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蕅益智旭為例探究晚明佛教之「復興」內涵

釋見曄

中華佛學研究第三期

中華佛學研究所發行

1999年三月出版

頁207-250


頁207

      提要

          比起晚明三大師而言,智旭所處的時代,其政治、經濟、
      社會之狀況更是混亂。智旭扮演的角色是以宗教心、行宗教行
      ,遠離世俗,不涉入世事。面對人間苦難,是以祈求、發願等
      宗教力量處之,採取改善人心的唯心方式之路徑。
          智旭個性頗為剛猛,將其剛猛之氣,化於一生的宗教行持
      中。這種「照我忠義膽,浴我法臣魂。九死心不悔,塵劫願猶
      存」的修行,可說是智旭一生修行最好的寫照。由於他真摯而
      奮力的實踐修行家之風格,帶給晚明佛教一許清流,使得它再
      次生輝。
          綜觀智旭一生行誼,選擇克己的律師生活型態,厭棄名利
      而過出世離俗的生活,以閱藏、著述為業,含涉禪、律、教、
      淨土;遍通性、相,大、小戒律。因此,智旭集近代佛教思想
      之大成者。其實,智旭不只代表明末佛教思想最後之學者,甚
      至可以說是近代佛教思想最後之學者。


      關鍵詞:1.蕅益智旭 2.行事風格 3.晚明佛教之復興 
              4.宗教清流 5.近代佛教思想




      頁208

            一、智旭的修學歷程

      (一)學佛、出家的因緣

          智旭古吳木瀆(江蘇省吳縣西南)人,俗姓鍾,名際明。
      出家後自號蕅益、八不道人等號,最為一般人所通用、熟悉是
      「蕅益智旭」。五十四歲(1652),自傳〈八不道人傳〉,對
      其學佛、出家因緣有如下的敘述:

            十二歲,就外傅,聞聖學,即千古自任,誓滅釋老,開
            葷酒,作論數十篇闢異端,夢與孔顏晤言。十七歲,閱
            《自知錄序》,及《竹窗隨筆》,乃不謗佛,取所著闢
            佛論焚之。二十歲,詮論語,……大悟孔顏心法,冬喪
            父,聞地藏本願,發出世心。二十三歲,聽《大佛頂經
            》,謂世界在空,空生大覺。遂疑何故有此大覺,致為
            空界張本,悶絕無措。但昏散最重,功夫不能成片,因
            決意出家,體究大事。〔註 1〕

      由上文「十二歲就外傅,聞聖學,即千古自任」,知智旭未出
      家前是位儒生,以傳承千古儒學自任,誓滅釋老,頗有以「儒
      學傳燈者」自居之意味,從此略可管窺智旭自幼即具使命感之
      特質。讓他由謗佛到學佛的關鍵是,閱讀雲棲祩宏《自知錄序
      》,及《竹窗隨筆》。於文中,智旭並未交代為何閱讀上述之
      文後,會改變謗佛的態度,盡焚曾經所寫的闢佛論。但我們可
      以由此書的性質,推測其端倪。以《竹窗隨筆》而言,是祩宏
      對儒釋和會、出家學道等論題,作辨析、澄清,或許這些的辨
      析、澄清,說服智旭而改變他的闢佛觀。
          至於智旭發出世心之關鍵點在其逢喪父之餘,聞地藏本願
      ,而生出世心。何謂「地藏本願」?《地藏菩薩本願經.忉利
      天宮神通品第一》提及地藏菩薩為婆羅門女時,借救母親脫離
      地獄苦難之因緣,看到地獄
      ───────────────────────────
      註 1: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上》(臺南:和裕出版社,
            1993),頁28∼29。




      頁209

      眾生之苦難,而發弘誓願:願我盡未來劫,應有罪苦眾生,廣
      設方便,使令解脫。由此知之,智旭於喪父之餘,聞地藏菩薩
      昔因,知道地藏之修道因緣是從孝開始發心,而推及到廣度一
      切眾生。或許這樣由孝發跡的修行,激發了智旭想離俗染、報
      親恩的心。
          二十歲發出世心,直到二十三歲聽《大佛頂經》,疑何故
      有此「大覺」又因自己嚴重地昏沈散亂,不能專注參究,故決
      意出家,體究己躬大事,以報親恩。〔註 2〕《大佛頂經》全
      名為《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主要
      闡明「根塵同源,縛脫無二」之理,並解說三摩提(正定)之
      法與菩薩之階次。它是開示修禪、耳根圓通、五蘊魔境等禪法
      要義的經典。由此知之,引發智旭決定出家,是習禪、參禪的
      經典,由疑而決定出家,體究大事。綜合言之,引發智旭欲出
      家之基點,是緣於地藏菩薩的大孝、大願。而決定要出家的關
      鍵,是因為自己生死大事未明,想要體究己躬大事,所以由儒
      生走上方外修行之旅程。

      (二)一生修行輪廓之綜觀

          智旭二十三歲出家,五十七歲逝世,法臘三十四年。綜覽
      其一生修行旅程,或可分為三期:二十三歲∼三十歲是出家初
      期;三十歲∼五十歲是出家中期;五十歲∼五十七歲是出家晚
      期。縱觀智旭修行之梗概如下:
          智旭痛念生死大事,而決志出家,所以出家初期,猛志參
      究,希證果位,急剋聖果,以報父母恩。如他所云:「予少年
      猛志參究,視佛祖果位猶掇之,冀欲以此報父母不報之恩。」
      〔註 3〕所以初出家時,他念念趨向宗乘,矢志參禪,希能急
      證聖果,所以暫把教、律的修學放緩,因為他「妄謂單傳之道
      ,實出教外,一味作蒲團活計,一切經論置諸高
      ───────────────────────────
      註 2:釋蕅益:〈端氏往生記〉,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
            論.上》,頁850∼851,智旭明說:「予少年猛志參究
            冀欲以此報父母不報之恩。」
      註 3:釋蕅益:〈端氏往生記〉,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
            論.上》,卷五之三,頁850∼851。


      頁210

      閣。」〔註 4〕雖然他一心一意地專注於參究,急剋聖果,但
      智旭亦坦承地說道:「矢志參禪,逃家行腳,雖數發悟解,剋
      證無期。」〔註 5〕這句話說明智旭參禪的景觀,雖放下一切
      ,心無旁鶩,專注於參禪,希能急證聖果,然而卻遙不可期。
          綜合言之,此時的智旭因痛念生死大事,決志出家,故志
      在急證聖果,了生脫死,以報親恩。但急剋聖果之志,非急功
      垂手可得,所以不能如智旭之所願,而是剋證無期。
          上述是智旭出家初期的修行景觀,對這樣的修行景觀,他
      曾如反省:少年誤中宗門惡毒。」〔註 6〕何謂宗門惡毒?智
      旭於〈靈嚴寺請藏經疏〉提及:

            予本棄儒學佛,亦妄謂單傳之道,實出教外,一味作蒲
            團活計,一切經論置諸高閣。見真寂、博山等耆宿,反
            照古今得失,方知末世禪病,正坐無知無解,非關多學
            多聞。〔註 7〕

      此時的他反省地說,少年時棄儒入佛,以為直指人心,明心見
      性,此單傳之道,實出教外。一心一意地認為只要枯坐蒲團,
      即可到達明心見性之路,而把一切經論、言教義理束諸高閣。
      後來遇到真寂聞谷(?)、博山無異(1575∼1630),方知末
      世禪病原來是「正坐無知無解,非關多學多聞」。這樣的認識
      ,改變了智旭的修學觀──由猛志究禪到兼教、兼律的修學,
      這樣的修學觀,正是智旭出家中期的修行大觀。
          〈大佛頂經玄文後自序〉智旭更明白地說:「己巳春(16
      29),與
      ───────────────────────────
      註 4:釋蕅益:〈楞巖寺請藏經疏〉,收於釋成時編輯:《靈
            峰宗論.下》,卷七之三,頁1138 ∼1139。
      註 5:釋蕅益:〈梵網合註自序〉,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下》,卷六之二,頁912。
      註 6:釋蕅益:〈復松溪法主〉,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
            論.上》,卷五之二,頁793。
      註 7:釋蕅益:〈楞巖寺請藏經疏〉,收於釋成時編輯:《靈
            峰宗論.下》,卷七之三,頁1138 ∼1139。




      頁211

      博山無異師伯盤桓百日,深痛末世禪病,方一意研窮教眼,用
      補其偏。」〔註 8〕於此,他提及與博山無異禪師的會談,是
      其修行生涯過程中,一個衝擊性的時刻。在會談中,明瞭末世
      禪病為何,深痛之,方一心一意研窮教眼。
            除與博山無異禪師之會談,對智旭產生衝擊之外,他於
      〈燃香供無盡師伯文〉亦云:「後出入禪林,目擊時弊,始知
      非臺宗不能糾其紕,臺教存,佛法存。臺教亡,佛法亡。」〔
      註 9〕出家後的參學,智旭曾出入於禪林,目擊時弊,有感於
      非天臺教觀不足以救之。到底智旭所謂「後出入禪林,目擊時
      弊」為何?於文集中,常見智旭之批評,略舉一二。如〈示漢
      目〉:

