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佛兩家同體精神之對照

朱世龍

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90冊

頁131-146

大乘文化出版社出版

1980年十月初版


        131頁        
                一、 前言        
            儒佛兩家同是心性實踐之學,聖賢智慧,理應有同趣之
        處。然後世學人,好持「執異」之見,遂諱言兩家義理上本
        源精神之融通,這是很可惜的,著者謹就同體精神,對儒佛
        兩家作對照之觀察。
            儒家本於性天一貫之道,展現內聖外王之學,以成就我
        國的國家社會中,道德文化的價值,實為中華民族,立國數
        千年的精神基礎。
            佛家本於一性清淨的一真法界之大覺,宏開自他兼度之
        知見,破妄執而維護世間,重善德而悲智雙運,以極成本心
        本性與法界性冥合為一之圓滿實現。此乃大乘佛道之極致,
        而實昌明於我國,已成為我國文化的血脈。        
        132頁        
            兩家的重點,雖各不同,但同立根於心性,不獨其內層
        脈絡可以貫通,而其實踐的義理,亦可以互相輔成,惟兩家
        聖賢的言論,各有其獨立的意趣,實不宜穿鑿附會,以保持
        其原有之境域,著者之用對照,其意在此。        
                二、儒家        
            先說儒家。孔子曰:「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
        而達人。」(論語雍也)儒家自立立人,自達達人之道,即
        是仁者之心。朱子集註引明道程子曰:「仁者以天地萬物為
        一體。莫非己也,認得為己,何所不至;若不屬己,自與己
        不相干」。仁者之心,是以天地萬物為一體者,故天地間之
        事,即是己份內事,萬物的苦樂,即是自己心上的苦樂。是
        故顏子問仁,孔子曰:「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
        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論語顏淵)宋儒袁
        潔齋釋此章之義,最為精闢;其言曰:「禮者,周流通貫乎
        天地萬物之間,無體無方,無不週遍。人惟忍八尺之驅為己
        ,於是去禮始遠,苟不認己為己,則天高地下,萬物散殊,
        皆禮也。吾亦天地萬物中一物耳,無往非禮,而何有於己哉
        ﹗故不克己,則禮失;既克己,則禮復。又發明之曰:『一
        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玩一日字,正所謂朝聞道也,
        正所謂謂我欲仁斯仁至矣。凡人昏昏於物欲之中,如醉如夢
        ,一旦勇決,無牽制,無拘滯,無二三,此身與天地萬物了
        無阻隔,人        
        133頁        
        即己也,天地萬物,皆非形驅之所能問也,故曰天下歸仁焉
        ,言天下皆在吾仁之內也。禮之復也,非是外歸,本一而非
        二也。」又發明之曰:「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見宋
        元學案中潔齋學案)此天下歸仁之精神,即仁者與天地萬物
        同體之精神,為宇宙人生之大體大心,實融攝天地萬物皆在
        此一心之內,而不在此一心之外。
            孔子的仁心同體之精神,到孟子時,則發揮更為朗徹。
        孟子曰:「萬物皆備於我,反身而誠,樂莫大焉。」(孟子
        盡心)萬物之形成為萬物,皆備於我的性理之中,即我與萬
        物,性體同理。此不能於外在形相之差別上求之,必須反觀
        內照,瞭然於性體的真誠無妄處,即與萬物一體同真,故得
        大樂。孟子徹悟到此同體大心,故其救濟天下之悲懷,極為
        懇切;其言曰:「禹稷顏回同道,禹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
        之也,稷思天下有飢者,由己飢之也,是以如是其思也。禹
        稷顏子,易地則皆然。」(孟子離婁)此即儒家人溺己溺人飢
        己飢之道,為儒家學問最精華之所在。
            孟子歿後,儒家心性學問之緒中斷。迨宋儒明道程子出
        ,其義理始再為彰著。明道作識仁篇,開首即云:「學者須
        先識仁,仁者渾然與物同體。」(見宋元學案中明道學案)
        人與萬物有渾然同體之理,與渾然同體之理,此同體之理與
