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定品>與《瑜伽師地論》〈三摩呬多地>之比較

釋惠空
圓光佛學學報創刊號
1993.12 出版
頁307-327



. 頁307 目次 壹、緒論 貳、大意 參、二品在原論中地位之比較 肆、二品內容綱要介紹 一、總標 二、安立 三、作意與所緣 四、攝諸經宗要 五、眾義 從〈定品>看〈三摩呬多地> 伍、二品內容增減之比較----依〈三摩呬多地>逐項比較 一、總標 二、安立 三、作意與所緣 四、攝諸經宗要 五、眾義 陸、二品特色比較 一、定體辨析 (一)心一境性之體性辨析 (二)無色界之體性辨析 (三)內等淨支分之辨析 二、所緣之比較 三、無漏聖定斷惑之比較 (一)五聖智三摩地 (二)聖五支三摩地 頁308 (三)有因有見聖正三摩地 四、檢行定 五、禪定認同之差異----宗要比較 (一)八解脫之比較--以前三解脫作比較 (二)四無量心之比較 六、眾義 (一)樂空閒等 (二)善修止觀 (三)等持、等至善巧 (四)有倒、無倒 (五)檢行定 (六)不受諸想 (七)四種趣道 (八)四種淨勝 (九)思惟五相 (十)陶練其心 (十一)思惟三相 柒、結論 註 釋 參考書目 壹,緒論 本篇定名為《俱舍論》〈定品>與《瑜伽師地論》(三摩呬多地> 之比較,為何會選定此一個題目?因「戒」生「定」,因「定」發「 慧」,《俱舍論》 〈 定品 > 中言「定」為聖道之緣。由此可知在佛 法中修習禪定所佔之地位。中國因禪宗、淨土宗成立行法;禪宗注重 「明心見性」,不論禪定;淨土注重「信、願、行」,亦不論禪定。 於是後人有「修行無須禪定」之觀念,然而吾人以為:在修行聖道過 程,「定」之發「慧」為不可或缺,是無庸置疑的。禪、淨宗師以為 具備了生死之決定心,與往生之「信、願、行」,則禪定自在其中, 故就尺寸之處,懇切叮嚀行人。禪定之為過程,豈可捨而棄之耶? 頁309 古人云:「功夫成片。」非禪定之謂語,非「心一境性」耶?印度諸 師,於四禪詳加論析,其懇切之用心,豈可懷疑耶?以是今日之佛弟 子,欲求修道之階徑,當以禪定為重要之入手階梯。謂「定」乃世間 人之事,乃自悟、悟他,此為撰此篇之根本心意,欲從二品之探討中 ,於禪定深切刻之了解,自益資他,此為起程。 《俱舍論》世親所作,《瑜伽師地論》為無著所傳,兄弟二人去 佛九百年,雖《俱舍》所代表是有部,《瑜伽》乃唯識論典,宗派各 有不同,然出於二菩薩之手,其時代之同一性,可看出依各宗派所重 不同,禪風亦不同,此為選定此一題目之第二用意。 〈定品>與〈三摩呬多地>為二部大論之禪定探討篇章,然其內容次 序雷同。其差異處在宗派的依據,對於禪定內容之認定,以及禪定修 習之方法,有種種不同之探析角度,此不同之角度更賦予我們對禪定 思惟之空間,從比較異同之中,盼更能加深我們對禪定特質之認識, 此一為本文之所欲達成目的也。 貳、大意 內容大分為四章: 第一章 一 論〈定品>與〈三摩呬多地>在原論中地位之比較。《俱 舍論》以敘述生死流轉,涅槃還滅之「因」、「緣」、「果」為全論 之組織架構。《瑜伽》是以十七地作為整個三乘聖者之境、行、果的 思想架構。此一章欲從「境」、「行」、「果」與「因」、「緣」、 「果」之關係中,探析禪定在全體佛法中之思想定位。因為若不了解 定學在全體佛法思想的地位,則無法肯定禪定之重要。反之, 若能肯 定在修學過程中之必要,及階次之因緣性,則定學之定位煥然可彰。 第二章--分別對於二品做綱要性之介紹。本文雖從整體討論,無 法就細部逐分析,然二品之內容若無一全貌之掌握,則討論內容或令 思路不暢,故略為介紹說明。 第三章--對於二品詳細內容之討論。彼此容有增減,其所同者何 ?所異者何?異者為缺,或者為增?增之理為何?由彼此增減不同, 可看出禪定內容之抉擇、取向及態度。 第四章----評論二品之特色。《俱舍》是部派之產物,而論主撰 述之本懷, 頁310 亦在以經部糾正有部之失,故其特色在於對法體之辨析與義門之解明 。《瑜伽》則以「相應」為義,十七地皆相應於行法,故《瑜伽》之 所重在於心相之描述,與修行止觀心性之掌握。於論中此二特質俯拾 可見,故於此章欲就《俱舍》、《瑜伽》各舉數例加以說明之。至於 《俱舍》以「三世實有」為立論之基,《瑜伽》以「識變種子」為根 本說,此當不爭之事,故不多論。然除此外,二品對於同一禪定內容 之認定,仍有其各別差異性,亦舉「八解脫」、「四無量心」來說明 之。至於二品詳細要義、細科之說明,因限於篇幅無法一一詳述,容 另篇討論。 