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著的學說
曇倫
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96冊
1978年03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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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著,是北印度犍陀羅人。紀元三一○到三九○年間,
大概是他生存的時期。他初進入小乘佛教,習修空觀而不得
了達﹔遂走中印度的阿踰闍,就學於彌勒,對前所習的空觀
,乃得達悟。且更進一步,從受教而得悟達大乘空觀。從此
彌勒遂授以瑜伽論的教旨了。關於無著這些事情,有處﹕「
無著在兜率天上或彌勒菩薩已降生下來了」的傳話。修習空
觀所應注意之點,須研究般若經及龍樹的中論。著順中論義
入大般若波羅蜜經初品法門,通稱作為順中論,如中論概論
。又造金剛般若經論,以得自說的根柢。且更造顯揚聖教論
頌、大乘阿毘達磨集論。雖然,無論如何,總以彌勒的瑜伽
論為基礎。前者從攝事、攝淨義、成善巧、無常、成苦、成
空、成無性、成現觀、成瑜伽、成不思議、攝勝決擇的十一
品,是組織瑜伽論的要義。在攝成義品中,引用中論的二諦
偈。成無性品中,亦有真諦譯三無性論的異譯;無著所著者
,唯此論的頌;釋也許是世親的著作呢。後者是分本事分和
抉擇分而成立。在本事分中有三法品、攝品、相應品、成就
品﹔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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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中有攝品、法品、得品、論議品。但同是搜拾瑜伽論的法
相,及不時地加入大乘阿毘達磨經而組成的。其大體的傾向
,類似小乘論藏的舍利弗阿毘曇論和品類足論,所以古來亦
有人稱其為論藏組織的典型,而奉為規範。世親的大乘百法
明門論,是完全依於此中的本事分所作的。這些,都是無著
從彌勒直接得來的結果。且攝大乘論,亦可說是大乘阿毘達
磨經攝大乘品的解釋,而成其為堂皇獨立的一部論,亦是表
示著無著自身的學說。世親和無性各有釋論:但世親的經過
三度的漢譯,內容是很顯明地有所變遷;而後者是已經幾分
偏於釋了。又六門教授習定論,是從三七頌和釋而形成,前
者是無著的著作,後者是世親的著作。從求解脫者,積集資
種,修習心住,和師資所緣作意的三圓滿的六門,是說明止
觀的修行。此外,亦有所謂解深密經疏、禪定燈論、念佛、
念法、念僧的五部。但解深密經疏應是很可奇怪;而其他的
亦沒有怎樣來得重要的。
唯識說 唯識說原來的意旨把他組織來得完全而圓滿的
,要算攝大乘論,所以世親的釋是受了三度的漢譯,即無著
的論本,亦經四度的翻譯,但其中以真諦譯的比較底近於原
意。對於攝大乘論應首先考察的,是其所引的經論。經者,
是大乘阿毘達磨經、解節經----解深密經----十地經、般若
經、波羅蜜藏藏經、囗佛略經、百千經等;論者,是中邊分
別論、大莊嚴論、分別瑜伽論、瑜伽師地論等。所引用的經
論若從無著的素養上看起來,此論是使令培養著般若系統、
華嚴系統、勝鬘系統、深密系統,則阿黎耶識自性清淨心的
組織的展開,我們亦可以知道。論中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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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名瑜伽論,而取其所說的要領以明阿黎耶識的性質(更特
殊的,又從莊嚴論,引用約三十六偈「此外在別的地方,亦
無取意利用,而唯說明從阿黎耶識歸著於自性清淨心的事。
所以我想我們單從其所根據所引用的書籍,對於此論的根本
意趣,亦可以稍稍窺得了吧。
攝大乘論若從大乘教說來,是諸佛世尊所說的無等教法
,說十種的勝相,顯現其理,表明大乘真佛說的趣意。大乘
佛說論,是在莊嚴經論開始所說的論證,此論即承其意旨者
。十種勝相者:第一、應知依止勝相,即阿黎耶識;第二、
應知勝相,即依他性、分別性、真實性的三自性;第三、應
知入勝相,即唯識教;第四、入因果勝相,即六波羅蜜﹔第
五、入因果修差別勝相,即菩薩的十地;第六、於修差別依
戒學勝相,即菩薩受持守護禁戒;第七、此中依心學勝相,
即首楞伽摩虛空器等定;第八、此中依慧學勝相,即無分別
智﹔第九、學果寂滅勝相,即無住處涅槃;第十、智差別勝
相,即自性身應身化身的三種佛身。但此中以第一、第二、
第三、第九、第十最為重要。
一、阿黎耶識
