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密〈原人論〉三教會通平議

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系教授 王開府

佛學研究中心學報
第七期(2002.07)
頁147-183

©2002 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佛學研究中心
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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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研究中心學報第七期(2002.07)

提要

        本文探討宗密批判儒、道,會通三教的理論問題。本文也對宗密以及之前佛教界使用「會」「和會」「會通」等詞,作了分析。

        〈原人論〉以真心作為會通三教之根據,依華嚴教理而成立開權顯實、以實會權的「全揀全收」模式。這比宗密之前的三教調和論,更具有深刻的形上學意義。

        宗密批判儒道時,涉及本體論與宇宙論的爭議。對此,當代學者頗有批評,本文有所回應。牟宗三先生有關佛教「體」「用」的論述,本文也試作回應。

        筆者認為〈原人論〉視真心為一切淨、染法之本體時,也難避免宗密所批評的儒道「一因」說的困難。可是,不論以〈原人論〉的真心思想或單以一般緣起法來會通三教,恐怕站在儒道二教的立場,都難以接受,這是三教會通的根本難題。

 

關鍵詞:宗密、原人論、三教會通、和會、體用、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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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唐代圭峰宗密(780-841)在中國佛教史上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他判攝禪宗各派,和會禪、教,以及會通儒、釋、道三教,悉屬劃時代的貢獻,對後來佛教的發展及三教關係產生深遠的影響。學者更認為宗密的會通三教,導致後來宋明理學的興起,其影響甚至遠及韓、日。[1]

        在宗密之前,三教思想的交涉與相互批判,已有長遠之歷史[2],但三教會通理論的建構係由宗密開啟,其相關論述對後代的影響,可謂無出其右者。在這個論題上,宗密是開創風氣及啟迪後學的第一人,值得特別予以重視。

        有關宗密判教及會通思想之淵源、時代背景、影響及歷史地位,學界已多所論列,本文不再贅述。本文將探討宗密批判儒、道,會通三教的理論問題,至於宗密對佛教內部的會通工作非本文之重點。本文的論述以宗密〈原


*送審日期:民國九十年三月四日;接受刊登日期: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十日。

1. 宗密思想對後代的影響,中外學者論述頗多,如:鎌田茂雄《宗密教學の思想史的研究》(東京: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75)一書之相關章節;洪志明《宗密及其原人論研究》,﹙高雄:高雄師範學院國文研究所碩士論文,1987﹚,第五章,頁539-569;冉雲華《宗密》,台北:東大圖書公司,1988年,第六章,頁223-265;Peter N. Gregory, “Tsung-mi and the Sinification of Buddhism,”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1, Chapter Eleven, p.295~;黃連忠《宗密禪教一致與和會儒道思想之研究》,﹙台北:淡江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4﹚,第九章,頁377-406。期刊論文方面也頗有論及,不遑一一列舉。

2. 三教關係之研究較早而系統性的專著,有久保田量遠著之《中國儒道佛三教史論》(東京:國書刊行會,1931),其第十七章即為「唐宗密の儒佛二教類同說と白居易の兩教歸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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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論〉(833年撰)為主,並參照宗密的其他著作,如〈遙稟清涼國師書〉(811年撰);《圓覺經大疏》(下文簡稱《大疏》,823年撰);《圓覺經大疏釋義鈔》(簡稱《疏鈔》,823年或稍晚撰);《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簡稱《略疏》,約827年前後撰);《圓覺經略疏鈔》(簡稱《略疏鈔》,約827年前後撰);〈禪源諸詮集都序〉(簡稱〈禪序〉,833年撰);〈禪門師資承襲圖〉(簡稱〈禪圖〉,約晚於《疏鈔》後數年撰)等。[3]宗密另有〈三教圖〉一面,可惜已亡佚。[4]

 

二、會通、和會與勘會

        「會通」一詞,最早應見於《易.繫辭傳》云:「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宗密除「會通」一詞外,也使用過「和會」「勘會」這些用語,義可互通。

        宗密〈原人論〉的第四節,題為「會通本末」[5],其內容包括會通儒、道二教及佛教各宗。在節名下宗密自註云:「會前所斥,同歸一源,皆為正義。」可視為宗密對此處「會通」一詞含義的解釋。

        宗密老師華嚴四祖澄觀(738-839)在其《大方廣佛華嚴經疏》中(787年撰),也用過「會通本末」一語,但那是指詮釋經典時用會通本末的方法,與宗密用法不同。[6]不過,澄觀在同書中也曾詳細論述五教之會通,他說:「第三、立教開宗,……教類有五,即賢首所立,廣有別章,大同天台,但加頓教,今先用之,後總會通。有不安者頗為改易。言五教者: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三終教;四頓教;五圓教。……第四、總相會通,曲分為二:先通會諸教,後化儀前後。」(T35.512b-513a)


3. 以上各書撰述年代,參洪志明《宗密及其原人論研究》中〈宗密年譜〉之考證,頁49-51,85-135;又參冉雲華《宗密》第一章及「年表」,冉教授推斷《疏鈔》撰於824至827年之間,見頁27。

4. 〈三教圖〉見錄於〈禪源諸詮集都序〉之敦煌寫本殘卷,參潘重規《國立中央圖書館敦煌卷子》第六冊,﹙台北:石門圖書公司,1976﹚。

5. 本文所引〈原人論〉,見T45.707c-710c (按此指台北新文豐出版公司印行之《大正新修大藏經》冊45,頁707下欄至710下欄。全文例此,凡註a、b者,為上欄、中欄)。以下不另一一加註。

6. 見《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三十一云:「今依論釋,初十句中,論以二門解釋:一直釋經文;二會通本末。」(T35.73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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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觀之說,顯然為宗密所本,宗密在《略疏》中說:「今約五教略彰其別:一愚法聲聞教……二大乘權教……三大乘實教……四一乘頓教……五一乘圓教……此上五教後後轉深,後必收前,前不攝後,然皆說一心。……今本末會通,令五門皆顯詮旨。」(T39.537c)這是以「一心」為本,以會通佛教內部的「五教」。在《大疏》中宗密說:「黃梅門下,南北又分,雖繼之一人,而屢有傍出,致令一味,隨計多宗,今略敘之,會通圓覺。」(S14.109c)[7]這是將禪門各宗會通於圓覺經義。〈原人論〉說:「今將本末會通,乃至儒道亦是。」宗密將佛教內部的本末會通,擴大到儒、道二教,形成三教會通。

        其次「和會」一詞,宗密給澄觀的〈遙稟清涼國師書〉中說:「每覽古今著述,在理或當,所恨不知和會。」(T39.577a)他在〈禪序〉中也有類似的話:「講者多不識法,故但約名說義,隨名生執,難可會通。……但歸一心,自然無諍。」(T48.401c)可見「和會」與「會通」二詞,在含義上沒有什麼差別。《疏鈔》云:「但就頓漸悟修之法和會,自然會得諸宗。」(S14.280a)這是和會各種禪法以和會禪門各宗。〈禪序〉云:「禪有諸宗互相違反者,……立宗傳法,互相乖阻,……確弘其宗,確毀餘類,爭得和會也?」(T48.400c)可見「和會」不祇用在會通不同的著述、義理、禪法,也用在宗派的會通上。其實宗密在〈禪序〉中談論的不祇是和會禪門諸宗,也在禪門三宗與教門三教間進行和會。《疏鈔》又說:「和會內外二教,不相違也。……則知三教皆是聖人施設,文異理符。但後人執文迷理,令競起毀譽耳。」(S14.421b-422a)這又是指和會三教了。

        至於「勘會」一詞,宗密在〈禪圖〉中自述:「宗密性好勘會,一一曾參,各搜得旨趣如是。」(S110.436b)〈禪序〉云:「問:所在皆有佛經,任學者轉讀勘會,今集禪要,何必辨經?答:……謂佛說諸經,……文或敵體相違,義必圓通無礙。……故須三量勘同,方為決定。」(T48.400c)「勘會」指對經文相違處,進行「勘同」以見經義之圓通無礙。〈禪序〉另有「勘契」「對勘」「會同」之詞,也都是比對異同以求契合其義,如:「不逢善知識處處勘契者,今覽之,遍見諸師言意,以通其心,以絕餘念。」(T48.400a)「詳究前述,諦觀此圖,對勘自他,及想賢聖,為同為異,為真為妄。」(T48.410c)〈禪圖〉云:「所見如此相違,爭不詆訿?若存他則失己,爭肯會同?」


7. 略符S14.109c係指《卍續藏經》第14冊,頁109,第三欄,全文例此,凡註a、b、d者,為第一欄、二欄、四欄。本文所引之《卍續藏經》,係中國佛教會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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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10.436a)[8]

        黃國清曾詳細比較了宗密所使用的「會通」「和會」「通會」「勘會」「會」「會取」「融」「融會」「融通」諸詞,而主張宗密「會通」與「和會」二詞在用法上的區別。他認為〈遙稟清涼國師書〉及《大疏》,屬宗密相對早期的著作。而後來在《疏鈔》中用語則略有不同,已不使用「會通」一詞,只用「會」或「和會」諸宗。黃氏並指出:《疏鈔》〈禪序〉使用「和會」一詞時,都屬於平面式的和會;但當《疏鈔》使用「會取」、〈原人論〉使用「會通」時,卻為有層級深淺的立體式的會通。黃氏採用平面式與立體式的兩種和會或會通模式,是相當有意義的詮釋參考架構。[9]此外,黃連忠也早已注意到宗密和會三教的方法,有平面思惟與立體思惟之區別,但詮釋方式與黃國清稍異。[10]

        不過,筆者認為宗密和會或會通的方式,固然可區分為平面式與立體式二種,但他使用「會」「和會」「會通」等詞時,經常混用,實不必膠柱鼓瑟,強作分別。如上引〈禪序〉云:「講者多不識法,故但約名說義,隨名生執,難可會通。」這裡的「會通」不是立體式的,其用法與「和會」並無不同。

        由目前看到的資料,祇能說「本末會通」一語,有貫通本末的立體式意涵,這是「會通」結合「本末」所呈現之特定用法。不過,宗密說「會通本末」,而不說「和會本末」,可見「會通」比「和會」,更適合表達立體式貫通之模式。但單獨使用「會通」時,不必限於立體式者。現代學界在三教關係上,固然多使用「會通」少用「和會」,但在使用「會通」時,也未必有立體式的意涵。

        除了立體模式外,宗密在論三教時,也用平面之模式,如在《圓覺經道場修證儀》中說:「道門三寶,慈為首;儒教五常,仁最精;佛說大悲,菩薩本。」(S128.424d)《大疏》云:「古來諸德皆判儒宗五常;道宗自然;釋宗因緣。」(S14.118c)《疏鈔》云:「設教不同者,孔教忠孝仁義,禮樂益國,榮


8. 禪籍多有「勘破」「勘驗」之詞,係指修行及悟境方面而言。

9. 見黃國清〈宗密和會禪宗與會通三教之方法的比較研究〉,《圓光佛學學報》3期,1999年。

10. 黃連忠說:「通觀〈原人論〉全文,筆者發現宗密的分析方法,已經脫離直線平面的思考模式,建構了三度空間立體化的思惟型式。首先看權實相對的判攝依據,宗密將儒道兩家與習佛不了義者皆判為方便之權教,認為依此未能原人,這部分等同於平面思惟。……宗密將儒道之權設為平面,將直顯真源之實設為縱軸,由此形成三度空間的立體思惟體系。」詳參《宗密禪教一致與和會儒道思想之研究》,頁347-349。黃氏此說頗有創意,但儒道與習佛不了義者之間,有淺深層次之異,宗密此處之會通,仍屬立體式之會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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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宗,樂於名行;老教棄於榮名,外於禮樂,養性保身,而逍遙屏繁慎靜也。」(S14.352a)「儒宗意在道德仁義,禮樂智信,不在於馳騁名利,所令揚名。後代者以道德孝義為名,不以官榮才藝為名。釋宗意通達自心,脩習定慧,具於悲智,不在立身事業。」(S14.222b)上述都是以三教並列比較,顯示各具特色。