參、二品在原論中地位之比較 《瑜伽師地論》之大科──十七地之列表(註1) ┌五識身相應地(卷一上) ─────┐ ├意地(卷一下至三) │ ├有尋有伺地等三地(卷四至十) │ ├三摩呬多地(卷十一至十三上) ───│──────境 ├非三摩呬多地(卷十三中) ───│ ├有心地無心地等二地(卷十三中) ──│ 十七地 ───├聞所成地(卷十三下至十五)──── │ ├思所成地(卷十六至十九)───── │ ├修所成地(卷二十) ───────│ ├聲聞地(卷二十一至三十四)──── │─────行 ├緣覺地(卷三十四下) ───────│ ├菩薩地(卷三十五至五十中) ────┤ ├有餘依地(卷五十中) ───────┼──────果 └無餘依地(卷五十下) ─────┘ 《俱舍》一九品的列表(註2) ┌─ 分別界品──諸法體─┬─總明有漏法──┐ │ │ │ ├─ 分別根品──諸法用─┘ │ │ │ ├─ 分別世品──有漏果─┐ │ │ │ │ ├─ 分別業品──有漏因─┼─別明有漏法──┼─事 │ │ │ 九 品──┼─ 分別隨眠品─有漏緣─┘ │ │ │ ├──分別賢聖品─無漏果─┐ │ │ │ │ ├──分別智品──無漏因─┼─別明無漏法──┘ │ │ ├──分別定品──無漏緣─┘ │ └──破我執品─────────────────理 在《瑜伽師地論》中的十七地,是以「境」、「行」、「果」三 位配十七地:前九地是三乘的「境」,次六地是三乘的「行」,後二 地是三乘的果。前九地明「境」中可分為三:初二地是「境體」,一 切皆以「識」為體性;次三地是以「境相」,粗、細二異;後四地是 「境界位」,定體可分為;具、不具,心有、無。此中〈三摩呬多地 〉是位於後四地也,是「境界位」中主要的部份。在「行」位中,我 們可以理解〈聲聞地 > 中,包含世間與出世間二道。 而二道中的世 間道,又以「四靜慮」為核心,可由「二道資糧」、「品類建立」、 「心一境性」及「廣釋修相」中之世間道目次中處處可見。因此在談 論「境」位中〈三摩呬多地 > 時, 難免要和「行」位中〈聲聞地 > 的「定」法,如「心一境性」等,等量同觀。然〈聲聞地〉建構的禪 定及其探討的角度,必定與〈三摩呬多地〉建構的禪定不同,由於「 地」的基本差異而不同。但亦不可忽略了〈聲聞地〉中所討論「靜慮 」之基本成分,這也是為何要與《俱舍論》〈定品〉作為比較的理由 。 再看《俱舍論》的九品中,是以生死流轉與涅槃還滅作區隔,涅 槃還滅中又以〈智品〉、〈定品〉、(賢聖品)為「因」、「緣」、「果 」之關係。若以「境」、「行」、「果」與生死、涅槃二門之匹配, 則《瑜伽》之「境」應配「生死流轉門」。而《瑜伽》中之「行位」 及「果位」,當配「涅槃還滅門」。因此,可理解到〈定品〉又相當 於《瑜伽》的行、果位,〈三摩呬多地〉則相當於《俱舍》的「生死 流轉門」。 頁312 在此認為從二論對禪定給與不同之定位,給與我們不同的思考空 間,在《俱舍論》有二處提到禪定:一處是在〈世間品〉,二處是在 〈定品〉。同樣的,在《瑜伽論》中對於禪定的敘述也分列於二處: 一處是〈聲聞地〉,一處則是〈三摩呬多地〉。〈世間品〉中的「定 」是生死流轉的「定」;〈定品〉中的「定」則是涅槃還滅的「定」 。〈三摩呬多地〉中的「定」是屬於「境」、「行」、「果」中的「 境」;是「生死流轉門」中的「定」;〈聲聞地〉中的「心一境性」 是二道的「道」,這就是「境」、「行」、「果」中的行位,也就是 涅槃還滅門中的「定」,所以〈世間品〉中的「定」等於〈三摩呬多 地〉;〈定品〉中的「定」等同於〈聲聞地〉中的「靜慮」及諸「定 」位。 所以,《俱舍論》中的〈定品〉是屬於「涅槃還滅門」中「緣」 的地位,由「緣」之定位,也輔助我們對於禪定在生死流轉,涅槃還 滅世道與出世間道的定位。 至於二論對諸「定」敘述之主體為何?可從〈三摩呬多地〉與〈 定品〉之間異同的分析看到其論意之所在。由於對諸「定」主體之敘 述,二部論可說都有其共同的觀點,至於內容多寡,角度的取捨或有 出入,然無損於二部論對諸「定」的地位,及主體內容認同的共通性 ,這是我們必須對二品在各論內地位的不同,而都有共同認知所要強 調的一點。至於主體內容與說明,留待在下一節來敘述。 肆、二品內容綱要介紹 前文已對二品做一基本介紹,在對二者思想有所了解以後,可進 一步加以比較說明。首先列出《瑜伽論》〈三摩呬多地〉科表(如附 表),在科表中,可看出:(註3) ┌─一總標─┐ ┌─一總標 │ │ │ 如 ├─二安立─┤ ├─二安立 頌 │ │ │ 文──┼─三作意─┼─六科。根據長行則可分為五科─┼─三作意、所緣 中 │ │ │ 有 ├─四相──┤ ├─四諸經宗要 │ │ │ ├─五宗要─┤ └─五眾義 │ │ └─六眾義─┘ 313頁 長行分列為: 一、總標 標出〈三摩呬多地〉之內容:1. 靜慮,2. 解脫, 3. 等持, 4. 等至。四個禪定課題為一品討論之全部內容。 二、安立 「安立」一科,主要是建立在「四靜慮」的思想架構與內容上 ,以下細目尚有「定體」,「蓋」....等四科,只是透過「四靜慮」 的安立,而了解「四靜慮」的思想架構與本質。 三、作意與所緣 作意、所緣,說明透過修行作意的過程中,達到入定的過程所 必須了解的方便或理論,以及如何認識「定」障與去除的方法。 