佛陀到底在什麼地方說此識呢﹖又在什麼地方名此識為
「阿黎耶」呢﹖關於這些問題,在大乘阿毘達磨經中有「無
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云云的偈頌﹔又有「諸法依藏住,
一切種子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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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名阿黎耶」云云的一偈。此引教證,所以此論亦說名阿黎
耶識;而和「阿陀那識」、「心」、「意」,卻成了異名。
關於「阿陀那識」,即是解節經----解深密經----上所謂「
執持識」,其相狀最極深細,即是引證「阿陀那識甚深細」
云云的一偈。且說阿陀那識即所謂執持識,其意義大體與瑜
伽論所說同樣。關於心,即佛陀所說的心意識。但「意」有
二種:一、為識生起的次第緣----等無間緣所依之點,先滅
的識名為意;又以識生起的依止點為意。二、「有染污意」
,即是與身見、我慢、我愛、無明的四煩惱恆時相應,為其
他煩惱識的依止。這第二的染污意,依於六種的論證,證明
其存在為有覆無記;而離了阿黎耶識,亦別無自體。這在異
名上說,亦有被稱為「心」。此處釋「阿陀那識」,在成唯
識論,稱為第七末那識,這里採用其六種的論證,無非證明
它的存在;但在此論,決定不是那樣的稱呼。且第一種,亦
有被稱為心,這是因多種的熏習和種子聚集的緣故。倘問此
識何以名為阿黎耶 (alaya) 呢﹖這因為一切有生的不淨品
法,都隱藏在此識中為果和此識隱藏於諸法中為因,及一切
眾生皆藏於此識中取著我相,故說為阿黎耶識。隱藏,又說
為藏,依於阿黎耶的字義,可有三方面的看法,即是能藏、
所藏、執藏。此中所謂執藏,正是有染污意。藏的意義,已
經概說。此識的自相,即阿黎耶識,就是指於一切不淨品的
諸法的薰習習氣而生其種子攝藏執持的地方﹔但是在執持不
失之點上,是一切種子識,為一切不淨品法生起之因,故在
這方面名為此識的因相﹔又從薰習習氣點上說,一切不淨品
法由無始薰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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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氣為因而生果,故即在這方面說為果相。這些所說,都是
基於瑜伽論及莊嚴經論的說法,所以在明真諦譯的世親釋,
將決定藏論的八相,說為三相。因此,我們可以見到阿黎耶
識,就是現前全體諸法的總表現的一個機關;而其命名的根
據,亦是因它能總括維持諸法,而為諸法的中心。倘把那中
心說為我見和相應,這即是局部於個人的顯現。把廣闊無量
的諸法,漸次地縮小而唯歸著於一點,這恐怕就是很好地解
釋那所謂稱為藏的意義的阿黎耶識吧。正因其是總括維持的
中心,所以亦能被諸法所藏;倘從諸法都不由藏的點上說,
這即為諸法種子的攝藏。所以種子和阿黎耶識,完全不是同
是一物;但同時亦不能說是完全各異,而是有不一不異的關
係。且此識既為諸法的中心,則其他諸法皆是其從屬,所以
亦有此主彼伴的關係;即從種子考察起來,亦是如此,兩者
總不外是互為因果的關係。但此因果,是同一時間,原來說
阿黎耶為諸法的中心,這不過是說明諸法的由來而已,絕不
是定時間的前後,不過在說明的方法上來表現時間罷了。所
以說更互因果,輾轉同時,好如燄炷的相燒,束蘆的互依。
但認為因果的關係,在說明的方面,不得不說從阿黎耶識生
起諸法。倘把這稱為緣生,是分別自性緣生----或窮生死緣
上,和分別愛非愛緣生----或愛非愛道緣生的二種;或從前
者更開一受用緣生為三種。諸法依止於阿黎耶而生起種種的
品類,說為分別自性緣生;從十二因緣生起善道或惡道,有
種種的差別;說為愛非愛緣生,因阿黎耶識的活動而六識生
起,一切生處,說為受用緣生。此中雖有二種緣生,實際,
不是決定相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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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阿黎耶識,能生起諸法,在具體的方面,不稍說,無論
其為善惡品法,自然包藏其中。而且倘從緣生之後,為諸法
中心的阿黎耶識和六識,定是更互因果,所以可知六識通於
緣生,是指一切的諸法。詳說這因果的義理,則在乎識種子
,種子須具備念念滅、俱有、隨逐至治際、決定、觀待於因
緣、能引自果的六義;並具所熏的堅、無記、可熏,與能熏
相應的四義。這些條件,唯有阿黎耶識能完全具足。起初是
諸法被藏於識中,同時亦是識被藏於諸法,輾轉循環,相互