        德,在儒家即謂之仁。與明道同時,關中大儒,橫渠張子作
        西銘有云:「民吾同胞,物吾與也。」民胞物與,即是人與
        人,人與物同體之精神。後之學人,不明此本源之義,往往
        以「同情心」釋之,此乃見之淺者,因為同情心,是歐化以
        後,心理        
        134頁        
        學上之名詞,其立詞之意,是吾人情緒為主,吾人對於他人
        或他物發為憐憫之情,則為同情心,此心由於刺激被動而生
        ,其根甚為淺浮,非若同體精神,乃吾人與他人,與他物,
        是性體上有同一之德,我即人,人即我,我即物,物即我,
        性體元同,不分不二。此種同體大心,實乃儒家宇宙人生學
        問本源之所在,豈可以同情心之說擬之。(今人喜以近代新
        名詞順釋儒佛兩家學問高深之義理,類乎此者,多有未妥,
        茲不具論)
            宋儒陸象山,治學精神同於明道;其言曰:「宇宙即吾
        心,吾心即宇宙」;「宇宙內事,乃己份內事,己份內事,
        乃宇宙內事」。又嘗曰:「東海有聖人出焉,此心同也,此
        理同也;西海有聖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南海北海
        有聖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千百世之上有聖人出焉
        ,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千百世之下,有聖人出焉,此心同
        也,此理同也。」(見宋元學案中象山學案)象山發揚孔孟
        的同體大心之精神,直捷明快,本源洞徹,語語中的。
            明儒王陽明有云:「大人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也,其視
        天下猶一家,中國猶一人焉。若夫間形骸而分爾我者,小人
        矣。大人之能以天地萬物為一體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
        若是,其與天地萬物而為一也。豈惟大人,雖小人之心亦莫
        不然,彼顧不之耳。是故見儒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惻隱之
        心,是其仁之與儒子而為一體也。儒子猶同類者也,見鳥獸
        之哀鳴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焉,是其仁之與鳥獸而為一體
        也。」(見王陽明大學問)此亦以同體精神釋仁,並展現天
        下一家        
        135頁        
        中國一人之客觀的大公精神,有此精神,故其心量與天地萬
        物一體。
            大程子(明道)陸王的學問,以心性為主綱,故同體精
        神特顯;小程子的學問,以性理為主綱,故同體精神較隱,
        但由其潛隱處加的抉發,則宇宙人生同體一理之光,亦躍然
        紙上。
            伊川(小程子)語錄有云:「一人之心,即天地之心,
        一物之理,即萬物之理。」「聖人之心,未嘗有在,亦無不
        在,蓋其道合內外,體萬物。」「物我一理,纔明彼,即曉
        此,合內外之道也。」(宋元學案,伊川學案)此伊川對於
        天地萬物的本源處,見到有同一之理,同一之道,同理同道
        ,即其本體相同。
            朱子學說謹慎,對於本源處,往往不肯一語道破。但我
        細讀朱子的中庸章句,如二十二章:「能盡其性,則能盡人
        之心,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朱子註云:「人物之
        性,亦我之性。」是人與我,物與我,物與人,均為一性。
        又第二十六章「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無疆。」朱子註
        云:「聖人與天地同體。」同體二字,朱子於此處點出,誠
        堪讚嘆﹗我人依於孟子「人皆可以為堯舜」的說法,是即人
        皆可以為聖人,因人與聖人,本性皆善。聖人與天地同體,
        亦即人皆與天地同體。綜觀朱子對此兩章的註語,則天地人
        物,實有同體一性之精神,灼然可見。
            所述,自孔子孟子,歷宋儒明儒,其義理之本源,即在
        同體精神。此同體精神,在儒家,即謂之仁。仁者,即人與
        天地萬物是一體的同然之理,同然之德。此理此德,內在於
        吾人的本性中        
        136頁        