四、攝諸經宗要 攝諸經宗分中,主要解說後三科「解脫」、「等持」、「等至 」的內涵。 ┌─解脫分為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 │ ├─等持從三摩地到金剛喻定等共有十五科 │ └─等至分為四科(註4) 整個攝諸經宗要內容,皆在解說諸經中所出現諸禪定法。 五、眾義 「眾議」一科,自細目「樂空閒」以下共有十一科。皆說明修 習禪定過程中所具功德性,對於「眾義」與「作意」「所緣」之不同 建立,我們必須說明的是----「眾義」指修「定」過程中的種種善法 性,這就是「運心」過程中的心相。「作意」及「所緣」是述明在 修「定」過程中,心相之運轉與心體的分析。主要在心相、心體特質 、本質分析中,行者掌握心之特質後以便利運行,與前面提及「運心 」的過程中所得的善法是不同的。至此簡單的說明〈三摩呬多地〉基 本結。 頁314 從〈定品〉看〈三摩呬多地〉 從小節列析〈定品〉的組織內涵(先攪科判附表)。〈定品〉分 二科:一、所依諸定,二、能依功德。一、所依諸定的內涵是指「四 靜慮」、四無色定、諸等持;二、能依的功德是指四無量心、八解脫 。而在所依諸定中,主要說明是以四靜慮為主體的八等至,從「靜慮 」的探討乃至「淨等至」一科,有關修習「等至」種種相關問題的分 析,此皆以「四靜慮」為主體內涵而建立的。 伍、二品之內容增減之比較----依〈三摩呬多地〉逐項比較 一、《俱舍》〈定品〉科表:(註5) ┌─一定功德─┐一所依諸定─┐ 一四靜慮──一出體──顯靜慮體 │ │ ├─二四無色定 二顯其差別 │ │ │ │ │ │ ┌一總明 │ │ ├─三八等至─┴二別明 ┐一別明靜慮─┬ 一靜慮 │ │ │ │ ├ 二靜慮 │ │ │ │ ├ 三染無 │ │ │ │ ├ 四名不 │ │ │ │ ├ 五生受 │ │ │ │ └ 六起下 │ │ │ └二明三等至─┬一初得 │ │ │ ├二等至 │ │ │ ├三順四 │ │ │ ├四修超 │ │ │ ├五等至 │ │ │ ├六等至 │ │ │ ├七等至 │ │ │ ├八近分 │ │ │ └九中定 │ │ │ │ │ └四明諸等持─┬─ 一 尋伺等三等持 │ │ ├─ 二單空等三等持 │ │ │ │ │ ├─ 三重空等三等持 │ │ │ │ │ └─ 四修四等持 │ └─ 二能依功德─┌ 一四無量 │ ├ 二八解脫 │ ├ 三八勝處 │ ├ 四十遍處 │ ├ 五明得依身 │ └ 六起定緣 ├─ 二正法住世時 └─ 三流通分(造論宗旨) 頁315 二、《瑜伽師地論》〈三摩呬多地〉科表:(註6) ┌ 一總標──┐ 一靜慮 │ ├ 二解脫 │ ├ 三等持── 分十一 │ └ 四等至 ├ 二安立─── 一總── 一安立離生喜樂(定體) │ 二蓋障┌ 蓋相 │ └ 食非食 │ 二別── 一支分┌ 一依地立數 │ └ 二明廢立 │ 二定名┌ 一別名 │ └ 二通名─┌ 一增上心 │ ├ 二現法槳住 │ ├ 三彼分涅槃 │ ├ 四差別涅槃 │ └ 五出諸受事 │ ├ 三作意及所緣┌─ 一標 │ ├─ 二別辨 ── 一作意差別┌─ 一二種 ┬── 一七種 │ │ │ └─ 二四十種 │ │ └─ 二相攝 │ │ 二所緣差別┌─ 一辨相┌─ 一四相 │ │ │ └─ 二三十二相 │ │ └─ 二明攝 │ └─ 三通辨──┌ 一修作意所由 │ ├ 二四緣、入等至 │ ├ 三四得定者 │ ├ 四味淨定等差別 │ ├ 五四分定異 │ ├ 六次第超越 │ └ 七薰修差別 ├ 四攝諸經宗要──┌ 一八解脫 │ ├ 二三三摩地 │ ├ 三有尋伺三摩地 │ ├ 四小三摩地(無量心) │ ├ 五一分修等三摩地 │ ├ 六喜等俱行三摩地 │ ├ 七現法樂住等四種定 │ ├ 八五聖智三摩地 │ ├ 九聖五支三摩地 │ ├ 十因具聖三摩地 │ ├ 十一金剛喻三摩地 │ ├ 十二五現見三摩地 │ ├ 十三勝處、遍處三摩地 │ ├ 十四無想三摩地 │ └ 十五滅盡三摩地 └ 五攝眾義──┌ 一樂空閒 ├ 二修無量 ├ 三等持善巧 ├ 四有倒無倒 ├ 五四檢行定 ├ 六不受諸想 ├ 七四種趣道 ├ 八四淨勝 ├ 九思惟五相 ├ 十陶練其心 └ 十一思惟三相 頁316 就〈定品〉與〈三摩呬多地〉的主體內涵分析而言,〈三摩呬多 地〉的內涵:靜慮、解脫、等至、等持在〈定品〉中也都具足,如「 所依諸定」中就曾談到四靜慮,八等至、諸等持;「能依功德」中也 包含「解脫」一項。 另外二者對於「四靜慮」,也是將「四靜慮」置於基本核心的地 位加以探討。所以可說,在主體結構上,二者所探討是一致的,至於 在分析過程中,或相攝的法相,或所佔的宗派地位,或思考的理則等 種種不同,這些都是下面即將討論的項目。對於主體而言: 第一:二者所探討的對象不出靜慮、等至、等持、解脫。 第二:以「四靜慮」為核心,禪定的開展站在這個立場上,有同與異 的差別。