因果,所以阿黎耶識是果報識,是一切種識,一切的三界身
和六道四生,真是攝無不盡。
這樣,我們可認識得阿黎耶識起初是成就煩惱不淨品、
業不淨品、生不淨品、世間不淨品、出世淨品。第一、煩惱
不淨品熏習其種子,為阿黎耶識,因為離開本識是不可能的
事﹔餘識決定不得為煩惱品的熏習和種子的依止,這是很顯
明的。第二、是明業染污的不能成立,倘無本識,行緣識,
不相應故;即從緣取而生起有,亦是不可能的。第三、是明
生染污的義理不成,倘不承認有本識,那在欲界結生相續位
,執持有色根身,識與名色如束蘆般的互相依持,巳生有情
的識食,皆不能成;又色界的受生,和無色界生起染污心或
善心的依止,在無色界起無漏心時而無色界不滅壞,在非想
非非想處起無所有處心或無漏心時而不捨二處,以及有情臨
死時的冷觸上身或下身,這些都不得成立了,依據這一、二
、三點,沒有本識,便是說明惑業苦三法的不能成立。更有
第四、是說倘離了本識,無論如何,便無他法為生起色界的
善心的因緣。第五、明從聞他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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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和自正思維的二因而生起正見,倘無本識,便難能成立。
倘說此正見是出世心,究竟如何生起﹖這即由最清淨法界之
所流,正聞熏習種子之所起,但和阿黎耶識是不同性,不過
假它為寄託處依止處罷了。而它是由加行位的聞思修數數熏
習,以致由下品的熏習而生中品的熏習,由中品的熏習而生
上品的熏習,正是對治著阿黎耶識。因為這正聞熏習,是法
身的種子或解脫身的種子,所以這清淨的種子逐漸增長的時
候,亦正是阿黎耶的染污種子逐漸損減的時候,結果到了究
竟轉依,那就有種子的果報識都變為「無種子」而一一皆無
了。如此,許阿黎耶識的存在,這些事無論怎樣,總可得著
適當的解決。阿黎耶識在滅盡定位,實在仍然存在,但是決
定沒有色心互熏等等。以上的所說,論中亦沒有一一逐條把
它指摘出來,而主要是基於瑜伽論的攝抉擇分,其文解得詳
細明白,故能為後世的解釋直接的根據,這是應可注意的。
阿黎耶識仍然存在,如此觀察來,其性原唯一本識,而從事
的方面,就有種種的差別,所以依於言說熏習、我見熏習、
有分熏習的各異而有三種差別,和依於引生、果報、緣相、
相貌的不同而有四種差別,合而說為七種,這就是說明此識
的性質和作用了。
二、三自性
阿黎耶識是「應知」的依止,但依他性、分別性、真實性--
--即遍、依、圓三性,應知即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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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性上說明萬法唯識之旨。應知的體相,就是依他性相、
分別性相、真實性相的三種;若從阿毘達磨經的所說觀看,
其意味判析得極為明瞭。照佛陀所說,諸法可有:染污分、
清淨分、染污清淨分。但依何義理說此三分呢﹖就是在依他
性中的分別性為染污分;真實性為清淨分;依他性為染污清
淨分;即依此義而分配三分。所以分別性得勢顯現時,真實
性即覆蔽而不彰,即依他性亦覆蔽不顯;真實性得勢顯現時
,分別性亦覆蔽不彰,而依他性亦然。分別性和真實性的區
別,其轉移完全在乎依他性;而依他性是亦有亦無,同時亦
是非有非無。這依他性是阿黎耶識上的所有物,所以阿黎耶
識是具有染淨二分。因此說依他性為本識種子的顯現,是虛
妄分別的諸識的依止。本識變異----轉變,顯現似塵,塵所
顯現,是虛妄分別的分別性;其所變異,是亂識,為依他性
。亂識為依他性的場合,則見亂識自體體性,而不見其他的
變異。所謂依他,就是由自身的熏習,種子發生,繫屬於因
緣,不自在而生,因其功能在一剎那以上,不能自住,所以
其繫屬於熏習種子或淨品不淨品的二種,性無一定。對於這
個,分別性是依依他性上的似塵顯現,是亂識;實際,不唯
是識體上的似塵諸法。所以有意識分別,發生著無量的相貌
,是顛倒法生起的原因,而無自相,單有自性分別和差別分
別的二種。真實性是依他起性上的分別性的變似塵相都無,
故說人我法我亦無;而無我不無,故在如不如的義理上成就
清淨的境界,於諸善法之中,最為殊勝,是不相違無顛倒無
分別的東西,而有自性成就的有垢真如和清淨成就的無垢真
如二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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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止著依他性顯現虛妄分別的諸識,有身識、身者識、