        ,亦內在天地萬物的本性中,故就本性言,則謂之為同體。
        此同體大心,一名為仁體天心,以其精神,已超越小我之個
        體,而為天心道體之遍在。
            但儒家周易與中庸,釋性天之源,看起來,似另有一理
        路,與上面所述者不同;其實,若匯而通之,其究竟處,應
        不違於孔孟之道。周易繫辭有云:「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
        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一陰一陽之謂道,乃氣化流轉不息
        之道,承受於此道,生生相續,則為善,成就於此道,以得
        其生,則為性。照此解釋,則性之源,乃是氣化流轉,何能
        成為儒家之道體道心至誠不變之真常﹗殊不知一陰一陽之謂
        道的「道」,非道體道心之道,乃第二義之道,因凡屬氣化
        流轉,在周易則為「象數」,此即是第二義;而「理」,在
        易,則為第一義。按若由「理」以展示「象數」,則為由源
        推流之順擴,若由「象數」以顯理,則為託事襯理之反顯。
        周易通體的結構,乃是由象數以顯理,即是以第二義反顯第
        一義,有時雖欲顯示第一義,但因其義黏滯而不能超越,仍
        落在第二義中,而第一義反晦。「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
        善也,成之者性也」,此段徹頭徹尾是第二義的敘述,雖然
        顯第一義,而始終是黏滯在第二義上不能躍起,故其所謂之
        性,是承氣化流轉而來,乃生理自然之性,而非性體之本性
        。(周易為儒家道德大源,宇宙精神之哲典,其攝智歸仁,
        結構亦高度嚴密,因此讀周易,亟須瞭然其層境於胸中,庶
        不致為其所困。如說卦傳中有云:「立天之道,曰陰與陽,
        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此即是將氣
        化的層境與性體的層境,用簡練的句法,平排並列,最易困
        人。因陰陽剛柔        
        137頁        
        ,均是氣化層次,而仁義乃是性體之德的層次,照理說,仁
        義是第一義,陰陽剛柔是第二義。數千年來,讀書人入此迷
        中而能超拔者,蓋為不多。)
            中庸開首即說:「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
        教」。此三句,是中庸全書的綱領,也是儒家道德學問的根
        本綱領。此三句話,第一句難解,第二第三兩句,沒有疑問
        。此處天命二字,應作「天道的命體」言,天命,即是天道
        的道體之另一名謂。故天命之謂性,即天道本體之為性。如
        此解釋,則天道的道體,與人性的性體(即是人性的道體)
        ,方是同體不二;而與孔孟程張陸王諸聖賢所說同體精神之
        根本義理,始可不背。即以中庸本身而論,與其後面所說「
        自誠明之謂性」,「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諸義,亦方可
        符合﹔因為在中庸上所說「誠」或「至誠」,均指性體的真
        誠處而言,是根本的常道,而非變化之道,是精神之體,而
        非自然之理。假使吾人將天命之謂性的天命,解釋為天的命
        令。是即表示的氣化流行賦予人以性﹐成為外在化﹐被動化
        ﹐此為以第二義來釋第一義,根本不合;故其解釋,必須會
        歸於孔孟的同體精神。        
                三、佛家        
            次說佛家。涅槃經云:「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即一闡
        提,亦有佛性。關於此,在晉代僧人間曾引起諍論。晉之高
        僧道生(即生公),入廬山幽棲七年,鑽研群經,後遊長安
        ,從羅什受學        
        137頁        
        ,著有二諦論、佛性常有論等,守文徒多嫌嫉之,又其時,
        涅槃經至中國者,僅前數卷,道生剖析經理,立闡提成佛之
        義,舊學以為邪說,擯斥之。生乃抽手入平江虎丘山,豎石
        為聽徒,講涅槃經,至闡提有佛性處曰:「如我所說,契佛
        心否?」群石點頭。後遊廬山,居銷景岩,聞曇無讖在北涼
        續譯涅槃經之後品,至南京見之,果如道生所言。是可見佛
        性,為佛菩薩與眾生同體之性,而無間於闡提。惟同一佛法
        ,在教義中,其表達之名稱,則有多種。大乘玄論(唐延興