        《大疏》「序」又說:「元亨利貞,乾之德也,始於一氣。常樂我淨,佛之德也,本乎一心。專一氣而致柔;脩一心而成道。」(S14.108d)這段話中「元亨利貞」是儒家「易」之四德;「專氣致柔」是老子之語;「常樂我淨」是佛之四德。三教在此,看似平分秋色。但《疏鈔》釋此卻說:「佛德亦爾,雖無量無邊,實體之德,亦唯有四。由此四故,迥超凡夫、外道、二乘境界。」(S14.206b)《略疏鈔》也說:「儒道修鍊之門,專氣而為,要妙之義也。……佛果之德,既本乎一心,若不修一心而乃別修者,豈成佛道,如磨磚不成明鏡;鍊鐵不得真金等。」(S15.93c-d)[11]則又以佛之境界為最高,儒道之修氣,不如佛之修心。

        此外,宗密特重孝道,曾撰《盂蘭盆經疏》,弘揚佛教孝親之義,疏文開宗明義即云:「始於混沌,塞乎天地,通人神,貫貴賤,儒釋皆宗之,其孝道矣。」(T39.505a)這也是宗密會通儒佛之處。

        「會通」「和會」並非宗密一人專用術語,宗密在世或更早的年代,佛教界已大量使用它們。「會通」一詞的使用,在譯經方面如:北魏菩提流支譯《金剛仙論》云:「若爾者二經相違,云何會通?」(T25.803b)唐玄奘(600?-664)譯《瑜伽師地論》云:「菩薩為彼諸有情類,方便善巧,如理會通如是經中如來密意甚深義趣。如實和會,攝彼有情。」(T30.541a)又:「於語相違難,顯示意趣,隨順會通。……或以異教而決判之。」(T30.754a)

        在漢文著述方面如:東晉慧遠(334-416)《大乘大義章》云:「若不會通其趣,則遍之說,非常智所了之者,則有其人。」(T45.141c)僧肇(384-414)《涅槃無名論》云:「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一體。同我則非復有無,異我則乖於會通。所以不出不在,而道存乎其間矣。」(T45.159b-c)慧遠談的是經典義理之會通;僧肇則論物我一體之會通。劉宋慧觀(383?-453)〈法華宗要序〉云:「觀少習歸一之言,長味會通之要。」(T51.53b)梁僧祐(445-518)《釋迦譜》云:「莫齊同異,必資會通之契。」(T50.1a)僧祐也是談經典之會通。


11. 久保田量遠論宗密「儒佛二教類同說」時,即專論宗密以常樂我淨比配元亨利貞之義,見所著《中國儒道佛三教史論》,頁439-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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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法雲(467-529)《法華經義記》云:「以下會通古今也。」(T33.589b)隋智顗(538-597)《仁王護國般若經疏》云:「一切法性下,二解釋,文三:一釋、二會通、三舉況。」(T33.266a)他把「會通」列為釋經之項目。[12]他在《妙法蓮華經玄義》中云:「何謂會通?會通者,有共般若、不共般若,不共般若最大,餘經若明不共,其義正等。他會通法華,明二乘作佛,是祕密;般若不明二乘作佛,故非祕密。祕密則深,般若則淺。」(T33.811c)這是說由會通法華經不共般若的祕義,以明般若經共般若之淺義。唐窺基(632-682)《妙法蓮華經玄贊》云:「隨順會通,……一切諸法無性無事,無生無滅,如幻夢等,如理和會。……隨順會通,會昔三權,通今一實。」(T34.695c-696a)其《大乘法苑義林章》云:「三乘有教,阿含等經;維摩、思益、大品,空教;法花一乘、涅槃等說常住佛性。皆是漸教,會通三乘,大由小起,名為漸也。」(T45.247c)唐慧沼(651-714)《能顯中邊慧日論》云:「十二分教,佛自會通,散在諸經,率難被究。」(T45.408c)

        經由檢索《大正藏》[13],筆者發現「會通」一詞甚少出現於唐以前之譯經中,而漢文著述方面,大約至隋代才開始被如智顗、吉藏(549-623)等人大量用於佛教著作中。到了唐代佛教界使用更多,尤其是華嚴、天台學者,如李通玄(635-730)、法藏(643-712)、湛然(711-782)、澄觀(738-839)等。

        至於「和會」一詞,偶出現於唐以前之譯經中,如北齊那連提耶舍(490-589)譯《月燈三昧經》云:「同思想以和會故。」(T15.576b) 而漢文著述方面,大抵也是由隋代開始,至唐代才大量用於佛教著作中。如隋慧遠(523-592)《大乘義章》云:「二說云何?並是聖言,難定是非,若欲和會,律中所說……」(T44.610a)唐窺基《大乘法苑義林章》云:「異部說殊,不可和會。」(T45.271a)華嚴宗三祖法藏《華嚴經探玄記》云:「此二說既各聖教互為矛楯,未知為可和會、為不可會耶?」(T35.112a)

        以上由翻檢大藏經得知,「會通」與「和會」之用法,並無明顯差別。宗密著作使用此二詞,與其他佛教文獻之用法,也相當一致。隋、唐以至宋代,「會通」「和會」二詞廣泛地被使用,有其時代因素。中國佛教發展到隋唐時期,譯經工作大致完成,漢人著作已汗牛充棟,而中國佛教各宗也先後


12. 澄觀也曾把「會通」列為釋經之項目,如《大方廣佛華嚴經疏》云:「略啟四門:一敘昔;二辨違;三會通;四正釋。」(T35.876b)

13. 係採用《CBETA電子佛典系列.大正新修大藏經第一冊至第五十五冊暨八十五冊》(台北:中華電子佛典協會,2001),進行全文檢索,再參照新文豐版《大正藏》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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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由於經典內容的歧異,及宗派相互的競爭,導致判教成為各宗的重要工作。判教的目的,除了系統化、理論化判別佛教經典與宗派的歧異外,更重要的是在進行教內的會通。「會通」「和會」在隋、唐的普遍使用,充分反映了這一點。進一步,判教的工作擴及佛教與外教之間,這種趨勢到了宗密的時代,已然明顯。宗密的貢獻,在於適時地因應歷史發展及時代需要,而開啟三教會通的新頁。

 

三、〈原人論〉會通三教的根據

        在宗密之前,三教之間論爭多於會通,即使有意於調和三教者,也多採截長補短的平面式之和會,而非由淺至深的立體式的會通。宗密較之前的調和論者,不僅在會通理論上更具系統性,且採用立體式的會通,並且對其所據以會通的根據與模式,有所自覺與論述。所以,宗密在三教會通理論的發展上,具有無與倫比的關鍵地位,〈原人論〉則是其會通三教的成熟之作。與宗密同時的韓愈(768-824)、李翱(772-841)、白居易(772-846)、柳宗元(773-819)等,不論是批判佛、老,或調和三教,其理論之系統性與深度都不及宗密。[14]其次,宗密所會通的「道」,依據其引述的內容看,可以說籠統包含道家與道教思想,但較少直接提及道教之經典。[15]

        韓愈有〈原人〉一短文,認為人在天地之間,有天道、地道,又有人道。他說:「人道亂而夷狄、禽獸不得其情,……人者,夷狄、禽獸之主也。主而暴之,不得為主之道,是故聖人一視而同仁,篤近而舉遠。」[16]可見韓愈是由倫理學的向度,指出人在世界之地位及其重要性。人作為夷狄、禽獸之主,對夷狄、禽獸須一體視之,仁而非暴。韓愈〈原人〉主要是推原人道在「仁」,這祇是對人的價值及責任的簡單宣示,既無創見,也缺乏深入的論述,所以歷來未受重視。宗密是否讀過韓愈的〈原人〉,今不可考。〈原人論〉學者推


14. 宗密對李翱《復性書》之思想沒有回應,這一點冉雲華曾有所解釋,參見其《宗密》,頁92。

15. 宗密偶也提及道教之經典。如〈禪序〉云:「此云肉團心,此是身中五藏心也。」自註云:「具如黃庭經五藏論說也。」(T48.401c)《疏鈔》云:「又黃庭內景云:殊途一會,歸要於一。又云:五行相推大歸一。又云:一之為物叵卒見。」(S14.206c)

16. 見《朱文公校昌黎先生集》卷11(四部叢刊初編縮本),﹙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67﹚,頁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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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為宗密五十四歲(833)左右之作[17],這時距韓愈逝世已九年了。

        華嚴三祖法藏有佛教教內之五教判釋,其弟子慧苑(673-743?)則立四教:迷真異執教、真一分半教、真一分滿教、真具分滿教。其中迷真異執教,將孔、老、莊與西方外道攝入判教之範圍,列為「迷真異執教」,這在中國佛教判教中應是首開先例。慧苑《續華嚴經略疏刊定記》云:「此方者,除偽書之外,說天地萬物本所從生,莫出於易、老、莊也。……初依孔丘述易為萬物之始,生於萬物。……二依李聃計自然為萬物因,則萬物無非自然。……三莊周計道為萬物因,則道無不在。」(S5.12d-13a)澄觀對同為法藏門下的慧苑,將儒道與西方外道納入判教系統,深表不滿,他在《華嚴經隨疏演義鈔》說:「破五教而立四教,雜以邪宗,使權實不分,漸頓安辨?」(T36.17a)不過,慧苑對儒道還是批判而非會通,而宗密對儒道則是既批判又會通。[18]〈原人論〉雖因習儒道者之「迷執」而斥之,但又以儒道為權教而會通之,使三教會通有了理論上之基礎。

        要了解〈原人論〉會通三教的根據,須追溯宗密學思歷程及其所得。宗密在二十八歲(807)時遇荷澤宗法裔道圓禪師。他在〈遙稟清涼國師書〉中自述:「學虧極教,悟匪圓宗,不造心源,惑情宛在,後遇遂州大雲寺圓和尚法門,即荷澤之裔也,言下相契,師資道合,一心皎如,萬德斯備。」(T39.576c)由此可知,他契入主頓悟的荷澤禪法,深造心源。宗密後來成為荷澤宗的傳人,他在《禪門師資承襲圖》中判攝禪門諸宗時,就以荷澤宗為惠能所傳嫡


17. 參洪志明《宗密及其原人論研究》,頁128。加地哲定也以〈原人論〉思想圓熟,應視為宗密晚年之作。(見所著〈宗密の「原人論」に就いて〉,《密教文化》,13號,昭和廿五年第三冊,1950年,頁24)。鎌田茂雄則推測〈原人論〉為宗密早年之作,他的理由有三:一、宗密晚年所作的〈禪序〉對禪之三宗的說法,未見於〈原人論〉中。二、〈原人論〉有關儒道二教的說明,是宗密年輕時捨儒向佛時所寫的。三、〈原人論〉的一乘顯性教中,全然不見荷澤宗與洪州宗的區別,比起〈禪圖〉思想較不成熟。(參所著《宗密教學の思想史的研究》,頁114)。筆者認為〈原人論〉目的在回應儒道對佛教之批判,所作的三教會通完整的理論,決非初學佛法的年輕時期之宗密所能建構。荷澤宗與洪州宗等禪宗內部之區別,並非本論的重點,自可省略。且教之三種已反映在〈原人論〉五教的分判中,禪三宗既與教三種之區別相似,不必再提。因此鎌田氏之主張,難以採信。此外,楊政河判定〈原人論〉是宗密較早期的作品,其理由與鎌田茂雄的第二、三點相同,見所著〈宗密大師學風研究〉,《華岡佛學學報》6期,頁233,1983年。