受者識、應受識、正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自
他差別識、善惡兩道生死識的十一種識。此中身識是眼等的
五界;身者識是染污識;受者識是從意界,是此三識,眼等
內六界所攝;應受識是色等的外六界;正受識是六識界。以
上所說幾識,盡是十八界,其他的諸識,都不外是此等識的
差別。但世識是生死相續不斷的識,指於眾生的果報,無始
以來三世的生死不斷地相續著。數識是從一起乃至阿僧祗數
的識,指示著眾生的果報,有諸界的差別,多少的不同。處
識是器世界的識,是明眾生所居的處所有人天惡道無量的差
別。言說識是見聞覺知的識,見聞覺知和言說作事更互相顯
,故能攝盡一切言說。自他差別識是自他依止的差別識,即
示明在眾生各有我見和我所見。善惡兩道生死識是生死道的
多數差別的識,是明眾生各各愛受善的業果,而憎受惡的業
果,有無量的差異,是為生死。故此十一識,把所有一切的
三界、十八界,乃至六道三煩惱----惑業苦等,皆被攝盡。
此中初九識,是由言說熏習種子生起;第十識,是由我見熏
習種子生起﹔第十一識是由有分熏習種子生起。言說熏習種
子,是名言習氣,原來諸法的真實性是無名無言,因為是由
於我們生起分別心,取著名相,故有心義似現,由此熏習識
中,說為種子,我見熏習種子是我執習氣,因人們虛妄執著
我和我所,由此熏習而成為種子。有分熏習種子是有支習氣
,依於十二因緣,諸有漏善不善業熏習而成種子。倘把這些
支配中邊分別論的四識觀來:身識是似根識﹔身者識、受者
識是似我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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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受識是似塵識;正受識是識識;十八界是四識所攝;擴充
範圍來說,其他世識等六識,都不過是這些識的差別而已。
四識五識,更是莊嚴經論中的色識非色識;顯識論所說的顯
識分別識。總而言之,都是表現著同一意趣。十八界當為五
識,是一切生處,不必須在一剎那中具足密合而生起。但五
識原來是一識----本識,因由阿黎耶識的變異,而成其有諸
識的相貌,即為虛妄分別性的諸識﹔故此為亂識和亂識的變
異,前者是分別,後者是虛妄。但在這場合的亂識,必是分
別性,而非依他性。以亂識為分別性而變異,非有的相貌顯
現,由此可見。因依他性倘成依他,則分別和真實不成﹔反
之,倘成分別,亦不成依他和真實;更成真實,則亦不成依
他和分別。所以依他性是從分別性的似法顯現,而和分別性
不是同體。由這點上明十八界,都是成立唯識無塵的義理。
故在十八界,恰似夢中所顯的境物,不是實有,同是不外唯
識所變現。然夢者在夢中時,不自知夢塵唯識,不過在覺醒
才曉得﹔而在十八界唯識之中,倘未得真如智的覺悟,想了
悟此理是不可能的事。故欲了達此中義理,不外依聖教量來
比度。所謂聖教量,如舉十地經的「三界者唯有識」----「
三界唯心」和解節經----解深密經的分別瑜伽品所明色相境
界,唯識所現,「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無有少法能
見少法」等等。依於此理,行瑜伽行者入青黃等的十遍處,
見著青黃等的境相,亦即見著自心,而不是見另有特別獨立
的青黃等相,所以諸法不過唯識而已的理由,亦可於此推度
比知。但諸法既然唯識,識所顯現的似色法,相續堅住而前
後相似,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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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緣故呢﹖這個問題是很重要,但對於它的解答,其理由
就是以顛倒等的煩惱為依止。色是應受識之一,是色識,又
是似塵識,不稍說,自然是分別性。識所變異,起諸分別,
此分別即是顛倒,因此執無為有。所以乾脆的說,就是有色
故有顛倒;有顛倒故有色。這色是所取,顛倒是能取,皆由
識的變異,故能取所取,可為互相依止。倘作如此觀察,不
於非義為義,即無顛倒;若無顛倒,亦無煩惱障和所知障;
且清淨品法,亦可由是而得。在莊嚴經論亂因和亂體,為色
識與無色識,若有前識,後識得生;但這在莊嚴經論的偈頌
,完全同一意趣,所以可得為典據。
進一步說,關於世識等的六識如何成立唯識義理呢﹖這
就是在三相上成立其為唯識,但三相第一、唯是識量,第二
、是唯二----見識和相識,第三、是由種種相的生起。第一
唯有識量,就是說明亦是唯識,亦是唯量,識量是和識分同
樣的解釋;但恐怕唯有識是和唯識同一呢﹗外塵無所有故,
舉其理由,就是諸染淨法離了能變識,其他所識----六識都