            末世禪和,不為生死大事,裝模作樣,詐現威儀,不真
            實學禪、教、律,徒記兩則公案,辨幾句明相,受三衣
            衣缽,以為佛法盡此矣。」〔註10〕

      這些禪和子,不是為究明自己生死大事而參禪,參禪只是一個
      殼子,裝模作樣,詐現威儀一番。不真實地學禪、教、律,只
      是徒記一、兩則公案,啃咬幾句名詞解釋。上一上戒壇,受三
      衣一缽,就以為浩瀚佛海,全盡於此。對這批禪和子裝模作樣
      的參禪行徑,智旭很不客氣地罵道:

            今時喪心病狂無恥禪和,影響竊掠,聽其言超佛祖之先
            ,稽其行落狗彘之下。〔註11〕
      ───────────────────────────
      註 8:釋蕅益:〈大佛頂經玄文後自序〉,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下》,卷六之二,頁928。
      註 9:釋蕅益:〈燃香供無盡師伯文〉,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下》,卷八之三,頁1278。
      註10:釋蕅益:〈示漢目〉,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二之二,頁250。
      註11:釋蕅益:〈示象巖〉,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二之一,頁219。





      頁212

      於上文,智旭指出時弊之一,是當時的禪和子不為生死參禪,
      參禪只是裝模作樣,詐現威儀,修行已流於形式,佛法徒剩一
      具空殼。
          其實,智旭與博山無異會談之前,於1625(27歲)、1626
      (28歲)兩個夏天為友人講演《大佛頂經》兩遍時,多有會心
      處,本想好好加以著述闡發,但此時仍一味志在宗乘,所以無
      暇筆述。〔註12〕由此知之,智旭於三十一歲,與博山無異禪
      師會談之前,其修行重點由一心參究宗乘,轉為兼教乘之種子
      已漸萌芽。
          智旭初發心便從事宗乘,數年後兼涉律、教,上文已處理
      他由猛志於宗到兼教之由,下文則探討智旭由專於宗轉成兼律
      之跡。智旭在三十八歲(1636)時曾自述其學戒之因,他說:

            念念趨向宗乘,教、律咸在所緩。後因幾番逼拶,每至
            功夫將得力時,必被障緣侵惱。因思佛滅度後,以戒為
            師。然竟不知受戒事,何為如法,何為不如法。〔註13
            〕

      於此,他提及初出家是以念念於宗乘,而將教、律放緩。後來
      有幾次用功,功夫將得力時,卻被障緣所侵惱。幾次之後,使
      智旭去思考佛指示其弟子以戒為師之事,乃想到自身不知戒法
      ,從而開啟學戒、受戒的機緣。
          此外,智旭於〈梵網合註自序〉亦提及,當他猛圖出世,
      矢志參禪時,雖數發悟解,卻剋證無期。於是「念宿因力薄,
      應兼戒、兼教以自薰修。」〔註14〕所謂宿因力薄,則修定仍
      須戒、慧以相輔相成,若宿因力強,戒、慧之薰習已有成就,
      則這世修定可以很快進入狀況,「宿世善
      ───────────────────────────
      註12:釋蕅益:〈大佛頂經玄文後自序〉,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下》,卷六之二,頁928。
      註13:釋蕅益:〈退戒緣起并囑語〉,收於釋成時編輯:《靈
            峰宗論.下》,卷六之一,頁868 ∼869。
      註14:釋蕅益:〈梵網合註自序〉,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下》,卷六之二,頁912。




      頁213

      根」即此之謂。但智旭念及自己無此福德善根,所以此生的修
      學仍須兼戒、兼教,而不能只是一味地矢志參禪。
          除了自身因緣外,還有他痛心正法衰替,戒律不明,而有
      學戒的動機。如二十七歲寫〈寄剃度雪嶺師〉,文中痛陳今世
      有三可痛哭,其中之一是

            毘尼法,三學初基,出世根本,僧寶所由得名,正法賴
            以住世。
            而罕有師承,多諸偽謬,遂令正法墜地,僧倫斷絕,一
            可痛也。〔註15〕

      此處,他痛心正法賴以住世的戒法,多諸偽謬,遂令正法墜地
      ,僧倫斷絕。還有三十一歲,隨博山無異禪師至金陵,盤桓百
      日「盡諳宗門近時流弊,乃決意宏律。」〔註16〕因此二十七
      歲至三十一歲之間,他曾仔細閱讀《律藏》三次之多,〔註17
      〕開啟往後他學戒、持戒、弘戒的事蹟。
          三十歲至五十歲之間,是智旭出家修學的中期,其修學重
      點除如上所述,由猛志宗乘轉到兼戒、兼教之外,另一特徵即
      是自述所說:「中歲多障多病」。〔註18〕釋聖嚴曾對智旭一
      生的病苦,作較全面性的收集,從28、29歲到57歲逝世,他面
      臨瀕死的大病即有十一次之多。〔註19〕由於中歲時的多障多
      病,對智旭的修學生涯構成另一種衝擊,那就是決志隱遁,他
      說:

            予又病苦日增,死將不久。追思出家初志,分毫未酬,
            數年苦
      ───────────────────────────
      註15:釋蕅益:〈寄剃度雪嶺師〉,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上》,卷五之一,頁719。
      註16:釋蕅益:〈八不道人傳〉,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
            論.上》,頁32。
      註17:釋聖嚴著,關世謙譯:《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臺北
            ,學生書局,1988),頁412。
      註18:釋蕅益:〈端氏往生記〉,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
            論.上》,卷五之三,頁851。
      註19:釋聖嚴著,關世謙譯:《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29
            5∼299。




      頁214

            心,亦付唐喪。……故決志行遁,畢此殘生。〔註20〕

      寫此文時,智旭才38歲,他就想志行隱遁,畢此殘生。只因病
      苦日增,覺得不久人世,想到出家初志,分毫未酬,加上數年
      苦心經營的事情,亦付之東流。於此,智旭未明言其數年苦心
      經營之事為何,但由其他線索,可追出端倪。如〈復陳旻昭二
      書〉他說出家15、6年,「欲傳得一人,勿令最後佛種從我而
      斷,亦竟未遇其人。」〔註21〕又在38歲時他說:「予運無數
      苦思,發無數弘願,用無數心力,不能使五比丘如法同住。」
      〔註22〕由上知之:智旭出家15、6年苦心經營之事,是促成
      如法的五比丘共住,以完成復興戒律之願,及找尋能傳佛慧燈
      者,結果二者皆不能如願。
          由於多障多病,及面對這些挫折,使智旭生起決志隱遁之
      心,所謂借大病為良藥,方遂入山本志。由上知之,出家中期
      的智旭身體是多障多病,而在心靈上覺得志終不伸,及曾有決
      志隱遁之念。
          綜合言之,出家中期的智旭修學大觀是由單究宗乘,轉而
      兼戒、兼教,而呈顯於身體的是多障多病,在心靈方面是曲志
      難伸,生起決志隱遁之念。
          50∼57歲是智旭出家修學的晚期,依他自述:「今(47歲
      )乃一意西馳,而散心弘法。」〔註23〕將近出家晚期的智旭
      自白:此時他已一心一意地求生西方淨土。釋弘一《蕅益大師
      年譜》記述編輯《靈峰宗論》的編者釋成時,於智旭50歲始晤
      智旭的一段談話,智旭說:
      ───────────────────────────
      註20:釋蕅益:〈退戒緣起并囑語〉,收於釋成時編輯:《靈
            峰宗論.下》,卷六之一,頁870。
      註21:釋蕅益:〈復陳旻昭二書〉,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上》,卷五之一,頁751。
      註22:釋蕅益:〈退戒緣起并囑語〉,收於釋成時編輯:《靈
            峰宗論.下》,卷六之一,頁873。
      註23:釋蕅益:〈端氏往生記〉,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
            論.上》,卷五之三,頁851。




      頁215

            吾昔年念念思復比丘戒法,邇年念念求西方耳。」因為
            智旭力以戒、教匡救近世禪者之病,尤志求五比丘如法
            共住,令正法重興。後決不可得,遂一意西馳。冀乘本
            願輪,仗諸佛力,再來與拔。〔註24〕
 
          雖然一心一意西馳,依智旭自云:

            戊子(50歲)……蓋雖念念思歸樂土,而利人之夢未忘
            。……逮壬辰(54歲)秋,波旬效力,助破夢中利人之
            想。……寢語從此息矣。〔註25〕

      50至54歲的智旭,雖念念思歸樂土,但仍未忘「利人之夢」,
      所謂利人之夢大概是指說法,弘法利生,但因自己尚未證悟,
      仍是迷中之人,所以說「利人之夢」。但54歲以後,不知他遇
      到何種挫折,只說「波旬〔註26〕效力」助破夢中利人之想,
      從此「寢語(夢語)息矣」。如果再對照《蕅益大師年譜》:
      「先是秋(54歲),大師決志肥遁。」〔註27〕二者相對,離
      逝世前三年的智旭,已由一意西馳,但仍未忘利人之夢,轉成
      利人之夢已破,而又想決志遁世。