18. 黃國清也有類似之見解,他在比較宗密與慧苑之判教體系後說:「宗密的判教思想是有參考慧苑的地方吧!慧苑將四教做區隔式的論列,突顯諸教內的不可共量性;宗密則一方面批判迷執、偏淺的教義,一方面也對諸教教義進行有機的貫通,這是兩人判教思想最大的差別所在。」(見所著〈宗密之三教會通思想於中國佛教思想史上的意義〉,《中華佛學研究》,3期頁46,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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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神會為禪宗第七祖。他對荷澤宗禪法闡述如下:

荷澤宗者,尤難言述,是釋迦降出、達磨遠來之本意也。將前望此,此乃迥異於前;將此攝前,前即全同於此,故難言也。今強言之,謂諸法如夢,諸聖同說。故妄念本寂,塵境本空,空寂之心,靈知不昧,即此空寂寂知,是前達磨所傳空寂心也。……知之一字,眾妙之源。……若得善友開示頓悟空寂之知,知且無念無形,誰為我相、人相?覺諸相空,真心無念。念起即覺,覺之即無,修行妙門,唯在此也。(S110.436b-c)

        宗密以靈知不昧的空寂心,是無念,也是真心,修行要領在此靈知之覺。這是佛與達摩的本意,而為荷澤宗所傳。此與北宗、洪州宗、牛頭宗各宗迥異,卻又可通攝各宗而各宗全同於此。所以靈知無念的空寂心或真心,是和會禪門各宗的關鍵。

        宗密雖由荷澤宗悟入心源,不過當時心與身、與理仍未圓融,所以〈遙稟清涼國師書〉又說:「然於身心因果,猶懷漠漠,色空之理,未即於心。遂屢咨參,方蒙授與終南大師(按即華嚴宗初祖杜順)《華嚴法界觀門》,佛法寶藏,從此頓彰。」但又感「名相繁雜,難契自心。」後偶得《圓覺經》,讀之雀躍。《圓覺經》主要在談「圓覺妙心」「覺心」。宗密在〈圓覺經序〉談到由此經得到的啟悟說:「禪遇南宗,教逢斯典,一言之下,心地開通,一軸之中,義天朗耀。頃以道非常道,諸行無常,今知心是佛心,定當作佛。」(T39.524b)這時他已有禪、教和會之意,並悟到心是佛心。三十一歲(810)抵襄陽,遇澄觀門人靈峰和尚,授以《華嚴經》及澄觀所撰之《華嚴經疏》《華嚴經隨疏演義鈔》。於是廢寢忘食參究,〈遙稟清涼國師書〉中自述其所得云:

一生餘疑,蕩如瑕翳,曾所習義,於此大通,外境內心,豁然無隔。……義則色空同於中道,教則實融於圓宗。……使一真心地,無不印經。……宗密未遇疏前,每覽古今著述,在理或當,所恨不知和會。……事事融通,通而互收故。重重無盡,悟此則全同佛果,方是圓因。隨緣造修,無非稱體。開頓漸禪要,可以此為楷模;傳權實教門,可以此為軌範。……然後融成本部,全揀全收。(T39.577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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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處開始有志「和會」古今著述,並以華嚴「事事融通」「重重無盡」之理,融攝禪之頓漸、教之權實。而其和會的模式為「全揀全收」。從此,宗密公開講述《華嚴經》,並致書澄觀,執弟子禮,後遂成為華嚴宗五祖。宗密三十七歲(816)開始有著作問世,首先出《圓覺經科文》《圓覺經纂要》二種。可見宗密即使精研華嚴,仍兼弘圓覺。

        除《圓覺經》《華嚴經》之外,《起信論》也是宗密的重要典據。《起信論》本是華嚴宗極為重視的典籍,華嚴一大法界緣起,圓融無盡,其本源即是如來藏真心。華嚴三祖法藏就有《大乘起信論義記》(又稱《大乘起信論疏》),為最重要之《大乘起信論》疏,後來宗密將《起信論》與法藏之《疏》合刊,風行於世。宗密有〈起信圖〉一面,今佚,但今〈禪序〉後附之圖,即依《起信論》思想製成。宗密又有〈一心修證始末圖〉,係註解《起信論》。[19]宗密〈答山南溫造尚書〉(830年撰),也是根據《起信論》思想而寫。[20]至於〈原人論〉之擷取《起信論》思想以立論,更是斑斑可考。[21]由此可知宗密對《起信論》的重視。至於他既宗華嚴,〈原人論〉何以偏取《起信論》以立論?元代圓覺《華嚴原人論解》解釋說:「華嚴一極,稱性圓融,始末深玄,難見分齊。起信深淺有序,故得借之。而起信亦宗華嚴同一性義,故用之也。謂起信初說一心,即當華嚴一法界心。」(S104.137a)

        宗密一生最受用、也最用心提倡的典籍,如《圓覺經》《華嚴經》《起信論》等,都屬佛教真常一系。這些經論講圓頓的「本覺」「圓覺妙心」「真心」「一心」以及法界無盡緣起等,成為他會通禪、教的根據。他在〈禪序〉云:「講者多不識法,故但約名說義,隨名生執,難可會通。……但歸一心,自然無諍。」(T48.401c)直接以「一心」作為會通諸教之根據。

        綜合上述,不論從禪或教,都說明了宗密和會禪教的根據,是「一心」或「真心」。宗密晚年所作的〈禪序〉,則更系統地將禪之三宗與教之三種,一一和會,且溯其本源於「本覺真性」。他說:「源者,是一切眾生本覺真性……此真性非唯是禪門之源,亦是萬法之源,故名法性;亦是眾生迷悟之源,故名如來藏藏識;亦是諸佛萬德之源,故名佛性;亦是菩薩萬行之源,故名心地。」(T48.399a-b)又說:「三教如次同前三宗,相對一一證之,然後總會為


19. 參冉雲華《宗密》,頁51-54。

20. 參冉雲華《宗密》「年表」,頁281;及冉教授〈宗密著《道俗酬答文集》的研究〉一文, 收入其《中國佛教文化研究論集》﹙台北:東初出版社,1990﹚,頁129-132。

21. 〈原人論〉據《起信論》立論之處,可參洪志明《宗密及其原人論研究》,頁35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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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味。」(T48.402b)這會通三教、三宗的「一味」,在荷澤宗稱「真心」,在〈禪序〉稱「真性」,並無不同。〈禪序〉即以荷澤宗為第三宗「直顯心性宗」[22],而對應於第三教「顯示真心即性教」。又云:「直指自心,即是真性。」而以第三教「說一切眾生皆有空寂真心,無始本來性自清淨。明明不昧,了了常知。」(T48.404b-c)

        〈禪序〉中曾談到四種心:肉團心(五藏心)、緣慮心(八識)、集起心(唯第八識)及堅實心,說:「堅實心,亦云真實心,此是真心也。然第八識無別自體,但是真心,以不覺故,與諸妄想有和合、不和合義。」(T48.401c)依此義,「真心」實同於《起信論》一心開二門的「一心」。[23]

        有關〈原人論〉的撰述動機,宗密在其序中開始就破題說:「萬靈蠢蠢,皆有其本。萬物芸芸,各歸其根。未有無根本而有枝末者也。況三才中之最靈而無本源乎?且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今我稟得人身而不自知所從來,曷能知他世所趣乎?曷能知天下古今之人事乎?」他接著批判儒、道及佛教中之權教,不知人之本源,至一乘顯性教才能「直顯真源」。一乘顯性教主張:「一切有情皆有本覺真心,無始以來常住清淨,昭昭不昧,了了常知,亦名佛性,亦名如來藏。」所以宗密總結說:「當知迷悟同一真心。大哉妙門,原人至此。」真心所以能作為三教會通之根據,因為它是一切眾生本覺真性,諸佛萬德之源(佛性);是眾生迷悟之源(如來藏藏識);是菩薩萬行之源(心地),也是萬法之源(法性)。〈原人論〉以真心作為會通三教之根據,是確然無疑的了。


22. 〈禪序〉以「直顯心性宗」有二類:第一類應係指洪州宗;第二類顯指荷澤宗。其說明第二類的文字大體將〈禪圖〉述荷澤宗相關部分照錄,只不過把「空寂心」改為「真性」。也由此可知,宗密是先寫〈禪圖〉再寫〈禪序〉。

23. 冉雲華《宗密》第四章「宗密的主體思想--絕對真心」,對「真心」有詳細的探討。冉教授以「真實心」屬《起信論》之「心真如門」,而「心真如門」與「心生滅門」兩門合起來才是「真心」或「一心」(見所著《宗密》,頁154)。筆者認為依宗密四種心說之原文看,「真心」與「真實心」應同義,都是「一心」。宗密〈禪序〉說:「但以此心靈妙自在,不守自性,故隨迷悟之緣,造業受報,遂名眾生,修道證真,遂名諸佛。又雖隨緣而不失自性,故常非虛妄,常無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遂名真如。故此一心,常具真如、生滅二門,未曾暫闕。」(T48.409a)此「一心」自體即是「真心」(又名「真實心」),因不守自性,故隨緣開二門,然其自性(自體)不失,並無變異,仍是「一心」,故名「真如」。一心(真心)開二門,並非兩門合起來,才是一心(真心)。就凡夫位說,不守自性,一心故開二門;就佛位說,已修道證真,真如即是一心。開二門的是一心(真心或真實心);心真如門也是一心(真心或真實心)。前為體之體,後為用中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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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人論〉會通三教之模式

        〈原人論〉以真心作為會通三教的根據,而其會通的模式是什麼呢?上文已提及,是依據華嚴「事事融通」「重重無盡」教理而成立的「全揀全收」立體模式。

        所謂「揀」「收」,〈禪序〉設問云:「是者即收,非者即揀。何須和會?」由此可知,「揀」即見其非而挑出,略似遮詮;「收」即見其是而收納,略似表詮。「揀」與「收」似無法相容,而宗密「全揀全收」的和會或會通模式,卻先揀後收、既揀又收、既批判又融攝。[24]宗密的理由是:「或空或有,或性或相,悉非邪僻。但緣各皆黨己為是,斥彼為非,彼此確定,故須和會。」「至道歸一,精義無二,不應兩存。至道非邊,了義不偏,不應單取。故必須會之為一,令皆圓妙。」「俱存其法,俱遣其病,即皆妙也。……局之則皆非,會之則皆是。」(T48.400c)

        〈禪序〉就「全揀全收」有一段重要之說明:「由妙有真空有二義故:一、極相違義,謂互相害,全奪永盡;二、極相順義,謂冥合一相,舉體全攝。若不相奪全盡,無以舉體全收,故極相違,方極順也。龍樹、無著等就極順門,故相成;清辨、護法等據極違門,故相破。違順自在,成破無礙,即於諸法無不和會耳。……顯示真心即性教,……然此教中,以一真心性對染淨諸法,全揀全收。全揀者,如上所說,俱剋體直指靈知即是心性,餘皆虛妄。……全收者,染淨諸法無不是心。……既是此心現起諸法,諸法全即真心。……全揀門攝前第二破相教;全收門攝前第一說相教。將前望此,此則迥異於前;將此攝前,前則全同於此。深必該淺,淺不至深。深者直顯出真心之體,方於中揀一切、收一切也。如是收揀自在,性相無礙,方能於一切法悉無所住。唯此名為了義。」(T48.404b-405c)據此,破相教是全揀門;說相教是全收門。而顯示真心即性教,是以所證之真心,全揀全收前二教,故為了義教。

        依宗密的思路,絕對的真理(了義、實教)祇有一個,但相對的真理(不了義、權教)必須兩存而會之為一。一切相對真理為相對而非絕對,故須全揀:一切相對真理可會通於絕對,故須全收。因此,全揀全收並非自相矛盾。〈原


24. 對於既批判又融攝的模式,Peter N. Gregory 稱之為「辯證的」(dialectical)或「消解」(sublation),見所著 “Tsung-mi and the Sinification of Buddhism,” Chapter Ten, p.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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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論〉會通儒道二教以及佛教五教,是全揀全收模式。一方面以儒、道及佛教前四教,為權教、不了義而全揀之,所以說:「但緣前宗未了,所以節節斥之。」一方面更由為實教、了義的佛教第五教,所顯之本源真心而全收之,所以說:「會前所斥,同歸一源,皆為正義。」