(按:等至、等持是不同的,請參考《大毗婆沙論》 一六二卷) 從二表的架構上,我們可以看出:二者內容之增減與否;二者互缺與 否;二者思考角度以及二者繁略不同。 以下再就〈三摩呬多地〉與〈定品〉逐項比較說明。以〈三摩呬 多地〉組織較為嚴謹,故先以〈三摩呬多地〉為主,來說明與〈定品 〉的同異。第一「總標」一項中: 〈定品〉的內容大致如此,然無如〈三摩呬多地〉對全品內容嚴謹 的標示與說明。 第二「安立」一科: 基本上,上文對於「定體」與「支分」的說明,兩科與〈定品〉 是一致的,但是對「定體」的敘述則較〈定品〉為簡略。而在〈聲聞 地〉「心一境性」一科中,則有與〈定品〉雷同的描寫,於此一段〈 定品〉專節中對「定體」的比較說明詳加敘述。「靜慮支分」一項所 敘述的各有特色,皆有重要的地位,擬置〈定品〉中加以敘述。在「 安立」一科中,另有兩項即「蓋障」與「定名」,則全是〈定品〉所 無。第三「作意」及「所緣」一科: 此中對於「作意差別」與「所緣差別」全是〈定品〉中所無,故 將此列入〈定品〉中所全無。「作意及所緣」中,「通辨」一項中下 列七科,則是〈定品〉中所涉及修習禪定之問題。此是探討在禪定運 心過程中,一則所須了解到禪定與「四靜慮」相關的特質;再則在修 「定」過程中,所運定心與修習所入之定境之特質及相屬之關係。第 四「諸經宗要」一科: 頁317 「攝諸經宗要」中有「解脫」、「等至」、「等持」等共有十五 科禪定之法。其中有七法〈定品〉皆有,餘七法〈定品〉所缺。 第五「眾義」一科: 「眾義」一科者下列十一法,皆〈定品〉所缺。 陸、二品特色比較 現就二品中,有關禪定幾項較特別之問題,來比較他們特色之差 異。 一、定體辨析 《俱舍》重於對「法體」與「義門」之分析。眾所週知,《俱舍 》一論是世親菩薩對有部思想之調整,雖以經部之說而論證之,然以 理長為宗,對於〈定品〉之討論,亦不外乎此。故〈定品〉中其討論之內 容不出靜慮、等持、等至、解脫等,此前已論。然而對「法體」之判 定,則是《俱舍》〈定品〉中所獨具之特色,試分別舉例,說明如下: (一)心一境性之體性辨析 在〈定品〉中,「心一境性」為靜慮之主體。然而,何法為「心一 境性」呢?對於此一問題,經部、有部都有不同之看法。有部認為: 有一法、有一心所,令心體於一境上相續而轉,名「三摩地」,非「 心體」即是「定」。而經部反駁此一說法,以為若「心一境性」是「 三摩地」心所,則諸「三摩地」是大地煩惱,一切心都依境轉,那麼 一切心應該都是在「定」中。有部卻認為「三摩地」是大地法,以「 三摩地」殊勝,所以唯有此法殊勝,餘品不名為「等持」。 論主亦主經部,認為:應當即心專一境,謂名「心一境性」,並 引契經說此為增上心學故。心清淨最勝,即「四靜慮」故。由上可知 :經部是以心清淨為「定」之體,有部是以「三摩地」令心於境轉為 定體。此二對於定體的辯證,可看做〈定品〉對「法體」分析的一例。 (二)無色界之體性辨析 對於無色界定,有部認為無色界「無色法」,而大眾部、化地部 以為「有色法」。有部破斥大眾部、化地部,以為無色、無大種故無 造色。又破大眾部 頁318 之所謂「無色界身量小,故名無色。」水蟲極微應名「無色」;若謂 身極清妙故名無色者,有部破云:中有、色界亦應名無色,因中有也 是清妙者。故謂大眾部言:欲、色界實有欲、色、名欲、色界。無色 不然,非隨義立,雖實有色而名無色,此說不成立。然大眾部又引四 經來證明無色界有色;第一經云:「謂無色界有壽則有暖,暖即是色 法。」第二經云:「名色與識相依,彼無色界識體非無,則亦應許有 名色。」第三經云:「言識之所緣為名色,彼界有識故有色。」第四 經云:「非離色、受、想、行有識體,彼界有識故有色、受、想、行 。」有部一一破之。(註 7 ) 最後有部的問難:「無色界經多劫,色相續斷後未生下欲界、色 界時,此色從何而生?」論主以經部義答:「謂此色從心生,非從色 起,為昔所起感色果因,薰習在心之功能,今熟,是故今時欲、色界 之色法,從彼無色界心法中的色種子而生。」(註8) 此一段對無色界中「有色」、「無色」的討論。大眾部、化地部 以為「有色法」;經部、有部以為「無色法」。在辯難、破斥大眾部 時,以有部之說,而結論卻以經部立論。此一段亦可說是〈定品〉在辨 析「法體」中值得注意的一例。 (三)「內等淨」支分之辨析 在〈定品〉第九頌中,論及四靜慮之全體,刪去重複者共有十一支 心所,而第二靜慮「內等淨」一支,經部、有部有不同看法。經部以 為此第二定能遠離彼「尋、伺」鼓動,定體相續,清淨寂靜而轉名為 「內等淨」。有部不同意,謂若定體遠離「尋、伺」即名「內等淨」 者,此「內等淨」。應無別體,如何許有十一實事?是故應說此「內 等淨」為信根。此是淨相故立淨名,離外鼓動內等流故名「內等」, 淨而內等故名「內等淨」。若無此信根則十一事不成立。經部以為心 所依於心之分位建立, 故亦可名為心所,有部不同此說(註 9 )。 