      (三)智旭的自我認知

          上文從縱軸來處理智旭一生修行的輪廓,下文則要探究智
      旭修行生涯中的心裡世界。閱讀智旭文集時,發現他有一股對
      自己強烈不滿的色
      ───────────────────────────
      註24:釋弘一:《蕅益大師年譜》,收於《蕅益大師全集.21
            》(臺北,佛教書局,1989),頁26。
      註25:釋蕅益:〈西有寢餘自跋〉,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下》,卷七之二,頁1120。
      註26:波旬,為釋迦在世時之魔王名字。出自釋慈怡:《佛光
            大辭典.4》(高雄,佛光出版社,1988),頁3437。
      註27:釋弘一:《蕅益大師年譜》,收於《蕅益大師全集.21
            》,頁29。




      頁216

      彩,與其說它是智旭的謙卑,勿寧說它是對自我強烈批判的產
      物。首先智旭對他人讚嘆他是今世「持戒第一」、「宗說俱通
      」、「解行雙到」,他都感到慚愧恐懼。這樣的讚嘆,讓他一
      直有罪惡感,認為自己是「虛名盛而實行微」。〔註28〕這種
      自感虛名日盛而心虛的心理,幾乎伴隨智旭一生的修行。如54
      歲8月11 日完成的〈棱伽義疏後自序〉有言:「予愧為虛名所
      誤,犯達磨明道而不行道之記。」〔註29〕對自己這種虛名盛
      而實行微的行徑,智旭批判自己犯了宋儒所說的三病:才過德
      者不祥,名過實者有殃,文過直者莫之與長。〔註30〕
          其次,智旭批判自己「薄德少福」、〔註31〕「障厚慧弱
      」、〔註32〕「夙生惡習」、〔註33〕「宿生業重」〔註34〕
      等等,像這樣不斷地自我批判,已不是他個人謙卑,口頭說說
      ,客套一番而已。而是一番深深地、強烈的自我要求,批判自
      己的不足。時時自念障深,所產生的連結效應是,智旭有時會
      將自己不能剋證歸因於此,所謂「旭業障深纏,未登正位。」
      〔註35〕「予憾障惑重,不能剋證。」〔註36〕為甚麼智旭會
      有如此深的自責,認為
      ───────────────────────────
      註28:釋蕅益:〈復胡善住〉、〈復卓山車〉,收於釋成時編
            輯:《靈峰宗論.上》,卷五之一,頁749∼751。
      註29:釋蕅益:〈棱伽義疏後自序〉,收於釋成時編輯:《靈
            峰宗論.下》,卷六之四,頁1021。
      註30:釋蕅益:〈與了因及一切緇素〉,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上》,卷五之二,頁781。
      註31:釋蕅益:〈與見月律主〉,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
            論.上》,卷五之二,頁803。
      註32:釋蕅益:〈贈石淙掩關禮懺占輪相序〉,收於釋成時編
            輯:《靈峰宗論.下》,卷六之三,頁963。
      註33:釋蕅益:〈讚禮地藏菩薩懺院儀後自序〉,收於釋成時
            編輯:《靈峰宗論.下》,卷六之二,頁915。
      註34:釋蕅益:〈書慈濟法友托缽養母序後〉,收於釋成時編
            輯:《靈峰宗論.下》,卷七之一,頁1090。
      註35:釋蕅益:〈裂網疏自跋〉,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
            論.下》,卷七之二,頁1127。
      註36:釋蕅益:〈唯識心要自跋〉,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下》,卷七之一,頁1088。




      頁217

      自己是障深惑重?依筆者推論,這是智旭一種直覺的感覺。比
      如敘述早年的修學參禪,智旭認為每至功夫將得力時,必被「
      障緣侵擾」。〔註37〕還有他對本身多病的體質,讓他對「罪
      報」或「業報。」異常敏感,〔註38〕常常將病苦視為事業障
      現行,而在描述「病」時是與「障」連結,所謂「多障多病」
      。
          面對自己障深,智旭同時亦「復悲生晚」,〔註39〕悲痛
      生不逢時,不逢佛世,或遇前賢而生。如「予生也晚,弗及受
      先輩鉗錘。」〔註40〕所謂「弗及受先輩鉗錘」,智旭曾說習
      儒時,不能親炙陽明。後學佛,不能躬承紫柏等人。〔註41〕
      總之,智旭憾己業障深重,復悲生晚,由此可見,他對自己出
      生的時機、或資質,都有遺憾。
          最後,智旭批判自己個性、言行皆是違背時宜,僅可僻處
      深山。如他認為印度律學在中國流傳千年,但失真已久,流傳
      的乃是偽的律學,如果要革非矯弊,定是與時俗相違,所以智
      旭認為「僅可僻處深山,鳩真同志,作傳火計。即欲行之天下
      ,以觸時諱,或且不測。」〔註42〕智旭不僅批判自己的學律
      是違背時宜,連學教亦然,所以自己的出路只有在山中苦行,
      代一切眾生求消夙業,去障而已。〔註43〕除對自己所行是違
      背時宜之外,智旭也認為自己「復性僻拗,不近人情,所有言
      句,多觸時諱。」〔註44〕總之,智旭對自己的言行、個性皆
      認為是與時宜相背,只適
      ───────────────────────────
      註37:釋蕅益:〈退戒緣起并囑語〉,收於釋成時編輯:《靈
            峰宗論.下》,卷六之一,頁869。
      註38:釋聖嚴著,關世謙譯:《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臺北
            ,學生書局,1988),頁299。
      註39:釋蕅益:〈《毘泥事義集要》緣起〉,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下》,卷六之一,頁862。
      註40:釋蕅益:〈預祝乾明公六十壽序〉,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下》,卷八之二,頁1264。
      註41:釋蕅益:〈贈石淙掩關禮懺占輪相序〉,收於釋成時編
            輯:《靈峰宗論.下》,卷六之三,頁962。
      註42:釋蕅益:〈與胡遠志〉,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五之一,頁742。
      註43:釋蕅益:〈復胡善住〉,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五之一,頁750。
      註44:釋蕅益:〈閩遊集自序〉,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
            論.下》,卷六之二,頁939。




      頁218

      合僻處深山。他這種的形事作風,可謂是曲高和寡,所以會有
      「宗庭獨立除荒草,教律誰能共執柯?」〔註45〕或「法門寥
      落少知音」〔註46〕之嘆。

            二、智旭修學生涯中所關注的重點

          釋聖嚴認為智旭是一位:

            偏向以信仰為本色,與真誠地實踐於佛教生活的一面。
            ……他不只是明末不出世的思想家,更是一位傑出的佛
            教信仰修行者。〔註47〕

      這段話指出智旭一生修學的特色是在佛教思想、義理之整理、
      講述,與宗教實踐,所以他是一位佛教思想家,更是一位佛教
      信仰的修行者。如果是以實踐佛教信仰與整理、講述佛教義理
      為修行生涯的重點,則可見智旭是較偏個人性的發展,非以團
      體性(如祩宏其一生的成就之一,是建立雲棲僧團,過著領眾
      、安眾,與眾共學的修行生涯)或社會性的關懷(如憨山、紫
      柏等,其一生修學的重點之一,是採取入世菩薩道的修行,關
      懷社會及民生苦迫)為主。
          既然智旭的修學是以實踐佛教信仰與著作、講述為主,但
      二者實難以劃分,如「戒」可分為持戒或講戒、註釋戒經。若
      持戒則屬於智旭的宗教實踐層次;而講戒、註釋戒經則屬於整
      理、講述層次。所以在本文不以二者為分類標準,而以「發願
      、拈鬮及禮懺、持咒、燒身等」、「決意及誓不為之事」、「
      宗」、「戒」、「教」、「淨土」為分類範疇來探討智旭一生
      修學中所關注的重點。
      ───────────────────────────
      註45:釋蕅益:〈病餘寫懷四絕〉,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下》,卷十之二,頁1497。
      註46:釋蕅益:〈坐狎浪樓二首〉,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下》,卷十之四,頁1560。
      註47:釋聖嚴著,關世謙譯:《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ix
            ∼xi。




      頁219

      (一)發願、拈鬮及禮懺、持咒、燒身等


      ぇ發願、拈鬮
          智旭生於萬曆27年(1599)至順治12年(1655)。十六、
      十七世紀交替的中國,面臨改朝換代的亂世,此時社會天災人
      禍相逼而來,民眾淒楚無依,流離困頓。處此亂世,智旭是如
      何面對?在下文裡,將智旭生平大事與時代大事對照,列表如
      下:

