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談唐宋僧人的法名與表字
A Brief Account to the Buddhist Names and Styles
of the Monks in Tang and Song Dynasties
周裕鍇
Yu-kai Zhou
四川大學中國俗文化硏究所教授
佛學研究中心學報
第九期(2004.07)
頁 119-126
©2003 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佛學研究中心
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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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有名亦有字,所謂字,是根據本名的涵義另取的別名。《儀禮•士冠禮》:「冠而字之,敬其名也。」《禮記•檀弓上》:「幼名,冠字……周道也。」疏:「人年二十,有爲人父之道,朋友等類,不可復呼其名,故冠而加字。」如蘇軾,自己可稱名「軾」,但朋友則要稱他的字「子瞻」。字是對名的解釋,有「表德」之義。一般情況下,名與字的關係很容易看出來,往往是同義詞和近義詞的互訓,或截取自同一辭彙。如班固字孟堅,「固」和「堅」同義;曹操字孟德,「操」和「德」同義。而王維字摩詰,便截取了《維摩詰經》中那位大乘居士的姓名。倘若名和字的字面關係不太明顯,那麽爲名取字的人就要寫一篇字說,來討論名與字的關係以及取名的理由,比如,蘇洵爲其兄蘇渙取字曰文甫,但字面上看不出「渙」和「文甫」的關係,於是他就寫了一篇著名的《仲兄字文甫說》。這都是常識,無足多言。
然而,關於唐宋時期僧人的名與字的關係和習慣稱呼,後世的人們卻並不甚了了,某些古籍和人名工具書也因此而出現淆亂舛誤。爲此,筆者僅將閱讀唐宋典籍時的一得之見介紹如下,並順便辨析一下關於僧人名與字淆亂原因之所在。
唐宋時期僧人出家以後,都有法名。法名均爲兩個字組成,第一個字爲出家時的行輩「共名」,第二個字才是該僧人自己的「殊名」。比如,據蘇軾《寶月大師塔銘》記載,寶月大師名惟簡,其同門友文雅大師名惟慶。「惟」
送審日期: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一日;接受刊登日期: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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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行輩「共名」,「簡」和「慶」是個人「殊名」。惟簡的弟子名士瑜、士隆,法孫名悟遷、悟清、悟文等等,法曾孫名法舟、法榮、法原,取名原則相同。僧人若是成人,也要取表字。如北宋著名詩僧仲殊,字師利,其名與字便是取自《維摩詰經》中佛弟子文殊師利之名,與王維取名與字的方式如出一轍。若僧人的名與字關係不明顯,取字之人也要寫一篇字說或字序來作說明,如惠洪的《石門文字禪》中就有《德效字序》等九篇專門爲僧人作的字序。僧人加字,目的也是使友人不復呼其名,有「敬其名」之意,這與士大夫的觀念相同。
不過,與士大夫相比較,唐宋時期僧人名與字的習慣稱呼卻略有不同,概括說來,其稱呼遵循著以下三條慣例:
一、
僧人的法名可簡稱,在名前加「僧」、「釋」,或在名後加「公」、「上人」、「禪師」等等稱號,所簡稱之法名必須是僧人的「殊名」。比如江西詩派詩人饒節出家後,取法名曰如璧,朋友呂本中作詩均稱他爲「璧公」或「璧上人」。
二、
僧人的表字必須全稱,不能簡稱,在表字後可加「上人」等稱號。比如,北宋著名詩僧道潛字參寥,蘇軾簡稱其名時曰「僧潛」、「潛師」,而稱其字時則全稱「參寥」或「參寥上人」,決無簡稱「寥上人」者。