此一段為對禪支十一事、「內等淨」之討論。 可知《俱舍》於此深密的討論法體之差別。而在〈三摩呬多地〉之 「安立」一科體性中明:一、斷除五法,二、五法圓滿。一、斷除五 法中明心所應斷,二、五法圓滿中明所應生起的相狀,這是在《瑜伽 師地論》中特別提出來的。由此可知「安立」一科中,重視心相之描 述。對「心一境性」之特質,則在〈聲聞地〉的「安立瑜伽」此一項 中,較接近於《俱舍》對「心一境性」之建立。 頁319 《瑜伽師地論》中明斷除五法與五法圓滿,強調修行則心性得以調整 ;《俱舍》則重於「法體」的辨析。此可看出《瑜伽》與《俱舍》所 重差異不同,對比出《俱舍》在部派眾多時代中,對於「法體」辨析 的特性之一例。 二、「所緣」之比較 對於「諸定」之所緣境是修「定」行法中一重要之課題,現就二 論在此一課題上討論之差異加以比較。 《俱舍》〈定品〉所論:如論云:「此諸等至緣何境生?頌曰:『 味定緣自繫,淨無漏遍緣,根本善無色,不緣下有漏』」(註10)由 此可知〈定品〉所談的所緣境,乃就諸定對於以下所緣,在三界九地中 所能取的界限為何,有為、無為,有漏、無漏之種類差別,作義門之 歸納判析。但除此之外,對能緣心與所緣境的特質,及其在此觀過程 之轉交,則無另外分析。 《瑜伽》之「所緣」有四類,此論云: 「云何所緣差別,何等為相?1.所緣相,2.因緣相,3.應遠離 相,4.應修習相。 1.所緣相者,謂所知事分別體相。 2.因緣相者,謂定資糧。 3.應遠離相者,復有四種,謂沉相、掉相、亂相、著相。 4.應修習相者,當知對治此四種相。」(註11) 「所緣相」即定境中止觀運心境所論,此部分因在〈聲聞地〉中有論及 ,故此地略。「因緣相」即是修定前之準備功夫,此亦於〈聲聞地〉中 論及。另外此地所詳論者,是為「應遠離」及「應修習相」。在修習 禪定之過程,先取「定」資糧相,從而正取所緣相。然而於所知事分 別體相中,會有障緣及異緣,即所謂的「應遠離相」。在如現取所知 事分別影像過程中,調和修地定資糧,捨離障緣、異緣即是「應修習 相」。故知在《瑜伽》中所列四緣,基本上是就行者在修習瑜伽止觀 相應行中,內心依於正常之止觀運心之情形下,心識所可能發生之所 有心理變化之現象,尤其對於「定」於種種心相的轉變及特質,做了 詳盡之分析。綜論之,《俱舍》──注重「法體判定」與「義門分別 」;《瑜伽》──注重「心相」與「止觀」特質,修行昇進掌握差別 之說明。 頁320 三、「無漏聖定」斷惑之比較 在《瑜伽》與《俱舍》中皆有論及「無漏聖定」。所謂「聖定」 者,是指於「定」中具有無漏,能斷諸惑。然而在〈定品〉中對於聖 定斷惑之說明則非常簡略,僅論及「無漏定」、「淨定」、「染定」 之能否斷惑。(註 12 ) 然而在《瑜伽論》中對於斷惑之聖定,則非僅論及,且例舉諸「 定」,進一步對諸「定」之行相加以分析說明,亦對諸「定」之引發 修學過程,做詳細之分析、說明。此即前所說《俱舍》就「法體」「 義門」之判定,而《瑜伽》重止觀作用之闡明與修行昇進之掌握之一 例。 (一)五聖智三摩地 此「三摩地」是無漏性、是聖者善法,故明聖。又此「定」有「 五行相」差別,皆是智性所攝,故云五聖智三摩地。如論云: 「評曰:一切皆是世俗智性,皆知定事有差別,故此五聖智皆處 智力所攝。」(註13) 此五乃是說明聖智於定中之差別行相功能,故云「體」是一,「 行相」分五,故前說「五行相智」,(註14)其差別行相之用如論文 所云。 (二)聖五支三摩地 此五支是是,1.喜(初、二禪),2.樂(三禪),3.清淨心(四 禪),4.明相(四聖定中「三摩地」法),5.觀相(審觀安立,斷除 結縛,所有聖定──無漏慧)為五支三摩地。 文中以五喻而更明言: 「四支皆行觀察,而第五支於前四能觀察,更審觀察。」(註15) (三)有因有見聖正三摩地 善故名聖,無漏故名聖者。所謂「因」,是指由先了知世間有真 實阿羅漢正行、正至,便於出離得生樂欲,獲得正見。次復以正思惟 ,出離家室,從此出家受尸羅,修治淨命,名正語、正業、正命。此 正見等五,於所對治邪見等猶未能斷,(註16)然能為聖定做遠牽引 ,故名之為「因」。 為欲斷除所治法故,又為修習道資糧故,方便觀察,依聞、思、 修、慧發生正見,於諸邪見了知,此是為欲斷除邪見等故,發勸精進 ,若由此故能斷所 頁321 治,集能治法,令其圓滿,是名「正念」。此念即是三摩地分,故亦 兼說「正三摩地」。(註17) 由此可見此諸「三摩地」中所論,皆是聖無漏定,且於斷諸煩惱 結使之流程,及種種行相皆詳細敘述。然而在〈定品〉中則是略而無論 ,雖則亦可歸入〈智品〉之內,然從《瑜伽》之說明可知,由二論之論 師於禪定之修行差異,而開導出教示內容亦有如前所論,偏重於定中 心相階次之說明與否之差異點。 四、檢行定 對於「淨定」在生、住、異、滅之過程中,「定」的進退安住亦 是重要討論之課題。此一論題──「淨定」四種,在二論亦有詳略之 不同。 《俱舍論》論及: 1.名字。 2.