        湛然《法華文句記》云:「和會大小,……和會是開權別名。」(T34.257a)宗密的三教和會,其實也是開權。開權的目的是顯實,開權是為了全揀,也是為了全收,最後是要以實會權,以了義攝不了義,而會通本末。由此可知宗密會通三教的模式是:開權顯實而全揀,以實會權而全收。

        開權顯實、以實會權的全揀全收,已不祇是平面式,而是立體式的會通本末。其實,不祇〈原人論〉是採取由淺至深、節節昇進的立體式會通模式,宗密〈禪圖〉以荷澤宗和會襌門各宗,云:「將前望此,此乃迥異於前;將此攝前,前即全同於此。」(S110.436b) 也是以荷澤宗為最高而和會的立體模式。即使〈禪序〉的禪三宗或教三種,也不是沒有高低的層次,不能以純為平面視之。三宗與三教一一對應而和會,固然是平面式的。但是〈原人論〉中的三教:三、大乘法相教;四、大乘破相教;五、一乘顯性教,便有自淺至深的節級之分。三教如果可視為三級,則與之對應的三宗,自然也是三級了。[25]

        宗密會通三教依於全揀全收的模式,在具體運用上也確立了基本原則,如《疏鈔》云:「破執不破教,破解不破行。以教行,是治國養親忠孝之至道,修身慎禍仁讓之宗源。但破其病,不除其法。況儒資戒律;道助禪那。唯於慧解證入,有累而無益,故有破有存也。亦大同會二乘入一乘之意矣。」(S14.353c-d)

        〈原人論〉的會通三教,其實也是一種判教。而這樣立體式的判教,見之於歷來的判教中,如三論宗的三輪判教(根本法輪、枝末法輪、攝末歸本法輪);律宗的判教(性空教、相空教、唯識教,或實法宗、假名宗、圓教宗);法相宗的三時判教(有教、空教、中道教);天台宗的五時八教之判教(藏、通、別、圓),及華嚴宗的五教十宗之判教(小、始、終、頓、圓)。甚至在經典中也看得到類似立體式的判教,如《楞伽經》的四種禪(愚夫所行禪、觀察義禪、攀緣如禪、如來禪)。宗密〈禪序〉也說:「禪則有淺有深,階級殊等:……外道禪……凡夫禪……小乘禪……大乘禪……最上乘禪,亦名如來清淨禪。」


25. 黃國清雖然說:「宗密和會禪宗的進路,仍比較接近平面式的和會。」但他也退一步說:「至少較淺層的二宗沒有明顯的地位差別。」故仍有深淺層級之別(見所撰〈宗密和會禪宗與會通三教之方法的比較研究〉,《圓光佛學學報》,3期,頁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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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48.399b)

        綜合上論,宗密〈原人論〉會通三教的主要模式是:全揀(破執、破解、破病,開權顯實) 全收(不破教、不破行、不除法,以實會權)的立體模式。

 

五、〈原人論〉對儒道二教之批判

        〈原人論〉對儒道二教,是合起來批判的。[26]其批判焦點集中在有關「大道」「自然」「元氣」「天命」的論題上[27],而這些論題也正是韓愈、柳宗元、劉禹錫(772-842)等人討論儒道思想時的熱門話題。韓愈〈原人〉並非追溯人的本源,但柳宗元〈天說〉引韓愈云:「元氣陰陽之壞,人由而生。……吾意天聞其呼且怨,則有功者受賞必大矣;其禍焉者受罰亦大矣。」[28]韓愈以人之生與元氣之破壞有關,並認為天對人施予賞罰。柳宗元反駁此說,主張天地、元氣、陰陽是自然現象,不能施行賞罰。後來劉禹錫作〈天論〉在韓愈之天賞罰說,及柳宗元之天自然說外,而主張天與人各有其能,「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彊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天與人交相勝」而賞罰是依於法制與公是公非,與天無關。[29]韓、柳、劉三人之說,其實都圍繞天與人的關係,也都預設了人來自於天。但同時代的宗密,並不同意天為人之本


26. 洪志明曾引黃錦鋐、王祥齡、宇野哲人等人之說,證以唐孔穎達之《五經正義》,論述宗密所處時代之儒道思想,已非原始儒道二家之原貌,而大體是儒道混一之思想。見所著《宗密及其原人論研究》,頁214-218,372-374。因此,宗密將儒道合起來批判,不足為奇。

27. 此四論題,加地哲定即指為「大道」「自然」「元氣」「天命」四說 (見所著〈宗密の「原人論」に就いて〉,《密教文化》,13號,昭和廿五年第三冊,1950年)。但鎌田茂雄作「大道」「自然」「元氣」「鬼神」及「天命」說(見所著《宗密教學の思想史的研究》,頁140-143。又見所著〈儒道的氣與佛教——宗密的氣〉,見小野澤精一等編《氣の思想—中國における自然觀と人間觀の展開》,﹙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1978﹚。此書中譯本由李慶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頁334-336。又見所著〈宗密的三教觀──以《原人論》為中心〉,《世界宗教研究》,總64期,1996年2期,頁8。小林圓照,說同鎌田茂雄,見所譯〈原人論〉,《大乘佛典[中國.日本篇]》第七卷,東京,中央公論社,1989年,頁262-268。Peter N. Gregory 在所著 “Tsung-mi and the Sinification of Buddhism”中,以四論題為「道」(the Way)「自然」(spontaneity)「元氣」(the primal pneuma)「天命」(the mandate of heaven), p.261。又在所著 “Inquiry into the Origin of Humanity: An Annotated Translation of Tsung-mi’s Yuan jen lun with a Modern Commentary”(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5)一書中,亦同,但在譯註中祇有「自然」「元氣」「天命」三小標題,未列「道」一標題。(p.45-48,88-104)

28. 見《註釋音辯唐柳先生集》,四部叢刊初編縮本,﹙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67﹚,頁88。

29. 參《劉夢得文集》,四部叢刊初編縮本,﹙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67﹚,頁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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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當然也不認為天有賞罰善惡的功能,所以有〈原人論〉之作。

        宗密首先在〈原人論序〉中說:「今習儒道者,秖知近則乃祖乃父,傳體相續,受得此身,遠則混沌一氣,剖為陰陽之二,二生天地人三,三生萬物。萬物與人皆氣為本。……故於天地人物不能原之至源。」宗密認為儒道不能探究本源,「二教唯權」而已。不僅儒道所謂「氣」不是本源,即使作為氣的根本的「虛無大道」,儒道也無法合理地說明,並非了義。〈原人論〉批判說:

儒道二教說人畜等類,皆是虛無大道生成養育。謂道法自然生於元氣,元氣生天地,天地生萬物。故愚智、貴賤、貧富、苦樂,皆稟於天,由於時命。故死後卻歸天地,復其虛無。[30]然外教宗旨,但在乎依身立行,不在究竟身之元由。所說萬物不論象外。雖指大道為本,而不備明順逆、起滅、染淨因緣。故習者不知是權,執之為了。

        宗密略述儒道的大道(元氣)本體宇宙論後,認為儒道宗旨,在立身處世,並不在探究生命的本源。儒道對萬物的說明,只限於形象部分。雖然以大道為本源,而對萬物順逆、生滅、染淨的因緣,缺乏充分的理解。且同一大道,何以產生順逆、生滅、染淨的相異結果?於是他對儒、道的「大道」說,提出種種質疑:

今略舉而詰之:所言萬物皆從虛無大道而生者,大道即是生死賢愚之本,吉凶禍福之基。基本既其常存,則禍亂凶愚不可除也,福慶賢善


30. 以上引文,與《大疏》(S14.163a)大體相同。《疏鈔》對此部分文義也有所解釋。對「大道」「自然」「元氣」(氣)的關係,說:「大道無所從來,名為自然,非別有自然而令大道法之也。但以究尋天道之源,乃覺自然而已,更無根源因由,故曰法之矣。」「一氣與道,亦非二體。但一氣是展轉生成之義,道是自然之義。又道是非本非末義,一氣是根本義。」(S14.412c-414a)宗密明確以「道法自然」之「自然」為抒意詞而非實體詞,道無所從來,自然而然,並非主張「道」以「自然」為本源而法之。鎌田茂雄提及〈原人論〉「道法自然,生於元氣」,歷來有二解,一是讀為「道法於自然而生元氣」;一讀為「道法於自然中,生成元氣」。鎌田氏採取後說,符合宗密之本意。(參鎌田〈儒道的氣與佛教——宗密的氣〉,小野澤精一等編《氣の思想——中國における自然觀と人間觀の展開》,中譯本,頁333-334)。又筆者認為:宗密說「生於元氣」,並非道由元氣生,而是道生元氣。此種語法有他例可證,如慧苑《續華嚴經略疏刊定記》云:「孔丘述易為萬物之始,生於萬物。」(S5.12d)不可讀為易由萬物生,而係易生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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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研究中心學報第七期(2002.07)

不可益也,何用老莊之教耶?又道育虎狼,胎桀紂,夭顏冉,禍夷齊,何名尊乎?[31]

        這裡提出兩個問難。一、萬物如果都由大道所生,大道即是一切事物的根本。大道既然常在,則大道所生的事物,也完全為大道所決定,儒道之教對事物不能有所改變,又有何用?二、大道生凶殘的虎狼、暴虐的桀紂,讓顏回、冉伯牛早夭,加禍於伯夷、叔齊,這樣的大道,有何可貴?由此可知「大道」說不能成立。

        其次,老子說「道法自然」,〈原人論〉進一步質疑「自然」說:

又言萬物皆是自然生化非因緣者,則一切無因緣處,悉應生化。謂石應生草,草或生人,人生畜等。又應生無前後,起無早晚。神仙不藉丹藥,太平不藉賢良,仁義不藉教習,老莊周孔何用立教為軌則乎?[32]

        宗密質問:萬物都是自然所生,非因緣生,則一切因果關係都不能成立,儒道之教建立行為的準則,又有何用?所以「自然」也不能成立。

        此外,《大疏》對「自然」說另有相當深入的批判,值得一提:

儒道二教……雖二宗主設教不同,而皆以虛無自然為三才萬物之本。……若以自然常遍之道為因,能生萬物,此是邪因。若法能生,必非常故。諸非常者,必不遍故。故諸不遍者,非真實故。本來既是無異一因,由何能生別異多果?若能生者應頓遍生。若待時及緣方能生者,則自違一因。或時及緣,亦應頓起,因常有故。若謂萬物自然而生,即是無因,亦一切時處常生故。若謂一陰一陽之謂道,變易能生萬物,亦不出邪因、無因,皆同前破。(S14.144d-145a)[33]


31. 以上有關「大道」的引文,與《大疏》(S14.163a)大體相同,但文字更為精鍊,可見〈原人論〉此段是濃縮《大疏》而成。《疏鈔》對此部分文義也有所解釋。(S14.414b-415a)

32. 以上有關「自然」的引文,與《大疏》(S14.163b-c)大體相同。《疏鈔》對此部分文義也有所解釋。(S14.416c-417c)

33. 《疏鈔》釋此段云:「所以言一因者,自然道也。因是一種,果即多類,故成難也。……縱能生,成無窮過。頓生者,人畜草木萬類皆應一時齊生,日日時時常合如此,以有自然之道,常為能生因故,能生既已辨定,不應無所生故,不應有生時、不生時,生此物、不生彼物。遍生者,能生之因既遍一切處,則處處皆應生一切人物等類,不應有生處、不生處。……汝復若謂『體雖遍常,以待時故,不一切時生,及待緣故,不一切處生』者,自違汝宗。汝宗云『唯大道一法為因』,何故復言『待時及諸法緣』。即多法為因量,豈不便違自一因義。……此時緣復從何生?若時緣從大道生,大道常遍故,應一切時常生時緣,一切處遍生時緣,例如上說,何得更有所待。……一陰一陽之謂道……若立此大道為本,能生萬物,則是邪因。若救云『道體虛無,何有邪正可得?誰言是因?然不妨萬物生』者,即是無因,皆應頓生、適(疑「遍」字之誤)生。」(S14.353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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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鈔》釋此云:「從虛空自然生,即是無因;餘皆邪因。此方儒道二教亦不出此。」(S14.274b)此是批判「自然」「大道」為無因、一因(邪因)。