        寺之吉藏撰)三有云:「太聖隨緣善巧,於諸經中說名不同
        ,故於涅槃經中名為佛性;則於華嚴經中,名為法界;於勝
        鬘中,名如來藏,自性情淨心;楞伽,名為八識;首楞嚴經
        ,名首楞嚴三昧;法華名為一道、一乘;大品,名為般若、
        法性;維摩,名為無住、實際。如是等名,皆是佛性之異名
        也」。
            關於佛性之同體異名,猶不止此,如真如、真性、實性
        、實諦、一實、一如、一相、法身、無為、真諦、真空、實
        相、涅槃等均是。而天台家,稱之為諸法實相;華嚴家,則
        稱之為一真法界。
            諸法實相者,乃指萬法之體性,即諸法同共一真如本體
        ,而此本體,則真實常住,是為萬法之實相。故諸法實相,
        乃究極之真理。
            一真法界者,華嚴大疏:「以一真法界為玄妙體」。三
        藏法數(明代一如等撰)云:「無二曰        
        139頁        
        一,不妄曰真,交徹融攝,故曰法界。即是諸佛平等法身,
        從本以來,非空非有,離名離相,無內無外,唯一真實,不
        可思議,是名一真法界。」此處所引兩義,均甚圓融玄妙。
        一真法界,在佛法中為根本要義,其所涵攝高遠、廣博、深
        厚、幽邃、悠久,茲謹參諸經典,間以己意,析明如下:
            (一)法界之義有約事約理兩層。約事言,法,謂諸法
        ,界,謂分界,即邊際;極盡法的邊際而明其分界,是為法
        界。如華嚴家四法界中之事法界即是。天台家就俗諦所說之
        十法界1.佛法界,2.菩薩法界,3.緣覺法界,4.聲聞法界,
        5.天法界,6.人法界,7.修羅法界,8.鬼法界,9.畜生法界
        ,10.地獄法界亦是。
            (二)約理言,指真如之理性而謂之為法界,或謂之為
        真如法性。法,仍為諸法義,界,其義為因,或為性,為諸
        法所依之性,質言之,即諸法同一體性,故名法界。法界者
        ,乃一切眾生身心之本體。一切眾生,色心等法,雖有差別
        ,而其體性則是同一,故名一真法界。此在華嚴家四法界中
        ,則為理法界。
            (三)十法界中,惟佛的法身,與法界性是完全合一而
        遍在的。其餘九法界之眾,則均具備此法界性,含於如來藏
        中而為其本性,但依於心之覺迷,而展現有等次之差。此項
        等差,絕非本體上有所差欠,乃因本性為妄所覆,只要妄除
        ,則本體自現。如何除妄?應於本性起修,因本性        
        140頁        
        通於法界性故。本性修明,即是大心朗顯,而契於一真法界
        ,符於諸佛的同體精神。
            (四)世間一切有為諸法,均是因緣和合而生,由此緣
        生法所現者,皆為虛妄之假相﹔乃生滅無常,若執著之,以
        幻有為實有,則輪迴生死。而諸法無自性,本屬空相,其法
        性之真如,亦係真空如如,不生不滅。華嚴升須彌山頂品有
        云:「觀察於諸法,自性無所有,如其生滅相,但是假名說
        。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法
        性本空寂,無取亦無見,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議。若知一
        切法,體性皆如是,斯人則不為,煩惱所染著。凡夫見諸法
        ,但隨於相轉,不了法無相,以是不見佛。……諸法無真實
        ,妄取見真實,是故諸凡夫,輪迴生死獄……不了諸法性,
        恆受生死苦,斯人未能有,清淨法眼故。……一切諸法性,
        無生亦無滅。奇哉大導師,自覺能覺他……能知此實體,寂
        滅真如相,則見正覺尊,超出言語道。言語說諸法,不能顯
        實相,平等乃能見,如法佛亦然」。眾生對和合幻成之假相
        ,而生我見妄念,處處取相,處處分別,業力由此而作,苦
        報由此而生﹔其對於佛法,亦以妄見測度之。追問其故,皆
        由不知一切眾生同具如來真如法性,性體本同,而此性體,
        元來清淨無染,真空如如,若能離相會性,自見我與諸佛眾
        生本是同此真如之體,無有差別;若能盡捨妄念,自得寂滅
        真如相,而見正覺尊。
            (五)一切法,因緣生,無有自性,而其性體,則是同
        一之真如法性,因為萬法唯心,法由心現。華嚴經夜摩宮中
        偈贊品有云:「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
        切唯心造」。        
        141頁        
        法界性,即是真如法性,亦即是真心。心雖真空無法,而法