諸地所攝。 3.能生無漏。 4.四者互相生起。(註18) 對於彼此的運心之轉合則無詳細敘述,然而《瑜伽》則主要說明為何 發生四分之因緣。 如《瑜伽》二處:(註19) ┌───┬────┬────────────┐ │退分 │1 鈍根 │不堪忍。 │ │住分 │2 中根 │愛味相應。 │ │進分 │3 利根 │出離方便,於定不生喜足。│ │抉分 │4 利根 │於薩迦耶見見過患。 │ └───┴────┴────────────┘ 復於四分中之行者教令思惟,檢察自己處於何法,而善自勉勵, 此即是《瑜伽》與《俱舍》一重法體、義門分析,一重心相於修行層 次昇進之掌握差異,此四分定為顯明之一例。(註20) 五、禪定認同之差異──宗要比較(註21) 諸經宗要中主要闡述於佛經中所談及一些禪定的名稱,對禪名稱 做一說明。 頁322 (一)八解脫之比較──以前三解脫作比較 ┌─────────┬──────┬─────┬─────┬─────┬────┬────┬─┐ │ 名 │內(能依心)│外(所觀)│ 體 │ 所 緣 │目 的 │ 依 身 │得│ ┌─┬─┼─────────┼──────┼─────┼─────┼─────┼────┼────┼─┤ │俱│1 │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內未調伏色想│但觀外境 │ 無貪 │不淨顯色 │ヾ除障惑│依初,二│通│ │舍├─┼─────────┼──────┼─────┼─────┼─────┤ 令遠 │靜慮 │凡│ │論│2 │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內已調伏色想│但觀外境 │ 無貪 │不淨顯色 │ゝ引發惑│ │聖│ │ ├─┼─────────┼──────┼─────┼─────┼─────┤ 令退 ├────┤得│ │ │3 │淨解脫作證 │ │淨相 │ 無貪 │淨顯色 │ │依後靜慮│ │ ├─┼─┼─────────┼──────┼─────┼─────┼─────┼────┼────┼─┤ │瑜│1 │有色觀諸色解脫 │未離色界欲,│通觀內外 │世出世正智│顯色,真如│ヾ除障惑│ 通 │ │ │伽│ │ │內外俱有色 │ │慧為性 │光明相 │ 令遠 │ │通│ │師├─┼─────────┼──────┼─────┼─────┼─────┤ゝ引發惑│ │ │ │地│2 │內無色觀外色解脫 │已離色欲,依│通關內外 │世出世正智│顯色,真如│ 令退 │ 二 │凡│ │論│ │ │無色定離色界│ │慧為性 │好惡相 │ │ │ │ │ │ │ │染 │ │ │ │ │ │聖│ │ │ ├─────────┼──────┼─────┼─────┼─────┤ │ 界 │ │ │ │3 │淨解脫作證 │ │通淨不淨 │世出世正智│攝受色 │ │ │得│ │ │ │ │ │ │慧為性 │ 真如 │ │ │ │ │ │ │ │ │ │ │ │ │ │ │ └─┴─┴─────────┴──────┴─────┴─────┴─────┴────┴────┴─┘ 八解脫中的第一解脫,《俱舍》言:內有色、外有色解脫相,意 味內未伏除見者,色想名內有色,但觀外境名外觀色。《瑜伽》不然 ,為離色界欲,或雖以離見者,色想安立現前明有色,通觀內外名觀 諸色。 第二解脫言:內無色想者,依無色定而意解思惟,所以說前之《 瑜伽》通觀內外色,而有堅正,故別標內外四色想。初解脫未離色欲 ,內外具有色,故但言有色。《俱舍》所言:「內」是指伏除內身色 想。《瑜伽》一言:無色定離色界染名無色想,此第一就其內心離染 而言;第二就其所觀,《俱舍》但觀外境,《瑜伽》通觀內外。 第三解脫,《俱舍》言:唯觀淨相;《瑜伽》言:於內淨、不淨 色通觀,而後相待成一味清淨色。 以上是《瑜伽》與《俱舍》對前三解脫的不同看法。對於為何要 修解脫,二論則大體同異。 餘四無色界解脫大略相同。第八滅盡解脫以後再論。以上為解脫 之比較。 (二)四無量心之比較 在《俱舍論》中有無量「三摩地」,而在《瑜伽師地論》中,除 了無量「三摩地」外,更建立小、大二種「三摩地」,這是一項有待 探討的問題。