 接下來〈原人論〉對「元氣」說,也提出質疑:

又言皆從元氣而生成者,則歘生之神未曾習慮,豈得嬰孩便能愛惡驕恣焉?若言歘有自然便能隨念愛惡等者,則五德六藝悉能隨念而解,何待因緣學習而成?又若生是稟氣而歘有,死是氣散而歘無,則誰為鬼神乎?且世有鑒達前生追憶往事,則知生前相續,非稟氣而歘有。又驗鬼神靈知不斷,則知死後非氣散而歘無,故祭祀求禱,典藉有文。況死而蘇者說幽途事,或死後感動妻子讎報怨恩,今古皆有耶?外難曰:若人死為鬼,則古來之鬼填塞巷路,合有見者,如何不爾?答曰:人死六道,不必皆為鬼,鬼死復為人等。豈古來積鬼常存耶?且天地之氣本無知也,人稟無知之氣,安得歘起而有知乎?草木亦皆稟氣,何不知乎?[34]

        宗密質問有關氣的三個問題:一、如果一切事物都從元氣生,而非因緣生,則嬰孩非習得的愛惡驕恣之情,便是由元氣忽然自生。如此,人的道德、技藝也可由元氣自然生,不必待後天學習。《疏鈔》因以元氣說有「無前世」的過失。(S14.417c)二、如果生死是由於稟氣之忽然有無,人死氣散,又如何變成鬼神?有人能追憶前生的事,可見前後生是相續而有,此生非由稟氣忽然而有。鬼神的靈知是由生前相續不斷,可見人死後並非氣散忽然而無,所以典籍明文記載祭祀祈求的事。何況古今都有死而復穌的人述說死後的事,或死後感動妻子報怨報恩的事,也證明人死並非氣散忽然而無。《疏鈔》因以元氣說有「無後世」的過失。(S14.418a)或有人反問:如果人死不是氣散而無,


34. 以上有關「元氣」的引文,與《大疏》(S14.163c-d)大體相同,而更為精簡。不過《大疏》在文後另附有一段話,以佛教的立場來看氣,並說明六道眾生由如來藏緣起而受生的因緣。《疏鈔》對此部分文義也有所解釋。(S14.417c-421b)宗密指出所附一段話的目的在「和會內外二教不相違也。」內容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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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變成鬼,那麼從古以來變成的鬼應該多得滿街都是,為何沒人見過?宗密回答是:人死了往生六道,不一定都變成鬼,鬼死了再生為人等,豈有自古累積的鬼永遠存在之理?三、天地之氣本來是沒有知覺的,人稟受這無知覺的氣,怎麼忽然有知覺呢?草木也稟受這氣,為何又沒有知覺呢?《疏鈔》在此進一步批判說:「且神有賢愚、善惡千差,而陰陽氣中豈有此千差耶?夫識與氣異,故在氣無知,在識有知,豈混之於一氣。……若氣而生心,心復不合善惡等別。若善惡亦氣,則不因習學。既不因習,何用孔老設教,令習學仁義、改惡為善耶?」(S14.421b)宗密遂指出元氣說有「無三性」之過失。(S14.417c)「三性」是指善、惡、無記三性,元氣說不能解釋心(知、神、識)何以有知、有善惡之別,草木何以無知而為無記(無善惡)?由此可知,單以「元氣」說人與萬物之生,有不通之處。

        最後,〈原人論〉反駁「天命」說:[35]

又言貧富貴賤、賢愚善惡、吉凶禍福皆由天命者,則天之賦命奚有貧多富少,賤多貴少,乃至禍多福少?苟多少之分在天,天何不平乎?況有無行而貴,守行而賤,無德而富,有德而貧,逆吉義凶,仁夭暴壽,乃至有道者喪,無道者興?既皆由天,天乃興不道而喪道,何有福善益謙之賞,禍淫害盈之罰焉?又既禍亂反逆皆由天命,則聖人設教,責人不責天,罪物不罪命,是不當也。然則詩刺亂政,書讚王道,禮稱安上,樂號移風,豈是奉上天之意,順造化之心乎?[36]

        宗密在此又提出四問:一、如果一切都是天命決定,世上何以有貧多富少、賤多貴少、禍多福少的不平等現象?二、又在天命決定下,為何也有道德與幸福不符應,也就是賞罰不公的不合理現象?三、如果都是天命的決定,儒道之教為何單指責人而不怪罪天命?四、儒家的詩、書、禮、樂提倡人為教化,豈是順從天命的作法?

        經由以上對儒道「大道」「自然」「元氣」「天命」的批判,認為四者都


35. 為何宗密特別對「天命」說進行批判?黃連忠認為原因有二:一、中晚唐時學者(如韓愈、柳宗元、劉禹錫),對傳統的天命說曾有激烈的辯論。二、天命說在唐代,與李唐創業傳說的道教圖讖等政治、社會背景有關。見所著《宗密禪教一致與和會儒道思想之研究》,頁333-334。

36. 以上有關「天命」的引文,與《大疏》(S14.163b)大體相同,而更為精簡。《疏鈔》對此部分文義也有所解釋。(S14.415a-41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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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視為人的本源,所以宗密最後總結說:「是知專此教者,未能原人。」儒道不能探明人之本源,所以為權教、非了義,〈原人論〉說:「(孔、老、釋迦) 雖皆聖意,而有實有權。二教唯權,佛兼權實。……推萬法、窮理盡性,至於本源,則佛教方為決了。」

 

六、〈原人論〉之以佛會通儒道

        〈原人論〉批判儒道二教,視之為權教、非了義,但三教聖人在地位上並無高低之別,他說:「孔老釋迦皆是至聖,隨時應物,設教殊塗,內外相資,共利群庶,策勤萬行,明因果始終,推究萬法,彰生起本末。……策萬行,懲惡勸善,同歸於治,則三教皆可遵行。……余今還依內外教理,推窮萬法,從淺至深,於習權教者,斥滯令通,而極其本,後依了教,顯示展轉生起之義,會偏令圓,而至於末。」宗密認為三教聖人隨時應物,所以立教雖不同,都有利於眾生,明白因果及萬法生起的本末。對策勵萬行、懲惡勸善,使眾生同歸於治,三教都可遵行。但只有佛教之了義實教,才能使眾生探明本源。學儒道者,迷執本宗為了義,所以不能通達本源。宗密先以由淺至深的內外教理探明萬法,批判學者之偏執,使能明其本源,這是全揀;再由了義實教,顯示由本至末展轉生起之義,使學者能依本會末,而成圓教,這是全收。以上是依佛之了義實教會通儒道之立體模式。

        〈原人論〉第四節說:「今將本未會通,乃至儒道亦是。」在以佛教會通儒道的部分,宗密在「稟氣受質」之夾註云:「會彼所說,以氣為本。」在會通儒道「元氣」說方面,宗密說:

氣則頓具四大,漸成諸根。心則頓具四蘊,漸成諸識。十月滿足,生來名人,即我等今者身心是也。故知身心各有其本,二類和合,方成一人。天、修羅等大同於此。

        宗密承認身是以氣為本,但氣與心(此指心識或心神,見下文)和合,才成為人。在會通「自然」說方面,宗密說:

然雖因引業受得此身,復由滿業故貴賤、貧富、壽夭、病健、盛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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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樂。謂前生敬慢為因,今感貴賤之果。乃至仁壽、殺夭、施富、慳貧,種種別報,不可具述。是以此身,或有無惡自禍,無善自福,不仁而壽,不殺而夭等者,皆是前生滿業已定,故今世不同,所作自然如(疑缺「此」字)。然外學者不知前世,但據目睹,唯執自然。

        宗密自註此段為「會彼所說自然為本」,他由業報說明人的善惡因果,自然如此,指出儒道不知有前世,故執「自然」之說。在會通「天命」說方面,宗密說:

復有前生少者修善,老而造惡,或少惡老善。故今世少小富貴而樂,老大貧賤而苦。或少貧苦,老富貴等。故外學者不知,唯執否泰由於時運。

        宗密自註此段為「會彼所說皆由天命」,這也是由於儒道不知有前世,所以執「天命」之說。以下更進一步說明儒道所說「元氣」,也是「真心」所變,並引《起信論》說法以明人與世界之緣起:

然所稟之氣,展轉推本,即混一之元氣也。所起之心,展轉窮源,即真一之靈心也。究實言之,心外的無別法,元氣亦從心之所變,屬前轉識所現之境,是阿賴耶相分所攝。從初一念業相,分為心境之二。心既從細至粗,展轉妄計,乃至造業,境亦從微至著,展轉變起,乃至天地。業既成熟,即從父母稟受二氣,與業識和合,成就人身。據此,則心識所變之境,乃成二分。一分即與心識和合成人;一分不與心識和合。即成天地、山河、國邑。三才中唯人靈者,由與心神合也。佛說內四大與外四大不同,正是此也。

        在此段末說,人為萬物之靈,是由於氣與心神和合。韓愈〈原人〉也說:「人者,夷狄、禽獸之主也。」但韓愈缺乏理論性之說明,宗密在此略勝一籌。

        宗密以氣與心識和合成人,《大疏》也有此義云:「人畜雖附氣而生,蓋是無始心神世世傳習,續而為主也。既生死成壞,從心所傳,則賢愚善惡,資於熏習。故仁暴由堯桀而不由天;善惡在舜均而不在氣。」(S14.163d)《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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鈔》釋此云:「謂識是正因,氣是助緣。心識能知一切境,能作種種事。陰陽氣則能成骨肉軀質。如注所說,故論云: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也。……從故仁暴堯桀下,卻成是立儒道二教訓習有益之深理也。若不依此解之,則如前所破,有種種過失,教之益不成。則知三教皆是聖人施設,文異理符。但後人執文迷理,令競起毀譽耳。」(S14.421b-d)賢愚善惡,都由於人熏習所致,即由因緣生,並非天命、稟氣所決定。因此後天的教育修養有其功用,故可由此會通儒道二教。

        〈原人論〉除以人是由氣與心神和合,進一步更指出:「元氣亦從心之所變,屬前轉識所現之境,是阿賴耶相分所攝。」宗密以氣為真心所變,又與心神和合之說,可視為宋明理學「理氣論」的先聲。

        〈原人論〉批判又會通儒道的元氣說,在宗密的其他著作中也有相關的論述,可以參證。如《大疏》在釋「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此一經題時說:「今以圓覺體無邊涯,絕諸分量,強名大也。……無有一法先之,唯此先於諸法,故名大也。」(S14.120c-d)《疏鈔》釋此云:「儒道二教所說,人畜草木萬物以天下為先,天地又以混沌一氣最為先,故立元始之號。……今正教處[37]明,則天地人畜是別業、共業所感。所感、能感皆從自己妄識之所變起,則以妄識為先。妄識由迷圓覺真心故有,則以圓覺為先也。故下經云: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至於虛空亦從識變,當知唯有圓覺是最先之義。」(S14.284a)這是以圓覺妙心為虛空、元氣所本。

        最後〈原人論〉勸儒道洞明本末、棄末歸本而成佛,宗密說:「哀哉寡學,異執紛然。寄語道流,欲成佛者,必須洞明粗細本末,方能棄末歸本,返照心源,粗盡細除,靈性顯現。無法不達,名法報身;應現無窮,名化身佛。」