            智旭生平大事與時代大事對照表

      ┌─────┬────────────┬──┬─────────────────┐
      │          │                        │智旭│                                  │
      │  時間    │       大事記           │    │           智旭大事               │
      │          │                        │年齡│                                  │
      ├─────┼────────────┼──┼─────────────────┤
      │萬曆27年  │派遣太監四處徵稅;楊應  │    │俗姓鐘,名際明。以父持白衣大咒十  │
      │ (1599) │龍陷綦江,大掠殺;土蠻  │1歲 │年,夢大士送子而生,時父母皆年四  │
      │          │犯錦、義二州。          │    │十。                              │
      ├─────┼────────────┼──┼─────────────────┤
      │萬曆28年  │「妖書」事起            │ 5歲│                                  │
      ├─────┼────────────┼──┼─────────────────┤
      │萬曆33年  │命礦稅務歸有司,然太監  │ 7歲│始茹素。〈禮大悲銅殿偈〉云:「我又│
      │(1605)  │並未撤回,其虐如故。    │    │持齋甚嚴肅,夢感大士曾相召。」    │
      ├─────┼────────────┼──┼─────────────────┤
      │萬曆38年  │山東、山西、河南、陝西、│    │就外傅、聞聖學,即以千古道脈為任,│
      │(1610)  │四川等省飢荒;河南陳自  │12歲│誓滅釋老。開葷酒、作論數十篇,闢異│
      │          │管等起事。              │    │端,夢與孔、顏晤言。              │
      ├─────┼────────────┼──┼─────────────────┤
      │萬曆43年  │「挺擊案」事起;京畿旱  │    │閱《自知錄序》,及《竹窗隨筆》,乃│
      │(1615)  │饑、山東旱、蝗,湖廣    │17歲│不謗佛,取所著闢佛論焚之。        │
      │          │水、旱。                │    │                                  │
      ├─────┼────────────┼──┼─────────────────┤
      │萬曆46年  │金帝以七大恨告天,起兵  │    │詮論語,至天下歸仁,不能下筆。廢寢│
      │(1618)  │反明,取撫順。          │20歲│忘食三晝夜,大悟孔顏心法。冬喪父,│
      │          │                        │    │聞地藏本願,發出世心。            │
      ├─────┼────────────┼──┼─────────────────┤
      │萬曆47年  │福建漳州民李新起事,建  │    │至星家問母壽,言六十二、三必有節  │
      │(1619)  │元洪武,旋敗死;山東蝗;│21歲│限。遂於佛前立深誓,唯願減我算,薄│
      │          │再加賦,以補遼餉。      │    │我功 名,必冀母臻上壽。           │
      ├─────┼────────────┼──┼─────────────────┤
      │萬曆48年  │再加賦,以補遼餉;「紅  │    │專志念佛,盡焚窗稿二千餘篇。      │
      │(1620)  │丸案」、「移宮案」事起;│22歲│                                  │
      │          │熹宗即位。              │    │                                  │
      └─────┴────────────┴──┴─────────────────┘



      頁220

      ┌────┬───────────┬──┬─────────────────┐
      │        │金陷沈陽、遼陽,遼民紛│    │聽《大佛頂經》,謂「世界在空,空生│
      │        │走山東,或赴皮島依毛文│    │大覺」,遂疑何故有此大覺,致為空界│
      │天啟元年│龍;永寧土司奢崇明起事│23歲│張本。悶絕無措,但昏散最重,功夫不│
      │(1621)│,建號大梁。          │    │能成片,因決意出家,體究大事;七月│
      │        │                      │    │三十日,撰〈四十八願願文〉,時名大│
      │        │                      │    │朗優婆塞。                        │
      ├────┼───────────┼──┼─────────────────┤
      │        │金陷西平堡、廣寧、義州│    │夢禮憨山,哭恨緣慳,相見太晚。一月│
      │        │;山東白蓮教徐鴻儒起事│    │中,三夢憨山。因憨山往曹谿,不能遠│
      │天啟2年 │,號中興福烈帝。      │24歲│從。乃從雪嶺剃度,名智旭;夏、秋作│
      │(1622)│                      │    │務雲棲,聞古德講唯識,疑佛法性相二│
      │        │                      │    │宗,豈有二岐。                    │
      ├────┼───────────┼──┼─────────────────┤
      │        │安南犯廣西;命魏忠賢總│    │坐禪徑山,透徹性相二宗;至杭州雲  │
      │天啟3年 │督東廠。              │25歲│棲,苦請古德為阿闍梨,向祩宏像前  │
      │(1623)│                      │    │,受四分戒。                      │
      ├────┼───────────┼──┼─────────────────┤
      │        │杭州、福寧兵變;河決徐│    │重到雲棲,受菩薩戒,發心看律藏。  │
      │天啟4年 │州、山東飢;兩當民變,│26歲│                                  │
      │(1624)│殺縣官。              │    │                                  │
      ├────┼───────────┼──┼─────────────────┤
      │        │毀天下東林講學書院。  │    │就古吳閱律藏一遍,錄出《毘尼事義要│
      │        │                      │    │略》;此後仍一心究宗乘;同二三法友│
      │天啟5年 │                      │27歲│結夏;今夏及明夏,為二三友人逼演《│
      │(1625)│                      │    │大佛頂經》要義二遍,實多會心,以志│
      │        │                      │    │在宗乘,未暇筆述。                │
      ├────┼───────────┼──┼─────────────────┤
      │        │蘇州民變;北京等地地震│    │母病篤,四割肱不救;六月初一,母  │
      │        │;河決廣武,北京大,、│    │亡,賦〈四念處〉以寫哀;葬事畢,  │
      │        │江北、山東旱蝗;陝西  │    │焚棄筆硯,掩關於吳江之松陵,關中  │
      │天啟6年 │民不堪虐政,紛起反抗,│28歲│大病,乃以參禪功夫,求生淨土。    │
      │(1626)│攻入四川;河決淮安,江│    │                                  │
      │        │北大水,河南蝗;潯州民│    │                                  │
      │        │起事,殺兵官。        │    │                                  │
      ├────┼───────────┼──┼─────────────────┤
      │        │杭州等三府大風雨,飄沒│    │出關朝南海;第二次閱律藏一遍,始成│
      │        │數萬人;寧遠兵以欠兵餉│    │《毘尼事義集要》、《梵室偶談》;遇│
      │        │,兵變;陝西以連歲飢荒│30歲│惺谷、歸一兩友,最得交修之益;刺舌│
      │崇禎元年│,官吏苛虐,飢民紛紛起│    │血書大乘經律,撰〈刺血書經願文〉,│
      │(1628)│事,高迎祥稱闖王,王大│    │及書〈佛名經迴向文〉。            │
      │        │梁稱大梁王;固原兵變,│    │                          │
      │        │取州庫銀,東與亂軍合。│    │                                  │
      └────┴───────────┴──┴─────────────────┘




      頁221

      ┌────┬─────────┬──┬─────────────────┐
      │        │蘇州兵變;思宗中金│    │為同學比丘講《四分戒本》,並刺〈血│
      │        │反間計,下袁崇煥於│    │書願文〉;隨無異禪師至金陵,盡諳宗│
      │        │獄。              │    │門近時流弊,乃決意宏律,然律解雖精│
      │        │                  │    │,而煩惱習強,躬行多玷,故誓不為和│
      │        │                  │    │尚;撰〈持咒先白文〉,願持滅定業真│
      │        │                  │    │言百萬,觀音靈感、七佛滅罪、藥師灌│
      │崇禎2年 │                  │    │頂、往生淨土真言各十萬,次當結壇持│
      │(1629)│                  │31歲│大悲咒十萬;撰〈為母三周求拔濟啟〉│
      │        │                  │    │及〈為母發願迴向文〉;至除夕,第三│
      │        │                  │    │次閱律藏畢;撰〈禮大報恩塔偈〉〈持│
      │        │                  │    │準提咒願文〉〈禮大悲銅殿偈〉〈起咒│
      │        │                  │    │文〉〈除夕白三寶文〉〈尚友錄序〉。│
      ├────┼─────────┼──┼─────────────────┤
      │        │金兵陷遷安等地;陝│    │春,病滯龍居;正月初一,燃臂香,刺│
      │        │北亂 軍入山西;殺 │    │舌血;經三閱律,始知受戒如法不如法│
      │        │袁崇煥;增 田賦。 │    │事,但見聞諸律堂,並無一處如法者;│
      │        │                  │    │撰〈閱律藏禮懺總別二疏〉〈安居論律│
      │        │                  │    │告文〉〈為母四周願文〉〈為父十二周│
      │        │                  │    │求薦拔啟〉;結夏安居,為惺谷、如是│
      │崇禎3年 │                  │    │、雪航三友細講《毘尼事義集要》;擬│
      │(1630)│                  │32歲│註梵網,作四鬮問佛,宗賢首、或天臺│
      │        │                  │    │、慈恩、自立宗,得天臺鬮。於是究心│
      │        │                  │    │臺部,但不肯為臺家子孫,以近世臺家│
      │        │                  │    │與禪宗等各執門庭,不能和合故;撰〈│
      │        │                  │    │結壇水齋持大悲咒願文〉〈為父迴向文│
      │        │                  │    │〉。                              │
      ├────┼─────────┼──┼─────────────────┤
      │        │陝北民軍陷保安,結│    │撰〈毘尼事義集要序〉〈楞嚴壇起咒及│
      │        │河套蒙古兵敗官軍;│    │回向二偈〉〈惺谷、壁如二友合傳〉;│
      │崇禎四年│王自用號紫金梁,結│    │禮大悲懺於武林蓮居庵;惺谷病,割股│
      │(1631)│高迎祥、張獻忠等十│33歲│救之;在靈峰講《毘尼事義集要》七卷│
      │        │六家會於山西,米脂│    │,次夏續完;託人往雲棲請《占察經》│
      │        │李自成亦參與策畫。│    │,撰〈讀持回向偈〉。              │
      ├────┼─────────┼──┼─────────────────┤
      │        │亂軍破華亭等地;河│    │結夏靈峰,為自觀秉羯磨授具戒;撰  │
      │崇禎5年 │決孟津口;紫金梁、│34歲│〈龍居禮大悲懺文〉及〈禮大悲懺願  │
      │(1632)│高迎祥、張獻忠合兵│    │文〉。                            │
      │        │,連破山西州縣。  │    │                                  │
      └────┴─────────┴──┴─────────────────┘