        由心現,故十法界之法,其本體不離乎一真心。此真心,即
        諸法所同具的真實無妄清淨無染之理體;此理體貫通十法界
        而為一切法之真體,故名一真法界。
           (六)菩薩,則「了知法界體性平等,普入三世,永不
        捨離大菩提心,恆不退轉眾生心」。(華嚴經十行品)此即
        菩薩深深透達諸佛眾生的同體精神,本諸此同體精神發為大
        菩提心,永不退轉化眾生心。此大菩提心,即是心佛眾生三
        無差別的同體大心。凡是志修大乘者,必宜時時刻刻要修此
        同體大心,對於同體大心,能多透達一分,則其修行佛法之
        心,即相應地透進一層;若是漸次修行,能將個體的小心磨
        去,而使同體大心放光,則便與佛法相應。
            (七)眾生為我見妄念所困,故同體大心不易顯現,而
        其毛病,則在於一個「執」字﹔我執固病,法執亦病,而空
        執更病。說無垢稱經(玄奘大師譯,即是維摩經)有云:「
        四大和合,假名為身;大中無主,身亦無我;此病若起,要
        由執我;是中不應妄生於執﹔當了此執,是病根本。因此因
        緣,除一切有情(眾生)我想,安住法想。應作是念:眾法
        和合,共成此身,生滅流轉,生唯法生,滅唯法滅﹔如是諸
        法,展轉相續,互不相知,竟無思念,生時不言我生,滅時
        不言我滅。有疾菩薩,應正了知如是法想,我此法想,即是
        顛倒。夫法想者,即是大患,我應除滅,亦當除滅一切有情
        如是大患。云何能除如是大患?謂當除滅我、我所、執﹔云
        何能除我、我所、執?謂離
        142頁        
        二法。云何離二法?謂內法、外法,畢竟不行;云何二法畢
        竟不行?謂觀平等,無動無搖,無所觀察。云何平等?謂我
        涅槃,二俱平等。所以者何,二性空故。此二既無,誰復為
        空,但以名字,假說為空。此二不實,平等見已,無有餘病
        ,唯有空病﹔應觀如是空病亦空;所以者何?如是空病,畢
        竟空故。」眾生通常犯我執法執之病,我是四大和合,法是
        心緣和合,均無自體性而歸於空相,此空亦是假說為空;若
        執此空為究竟之法,亦是空病,如是空病﹐畢竟空故。因為
        佛性(即涅槃)通於一切法而為其體性,諸法空相,同體平
        等,返元歸真,無智無得。若稍存所得之見,即是執異。而
        非透徹於同等平等之精神。
            (八)眾生困於我、法、空三執,無垢稱居士謂:「應
        愍險趣一切有情,發起大悲,除彼眾苦」。說無垢稱經卷三
        載稱:「爾時,佛告妙吉祥(即文殊菩薩)言:汝今應詣無
        垢稱所,慰問其疾。……妙吉祥言……世尊慇懃,致問無量
        ,居士此病,少得痊不?動止氣力,稍得安不?今此病源,
        從何而起?其生久如?當云何滅?無垢稱言:如諸有情,無
        明有愛,生來既久;我今此病,生亦復爾。遠從前際生死以
        來,有情既病,我即隨病;有情若癒,我亦隨癒;所以者何
        ?一切菩薩,依諸有情,久流生死;由依生死,便即有病;
        若諸有情,得離疾苦,則諸菩薩無復有病。譬如世間長者居
        士,唯有一子,心極憐愛,見常歡喜,無時暫捨;其子若病
        ,父母亦病;若子病癒,父母亦癒。菩薩如是,癒諸有情,
        猶如一子;有情若病,菩薩亦病;有情病癒,菩薩亦癒。        
        143頁        
        又言:是病何所因起?菩薩疾者,從大悲起」。是可見佛菩
        薩與眾生,一體不二,同體大悲,故與眾生同其憂患﹔有一
        眾生未救,佛菩薩即視為其性體有虧,因「諸佛如來,以大
        悲心而為體故」。(華嚴經普賢行願品)
            (九)世之學佛者,往往以為悲心,即哀憐窮苦之心,
        極不知大悲之義,非止於憐憫心或同情心之謂,因為憐憫心
        或同情心,乃出於一時感情的流露,緣境而生;凡由感情而
        生者,均是「作用」,均是「愛纏」,何堪為成佛之資糧。
        佛家所說「大悲心」,絕不是作用,亦不是愛纏,因其非出
        於臨時刺激故,非出於感情衝動故,而是十法界眾生,佛性
        同體,由同體之性理、性德、性慧,其心法爾運行大悲;故
        大悲心,即是同體心,即法界性,亦即是心佛眾生三無差別
        的大平等之精神。是故修大乘者,不可從作用上去模擬大悲
        心,亦不宜從感情上去激生大悲心,要知,此是第三義的辦
        法,修大乘者,必須把握第一義,第一義為何?即是要將自
        家的本心放大,與十法界眾生同體,凡諸含靈,均是過去多
        生父母兄弟,而是未來之佛,應一律平等尊重之、敬畏之、
        度濟之。同體的關切,為理性之當然,非感情之偶然,如是