        除了立體式「全揀全收」的會通模式外,〈原人論〉也有平面之和會模式,如說:「佛且類世五常之教,令持五戒。」宗密自註云:「天竺、世教儀式雖殊,懲惡勸善無別。亦不離仁義等五常,而有德行可修例。如此國歛手而舉,吐番散手而垂,皆為禮也。不殺是仁,不盜是義,不邪淫是禮,不妄語是信,不飲噉酒肉、神氣清潔,益於智也。」


37. 此「處」字,《圓覺經略疏鈔》作「所」(S15.133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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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原人論〉會通理論之形上學意義

        〈原人論〉會通三教理論,是以華嚴宗思想為主。以佛教內部之判教來看,法相(唯識)、破相(般若)、顯性(華嚴)三教,說法各有殊勝,難以論其先後、優劣。宗密判顯性教為了義,餘皆不了義,在佛教內未必有共識。[38]本文不擬就此論其是非。以下但就三教會通來談其理論之形上學意義。

        有關〈原人論〉判攝及會通三教的判準,林文彬曾說:「宗密以『因果』的有無來劃分教內教外之別,再以『現象』(緣起)與『本體』的關聯作為批判及融通教內外各派的標準。」[39]這裡說的本體,就是〈原人論〉的本覺真心。所謂現象與本體的關聯,就是〈原人論〉的「本末會通」。

        〈原人論〉以本覺真心為形上實體,用以說明人與世界之本源,並建立宇宙發展的理論,由此來會通三教。這種理論有其形上學(包含本體論及宇宙論)之意義。但,這裡所謂「形上實體」或「本源」,與西方哲學本體論中的本體,不盡相同。西方哲學之本體論,大都是一因說(如唯物論、唯心論等);本覺真心卻非一因說,關於這一點下文再詳。真心在此具有佛教式的本體論意義。不過作為本體論意義的真心,依《起信論》的架構,是佛心也是眾生心,此一心可開二門,以說明生滅法之所依,也說明成佛之本有條件。這樣的思路,可追溯於《楞伽經》等如來藏系之經典,實為中國佛教之主流思想。宗密〈原人論〉的貢獻,乃在於應用這樣的理論來會通三教。

        真心作為本體義,與其說是超絕的,不如說是內在的,更適當的說法,應是「即超越即內在、即存有即活動」[40]。宗密這樣的思想受到圓覺經的啟發,更有華嚴宗思想的重大影響。其特色乃在性相圓融、體用不二、理事無礙、本末一貫。所謂「即超越即內在」,依宗密的說法是:真心是「冥通」三際,又不屬於三際的,《大疏》云:「以此真心,無相無能所故,不可見之於現在。……冥通三際者,由不屬於三際,故俱通也。且如今日眼識,不能見昨日色者,以隨所見色,皆已過去也。今以真心不隨諸法遷向過去,故於今時向真心中,能現前際諸法影像歷歷,亦能預現未來之法歷然。然雖通於三


38. 參木桴〈華嚴原人論各宗教理之分齊說〉,《華嚴典籍研究》,《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44冊,﹙台北:大乘文化出版社,1980﹚,頁349。

39. 見林文彬〈宗密《原人論》三教和會思想初探〉,國立中興大學臺中夜間部學報,3期,1997年,頁59。

40. 此義大體如牟宗三之用法,牟氏原係就心體與性體而立論,《心體與性體》第一冊(台北,正中書局,1968年),頁71、頁127,論及「既超越又內在」;頁42,論及「即存有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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際,三際求之,皆不可得。與所知所現三際之境而不可分,故言冥也。……此乃入三世而無跡矣。」(S14.209d)真心與所知所現之三際之境不可分之「冥」,即「內在」;真心不屬於三際,即「超越」。

        真心的本體論,其實也就是「佛性論」。韓煥忠認為〈原人論〉是「佛性論批判儒家人性論的典型論著。」「在現實世界之上更立一個形而上的本體即『一真靈性』或『真心本覺』,把現實世界視為此一本體在遮蔽中的存在。這是一種本體論的思維方式。在這種思維方式中,理想人格(佛)、最高境界(涅槃)、所以然之理(緣起)、所當然之則(覺)合而為一,又與現實世界相即相入,圓融無礙。」[41]佛性的本體,與現實世界相即相融,所以真心之為本體,是體用不二之體,而非超絕之體。

        〈原人論〉以「佛性論」來會通三教,也可以視為以真心(真性)的「心性論」來會通三教。鄧克銘便明白指出:「從一嶄新的立場──心性論之觀點,扼要地指出三家優劣並釐清教門層次。〈原人論〉的撰述,擺脫了一切外在不相干如政治經濟等因素,純粹從人如何達到圓滿人格的最高實現來著眼,以類似龍樹中觀論之筆法,就諸教之觀點指出其內部理論之矛盾不通,再逐步引進圓滿之教。」[42]〈原人論〉不從政治、經濟等因素來回應韓愈等儒家之批佛思想,而係以人的心性本體,論圓滿之教的可能及其本末之會通,這比宗密之前的三教調和論,更具有深刻的形上學意義。

 

八、對〈原人論〉之批評與回應

        有關〈原人論〉之三教判攝與會通,影響後代甚鉅,但當代學者也提出若干批評,有必要在此略作介紹,並試予回應。

        冉雲華的批評如下:宗密批判「大道」「自然」「元氣」「天命」的理由,有邏輯上的問題,也有倫理與宗教方面的爭論。宗密所指出儒道思想的缺點,從儒道的立場,還可以作別的解釋,祇是這些可能的解釋,在當時還沒被提出。宗密的華嚴佛學立場,和儒道自有不同,因此他的批判,不免有強烈的


41. 見韓煥忠〈《華嚴原人論》對儒家人性論的批判〉,《理論學刊》,5期(總93期),1999年,頁102,105。

42. 鄧克銘〈宗密大師《原人論》之研究〉,《中華佛學研究所論叢(一)》,﹙台北:東初出版社,1989﹚,頁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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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觀因素。從學術觀點考察,冉教授認為有兩個問題應該是衡量一切爭論的標準:對對方理論的理解和資料的引用,是否全面而公允?質疑的理由是否充分並且合於邏輯?[43]黃連忠批評說:宗密判攝儒道,多偏於片斷的論點,甚至予以簡化,並無體系,取材上也太過貧乏與狹隘,有所預設,在論證的有效性與說服力上,便大打折扣。而且以權教融攝儒道,將其定位在「利益眾生」與「懲惡勸善」的位階上,貶低了兩家在思想境界與解脫訴求上可能達到的程度。[44]

        筆者認為〈原人論〉的重點,是在就人之本源,論習儒道者之迷執,並非全面批判儒道。所以宗密的批判集中在大道、自然、元氣、天命之論題上,這些都與人的本源之探討有關。因此,宗密的判攝儒道,其論點是否過於片斷、簡化、無體系,取材是否過於貧乏、狹隘,便可商榷。至於以權教融攝儒道,的確站在儒道的立場是難以接受的。

        冉雲華又指出當代人對〈原人論〉的兩點批評:一、因受佛學(寺院僧侶主義)的限制,〈原人論〉不能對社會人生作更全面的評估,給予教導;二、宗密究竟不是科學家,對人與宇宙的起源,不能作科學性的說明。[45]筆者認為佛教主解脫,這正是其對社會人生作全面評估後,所給予的教導。這種教導也以在家人為對象,可以對社會人生產生具體而正面的效果,不能狹義地以僧侶主義論之。雖然佛教並未在政治學、社會學、經濟學甚至科學等世間法上多所著墨,但對世間法,佛教的態度是開放而融攝的,這在大乘佛教尤其如此(如菩薩應修五明)。〈原人論〉的重點不在廣泛地建立佛教的政治學等,可以不受上述第一點之批評。至於第二點,對人與宇宙的起源,宗密雖未作科學性的說明,卻可視為哲學性的論述。以科學性來批判哲學性,這又涉及方法論及立場的問題了。

        此外,何國銓則在義理層面批評〈原人論〉的三教會通。他認為:宗密對儒道之了解有欠深入,對儒道的批判膚淺而欠當。儒家仁體本心的道德創生,不捨世間之積極入世精神之表現,非釋道之消極遁世所能比擬。佛教為出世捨離,成就其一己之私而已,雖普度眾生,皆主出世。以內在道德性不能挺立,故亦不能算是圓頓之教,因此未能原人之本。若以佛家義理為最高


43. 參冉雲華《宗密》,頁91。

44. 參黃連忠《宗密禪教一致與和會儒道思想之研究》,頁343,353。

45. 參冉雲華〈原人的探求——〈原人論〉的歷史背景與思想〉,《中國文化與中國哲學》,﹙北京:東方出版社,1992﹚,頁487-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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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而融攝儒道,乃扞格不通。[46]何氏對〈原人論〉的這些批評,大體是循牟宗三批評佛教之立場,有關之論點與回應,再詳下節。

        其次,何氏對〈原人論〉批判儒道的四個論題都一一作反駁。在「道」方面,何氏認為:儒家肯定生生不已之真幾,心隨時轉,與化同流,無執可破。道家則以無為無執之玄智保住萬物之獨化。而佛教未能肯定宇宙之本性為生生不已,理論上尚未能說明宇宙之必不斷滅,可證其宇宙觀乃屬空觀而非實觀。依佛教,物之緣生即是空;依儒家看,緣生之如相即物之如相,不作空觀。在「命」方面,何氏認為:儒家除氣命外,還有一道德自我實踐之理命,由此修其天爵,則人爵從之。宗密不提此義,顯有偏頗。道家以道心寂照,安時處順,亦無往而不逍遙。儒道以修養工夫,化解客觀之命限,則福德不一致之問題,非其重點,亦非不可解。在「自然」方面,何氏認為:道家之自然,只是物之自爾獨化,乃逍遙無待之自然境界,非如王充就氣而言自然。而儒家重道德修養,亦非一任自然。在「元氣」方面,道家以宇宙萬有乃循氣化自然而生死。儒家也認為探究死之事無益,在修養上重養氣,而言浩然正氣,不語怪力亂神。宗密所問之問題,可不必傷神深究。

        對何氏有關宗密四個論題之批評,也分別回應如下:在「道」方面,何氏對此論題,並未針對〈原人論〉之兩個問難(見上文)直接答辯,而是另起一端,批評〈原人論〉思想為空觀非實觀。其實,宗密是以華嚴真常唯心為主,基本上並未站在般若空觀的立場。雖然,就佛教教內的判教來說,以真常唯心為了義,以簡別空、有二宗,是否妥適,仍可商榷;但宗密以華嚴之一乘顯性教為實教,唯識之法相教、般若的破相教,皆為不了義之權教,卻是非常明確的。〈原人論〉不僅以人之本源為真心,所謂「一真靈性,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變不易」,此處不可說無自性空;且由此會通本末,「靈性顯現,無法不達,名法報身;應現無窮,名化身佛。」則自可保住一切法,而應化世間。

        若一切眾生皆已成佛,三界已滅,六道不存,則亦非斷滅而虛無。在《雜阿含經》中,佛陀不正面回答有關「世間有常」「世間無常」「如來死後有」「如來死後無」(T2.109a-b)等所謂十四無記的問題,如果簡單地以二分法(甚至「四句」邏輯),判定佛教持斷滅的宇宙觀,實有待商榷。即使般若空觀不肯定一法,祇是教法上採「遮詮」而已,也不能視之為懷疑主義或斷滅論。


46. 參何國銓〈宗密〈原人論〉對儒道之批判及其會通之道〉,《台中商專學報》卷29,1997年,頁6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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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樹《中論》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T30.33a)這裡已透露出:即使就般若空觀來說,「一切法得成」已可成立一價值的世界,有一「大肯定」,非虛無主義、懷疑主義或斷滅論。佛教雖未直接肯定宇宙之本性為生生不已,但亦未主張宇宙必然斷滅。

        在「命」方面,儒家除氣命外,還有理命,宗密的確未提此義。理命之義先秦雖已提出,但到宋明理學才正視之,實不宜苛責身處唐代的宗密。儒道之修養工夫,充其量祇能主觀地超越命限,而不能真正解決命限客觀存在之事實。福德不一致之問題,雖可主觀地超越之,卻終究無法客觀地取消之。善有惡報、惡有善報之事,必將繼續上演。儒道理論上尚未能徹底解決之,豈能以「非其重點」而視若無睹!