      頁222

      ┌────┬───────────┬──┬─────────────────┐
      │        │亂軍來往於山西、河南交│    │是春,為靈峰請藏至;撰〈西湖寺安居│
      │        │界諸地;河套諸部犯寧夏│    │疏〉,結夏金亭西湖寺,細講《毘尼事│
      │        │;高迎祥、李自成、張獻│    │義集要》;撰〈前安居日供鬮文〉,燃│
      │崇禎6年 │忠等入湖廣。          │35歲│香十柱,一夏持咒加被。至自恣日,更│
      │(1633)│                      │    │然頂香六柱,撰〈自恣日拈鬮文〉,遂│
      │        │                      │    │拈得「菩薩沙彌鬮」。撰〈禮淨土懺文│
      │        │                      │    │〉二首,述《占察行法》。          │
      ├────┼───────────┼──┼─────────────────┤
      │崇禎7年 │高迎祥等入四川;亂軍出│    │35歲、36歲之際,智旭匍匐苦患;是  │
      │(1634)│入湖廣、陝西、河南交界│36歲│冬,在吳門幻住庵,講《毘尼事義集  │
      │        │諸地;河決沛縣。      │    │要》;撰〈禮金光明懺文〉。        │
      ├────┼───────────┼──┼─────────────────┤
      │        │                      │    │撰〈講金光明懺告文〉;夏初,住武水│
      │崇禎8年 │                      │37歲│智月庵,講演《占察經》;述《戒消災│
      │(1635)│                      │    │略釋》《持戒犍度略釋》《盂蘭盆新疏│
      │        │                      │    │》。                              │
      ├────┼───────────┼──┼─────────────────┤
      │        │寧夏兵變,殺巡撫;山西│    │輯《淨信堂初集》;三月,遁跡九華,│
      │崇禎9年 │大饑,人相食;高迎祥死│38歲│禮地藏菩薩塔,求決疑網,拈得閱藏著│
      │(1636)│,部下奉李自成為闖王。│    │述一鬮,續閱藏經千餘卷;撰〈九華地│
      │        │                      │    │藏塔前願文〉〈亡母十周願文〉。    │
      ├────┼───────────┼──┼─────────────────┤
      │        │兩畿、山西、江西大旱,│    │述《梵網合註》《梵網玄義》。      │
      │崇禎10年│浙江大饑,至父子、兄弟│39歲│                                  │
      │(1637)│、夫妻相食,山東、河南│    │                                  │
      │        │蝗。                  │    │                                  │
      ├────┼───────────┼──┼─────────────────┤
      │崇禎11年│兩畿、山東、河南大旱蝗│40歲│結夏新安;輯《絕餘篇》,撰〈陳罪求│
      │(1638)│,山西、陝西旱、饑。  │    │哀疏〉。                          │
      ├────┼───────────┼──┼─────────────────┤
      │        │清帝親攻明,不克,退,│    │述《大佛頂經玄義》《大佛頂經文句  │
      │        │入明侵擾之師亦還,凡破│    │》,撰〈誦帚師往生傳〉〈為如是師  │
      │崇禎12年│城六十餘、凡俘四十萬餘│41歲│六七禮懺疏〉〈輓如是師詩〉。      │
      │(1639)│人、掠得金、銀等;加征│    │                                  │
      │        │練餉;北畿、山東、河南│    │                                  │
      │        │、山西旱,蝗。        │    │                                  │
      ├────┼───────────┼──┼─────────────────┤
      │        │李自成至河南,飢民紛紛│    │述《金剛破空論》《蕅益三頌》《齋經│
      │        │歸附,勢復振;增天下關│    │科註》。                          │
      │崇禎13年│稅;兩畿、山東、河南、│42歲│                                  │
      │(1640)│山西、陝西大饑,人相食│    │                                  │
      │        │;河南登封民李際遇起事│    │                                  │
      │        │。                    │    │                                  │
      └────┴───────────┴──┴─────────────────┘




      頁223

      ┌────┬───────────┬──┬────────────────┐
      │        │李自成破洛陽,殺福王朱│    │結冬溫陵月臺;述《周易禪解》。  │
      │        │常洵,發王府金賑飢民;│    │                                │
      │崇禎14年│清兵分番攻錦州;兩畿、│43歲│                                │
      │(1641)│山東、河南、浙江、湖廣│    │                                │
      │        │旱、蝗,飢民紛紛起事。│    │                                │
      │        │                      │    │                                │
      ├────┼───────────┼──┼────────────────┤
      │崇禎15年│安慶兵變              │44歲│輯《閩遊集》,述《大乘止觀釋要  │
      │(1642)│                      │    │》, 撰〈鐵佛寺禮懺文〉。       │
      ├────┼───────────┼──┼────────────────┤
      │崇禎16年│張獻忠散楚王府金賑飢  │    │結夏靈峰,簡閱藏經,僅千餘卷。  │
      │(1643)│民;京師大疫,死者無  │45歲│                                │
      │        │數。                  │    │                                │
      ├────┼───────────┼──┼────────────────┤
      │        │李自成稱王,國號大順,│    │撰〈遊鴛湖寶壽堂記〉;述《四十二│
      │崇禎17年│入北京,思宗自縊死;多│    │章經解》《遺教經解》《八大人覺經│
      │順治元年│爾袞入北京,明福王朱由│46歲│解》;是歲退作但三皈依人;撰〈禮│
      │(1644)│崧於南京即帝位,改元為│    │慈悲道場懺法願文〉〈佛菩薩上座懺│
      │        │弘光。                │    │願文〉。                        │
      ├────┼───────────┼──┼────────────────┤
      │        │清破揚州,大殺十日,史│    │自去歲退作,但三皈依人以來,勤禮│
      │順治2年 │可法死,弘光帝被俘,唐│    │千佛、萬佛及占察行法,於今歲元旦│
      │弘光元年│王及位於福州,建元龍武│47歲│獲清靜輪相;撰《周易禪解》竟、〈│
      │(1645)│。                    │    │大悲行法道場懺文〉;是秋,住祖堂│
      │        │                      │    │及石城北,共閱藏經二千餘卷。    │
      ├────┼───────────┼──┼────────────────┤
      │        │隆武帝死於福州,丁魁楚│    │撰〈占察行法願文〉。            │
      │順治3年 │奉桂王,改元永曆,蘇觀│    │                                │
      │龍武2年 │生另立唐王於廣州,改元│48歲│                                │
      │(1646)│紹武,兩方治兵相攻,清│    │                                │
      │        │兵破廣州,紹武帝自殺。│    │                                │
      ├────┼───────────┼──┼────────────────┤
      │順治4年 │                      │    │述《唯識心要》《相宗八要直解》《│
      │永曆元年│                      │49歲│彌陀要解》《四書蕅益解》,撰〈顓│
      │(1647)│                      │    │愚大師誌銘〉,輯《淨居堂續集》。│
      ├────┼───────────┼──┼────────────────┤
      │順治5年 │                      │    │一日對釋成時曰:「吾昔年念念思復│
      │永曆2年 │                      │50歲│比丘戒法,邇年念念求西方。」    │
      │(1648)│                      │    │                                │
      ├────┼───────────┼──┼────────────────┤
      │順治6年 │                      │    │撰〈北天目十二景誦〉,力疾草《法│
      │永曆3年 │                      │51歲│華會義》,翌年正月告成。        │
      │(1649)│                      │    │                                │
      └────┴───────────┴──┴────────────────┘