不實有。因凡所有識,不外一本識,皆由本識而變異亂識。
然既明所識不實,而猶不明瞭唯識理者,故有第二使其透徹
了知。所謂唯二,即相識和見識。不論何識變異,其一部分
則成色等之相狀;他一部分則取相成見,所以世識等不出為
這相見二識的體性。說識變異相見二識者,就是識發動時,
必有相見的能所對立;而相見的顯現,亦不外是識的發動。
相見二識,不稍說,是分別性。從這點上有說為二分說,是
有道理;可是相見二識皆是依他性的本識變異的顯現,故在
這點上,亦有所謂一分說者;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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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唯識量觀察,這是亂識,是分別識,若和見相二說相合,
亦有被發展到三分說。但這所說二分三分是不是依他性,這
是應該注意之點。第三的種種相,就是種種相貌。若以眼識
等來說,則色等是相,眼識等是見;倘就意識等來說,眼識
乃至法識等的十八界是相,意識是相。因有了這種種的相貌
,便能貫攝一切,就是唯識義的成立。即依如此三相,說明
唯識無塵的義理。但這在真諦譯的釋論,關於三相,亦有說
世識等的六識。在隋唐兩譯的釋論,關於十一識亦有說明。
故對於十一識的解釋大概是沒有差支的罷。
分別性倘詳細說起來,有說為分別、所分別、分別性的
三種﹔但這即是能遍計、所遍計、遍計所執性是。此中意識
是分別,依他性是所分別,即由這分別使依他性成為分別性
。但分別性亦有六因,所謂六種因者,依他性本來離除一切
的分別,無分別為體,所以:(一)立名等為所緣的境界,
為對象,而分別計度;(二)即從依他性上取彼名言,執著
相貌,分別這些相貌,為眼等諸根,色等諸塵,識等諸心;
(三)再進而執為實有根塵識,由此,意識計度依他為堅實
的物質;(四)由執著而起尋伺,思維或言說而周遍計度;
(五)由見聞覺知,對於諸法起顛倒想﹔(六)如實無塵境
,而起增益,執有塵境。由是,意識分別依他性使成為所分
別,故此六因為分別性。這分別性更有四種、五種、十種的
詳細說明﹔但十種的最後的第十散動分別,乃是指著菩薩的
十種分別。對治這十種的散動分別,不外佛陀在般若經中所
說的無分別智。所以欲對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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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動分別,在般若波羅蜜經的義理,有具體的說明。由
此觀察,在明般若系統的所謂「空」,是對治分別性,被判
為空觀;但從空觀畢竟遮遣了分別性,這時依他性亦不存在
,完然是純粹的真實性。倘以「金土藏」的比喻來說,這有
地界、金、土三法的義理。地界是依他性,但土是常常顯現
----土若從地界說,本來是非有的東西,雖然,恆時顯現;
而金是實有之物,反覆障而不顯。倘以火燒土,金便顯現,
這時土或地界,不稍說是沒有了。所以無分別智不生,本識
為虛妄分別性而顯現,真實性即不顯現;倘得無分別智生起
,本識上的虛妄分別性即不能顯現,同時真實性便赤裸裸地
顯露了。故依他性,是根本沒有存在的,如此為真實性,這
真實性在前說有二種;但詳細地說,是有四種:第一、一切
法的本來自性清淨,亦說為如如、空、實際、無相、真實、
法界;同時一切眾生平等存在的通相,故亦稱為如來藏。第
二、無垢清淨,如來藏真如,是遠離一切客塵雜染,及惑智
二障故。第三、至得道清淨,是指菩薩得清淨為行道而得清
淨而說:倘具體地說,就是般若波羅蜜或四念處等助道品。
第四、道生境界清淨,即由道及助道品生起所緣的境界,而
為清淨;這境界,就是修多羅等大乘的十二部教法。
關於攝大乘論的三性立論,如解深密經、瑜伽論對於三
性而並說相生、勝義的三無性的方法是不取的;而是取莊嚴
經論說三性間常含有三無性的說法的。建立三性,根本在乎
唯識,在識的依他性上徹見其識體,從種子生,而繫屬於因
緣,從這點上而明依他性;識是能分別,其能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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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異所分別,從依他性變異而生,成為種種差別的相貌,從
這點上而明分別性﹔依他性的變異,是色等所分別的塵相,
而此塵原是所分別,實體本無,從這點上而明真實性。如此
依各別的定義建立三性,故三性是不一;但若更將這三性從
一識的種子所生為依他,識的種種差別相貌為分別,分別無
體為真實看來,則原來唯是一個本識,而變異三性,故三性
