非許物各一識故﹔又許 有多識者,許多有情之多,非無情之多故。親光菩薩佛地經 論,外物豈是極微合成,實有體性,多因共感。但是有情, 異識各變,同處相似,不相障礙,如眾燈明,如多所夢,因 類是同,果相相似。處所無別,假名為共,實各有異。諸佛 淨土,亦復如是。各別識所遍法界,同處相似,說名為共。 據此所說,淨土是 333頁 諸佛識變,土屬於人,故唯有各變各識為各土。同處相似, 姑假名共,另立一土為共物有,然且不許,況說礦物另含有 識耶﹖楞嚴十二類生,所詮各別,非此所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