      頁224

      ┌────┬───────────┬──┬─────────────────┐
      │        │                      │    │結夏北天目,究心毘尼,念末世欲得淨│
      │順治7年 │                      │    │戒,捨占察輪相之法,更無別途;述《│
      │永曆4年 │                      │52歲│占察疏》《重治毘尼事義集要》,撰  │
      │(1650)│                      │    │〈重治毘尼事義集要序〉〈重治毘尼事│
      │        │                      │    │義集要跋〉;與見月律主書,談論律學│
      │        │                      │    │。                                │
      ├────┼───────────┼──┼─────────────────┤
      │順治8年 │                      │    │結夏長干,重訂《選佛圖》。        │
      │永曆5年 │                      │53歲│                                  │
      │(1651)│                      │    │                                  │
      ├────┼───────────┼──┼─────────────────┤
      │順治9年 │直隸、山東、河南、山西│    │結夏晟谿;草《楞伽義疏》,輯《續西│
      │永曆6年 │、江南北、湖廣、浙江旱│54歲│有寢餘》,撰《八不道人傳》;住長水│
      │(1652)│。                    │    │,閱藏經千卷。                    │
      ├────┼───────────┼──┼─────────────────┤
      │順治10年│                      │    │結後安居於歙浦天馬院;五月著《選佛│
      │永曆7年 │                      │55歲│譜》;閱《宗鏡錄》,刪正法、永樂、│
      │(1653)│                      │    │法真諸人所纂雜說,引經論之誤,及歷│
      │        │                      │    │來寫刻之偽;又汰袁宏道集,名《袁子│
      │        │                      │    │》;冬,結制天馬,著《起信論裂網疏│
      │        │                      │    │》。                              │
      ├────┼───────────┼──┼─────────────────┤
      │        │河決大王廟            │    │輯《幻住雜編》;夏臥病,選《西齋淨│
      │        │                      │    │土詩》,製《淨土十要》,七月述〈儒│
      │        │                      │    │釋宗傳竊議〉,九月成《閱藏知津》《│
      │        │                      │    │法海觀瀾》,撰〈閱藏畢願文〉;冬,│
      │順治11年│                      │56歲│病,復有〈獨坐書懷四律〉、〈病中口│
      │永曆8年 │                      │    │號偈〉、〈病間偶成一律〉,臘月初三│
      │(1654)│                      │    │,口授遺囑;臘月十三起淨社,撰〈大│
      │        │                      │    │病中啟建淨社願文〉,嗣有〈求淨土偈│
      │        │                      │    │六首〉,除夕有〈艮六居銘〉。      │
      ├────┼───────────┼──┼─────────────────┤
      │順治12年│                      │    │元旦有偈;正月二十日,病復發,二  │
      │永曆9年 │                      │57歲│十一日,逝。                      │
      │(1655)│                      │    │                                  │
      └────┴───────────┴──┴─────────────────┘


      本表依據釋弘一:《蕅益大師年譜》(臺北,佛教書局,1989
      );華世編輯部:《中國歷史大事年表》(臺北,華世出版社
      ,1986)。

          本表旨在說明智旭存活的時代背景,而非代表智旭曾聽聞
      每件天災人禍的消息。因為智旭存活的時代,其交通、資訊並
      不發達,所以消息




      頁225

      傳布有其區域性限制,並非全國性的流通,可能北方的天災人
      禍對南方人而言是不知情的。
          由時代大事記,知道此時是政治紛擾,流賊四起,清兵入
      關之際。社會亦是天災人禍頻仍,旱、蝗、河決相尋,連年饑
      荒、兵變的時代。由上表可略窺當時的社會是苦難的,民眾淒
      楚、孤苦無依,甚至父子、兄弟、夫妻相食。出家為僧的智旭
      ,面對這樣的社會,他不是直接入世,參與救度,而是選擇以
      宗教行持來回應時代與眾生,以滿懷的悲心、同情心相傾注。
          首先可以看到智旭為國家、社會、百姓祈願常享太平豐樂
      ,不遭離苦饑荒,如40歲(1638)〈陳罪求哀疏〉,44歲(16
      42)〈鐵佛寺禮懺文〉,46歲(1644)〈甲申七月三十日願文
      〉,47歲(1645)〈大悲行法道場願文〉、〈禮千佛告文〉、
      〈祖堂結大悲壇懺文〉,48歲(1646)〈占察行法願文〉、〈
      大悲壇前願文〉……等,在這些願文裡,可以看出智旭的悲天
      憫人,而以發願方式,祈求國泰民安。如〈鐵佛寺禮懺文〉智
      旭感嘆自身障重,生不逢時,目擊時艱「斗米幾及千錢」,而
      嘆民生之苦;面對「病死日以千記」,而驚訝眾生業報之深。
      以為這一切都是「良由同分惡緣,感此非常幻相,了知心外無
      法,何容坐視漠然。……發五種願。」〔註48〕在此,智旭認
      為眾生共同感知這份惡緣,共同感受到這分苦報,但這分苦報
      亦是幻相一場,如能了知心外無法,則怎能坐視不管這場的劫
      難呢?所以代眾生發願祈求疾疫消除,刀兵寢息,風雨順時,
      穀價豐稔。
          此外,或許如此艱困的時局,讓人有「心有餘而力不足」
      之憾,如:

            疾疫飢荒洊至,已足寒心。干戈兵革頻興,尤堪喪膽。
            ……哀哉同體之痛,慘矣切膚之悲。憾道力未全,徒懷
            悽愴思拯援無策,秖裂肺肝。爰鳩同志,五體投誠,代
            為大地被難眾生,頂禮三劫
      ───────────────────────────
      註48:釋蕅益:〈鐵佛寺禮懺文〉,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上》,卷一之四,頁165。




      頁226

            三千諸佛……,仰願大悲拔苦,出苦海之沈淪。……即
            離驚竄之怖,永享太平之安。〔註49〕

      當智旭面對艱困時局,思無對策以救之,而遺憾自己道力未全
      ,此時的宗教提供人類無力時的一種希望、慰藉,所以他藉宗
      教行持,代大地一切苦難眾生祈願,願能超出沈淪的苦海,永
      享太平之安。
          智旭這種以宗教祈願方式,來表達對國家、社會、人類之
      關懷,早在五、六世紀的北朝即已存在。盧建榮〈從造像銘記
      論五至六世紀北朝鄉民社會意識〉,即透過造像銘記來探討五
      、六世紀時,北朝鄉民的祈願。他們祈願的對象有四類:1.族
      的祈願,2.類全體祈福,3.家祈福,4.族、人類、國家一起祈
      福。〔註50〕上文說明智旭對國家、社會、人民的祈福,下列
      則敘述他另一種祈願的對象──為法門、正法的祈願。
          智旭生逢世運行至盡頭,法運混亂的時代。於世運之不濟
      ,他皆以宗教形式來面對,矧法運的混濁,當然更以宗教行儀
      處之。在智旭發願中,常祈願如來正法復興,末世弊端盡革。
      如〈持咒先白文〉、〈持準提咒願文〉、〈祖堂結大悲壇懺文
      〉、〈閱律禮懺總別二疏〉、〈禮大悲懺願文〉、〈西湖寺安
      居疏〉、〈禮金光明懺文〉……等等。智旭自念生逢法亂,但
      身為釋迦的追隨者,不忍聖教衰的苦心,使他藉宗教行持,以
      一份祈願的心,祈願正法久住,外魔不擾;自己能扶法運,密
      荷法門,痛懲時弊,力追古風而能紹隆僧種,使邪魔外道,遁
      影藏蹤,並使教、戒、禪定日昭月朗。
          除上述二者之祈願外,智旭亦祈願自己道業增進,業障消
      除。如〈起咒文〉、〈己巳除夕白三寶文〉、〈閱律禮懺總別
      二疏〉、〈九華地藏塔前願文〉、〈持咒文〉、〈占察行法願
      文〉、〈閱藏畢願文〉、〈完梵網告文〉、〈十周願文〉、〈
      陳罪求哀疏〉……等等。為自己祈
      ───────────────────────────
      註49:釋蕅益:〈禮千佛告文〉,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
            論.上》,卷一之四,頁175∼ 176。
      註50:盧建榮:〈造像銘記論五至六世紀北朝鄉民社會意識〉
            《師大歷史學報.23》(臺北, 1995),頁124。




      頁227

      願的內容,除消極性地祈願自己能戒根永淨,定慧圓明,滅除
      重罪,轉我定業,長壽無病之外,還積極地祈願自己能廣化眾
      生,廣作佛事,所有誓願無不圓成,所有著述允可佛意,所有
      佛事速辦無難,所有開化悉皆領悟,使得自己能興釋迦正法於
      支那,作彌陀輔弼於樂土,紹地藏家業,……以迦葉尊者結集
      深心護法護眾等。
          由個人這些祈願,讓人覺得智旭是完美、理想主義、烏托
      邦式的祈願,因為這些願在人世間是難以完成,唯有在宗教領
      域中方可得到心靈的安頓。不只如此,還可以由願文中,知其
      心量廣大,如願代眾生受無量苦,並且深信願是真實不虛。〔
      註51〕智旭願代眾生受無量苦,這種唯心式的心量廣大,荒木
      見悟提出他的質疑:

            (智旭)是否會有一心的愈厚化,愈對歷史性的現實感
            應力感到遲鈍的危險呢?戒行精進和念佛三昧,如何與
            病死日以千記的現實來結合呢?〔註52〕