        ,方是大悲心之真義。
            (一○)又大悲心,宜從行為實踐上見之。虛雲和尚年
        譜載大照所述「慈悲心願茶根香」一文中有云:「一日,有
        居士謁師(指虛雲),問曰:弟子有善根否?師曰:若無善
        根,安得到此。又問:弟子將來能成佛否?師曰:一切眾生
        畢竟成佛,汝亦當成。其人歡喜禮謝。師乃問曰:汝        
        144頁        
        持主齋否?答雲:尚未。師乃踰謂食眾生肉者,斷大悲種,
        今後宜力持長齋,方能與佛法相應。其人歡喜信受而去」。
        食眾生肉斷大悲種,蓋喪失同體精神莫過於此。修大乘者,
        因於眾生發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覺,其行菩薩道,至
        於自捨其頭目手足者有之,未聞有餐食眾生肉以自肥者。同
        體大心之顯現與否?大悲心之真切實踐與否?均以能否斷葷
        一事覘之。
            (一一)眾生違於一真法界,而生六趣,悟於一真法界
        而復本心,若一念顛倒,取諸法相,此即是妄。若心不執著
        ,心行處滅,諸法空相,即會歸性源。性是大圓覺海,無量
        無邊眾生及諸佛菩薩,就性上說,皆是一真法界,平等而無
        差別。禪宗修行,直指本心,即是要會歸一真法界。五燈會
        元節引(智光法師抄)有云:「利山和尚,僧眾問,眾色歸
        空,空歸何所?師曰:舌頭不出口;曰:為什麼不出口?師
        曰:內外一如。」諸法空相,會歸於性,而性原真空,真空
        如如,是為內外一如。即「法界如如常不動」(華嚴經世主
        妙嚴品)。
            (一二)淨土宗,修行淨業成熟時,則往生淨土。古德
        有云:「生則決定生,去則實不去」。此二語,前者言事,
        後者言理,乍看似相觸,難為融解。其實,此正是一真法界
        妙理之所顯示。「生則決定生」,乃修淨土者,本諸信願行
        起修而功行成熟,得乘阿彌陀佛大願船,往生西方淨土,此
        顯示事修者功夫成時,必確然獲得往生之淨果。「去則實不
        去」,乃就一真法界之理而言。一真法界,即是法性同體大
        心。此大心如虛空,涵容阿彌陀佛,西方淨土,念佛眾生,
        娑婆        
        145頁        
        世界,均在此大心中,此即是佛與眾生同體的平等大心;今
        念佛眾生淨業修成,生於淨土,即是生於同體平等的大心中
        。念佛眾生與阿彌陀佛國,均元本在此同一大心之內,絕非
        超出此大心之外另有西方淨土,若如此解釋,便不是內外一
        如。其所以不能內外一如者,因為只見到個別的小心,由於
        小心的差別,念佛人的心與彌陀的心,未能通為一體,是心
        與心相隔,既相隔,豈但十萬億佛土為遠,即近在咫只,亦
        不能感通。若悟得佛心本是同體大心,本是一真法界,豈但
        咫尺不隔,即遠在十萬億佛土,亦是彈指即生。創天台宗的
        智者大師有云:「但使眾生淨土業成者,臨終在定心,即是
        淨土受生之心,動念即是生淨土時,為此觀經云:彌陀佛國
        去此不遠,又業力不可思議,一念即得生彼不須愁遠」。(
        見大師所著淨土十疑論)大師之言,即深透一真法界同體大
        心之理,實為修淨業者之明燈。        
                四、結論        
            總上所言,可見儒佛兩家的聖賢,探究心性之本源,均
        有深悟於同體精神者。儒家的同體精神,因中庸「天命之謂
        性」,在字面上,似有所隔;但按諸孔孟程張陸王及程朱諸
        聖賢之義理,復參照佛家一真法界之精義,天道(宇宙精神
        )之體,與心性之體,應為同體,絕無疑議。此源一通,則
        儒佛兩家之大本大源,即相與融通而無礙。此層關係,實非
        淺鮮﹗        
        146頁        
            而佛家華嚴經,為諸經之母;此經展現一真法界同體大
        心之精義,輝耀宇宙。筆者認為:此經不能只看作是華嚴宗
        之經,此經乃整全佛法大總持大本源之經。一真法界同體大
        心之義,宜貫通各宗而共同顯揚之。每一學佛者,其修持法
        門,原可各別,但其信奉佛法,似宜有根本共同之精神,為
        人人所必須信解者,如華嚴經即是。有共同必修之經典,方
        可破除封域之見。
        華嚴經,乃佛經之「母」,萬法之源,其理之高、之廣、之
        厚、之邃、之悠久,蓋無有出其右者;此在佛家,似宜特加
        弘揚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