不異。同時亦可顯立三無性的義理了。那麼依他性和真實性
完然是同一,而依他性的一切種是非有﹖但,倘使依他性無
,即無真實性﹔若無依他性真實性,則染污清淨品法亦無﹔
一切皆無,是則陷於過失,故絕不可無依他性,如此,依他
真實二性,原來不過是一識的義分;而不能說依他即真實者
,是不外有實踐的意趣。若從實踐而說,為遂其自性清淨真
如,而三無性即為最後的歸著點。這實踐的意趣,和識顯現
似色為顛倒的依止是有同一的意味,同樣的重要。但三性的
建立,依他性是指離言的法性,故亦說為有,而不是情有。
故三性者,其一分由分別性故無常﹔他一分由真實性故常,
由二性故的一分,則非常非無常,即說為無二。在這點上,
所說苦樂、善惡、有我無我、淨不淨、寂靜不寂靜、涅槃非
涅槃、生死涅槃等,都有同樣的意思。故諸法可以說是亦有
亦無、非有非無。為示明這點,故在論中引用莊嚴經論述求
品第十二的第四十七、八兩偈,便可概見:「由自體非有,
自體不住故﹔如取不有故,三性成無性。由無性故成,前為
後依止,無生滅本靜,及自性涅槃。」正顯諸法,仗因托緣
而生,非有自性,若約過未,其體無性,倘約現在,自體不
住,故諸法無
15頁
自體性,如取非有,所以三性即成無性,同時也就是三無性
了。諸法既然無性,故含有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的意
味。由是可說這是理論的,同時亦是實踐的,三無性真如就
為諸法的所歸宿處了。
三、唯識教
唯識教亦即唯識觀,就是悟入應知的三性。阿黎耶識
是從不淨品法的種子識點上命名;故出世間淨品的種子,就
不是阿黎耶識,也不為阿黎耶識所攝,而是正思維所攝,法
身解脫身所攝;但和阿黎耶識俱生,而是對治阿黎耶識者。
故阿黎耶識在本識中所存著的不淨品種子,是有解除的性質
;而所存著的是淨品種子,是非本識。本識和非本識和合,
恰似水和乳的和合,如鵝來飲時,唯飲乳而不飲水,故乳雖
漸盡,而水仍存在,一生一滅,大有勢不兩立的關係。這出
世間淨品的種子,乃是出世間最極清淨法界所流露的大乘教
,即四種真實的第四聞熏習,乃唯識觀的所緣境。依此觀行
,即四真實的第三至得道清淨。聞熏習和解性----阿黎耶識
和合,以解性為所依,故解性即含有如來藏心的意義。而且
入此唯識觀者,是可得福慧二資糧,圓滿二資糧,但須具有
:(一)大乘多聞熏習相續的因力;(二)承事無量諸佛得
善知識力;(三)入決定信樂正位思維力;(四)成熟二資
糧的修習增長善根依止力。具此四力,就是瑜伽行者﹔同時
亦是指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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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十信到十迴向的位置,尤其是指著十迴向。行者入唯識觀
,對於大乘法相不生意言分別,這時,即入了愿樂行地或信
解地,即勝解行地。所謂意言分別,就是內心的覺觀思維,
即意中尋伺思維。具有了這思維,就將有見識為相與有見,
和把有相識為相與有相。有相者,就是相似顯現十二部大乘
教,或大乘教所詮的義理。但意言分別,不唯於愿樂行地,
即進入見道位修道位究竟位亦有,不過在究竟位是已離障垢
,最極清淨。蓋一切法以識為相,以真如為體,故見道以上
,咸以真如為體。以上的五位,即典據前述莊嚴經論真實品
的五偈而說。
復次,因力、善知識力、思維力、依止力為善根力所持
,入於方便,說有八處,這是瑜伽行者實踐的證入。八處者
:(一)遣除輕賤自身等的退屈心是第一練磨心。(二)能
得方便遣除輕賤退屈心是第二練磨心。(三)除滅疑惑相應應
得退屈心是第三練磨心。(四)捨離二乘的思維,邪思維滅
;對於大乘生信心,決了心,滅除一切的邪意及疑;對於所
聞思的諸法,捨離我我所的邪執,滅除法執,對於寂靜散亂
的二境,了知見境的無相,和見識的不見,於一切相,除分
別障,滅除上四處障是。(五) 聞熏習生起,正思維所攝的
意言分別,以大乘十二部經相似顯現為法,和正教所詮的義
理相似顯現為義,為所緣境,而遣除此境者是。(六) 即名
尋思、義尋思、自性假立尋思、差別假立假尋思的四尋思是
。 (七) 即名尋思所引如實智、義尋思所引如實智、自性假
立尋思所引如實智、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是。(八) 即
入於唯量、相見,種種相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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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第五所說遣除境相,即把將遣淨盡,真亦遣除。第六
第七是依尋思和如實智,觀察一切名義及名義的自性差別的