三、
僧人可以名連帶字一起稱呼,名取簡稱,字取全稱,名在前,字在後。這種名與字連稱的現象,是北宋後期至南宋的普遍風氣。如惠洪字覺范,連稱洪覺範;曉瑩字仲溫,連稱瑩仲溫。
根據這三條慣例,我們不僅可以確定某些有爭議或模糊不清的唐宋詩僧的名與字問題,而且可以糾正一些由此模糊不清而帶來的古籍整理的錯誤。茲舉數例如下:
1.中華書局點校本《宋高僧傳》卷二十九《皎然傳》:「釋皎然,字晝。」校記曰:「揚州本、《大正》本字作名。按于頔《吳興晝上人集序》作『字清晝』,(《皎然集》卷首),《唐詩紀事》卷七十三同。是皎然爲其名,晝爲其字,作名者非。」關於皎然、清晝何爲名、何爲字,歷代聚訟紛紜。依唐宋時對僧人的稱呼習慣可知,清晝應爲名,皎然應爲字。證據一:皎然和同時代的高僧靈澈、道標齊名,時諺曰:「霅之晝,能清秀;越之澈,洞冰雪;杭之標,摩雲霄。」(《宋高僧傳》卷十五《道標傳》)此諺靈澈、道標均稱其「殊名」,依此例,諺中的「晝」也應爲「殊名」,不應爲字。證據二:中晚唐詩僧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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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有「清」字行輩,如清江、清塞、清尚等,而無「皎」字行輩,依其例清晝也當爲法名。證據三:依名與字的關係,字相當於爲名作注釋。「晝」可訓爲「皎然」(「然」字爲形容詞尾碼),而「然」不可訓爲「清晝」。證據四:中唐與皎然交往的詩人,或稱其爲「晝公」,或稱其爲「皎然上人」,而無稱其爲「然上人」者。如劉禹錫《澈上人文集紀》:「世之言詩僧多出江左,靈一導其源,護國襲之;清江揚其波,法振沿之。……獨吳興晝公能備衆體,晝公後,澈公承之。」文中詩僧均稱名,「晝公」亦不例外。至於《宋高僧傳》中所謂「然公修冥齋」、「赴然師齋來」的說法,系後人追記,因皎然長期以字行,宋人已將「皎然」當作法名了。
2.江蘇古籍出版社編校本《稀見本宋人詩話四種•冷齋夜話》卷九《惠遠自以宗教爲己任》:「高仲靈作遠公影堂記六件事,且罪學者不能深考遠行事,以張大其德,著明於世。」「高仲靈」之「高」字未出校記,《稗海》、《津逮秘書》、《學津討源》與中華書局點校本均無異文。然而,宋人中並無名「高仲靈」者,所謂「高仲靈」,當爲「嵩仲靈」,因形近而誤。北宋著名禪師契嵩,字仲靈,賜號明教大師,嘗著《輔教篇》,與歐陽修辯論,有《鐔津集》等傳世。宋人或呼其爲「嵩明教」,以名與號連稱;或呼其爲「嵩仲靈」,以名與字連稱。如《石門文字禪》卷六《英大師年二十餘工文作詩勉之》:「君看嵩仲靈,骨瘦聳清堅。平生護教心,光與星斗懸。」僧人名與字連稱,是惠洪著作的習慣。《稀見本宋人詩話四種》稱其底本爲日本五山版,據柳田聖山和椎名宏一所編《禪學典籍叢刊》第五卷影印收入,我查該書此條,正作「嵩仲靈」,與諸本異,編校者偶然失考。諸書之誤的原因乃在於未注意宋人有此習慣稱呼,且未察覺該條記載的是僧人之事,以爲有姓「高」者而無姓「嵩」者。
3.北京大學出版社《全宋詩》卷三七四○據《輿地紀勝》卷二十六《江南西路·隆興府》收權巽詩二首,一爲《石門山》,題下注「在靖安縣西北」。一爲《寄邑令詩》,詩曰:「嵯峨幽谷山,寂寞彭澤令。絕境空自奇,高標岌相映。」然而,遍查所有宋人傳記資料,均無權巽其人。今考江西詩派詩僧善權,字巽中,江西靖安人,世稱「瘦權」或「權巽中」。《石門文字禪》卷二十九《馮氏墓銘》曰:「傳法沙門善權,以政和五年十月某日葬其母馮氏于幽谷山之陽。」