如圖:(註22) 頁323 ┌──┬──┬───┬─┬─┬───┐ │所緣│ 觀 │作 意 │信│欲│勝 解│ ┌─────────┼──┼──┼───┼─┼─┼───┤ │ 小三摩地 │ 少 │ 小 │ 少 │小│小│ 小 │┐ ├─────────┼──┼──┼───┼─┼─┼───┤│-非無量、無際故 │ 大三摩地 │ 大 │ 多 │ 大 │上│上│ 上 │┘ ├─────────┼──┼──┼───┼─┼─┼───┤ │ 無量三摩地 │ 無 │ 無 │ 無量 │無│無│ 無量 │ │ (四無量) │ 量 │ 量 │ │量│量│ │ └─────────┴──┴──┴───┴─┴─┴───┘ 二論所談之「四無量心」最大的差別是: ┌───┬────────┬────┬───┬──┐ │所 緣│行 相│體 性│所依地 │漏無漏│所修│ ┌─┬─┬─┼───┼────┼───┼────┼───┼──┤ │︽│1 │慈│緣欲界│與樂 │無瞋 │四禪、未│ │ │ │俱│ │ │一切有│ │ │至、中間│ │ │ │舍├─┼─┤情,能├────┼───┼────┤ 有 │ 凡 │ │論│ │ │治彼欲│ │無慎 │四禪、未│ │ │ │︾│2 │悲│界貪等│拔苦 │不害 │至、中間│ │ │ │卷├─┼─┤障,不├────┼───┼────┤ │ │ │廿│ │ │緣色、│ │ │初、二禪│ │ │ │九│3 │喜│無色界│喜慰 │喜受 │ │ │ 夫 │ │ │ │ │。或謂│ │ │ │ │ │ │ ├─┼─┤大悲體├────┼───┼────┤ │ │ │ │4 │捨│是無瞋│ │ │四禪、未│ │ │ │ │ │ │喜根,│平等 │無貪瞋│至、中間│ 漏 │ 修 │ │ │ │ │由此力│ │ │ │ │ │ │ │ │ │通三界│ │ │ │ │ │ │ │ │ │。 │ │ │ │ │ │ ├─┼─┼─┼───┼────┼───┼────┼───┼──┤ │ │ │ │緣三類│欲與其樂│無瞋 │第三禪 │ │ │ │ │1 │慈│有情而│ │ │ │ │ │ │︽├─┼─┤起 ├────┼───┼────┤ │ 唯 │ │瑜│ │ │ヾ無苦│ │ │ │ 無 │ 聖 │ │伽│2 │悲│、無樂│欲令拔苦│無瞋 │初 空 │ │ 人 │ │師│ │ │ゝ有苦│ │ │ │ │ 修 │ │地├─┼─┤ゞ有樂├────┼───┼────┤ │ 、 │ │論│ │ │ │令樂不相│ │ │ │ 聖 │ │︾│3 │喜│ │離,隨喜│無瞋 │二 空 │ │ 人 │ │ │ │ │ │作意。 │ │ │ 漏 │ 行 │ │ ├─┼─┼───┼────┼───┼────┤ │ │ │ │ │ │ │令不樂思│ │ │ │ │ │ │4 │捨│ │貪等,不│無貪瞋│三 空 │ │ │ │ │ │ │ │染污作意│ │ │ │ │ └─┴─┴─┴───┴────┴───┴────┴───┴──┘ 由上差別中可見《瑜伽師地論》與《俱舍論》之思想,二者在禪 法之領略上有很大出入。此更可從大、小無量「三摩地」中看出其建 立之差別。 頁324 問:為何要建立小、大無量三摩地? 答:基本上就其所緣境而論,在探討所緣此一問題時,得知所緣境之 差異性,在所緣相境之所緣大小上,有不同的尺度。既然論中給 予如此啟示,分成三種層次,則亦可依此大方向,剖析出更微細 之特質與差異性。對於所緣境的大小,可依此理論分析出,在何 種禪法之下是屬於「小三摩地」,何種禪境下是屬「大三摩地」 ?欲作何觀?緣何境,得此小三摩地?具備何種特質?又如何延 伸至「大三摩地」?具備何種特質?又必須評估此大三摩地有多 少能耐或心力,於何種因緣下方能成就此「大三摩地」?由於所 緣境涉及禪法本質問題,根據此一角度開展出去,就可從所緣境 上大小問題,分析出很多有關禪法之差別特質。 六、眾義 「眾義」中很特別,可看出此在《俱舍》〈定品〉中只有零星幾 個細目。〈三摩呬多地〉的「眾義」有十一科,探討到修行過程中修 鍊心性,或一種在修行過程中,對於修行禪定的境界之敘述說明,在 修行的法門中沒有的問題,或是準備的功夫,或是加行功夫,或是檢 察的功夫,或是禪定境界的進步或退步,茲分列說明於下: 一、樂空閒等身心遠離,不與在家、出家共相雜住,獨一無侶, 是身遠離;遠離一切染污,無記所有作意,修一切善,是心 遠離。 二、善修止觀──修四無量,常而不間斷,安住正念。 三、等持、等至善巧──說明知道如何透過語言文字,而能了解 修行的過程與修行的行相。 四、有倒、無倒──明白在功夫上進步或退步,或有、無顛倒情 形。 五、檢行定──定中有禪定進退情形。 六、不受諸想──以通相代諸相,也是說明如何引導思惟的過程 方法。 七、四種趣道──比丘修行如何才能進入禪定、止觀,乃至進入 聖果之過程。 八、四種淨勝──提及戒、定、慧是清淨的,怎樣的比丘應去求 道圓滿。 九、思惟五相──如何令定清淨,該如何去思惟一些行相。 十、陶練其心──練心的三種過程。 十一、思惟三相---修行止取捨之過程。 頁325 總括此十一條,乃是對禪定修習過程之說明──此中有些是針對 準備功夫的說明,有些是整體修的過程,或對修習過程之鳥瞰,可能 面對之心的鍛鍊,作種種說明。以下將此十一條條列出來: 第一───┐ 第二───┼─ 如何進入準備功夫。 第三───┘ 第四───┐ 第五───┼─ 檢察心性在運心時是否有過失、顛倒、亂想。 第六───┘ 第七───┬─ 鳥瞰修道過程應如何進入(朝那些大方向)。 