假說,不過唯是意言分別,由是而入唯識觀。更於第八入唯
識真觀,亦遣去意言分別,得無分別智,安住於真如法界。
唯量,即前所說是唯識量,攝盡諸法,觀察名、自性、差別
和義、自性、差別的六相,非是實有,唯是識量,是為唯量
觀。相見,就是似塵顯現,相識所緣的境界,和似識顯現,
見識所緣的境界,對於這相見的離言依他性,觀察其中沒有
能所取,不是實有,是為相見觀。種種相貌,就是依他性上
顯現似相,而非實有;又在依他性上顯現似生,亦是無生。
故觀察種種的相貌無相無生,便是種種相貌觀。如是三法三
觀,實在便是入三性觀。但以譬喻來顯明:如闇中有繩,似
蛇顯現。這闇,是譬不了大乘的三無性義。繩是依他性;蛇
當分別性。所以倘使了知繩的意義,則蛇的亂智和執著人法
的分別性皆息滅,唯留依他性的智力;可是更把繩亦微細分
析,唯是色香味觸的四塵,而了知其亦無實境,則繩智亦滅
,卒至依他性亦不留在。如此,倘伏滅六種相的顯現和似名
似義的意言分別,則塵智不生,正如蛇智,入於分別性。倘
由此而入,便從證無相性,而引起證無生性,因唯識智亦被
伏滅,正如繩智。因為這全然是依於真如之智,但即是入於
依他性。更知依他性和無生性,由此而進,便可得入真實性
。因伏滅了塵想,意言分別一切似義顯現的生緣,當體虛無
,故唯識想亦不生起,依真實性,除依他性,住於無分別智
。無分別智,即對於一切的境義不生能取所取的分別知見,
就是安住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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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悟入真實性,且依此而入初歡喜地。這約八果來說,
即指菩薩的見道。如此悟入唯識觀,亦即唯識方便觀和唯識
真觀的存在;伏滅塵想,而留存唯識想,是前者;更進而唯
識想亦伏滅,與真如契合,便是後者。這也就是所謂通達三
無性了。但倘以無分別智為真的菩薩,所以菩薩乃登初地者
之名稱,而從初地更進到十地,地仍存在;又在見道以上,
尚有修道究竟位,故菩薩的實踐觀修,還是由修道而開始。
從無分別智的長養,而成為後得智,使之徹見依他性的真相
,進而從體起用,濟度所化的有情。此間所說是入因果勝相
,入因果修差別勝相,於修差別依戒學勝相,此中依心學勝
相,此中依慧學勝相;最後說學果勝相,是為轉依。
無分別智和般若波羅蜜,名異義同。但名是假立,義是
定性,如何能知其義同呢﹖這在般若經有說:倘使菩薩住般
若波羅蜜外學的我執處;未見真如,唯滅菩薩的分別處;生
死涅槃的二邊處;但滅惑障,為知足行處;不觀眾生利益之
事,唯住無餘涅槃處。離此五處,修習餘波羅蜜,說為圓滿
。故無分別智,是由無倒差別、無分別差別、無住處差別、
正行差別、至得差別的五種;和前所離的五處可知。這樣,
無分別智和般若波羅蜜是同一;但這和二乘智間有差別﹕第
一依無分別差別:聲聞智是因有分別相而生起;菩薩智是因
無分別相而生起。第二依非一分差別:聲聞對四諦法,達人
空理,生無漏智,唯是自利;菩薩於一切法,達二空理,生
如理如量智,是自利利他。第三依無住差別:聲聞住著於涅
槃;而菩薩了知生死涅槃,分別所作,無相為性,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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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無住涅槃。第四依恆差別:二乘住無餘涅槃,無應身故墮
於斷,無化身故墮於盡;而菩薩住於無住涅槃,恆起二身,
既無斷盡的邊際,復有法身的所在。第五依無上差別:二乘
有上;而菩薩無上,以最勝為乘。有此五義,故可明瞭菩薩
道和二乘道有異。且二乘依道得滅,一向棄背生死,所謂是
趣寂﹔反之,菩薩依道滅惑,住於無住涅槃。無住處涅槃,
與自性清淨、有餘、無餘的三涅槃,共為四種涅槃;但捨離
煩惱和不捨離生死,二所依止,轉依為相。----菩薩得無分
別智,便不見生死涅槃的差別相,故雖滅煩惱,亦不住於涅
槃,雖起分別,亦不住於生死,因此,涅槃是以轉依為相。
但這轉依,即以依他性為依止。然生死亦是依他性,而以不
淨品的一分為體﹔涅槃亦是依他性,而以淨品的一分為體。
元來本識是依他性:從本識生起分別,為不淨品的一分,以
生死為體,是分別性;無此分別的所有,是為淨品的一分,
以涅槃為體,是真實性。故本依乃具淨不淨品的二分依他性
。轉依亦是依他性,三乘道對治起時,此依他性由不淨品分
,永改本性;由淨品分,永成本性,稱為轉依。此依他性道
未起時,生惑業苦,是不淨品,而淨品尚無成立,唯是本性
清淨;道起時,除滅不淨品,更不生起,即是永改本性。且
此依他性的淨品,就是道及道果。道即戒定慧。道果有為者
為解脫和解脫知見;無為者是本惑滅及未來惑不生。故道起
時,依他性是五分法身,及和無垢清淨相應,這相應和成佛