          這是荒木見悟對智旭的批判,縱使智旭的願心多麼廣大,
      戒行、念佛多麼精進,但與病死日以千計的民生塗炭如何結合
      ?他的宗教行持對現實苦迫有何助益?
          若從宗教社會觀點言之,或許會有荒木見悟的質疑,智旭
      一切的宗教行持,對當時的苦難社會,可說是杯水車薪,遠水
      救不了近火。但是從另外角度觀之,或許未必如荒木見悟所言
      。因為大廈將傾,非一木能獨撐,況且非一定要直接投入,參
      與社會、政治活動,方名為不對現實感應力感到遲鈍。對一位
      宗教行者,以面對「不忍眾生苦」而言,可以有不同類型的反
      應,或許可如憨山、紫柏般地直接參與世事,進行以卵擊石,
      求仁求義的濟世濟民之方式;反之,也可以如祩宏、智旭般地
      不是直接入世濟度,而是以虔敬的宗教心靈,精進的宗教行持
      ,代眾生祈
      ───────────────────────────
      註51:釋蕅益:〈受菩薩戒誓文〉,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上》,卷一之一,頁59。
      註52:荒木見悟:《佛教シ陽明學》(東京,第三文明社,19
            79),頁120∼121。




      頁228

      願。
          如果以一位生於十六世紀末、十七世紀初明末僧眾的祈願
      ,再與五世紀至六世紀北朝鄉民的祈願相對照,發現其共通處
      是祈願對象有國家、社會、人類、父母、歷劫親緣、自身等。
      於此值得一提的是,僧人雖割愛辭親,棄家而出家,但在智旭
      的發願文裡,祈願對象仍有父母及歷劫親緣,無異於五世紀至
      六世紀北朝鄉民。二者相異的是祈願的內容,而不是祈願對象
      。如鄉民是以「現世安穩,受(壽)命延長」、「上生天上,
      下生人中王,居仕富貴家產,願願從心」〔註53〕等。而智旭
      則不是為世間祿壽、富貴等內容而祈願,是以能增進其出世修
      道,或荷擔如來家業,使正法久住的項目而祈願。這些祈願內
      容的差異,反映出人生價值觀的不同,呈顯二者追求不同的人
      生意義。
          上文介紹智旭以祈願方式來面對世運、法運的混亂,及對
      自己的期許、要求,為何他會採取此方式?除前文所述外緣─
      ─亂世之外,尚有內因等因素。智旭自述其力微,道力未全,
      無力獨撐大廈,只好哀告慈尊,祈願護佑加持。〔註54〕此外
      他亦自責自己業深如海,慚愧剋責,〔註55〕而認為自己一生
      犯六大罪,而小過無數。〔註56〕所以假借宗教行持,精勤用
      功,祈願諸佛菩薩,護法龍天能護持圓滿、成就其願。
          總之,面對世間災亂,法門凌夷,己躬大事未成等困境,
      智旭以道力未全,內因力微來表示自己的無力感,而以宗教行
      持代眾生祈願。或許可以說,他是以懺悔、自責來合理化現實
      苦難的逼迫,但也可說智旭
      ───────────────────────────
      註53:盧建榮:〈造像銘記論五至六世紀北朝鄉民社會意識〉
            《師大歷史學報.23》,頁101∼105。
      註54:釋蕅益:〈龍居禮大悲懺文〉,收於釋成時編輯:《靈
            峰宗論.上》,卷一之二,頁91∼92;〈閱藏願文〉,
            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上》,卷一之三,頁13
            8。
      註55:釋蕅益:〈佛菩薩上座懺願文〉,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上》,卷一之四,頁169∼170;〈祖堂結大
            悲懺文〉,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上》,卷一
            之四,頁177。
      註56:釋蕅益:〈大悲行法道場願文〉,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上》,卷一之四,頁172。




      頁229

      具強烈的道德潔癖,認為自己障深惑重,惟有祈願三寶護持,
      洗心滌慮方能成就其所求。換言之,在宗教領域裡,他具強烈
      的潔癖感,慚愧自責,自感內因力微,道力未全,隻木無法獨
      撐大廈,而藉精勤宗教行持的力量,代眾生祈願,以改造自己
      、法運、世運等任務。
          上述是介紹智旭的祈願,如果遇到修行上一些需要作決定
      時,祈願是不能滿足智旭的需求。當修行遇到困境、瓶頸時,
      智旭感到無適切的明師可以指引,所欽佩的明師大都已不在世
      上,此時單單靠自己的精勤用功,亦無濟於事。徘徊於十字路
      口,該何去何從呢?這時智旭就以拈鬮來解決其困惱,決定其
      去路。如:

            又香四柱,共法界三寶,及地藏大士,求占第三輪相。
            或依占察法,先悔罪障;或住阿蘭若,先修禪定;或著
            述弘經,先修觀智;或植諸善本,行眾三昧。懇請大慈
            分明指示,令我此生,不致浪死。〔註57〕

      這是智旭39歲時,無法決定其修行去路,是要先懺悔業障;或
      住阿蘭若,先修禪定;或著述弘經,先修觀智;或先培福,植
      諸善本。這時他只好向地藏菩薩祈願、拈鬮,讓他知道何去何
      從。結果抽到「著述弘經,先修觀智」的鬮。〔註58〕除此之
      外,智旭曾為母親延命,為盟友的出家與參訪,為經典的註釋
      方法,決疑判斷身分的位置上,決定著述弘經的生存方式,甚
      至是否恢復比丘身分,他都藉拈鬮來決定去路。〔註59〕
          佛陀時代,不許僧人占相吉凶,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曆數
      算計。〔註60〕這段教誨出自《佛遺教經》,智旭曾為它註解
      ,想必不可能不知道,況
      ───────────────────────────
      註57:釋蕅益:〈滅定業咒壇懺願文〉,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上》,卷一之三,頁153。
      註58:智旭47歲時的〈大悲壇前願文〉,記載:「智旭向於九
            華,拈得閱藏著述一鬮,遂復安心,重理筆硯。」出自
            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上》,卷一之四,頁184。
      註59:釋聖嚴著,關世謙譯:《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25
            0。
      註60:釋蕅益:《佛遺教經解》,收在《蕅益大師全集.8》
            ,頁8。




      頁230

      且以精研戒律而言,更是要遵守《佛遺教經》所言:「持淨戒
      者,……占相吉凶,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曆數算計,皆所不應
      。」既是如此,為何智旭會以卜筮來決定其去路呢?智旭註釋
      「持淨戒者,……占相吉凶,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曆數算計,
      皆所不應。」謂此皆屬邪心求利,不達正因緣法,所以不與持
      淨戒者相應。〔註61〕但在《占察善惡業報經玄義》認為:

            依於大士所示三種輪相,至誠擲視,名之為占,審諦觀
            其相應與否,名之為察。或自除疑,或除他疑,但當學
            習此法,不得隨逐世間卜筮法也。〔註62〕

      在此,他區分《占察善惡業報經》的卜筮是依據地藏菩薩所指
      示的三種輪相來決定,如果行者要自除疑,或除他疑,應當學
      習此法,不得隨逐世間卜筮法。由此觀之,依智旭觀點而言,
      《占察善惡業報經》的卜筮是依地藏菩薩指示而定,非邪心求
      利,所以不同於世間卜筮法。對二者的區分,智旭更進一步說
      明,舉永明延壽(904∼975)之例,雖然永明延壽已悟證,但
      仍作「坐禪、萬善」二鬮,所以智旭推論拈鬮一法,當知出自
      《圓覺經》,與今日輪相(指《占察善惡業報經》),及《灌
      頂神策經》皆是正法,不能與世間卜筮等同而論。〔註63〕
          上文是智旭徘徊於十字路口時,對其以拈鬮來決定出路之
      行徑,尋找占卜信仰所根據的佛典,雖有《圓覺經》等三經,
      但依學者研究,此三經被推為是中國所造的「疑、偽經」。釋
      聖嚴依此而說,已經佛教化的卜筮信仰,未始不是中國佛教可
      取的特色之一。〔註64〕
      ───────────────────────────
      註61:釋蕅益:《佛遺教經解》,收在《蕅益大師全集.8》
            ,頁9。
      註62:釋蕅益:《占察善惡業報經玄義》,收在《蕅益大師全
            集.4》,頁2a。
      註63:釋蕅益:《占察善惡業報經玄義》,收在《蕅益大師全
            集.4》,頁47b∼48a。
      註64:釋聖嚴著,關世謙譯:《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25
            1。