第八───┘ 第九───┐ 第十───┼─ 調練心性 第十一──┘ 這一小節對〈定品〉而言是沒有的,可見《瑜伽師地論》〈三摩呬 多地〉中,將修行中很多心性過程描述的很清楚。又從綱領中六特色 之比較、「眾義」之比較,可見「眾義」一節是《俱舍論》完全缺乏 的。「作意與所緣」、「諸經宗要」中,《俱舍論》也大多沒有提到 。〈定品〉辨析亦如前所言。 柒、結 論 綜觀以上所談,有關《俱舍論》〈定品〉與《瑜伽師地論》〈三摩 呬多地〉內容,,在整體份量而言,《瑜伽師地論》所談的內容比較廣 泛,《俱舍》〈定品〉所談內容比較簡單。二者所談的課題之中心點, 是對定體的掌握,乃至於四禪八定的舖陳;禪定的支分,靜慮所開展 出來的四靜慮、解脫、等持、等至。基本上這些都是相同的,可是對 於在修行的過程當中,由〈定品〉所強調的特色,可看出其對於修行過 程描述較少,亦即在〈定品〉中所提的重點是對禪定境界的說明,或是 對禪定境界的說明,或是對禪定「體性」的分析。如前所提之定體辨 析當中,一、「心一境性」的比較,二、無色界體性的比較,三、「 內等淨」之分析中可見。〈定品〉重於禪定境界的說明、舖陳。《俱舍 論》為有部修「定」之思想,因此大都把思考空間放在對定體的確認 上。 頁326 從〈定品〉與〈三摩呬多地〉的比較中可見,〈三摩呬多地〉對 於修行過程,比〈定品〉多出很多的科目。例如:對禪定蓋障就有專 題討論。此「蓋障」在《俱舍論》中不屬〈定品〉,而屬於〈隨眠品 〉;而在《瑜伽師地論》則將它列入〈三摩呬多地〉之中。從它提出 對心性的衝突點中可知,《瑜伽》認為這是修行禪定所會面對的課題 。還有在「作意所緣」差別之中,這是〈定品〉所沒有的。如「七作 意」、「四十種作意」,「七作意」說明由初學禪定,到進入禪定狀 態中的整個過程。「四十作意」說明各種不同運心(作意)的特質。 在所緣差別一科當中,則是說明禪定必須要面對的課題。「眾義」的 十一科,更把修行中運心的過程特別提出來,這都是〈定品〉中所沒 有的。 因此〈三摩呬多地〉與〈定品〉最大同異處: 一、同:他們對禪定中的定體、靜慮、等持、等至、解脫等的探 討,基本的立論可說是相同的,這是禪定的根本。 二、異:(一)〈定品〉重在法體、禪定境界的界定。 (二)《瑜伽師地論》重點在禪定的相應,是行法,描 述修習的過程中,心性上有不同層次上的表露。 (三)〈定品〉所談禪定,只認為在四禪、八定中有所謂 無漏定。但是所談的禪定基本上都放在世間的有 漏定中,如前所分析之「四無量」、「八解脫」 ,乃至後面的「五聖智」、「聖五支」,「因具 聖三摩地」「金剛喻定」(註23)等等。四無量 心在《俱舍》為有漏定,在《瑜伽》則為無漏。 可見《俱舍論》將〈定品〉的位置安立於「緣」的立場,安立於世 間禪,以此建立〈定品〉的位置。雖屬於涅槃還滅緣的立場,可是從〈 定品〉舖陳的位置上看,它還屬世間有漏定。可是在《瑜伽師地論》 中的攝諸經宗義中,把有關無漏禪定中,列舉詳細,當成重要課題來 探討。因此可認為,在《瑜伽師地論》思想中,禪定是很直接與無漏 法相應;可是在小乘《俱舍論》思想當中,認為禪定較單獨的局限於 四禪、八定狀態中。他們所要提昇的是由四諦立場進入到無漏當中。 《瑜伽師地論》的立場,則以隨時可從禪定中轉到無漏當中。這是在 頁327 觀察此二論後之結論。透過此分析、了解以後,從修習禪定立場而言 ,可說是《瑜伽》比較相應,可給予較多的啟示。 註釋 註01 《瑜伽論記》卷一上 大正42 頁315中欄 註02 《俱舍論記》卷一 大正41 頁1-2中欄 註03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彙編》韓清淨撰 第1冊 頁347 台灣新文豊出版 註04 同註3 頁433 註05 同註2 頁417 上欄起 註06 同註3 頁347起 註07 同註2 頁419 中、下欄 註08 同註2 頁420 上欄 註09 大正29冊 頁147 下欄 註10 《俱舍論》 大正29 頁149 上欄 註11 同註1 頁386 下欄 註12 同註10 頁149 註13 同註1 頁396 下欄 註14 同註1 頁397 上欄 註15 同註1 頁397 上欄起 註16 同註3 頁431 註17 同註3 頁432起 註18 同註4 頁148 下欄 註19 同註3 頁404 註20 同註1 頁400 中、下欄 註21 同註1 頁389 中欄起 註22 同註3 頁418 註23 同註3 頁433 參考書目 1.《瑜伽論》 大正30冊 2.《瑜伽論記》 大正42冊 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彙編》 韓清淨撰 台灣新文豊出版 4.《俱舍論》 大正29冊 5.《俱舍論記》 大正41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