,在不變異點上,說為永成本性。轉依有益力損能轉、通達
轉、修習轉、果圓滿轉、下劣轉、廣大轉的六種。第一、是
說乘三聖道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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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阿黎耶識中聞熏習的功能,轉增益力;其諸惑熏習的本
用,漸至於損能。第二、得無分別智,證入真如,故稱通達
,是由初地至六地的行者。第三、對前位的修習,由相而起
;而此位的修習,由無相而起者,尚未十分捨離一切智障,
及未盡顯現相、生、真實三相的三無性,而至於盡捨離,盡
顯現,故此為從七地到十地者。第四、諸佛所有一切相的顯
現為斷德;清淨真如的顯現為智德;至得一切相自在為恩德
;為此三德的依止,是究竟位的轉依。第五、是聲聞觀人無
我,自出三界而亦兼濟眾生者是,即得人無我,背苦棄集者
。第六、即菩薩觀法無我,自利利他,得無住涅槃是。此中
第四、第五、第六各各有究竟理;但以第四為最上,修唯觀
的目的,實在也就是為了得到這個。
四、佛陀觀
如菩薩的解脫和聲聞的解脫有異,則菩薩的解脫知見和
聲聞的解脫知見亦異,這是不稍說的。這解脫知見是菩提道
的究竟果,是殊勝之智,因解脫知見中有三身,故即指著三
身殊勝智。三身是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身是依止義,
因其能持諸法也,故法身亦為應身化身及如來果上一切功德
的依止,故名為身。又身是實義,不可破壞故。又身是體,
體是性義,此性於一切位中堅固不改,故是實,實故不壞,
在身,有自然得和修習得,而是相同。如來身亦是自性得和
修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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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前者是法身,後者是應身化身。顯示其和修習所得者異
,而立為自性身;依止自性身,起福慧二行。其所得果,淨
土清淨和受用大法樂,為受用身;在地前修行地中,由佛陀
的本愿自在力,其識上相似眾生而變現,是為變化身。故自
性身乃諸佛的法身,滅除一切的障業,圓滿一切的白法,故
唯真如及真智獨存著,這就是法身。身同是依止的意義,即
對於一切法自在,說為依止。受用身就是應身,依止於法身
,是諸佛種種的淨土和大人集論的依止,其顯現者,即他受
用身。變化身是化身,以法身為依止,和應身以大智大定大
悲為體有異,是以色形為體,在人類為八相成道如佛陀者。
故這三身說,亦可說是開應合真,或開跡合本。但這法身前
來所述由唯識觀而見,究竟如何而見呢﹖法身相有五種,其
中:第一是說法身以轉依為相,依此所說,亦可得著明白,
不外是畢竟滅除一切障和不淨品分的依他性,得無分別智,
通達諸法的同一無性,得著自在清淨分的依他性的轉依,為
法身相;二以白淨法為相;三以無二為相﹔四以常住為相﹔
五以不可思議為相;這是說其「相」的意義。以下更說證得
、自在、依止、攝持、差別、功德、甚深、念法身、法身業
的九義,合為十義。又說一乘的意義;諸佛法身的一多﹔諸
佛法身的一向涅槃和不涅槃的所以;受用身不成法身的理由
﹔變化身不成自性身的所以。三身常無常的差別;法身本有
,須修而得的種種論理,詳述問難的解答,終論三身。法身
以如如理,和如如智為體。應身化身,是為悲智所擊動,而
成就利他的事業,故不唯是智,然以智為主點。論中三身說
的部分,尤其
22頁
是引用莊嚴經論的偈頌為最多,故這亦可說是組織莊嚴經論
的說法。但對於一種學說的解釋,必不能別創意見,和諸經
論同樣的見解是應該的吧﹗又三身的名稱,雖在論的本文亦
用法、應、化身;倘見異譯如佛陀扇多則皆用自性身、受用
身、變化身;真身、報身、應身,幾乎沒有用。但自性、受
用、變化的原語大概是和莊嚴經論相同。故在此點,亦繼承
莊嚴經論而顯示與其相合。
這樣觀察來,無著的學說的大要,是收拾彌勒的學說,
加以整然的組織,故其所建功者,在這點,亦有目其集唯識
說的組織者,大成者,也是這個原因吧﹖義淨當時在印度,
亦認得此點,----見瑜伽行派的學說,舉著無著的八支。此
中亦有世親所造,而歸功則唯在無著,更沒有超越無著其人
。然在中國和日本,傾向重視於世親,是較無著強得多呢。
實際,世親不外以無著的組織為基礎,而加以精深的研究和
廣博解釋,這是很可以明白的事。所以無著實在是和彌勒相
提並論而成為唯識學說的基本重要的人物了。
(此文為曇倫譯自宇井伯壽「印度哲學史」其中之一
章,發表在民國二十二年的海潮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