根據善權爲靖安人以及葬母于幽谷山的事實,結合《石門山》題下注的「靖安縣」和《寄邑令詩》中的「幽谷山」,我們可以推斷所謂「權巽」應是「權巽中」之誤,這兩首詩應歸於善權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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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本江戶詩僧廓門《注石門文字禪》卷一《懷慧廓然》題下注曰:「按《彥周詩話》曰:『僧義了,字廓然,本士族鍾離氏。事佛慈璣禪師爲侍者。……蓋取其學道休歇灑落自在如此。』愚曰:恐此人歟?義了亦號慧了歟?觀者幸鑒。」廓門注之誤,也在於不瞭解惠洪對僧人名與字的稱呼習慣。據前述第三條原則,可知「慧廓然」爲名與字連稱,該僧法名第二個字應爲「慧」字,字「廓然」。僧義了法名的第二字爲「了」,不符合條件。廓門注「義了亦號慧了」的猜測更離譜。查《石門文字禪》卷二十三《臨平妙湛慧禪師語錄序》與《五燈會元》卷十六《雪峰思慧禪師》有關記載,可確定「慧廓然」法名當爲思慧,字廓然。根據同樣的原則,我們可以推斷《石門文字禪》卷三《次韻道林會規方外》中的「規方外」是《五燈會元》卷十六中的道場有規禪師,名有規,字方外。《宋詩紀事》卷九十三的小傳:「有規,南渡初吳中詩僧。爲人性坦率,其徒謂之規外方。」所謂「外方」當是「方外」之誤。
5.《歷代詩話續編》本《藏海詩話》:「子蒼云:『若看參寥詩,則洪詩不堪看也。』」編者案語云:「洪詩不知指何人,豈山谷諸甥耶?」這種疑問也是因爲不瞭解宋代詩僧名字稱呼習慣之故。如前述第一條原則,僧人法名可簡稱其「殊名」。參寥爲北宋著名詩僧,此處與他相比者,也應是詩僧,所以「洪」應是惠洪的簡稱,而不是指黃庭堅的外甥洪朋兄弟。
6.《歷代詩話續編》本《庚溪詩話》卷下載一首七絕:「坐見茅齋一葉秋,小山叢桂鳥聲幽。不知疊嶂夜來雨,清曉石楠花亂流。」又曰:「近閱曾端伯慥所編詩選,乃載于何正平詩中,未知孰是。」上海古籍出版社《詩人玉屑》卷八引《庚溪詩話》從寬永本和嘉靖本「何」作「可」。按:江西詩派詩僧祖可字正平,時人呼其爲可正平。後人不知宋人稱呼僧人的習慣,以爲無姓「可」者,故妄改爲「何」,其誤正與「高仲靈」相類。順便說,《四庫全書》類書、總集、詩話中作「何正平」者,也都是「可正平」之誤。
7.《宋詩紀事》卷九十一載詩僧曇秀《山光寺》詩一首,無作者小傳。《蘇軾詩集》卷三十五《山光寺送客回次芝上人韻》詩查注:「芝上人,名曇秀。」今考《蘇軾詩集》中有《送芝上人遊廬山》、《贈曇秀》、《次韻法芝舉舊韻一首》等,所贈均同一詩僧。根據前述稱呼習慣,法名可簡稱,而字不能簡稱,因此可知芝上人應是法芝的「殊名」簡稱,而曇秀應是其字。《全宋詩》卷八三九將曇秀《山光寺》詩繫於釋法芝名下,其小傳稱「釋法芝,字曇秀」,這是正確的。
8.《歷代詩話續編》本《藏海詩話》:「明不虧《題畫山水扇》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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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案曰:「明不虧姓名諸書不載,未詳何人。」其實,「明不虧」也應是詩僧的名與字連稱。《四庫全書》本《藏海詩話考證》曰:「案:明不虧不似人姓名。《夷堅志》載南宋初有華亭普照寺僧惠明能詩,疑不虧爲明之字,猶惠洪字覺範,詩家即謂之洪覺範。宋時於僧有此稱也。」《全宋詩》、《宋人傳記資料索引》均以爲姓明名不虧,似不妥。
總之,按照宋代對僧人名與字的習慣稱呼,我們不僅可以訂證古籍整理的訛誤,補充或修訂有關唐宋僧傳記資料的工具書,搜集詩僧遺佚的詩詞作品,同時也可以恢復唐宋詩文集中提及的詩僧的準確名字,以與佛教禪宗典籍相對照,從而更清楚地瞭解詩僧所屬佛教宗派以及與士大夫的交往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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