        在「自然」方面,道家主「道法自然」,儒家非任自然。所以自然只是道家的主張。道家雖以自然為逍遙無待之理想境界,也視之為道之本然。即使自然只是物之自爾獨化,其獨化必為一自然 (理想)之實現,則「不法自然」之情形何以可能出現?如果物之「違反自然」(不理想)是自然而然,則又何必道家之修養以返自然?如果物之「違反自然」不是自然而然,則造成這種情形者,必是道(法自然)以外之因素,則道並非物之唯一原因,道不能是「天地之始」「萬物之母」。如此,道家自然說必陷入兩難而不可解。

        「道法自然」如果是一因說,必難逃〈原人論〉對一因之批判。「道法自然」如果是自爾獨化說,自爾獨化是自因說。眾物之自因如共有一因,不免一因說之困難。如果眾物各有其因,則多因之間如何互相協調(老子說:「沖氣以為和」),而避免造成眾物之間的衝突?如果有一更高之因以統一之,又成一因說。以上各種一因說都有因難,一因皆成「邪因」。「道法自然」如果是無因說,也難逃〈原人論〉對無因之批判。無因則一切皆成偶然,個別物間的互相協調既不可能,儒道之教也不能成立。

        在「元氣」方面,儒家重養浩然正氣,佛教也不能反對。宗密批判元氣有「無前世」「無後世」「無三性」三種過失,何氏對此未作答辯。的確宗密的批判是依佛教三世、六道的宇宙論而言。儒道宇宙論不同佛教,當然可以對這類詰難不予回應。但儒道如何說明元氣為一,元氣所生之萬物為多?元氣說之困難,亦如大道、自然、天命說,如果儒道不能回答類似的問題,則元氣說的成立便應受質疑,這已不是探究生死有益、無益的問題了。

        此外,高瑋謙也對宗密批判儒道之大道、自然、元氣、天命四個論題,提出辨正。他說宗密對所批判之「虛無大道」,是道教思想,非原始道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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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道家之「自然生化」非宗密從「氣化生成」說之「實有形態」,而係「主體實踐」所顯之「境界形態」;「元氣」是「現象」層面之事,本非原始儒、道兩家之所重;宗密所理解之「天命」,與原始儒道兩家思想亦有出入。總之宗密之批判,受制於當時之思潮,對原始儒道思想終不相應。[47]

        的確,宗密並未對原始儒道兩家與唐代所理解的玄學化的儒家、道教化的道家,作適當的區分,使其批判未盡公允、客觀。但高氏依牟先生之說,以道家之「自然生化」為「境界形態」,學界對牟先生此說並未有共識,則宗密對「自然化生」之種種批判,如筆者前文所論,也非不可成立。

 

九、〈原人論〉會通三教理論之困難

        〈原人論〉三教會通理論是否有效,必須看宗密根據華嚴、圓覺立場,用本覺真心以會通三教,是否沒有困難?如前所述,〈原人論〉的重點,是論人之本源,所以宗密批判儒道時,論點集中在大道、自然、元氣、天命上,因為這些都與人的本源之探討有關。而這些有關本源的論題,全都涉及哲學中本體論與宇宙論的爭議。這正是三教會通困難的所在。

        〈原人論〉已自覺地反省到三教本體論、宇宙論的不同。在比較佛教與儒道本體論、宇宙論之差別與優劣時,有一段夾註說:「佛教又緣通明三千世界,不局大唐,故內外教文不全同也。……道教只知今此世界未成時一度空劫,云虛無混沌一氣等,名為元始,不知空界已前,早經千千萬萬遍成住壞空,終而復始。故知佛教法中,小乘淺淺之教,已超外典深深之說。」

        在〈原人論〉末段夾註中也說:「即彼始自太易,五重運轉,乃至太極,太極生兩儀。彼說自然大道,如此說真性。其實但是一念能變見分。彼云元氣,如此一念初動,其實但是境界之相。」這是以儒道之「自然」「大道」,雖似佛教之「真性」,其實祇是阿賴耶識之「一念能變見分」。儒道之「元氣」,雖似「一念初動」,其實祇是阿賴耶識之「境界之相」。

        有關儒家與佛教本體論的差別,宋代的程伊川曾說:「書言天敘天秩,天有是理,聖人循而行之,所謂道也。聖人本天,釋氏本心。」[48]其實儒家


47. 參高瑋謙〈宗密對儒道兩家思想之批判與肯定〉,《鵝湖月刊》,26卷8期(總308號),2001年2月,頁21-27。

48. 見《二程全書.遺書》第二十一下,伊川先生語七下﹙台北:中華書局,四部備要本﹚,頁1。牟宗三則認為聖人本天,亦本心,伊川此語明示其以天(天理)為「只存有而不活動」者。參《心體與性體》第一冊,頁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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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不講心,但儒家如孟子以仁義禮智「本心」是「天之所與我者」(《孟子.告子上》),這樣的本心與佛教的真心不同,佛教以真心是天之本源,而非以天為真心之本源。儒家的心,究竟地說,以天為本,在此似也可以說「天心」,如《易經.復卦》:「復,其見天地之心乎!」張載所謂「為天地立心。」(《張載集》)「有外之心不足以合天心。」(《正蒙.大心》)程明道也說:「只心便是天。」(《宋元學案.明道學案》)但這些都是偏由價值意義說,無怪乎儒家在心之外,更要說「天」「命」「天命」。

        〈原人論〉批判儒道的自然大道說,而主張因緣說,這種有關本體論、宇宙論的爭論,是佛與儒道難以會通之處。《疏鈔》論三教本體論、宇宙論差別時,有一段重要的論述:

若法能生,必非常者,如地水火風四大種,能生一切,而四大亦無常。應立量云:自然大道,決應非是常,是能生故,如地水等。問:若爾佛教中真如能生一切,應亦非常。答:無明為因,生一切染法;悟修為因,生一切淨故。無明如夢中人,醒不可得,修證無別始覺之異,皆是無常。真如非能生。能生但隨緣應現,所現染淨,始終皆空。故真如元來不變常住也。道教都無此義,故不應例。非常必不遍者,初以能生,而破於常。成無常已,即以為因,而破於遍。立量云:大道決定非遍,以非常故。如瓶盆等物現見,草木人畜,千般萬類無常之物,皆不同太虛遍一切處也。不遍非實者,既非常遍,實義不成。已破遍說,又以不遍為因,破真實也,還以瓶等為喻主三量可知。(S14.352d-353a)

        宗密先立「法能生,必非常」之命題,舉地水火風四大為證,由此推論自然大道也是無常。這樣的論證有邏輯上的問題,四大是色,自然大道不是色,能否類比,頗為可疑。進而把自然大道的能生,類比於四大的能生,在推論上是否有效?更值得考慮。不過,宗密的重點是要指出,儒道以自然大道能生,故為無常;而佛教的真如非能生,故非無常。真如不是能生人與世界之生起因。生起一切染法與淨法的因,分別是無明與悟修。所以這和自然大道說之為「一因」說,是不同的。真如是不變常住,其「能生」祇是隨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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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現而已,所現的一切染淨法都是空的。這種觀點為儒道所無,甚至為西方本體論、宇宙論所無,佛與儒道、西方本體論、宇宙論的差別在此。進一步,宗密又由自然大道的「能生」之「非常」,論證其「非遍」「非真實」。這是指出自然大道無恆常性、普遍性、真實性,不可視為宇宙本體。不過,「能生,必非常。」的命題很難證成。老子說「道」是「常道」,荀子也說:「夫道者,體常而盡變。」(《荀子.解蔽》)宗密判其為無常,儒道不可能接受。這是佛與儒道本體論、宇宙論的基本差異。

        三教之間本體論、宇宙論的爭議,其實也是有關「體」「用」的爭議。關於這個論題,牟宗三在〈佛家體用義之衡定〉一文中有深入的討論。[49]他指出:宗密判大乘佛教為空宗、有宗與性宗(真常唯心)。佛教發展至如來藏之真心,其真如空性與緣生之關係,似乎可以「體用」論。於是牟氏由疏解《起信論》,論佛教的體用義,並予以批評。茲歸納牟氏的重要論點如下:

        1.《起信論》之真心不但有其自體,且具足無漏性無量功德。此就因地言,亦就佛果言,在因不減,在佛不增。但真心只是染污生滅心的憑依因,而非生起因。生滅心由無明不覺而起,無明是其直接根源。雖在不覺之念中,而心性不泯,謂之「本覺」,此是對超越真心之肯定。在無明中覺性漸呈現,即「始覺」。始覺即覺體之呈用。及至心源,得見心性,即名「究竟覺」。此體用即《起信論》所謂「色心不二」之「真如自在用義」,亦即華嚴宗所稱的「性起」。但牟氏認為《起信論》正面的真正的體用,是佛之法身為體,其應報身為用。但應報身之用是幻相示現,故可離可滅,用既幻,則亦可息,故體用不離亦可離。故為「體用不離而可離」之體用義,雖「性起」而實不起。

        2.生滅法之緣起,不是性起,此緣起非是體用義之用,因為生滅流轉並非心真如體之用,是識起,而非性起。緣起之事,仍是虛妄不實,有待斷滅,故仍只是幻事,不能如儒家所說之實事。如來真心非創生緣起法之實體,緣起法非有自性之實事。真心與緣起法之關係,非體用之實關係。如果說體用,這只是虛繫無礙之體用,而非實體創生、實理所貫之體用。佛教視緣起為幻妄,此即破壞世間而違經驗,造成一種顢頇的封閉的緣起論。

        3.儒家與佛教的本質差異乃在:儒家肯定道德創造性的實體用之實相資、實相待,明顯地要呈現出一「內在道德性」之性理、實理或天理,是一道德意識之凸出,道德意識之照體挺立。所謂「內在道德性」,是指「真實心


49. 見牟宗三《心體與性體》第一冊,頁571-657。以下引用部分不另加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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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自律、自給普遍法則,以指導吾人之行為,使吾人之行為成為普遍法則所貫之實事。」佛教的苦業意識總不向此用心。雖然,並不因此即減殺佛教之價值。依超越的實體而觀之,則道德的性理、實理、天理之所貫、人之所應當為而理上必須為者,就其為事言,雖亦是緣起的,卻是實事而不可以幻妄論。道德實理所貫而貞定之實事,雖作過而不留,卻是永當作而又作,而無所謂幻妄可斷者。以道德的本心天理之成就真實的道德行為,必然地肯定了分殊之真實性,亦必然地肯定了分殊上真實道德行為之為實事。這不是「緣起性空、流轉還滅,染淨對翻,生滅不生滅對翻」教義下所顯之如來藏心所能成就。

        4.佛教盡圓融之極致,雖無世可出,無生死可度,無涅槃可得,盡不著相之極致,亦是圓融地滅度,圓融地出世,而畢竟亦是著了相,留下個軟點,畢竟未能盡人生之極致。如此之圓融,仍是圓融地出世,不可詭飾而辯掩。

        5.如來藏心非與內在道德性必不相容,只決於有無此道德意識而已。有此驪珠即是儒,無此驪珠即是佛。清淨心何以必不可自主自律,自給普遍法則,以決定吾人之行為,以成就道德行為之實事?點出此驪珠,使佛家所說帶歸於大中至正之常道,此即儒佛之大通。儒佛之絜和與會通,只在此驪珠之點醒而可能。

        以上牟氏對佛教體用義之衡定,雖在當代提出,卻也是宗密必須回應的,否則〈原人論〉的三教會通便成問題。筆者針對牟氏以及上文何氏之相關論點,為宗密試作回應如下:

        1.《起信論》說:「真如用者,所謂諸佛如來,本在因地,發大慈悲,修諸波羅蜜,攝化眾生,立大誓願,盡欲度脫等眾生界,亦不限劫數,盡於未來,……如實知一切眾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別異故。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滅無明,見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T32.579b)由此可知,一切眾生與佛之真如,係平等無異,都具足無漏性無量功德。所以《華嚴經》記如來觀察一切眾生說:「奇哉!奇哉!云何如來具足智慧在於身中,而不知見?」(T9.624a)「真如用」雖就「見本法身」之如來說,但一切眾生具足如來智慧,只是不見而已。此本具之智慧,名為「本覺」。它在無明中呈現,即「始覺」。始覺即覺體之呈用,及至得見心性,即名「究竟覺」。由此看來,所謂「色心不二」之「真如自在用義」,不祇就見法身之如來說,也就處於無明之眾生說。牟氏以《起信論》正面的真正的體用,限於佛之法身為體,其應報身為用,未免窄化了《起信論》之體用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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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真如之體用貫通於緣起法中,緣起法雖是幻而不實,在眾生修行及佛度眾生的過程中,亦不可取消。真常佛教中「實」固然用於指真如之「體」,其實,真如之「用」也可方便說為「實」。用必關聯於緣起之事象,事象雖為幻,仍須保留。亦即所有修行及度眾之幻事,仍須努力去做,除非一切眾生都已成佛,無眾生可度。一旦一切眾生都已成佛,事象之幻,又何必保留?這不能以「破壞世間而違經驗,造成一種顢頇的封閉的緣起論」視之。在此義下,即使不說「實體創生」,有何妨礙?

        3.如上所言,真如之體用不限於佛之果位說,而亦指因地之一切眾生說。因此,真常教立一真靈性,眾生在因地發大慈悲,修諸佛法,度盡眾生,可即體顯用。則真如之體(佛性)何以不能算是內在道德性?何以不能有如儒家「仁體」「本心」的道德之用?何以必不可自主自律,自給普遍法則,以決定吾人之行為,以成就道德行為?何以是「留下個軟點,畢竟未能盡人生之極致」?何以是「成就其一己之私」「內在道德性不能挺立,故亦不能算是圓頓之教」?何以不可說真如之體本具實理(雖不必視為天理)?何以不是大中至正之常道?何以不是如來藏心所能成就?

        4.佛教以一切眾生成佛、離苦得樂為終極目標,的確是「普度眾生,皆主出世」,是「遁世」「出世捨離」,但絕非「消極」。非必如儒家「入世」「不捨世間」才算積極。儒家以出世為消極、入世為積極,論儒佛差異,正因其宇宙論與佛教不同所致。且大乘具有出世、入世不二的精神,如《維摩詰所說經》云:「隨其心淨,則佛土淨。」「非有煩惱,非離煩惱。」「成就一切法,而離諸相法。」「但除其病,而不除法。」「非住世間,非住涅槃。」「現於涅槃,而不斷生死。」「不樂涅槃、不厭世間。」(T14)此經雖非真常系經典,但〈原人論〉圓頓之教與此一致。出入世不二的精神,具有理論與實踐的真實圓滿意義,不可視為「詭飾而辯掩」。

        5. 佛教雖有苦業意識,也強調發大慈悲,所謂悲智雙運。但凡意識都屬生滅法,苦業意識、道德意識不存於如來藏心本體,而是其發用。《中庸》不是也說:「莫見乎隱,莫顯乎微。」「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至矣!」如來藏清淨心,一物不染不著,實具足無漏性無量功德,又何必預存道德意識。真如之體具足一切德用,不必另加道德意識,方成「驪珠」。而儒佛之會通,終不必頭上安頭,另加一道德意識。

        以上是對牟、何二氏之批評的回應。不過,即使對所有的問題,有所回答。筆者認為〈原人論〉仍未在本體論、宇宙論上,清楚地回答一個最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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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問題:「為何人之本源清淨,而末流卻污染?為何真心不生不滅,卻有生滅法?」。依《起信論》,染污生滅法非來自真心,係來自無明。真心只是染污生滅心的憑依因,而非生起因。這雖可避免由清淨生起染污之理論困難,但作為染污生起因的「無明」,又由何而起?這是難以說明的,不能簡單地以無明沒有本源來輕輕帶過。如來藏系的早期經典《勝鬘經》說過:「自性清淨心而有染者,難可了知。」(T12.222b)〈禪序〉在「無始本來性自清淨」句下夾註說:「勝鬘云:自性情淨心,難可了知。此心為煩惱所染,亦難可了知。釋云:此心超出前空有二宗之理,故難可了知也。」(T48.404b-c)雖難可了知,非終不可知。

        〈原人論〉對上述問題已然察覺,故說「真性雖為身本,生起蓋有因由,不可無端忽成身相。」但宗密的回答是:「初唯一真靈性,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變不易。眾生無始迷睡,不自覺知。」《起信論》對相關問題的回答是:「以從本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說無始無明。」(T32.b-c) 然而本覺何以迷睡而不覺,無明何以從本以來念念相續?仍無交代。後來宗密在〈禪序〉的回答稍為詳細:

六道凡夫、三乘賢聖根本,悉是靈明清淨一法界心,性覺寶光,各各圓滿,本不名諸佛,亦不名眾生。但以此心靈妙自在,不守自性,故隨迷悟之緣,造業受報,遂名眾生,修道證真,遂名諸佛。又雖隨緣而不失自性,故常非虛妄,常無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遂名真如。故此一心常具真如、生滅二門,未曾暫闕。但隨緣門中,凡聖無定,謂本來未曾覺悟,故說煩惱無始;若悟修證,即煩惱斷盡,故說有終。然實無別始覺,亦無不覺,畢竟平等。故此一心,法爾有真妄二義。(T48.409a)

        本段說真心「靈妙自在,不守自性」,這是染污的主觀條件;又說「隨迷悟之緣,造業受報」,這是染污的客觀條件。由此一心開二門,這是「法爾」如此。這種說法頗富創意,因為真心是靈妙自在,自由無礙,而非被決定者,所以其發用有一切可能,可淨可染。真心隨迷悟之緣,而開二門。依前文,迷悟之因緣,是無明與悟修。所以真心是無明與悟修的憑依因,非生起因。在此不問無明與悟修之生起因。《起信論》有一譬云:「無明之相,不離覺性,非可壞、非不可壞。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捨離,而水非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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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風止滅,動相則滅,濕性不壞故。」(T32.576C)無明如風,不能問風從那裡來。但問題仍未解決,真心靈妙自在,何以不守自性?如果真心「法爾」不守自性,則成佛以後,是否又會不守自性?

        以上的理論困難,與儒道之一因說的困難不同,但也不容易解決。如果追根究底,很難把無明與悟修的生起因取消,而無所說明。筆者認為:除非各立悟修、無明為淨、染之二主要原因(此因非本體義,為因緣義),否則一因說之理論困難必如影隨形,終至不可解。所謂「主要原因」,是說淨、染法之成立,除了悟修與無明二因外,仍須其他的緣,如佛以十二因緣說苦之起緣及還滅,固然以無明為主要原因,但無明也非能離其他十一因緣而獨立,所以非一因說。當然,真常思想在此也可以立悟修之根據或本源為真心,以真心為悟修之生起因,視之為「無始本來性自清淨」(前引〈禪序〉語)。但無明也是「從本來」的「無始無明」(前引《起信論》語)。

        佛在《雜阿含.53經》中說:「我論因說因。……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T2.12c)佛接著說世間集的因緣是「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不如實知」(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世間滅的因緣是「如實知」。「不如實知」即無明;「如實知」即悟修。無明是對五陰的不如實知,悟修是如實知。無明與悟修都與五陰為緣,而非獨立者。可見無明與悟修祇是世間生起與還滅的主要原因,而非獨立的原因,二者都沒有本體論的意義。換句話說,依緣起法(因緣法),沒有本體的問題,沒有第一因的問題。如果純粹以緣起法來談淨、染法的生起,而不以真心為本體,或真心至少非一切淨、染法之本體,祇視為悟修證真之本體,則以上所提的理論困難,可望解決。而真常系的如來藏緣起,以及《起信論》〈原人論〉,都可以依緣起法,而有較好的詮釋。

        不過,儒道固然難以採納〈原人論〉佛教式的真心思想,也不容易採信佛教的緣起法,以緣起法來會通三教,有根本的困難。

 

十、結論

        本文探討宗密批判儒、道,會通三教的理論問題。宗密和會或會通的方式,固然可區分為平面式與立體式二種,但他使用「會」「和會」「會通」等詞時,經常混用。不過,「會通」比「和會」,更適合表達立體式貫通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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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研究中心學報第七期(2002.07)

「會通」「和會」並非宗密一人專用術語,宗密在世或更早的年代,佛教界已大量使用它們。筆者發現「會通」「和會」二詞甚少出現於唐以前之譯經中;而漢文著述方面,大約至隋代才開始用於佛教著作中,到了唐代佛教界使用更多。大藏經中「會通」與「和會」之用法,並無明顯差別。宗密著作使用此二詞,與其他佛教文獻之用法,也相當一致。

        〈原人論〉以真心作為會通三教之根據。而其會通的模式,是依據華嚴「事事融通」「重重無盡」教理而成立的「全揀全收」立體模式。開權顯實、以實會權的全揀全收,是立體式的會通本末。〈原人論〉批判儒道二教,視之為權教、非了義,但三教聖人在地位上並無高低之別。

        真心具有佛教式的本體論與宇宙論意義。真心作為本體義,應是「即超越即內在、即存有即活動」,是「冥通」三際,又不屬於三際的。真心的本體論,其實也就是佛性論、心性論。〈原人論〉由人的心性本體,論圓滿之教的可能及其本末之會通,這比宗密之前的三教調和論,更具有深刻的形上學意義。

        宗密批判儒道時,論點集中在大道、自然、元氣、天命上,因為這些都與人的本源之探討有關。而這些有關本源的論題,全都涉及形上學中本體論與宇宙論的爭議。這正是三教會通困難的所在。本文對〈原人論〉之批判與會通儒道,作了說明;也對當代學者針對〈原人論〉之批評,試作回應。

        真如是不變常住,其「能生」祇是隨緣應現而已,所現的一切染淨之法都是空的。這種觀點為儒道所無。宗密指出自然大道無恆常性、普遍性、真實性,不可視為宇宙本體。這樣的說法,儒道不可能接受。佛與儒道本體論、宇宙論的基本差異,甚是明顯。三教之間本體論、宇宙論的爭議,其實也是有關「體」「用」的爭議。關於這個論題,牟宗三有所深論,本文也試作回應。

        不過,即使對所有的問題,有所回答。筆者認為〈原人論〉仍未在本體論、宇宙論上,清楚地回答一個最根本的問題:「為何人之本源清淨,而末流卻污染?為何真心不生不滅,卻有生滅法?」這樣的問題,是把真心視為一切淨、染法之本體時,所難避免的。其實這也正是宗密所批評的儒道「一因」說的困難。解決之道,不如各立悟修、無明為淨、染之二因(此因非本體義,為因緣義),無明是無始無明,而真心也是無始本來性自清淨,是悟修之根據與本源(生起因)。不以真心為一切淨、染法之本體,或祇視真心為悟修證真之本體,這樣可以避免一因說之困難。筆者認為《阿含經》只談緣起法,不立本體義,其實已經避免了一因說的困難。

 

 

頁183 宗密〈原人論〉三教會通平議

佛學研究中心學報第七期(2002.07)

        可是,不論以〈原人論〉的真心思想或以緣起法來會通三教,恐怕站在儒道二教的立場,都難以接受,這是三教會通的根本難題。

 

附誌:

        本文之撰作,係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儒釋道三教關係主題研究計劃」之子計劃的研究成果,該計劃並未出版論文集。本文搜集二手資料方面,曾得台灣師範大學楊琇惠、陳明彪二位研究生之協助,謹此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