      頁231

      え禮懺、持咒,及燒身等
          上文言及,智旭對自我採取批判,認為本身惑障業重,所
      以在其宗教生涯裡,求懺悔之心,始終陪伴著他,而以禮懺、
      持咒、持名,及苦行等方法來消業。釋聖嚴將智旭生涯分為23
      ∼30歲是參禪的階段;31∼39歲是以持咒行為中心的階段;33
      ∼48歲是以禮懺行為中心的階段;39歲至逝世之前,從事念佛
      階段。〔註65〕釋聖嚴更進一步查證智旭於33∼48歲之間,所
      行的懺法次數及其種類,將其列成一表,並介紹智旭的懺法思
      想。認為其懺法除受天臺懺法影響外,尚且有獨特的孝道精神
      及罪報感如《占察善惡業報經行法》。〔註66〕
          禮懺、持咒、持名都具有除障滅罪的功能,所以智旭在其
      一生的宗教修持中,都曾列為精進用功的項目,只是有時間階
      段的不同。依釋聖嚴所作表格得知,智旭在31∼39歲之間的持
      咒行,受持的密咒約有八種之多,〔註67〕地藏滅定業真言共
      持3968萬遍,大悲咒438280遍,準提咒150萬遍,大佛頂首楞
      嚴咒(簡稱楞嚴咒)111008遍。其中大悲咒與準提咒是以觀音
      菩薩為本尊之信仰,地藏滅定業真言是以地藏菩薩為本鑽之信
      仰,而楞嚴咒為後來叢林早課,課誦的內容之一。根本而言,
      智旭以地藏咒、觀音咒作為他的信仰基礎之一,並且亦以釋尊
      自說的楞嚴咒為其持咒思想的最高理論依據。〔註68〕
          智旭不忍聖教衰,不忍眾生苦的具體表現,是以宗教行持
      來代之,如消災、懺悔、祈願、回向等,希望正法能住世,眾
      生能離苦得樂。宗教行持除上述方法外,亦以血書、燃頂、燃
      臂來表達祈求願的虔誠心,如47歲時,臂燃香柱,心發菩提,
      祈願「今日海內、海外,江北、江南已命過者,速脫九橫之城
      ,徑超九蓮之土。未命過者,即離驚竄之怖,永享太平之安。
      」〔註69〕智旭47歲是1645年,思宗自縊後一年,滿
      ───────────────────────────
      註65:釋聖嚴著,關世謙譯:《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23
            5。
      註66:釋聖嚴著,關世謙譯:《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21
            7∼233。
      註67:釋聖嚴著,關世謙譯:《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23
            6∼238。
      註68:釋聖嚴著,關世謙譯:《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24
            0。
      註69:釋蕅益:〈禮千佛告文〉,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
            論.上》,卷一之四,頁176。


      頁232

      清大破楊州,大殺十日,弘光帝被俘。此時,智旭祈願已逝世
      者,能超越九橫之城,直昇九蓮淨土;尚未命過者,則願他們
      消疾疫饑荒,息干戈兵革。
          釋聖嚴對智旭的血書及燒身信仰,曾詳究之,有關血書的
      佛教典據、佛教的捨身思想、智旭的血書行踐、智旭的燃臂與
      燃頂,皆有處理。〔註70〕智旭個性頗為剛猛,類似於紫柏達
      觀,但紫柏將其剛猛之氣向外發,直接投入濟世濟民之菩薩道
      ,如同人世間一位俠僧。智旭則不然,將其剛猛之氣,化於一
      生的宗教行持中,虔敬的發願,精勤地禮懺、持名、持咒,甚
      至以血書、燃臂、燃頂來表達其虔敬發願之心。換言之,他一
      生修行的色彩,可說是具足滿腔熱血。所以他會說:「照我忠
      義膽,浴我法臣魂。九死心不悔,塵劫願猶存。」〔註71〕
          將滿腔熱血化為血書、燃臂、燃頂等宗教行持,智旭不僅
      自己作,若見此行,亦為人寫跋支持、讚嘆之。對這種血書、
      燒身等行為,明末四大師見仁見智,如雲棲祩宏則對燃香,表
      示其否定的見解。〔註72〕但紫柏達觀、憨山德清皆曾自己發
      心血書,並也支持、讚嘆他人行之。〔註73〕

      (二)決意及誓不為之事

      ぇ選擇出世離俗的生活方式
          智旭將出家時曾發三願:1.未證無生法忍,不收徒眾;2.
      不登高座;3.寧凍餓死,不誦經、禮懺及化緣,以資身口。又
      發三拌:1.拌得餓死;2.拌得凍死;3.拌與人欺死。〔註74〕
      由此發願,知其對出家生活型態已有所抉擇,有所為有所不為
      。於此,看到的大多是有所不為──不收
      ───────────────────────────
      註70:釋聖嚴著,關世謙譯:《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25
            3 ∼270。
      註71:釋蕅益:〈山居六十二偈〉,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下》,卷十之二,頁1495 ∼1496。
      註72:釋祩宏:《戒疏發隱》,收於《祩宏大師全集.1》(
            臺北,東初出版社,1992),頁 402。
      註73:釋聖嚴著,關世謙譯:《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25
            7∼259。
      註74:釋弘一:《蕅益大師年譜》,收於《蕅益大師全集.21
            》,頁5。


      頁233

      徒眾、不登高座、不誦經、禮懺及化緣,以資身口。由此推之
      ,他選擇不為人師、不為法師、不與世俗生活打轉、交涉的出
      世求道生活。這是出家前的抉擇,如果再深究其一生行事又如
      何?首先他選擇出世離俗的生活方式,如38歲遁跡九華時「腐
      滓以為饌,糠秕以為糧,忘形骸,斷世故。」〔註75〕此文,
      可能是智旭選擇出世離俗的修道生活,最好的說明之一。此外
      ,他在空間的抉擇上,曾有幾次隱遁的紀錄,如37歲,於〈復
      靈隱兄〉,他即表示:「生則隱居求志,……是弟的定局。」
      〔註76〕38歲「決志行遁,畢此殘生。」〔註77〕46歲,他曾
      「誓不出山」〔註78〕,想以九華之隱,為終身居地,……
          上述之例,說明智旭會出現希能隱遁的念頭,顯示其在修
      道空間的抉擇上,還是想要能與世隔絕。另外在行為上,他也
      強調不逐名利涉世事,但秉正法,以俟後賢出世。所以他說:
      「不圖熱鬧門庭,世諦流布,須為大事,念報親恩。」〔註79
      〕出家的目的不是為了裝飾、點綴熱鬧門庭,流通世俗之諦。
      故他一直警惕、戒慎不要為了養活身口,流通世諦,而在世俗
      生活上打轉。因此,他「誓不應在家人請齋」〔註80〕、「不
      得曲媚權貴」、「切忌餽送白衣等事」、「切忌無恥喪心,到
      俗人家念經、拜懺,漸成應付。」〔註81〕上述行為,無非是
      要強調出世求道之行,有別世俗生活,不與俗事周旋、打轉,
      而是一種出世離俗生活的追求,切莫忘此目的,與世俗行徑無
      別。
      ───────────────────────────
      註75:釋蕅益:〈四書蕅益解自序〉,收於釋成時編輯:《靈
            峰宗論.下》,卷六之一,頁907。
      註76:釋蕅益:〈復靈隱兄〉,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五之一,頁744。
      註77:釋蕅益:〈退戒緣起並囑語〉,收於釋成時編輯:《靈
            峰宗論.下》,卷六之一,頁868。
      註78:釋蕅益:〈與聖可〉,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五之二,頁781。
      註79:釋蕅益:〈辛卯除夕茶話〉,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上》,卷四之一,頁630。
      註80:釋蕅益:〈大病中起建淨社願文〉,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上》,卷一之四,頁191。
      註81:釋蕅益:〈囑徹因比丘〉,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
            論.上》,卷五之一,頁748。


      頁234

      え選擇律師的生活型態
          出家修學有禪、教、律、培福等多門,所以其展現的生活
      型態亦有多樣。在這眾多的選擇裡,智旭抉擇律師的生活方式
      ,嚴以律己,不(隨意)為人師、希望一生之身行,能得清淨
      相。所以他「誓不濫度人」、「誓不違願先蓄弟子」,〔註82
      〕「誓不登壇受戒」、「誓不敢攝授徒眾」、「誓不背佛平座
      」,〔註83〕「誓不為師作範」、「誓不受人拜」。〔註84〕
      上述這些「誓不」,大都不離智旭不(隨意)為人師,自律嚴
      己,謹慎小心的表現。
          此外,他念茲在茲希能得清淨相,如46歲「誓得清淨輪相
      」。〔註85〕原來智旭未出家時曾謗佛,出家後耿耿於懷,所
      以不斷地懺悔、發願,希能得清淨相。33歲時從友人處得知《
      占察善惡業報經》,35歲開始修《占察善惡業報經行法》。〔
      註86〕35歲時,覺得雖受比丘戒,但不能清淨的持受之,所以
      退比丘戒,當菩薩沙彌。46歲時又退菩薩沙彌所有淨戒,只當
      退作但三皈依人,之後更加精進用功,勤禮千佛、萬佛及占察
      行法,於是在47歲,元旦獲清淨輪相。〔註87〕最後於律己方
      面:雖然智旭出家後,一直精勤用功,念茲在茲,努力參究己
      躬大事。但他亦自言:「平生誓不敢稱證稱祖,犯大妄語。」
      〔註88〕這是一位行者對行持的自我要求,不能未得言得,未
      證言證,也是比丘根本戒之一的大妄語戒。
      ───────────────────────────
      註82:釋蕅益:〈自恣日拈鬮文〉,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上》,卷一之二,頁119。
      註83:釋蕅益:〈大病中起建淨社願文〉,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上》,卷一之四,頁191。
      註84:釋蕅益:〈與聖可〉,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五之二,頁781。
      註85:釋蕅益:〈與聖可〉,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五之二,頁781。
      註86:釋蕅益:〈占察疏自跋〉,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
            論.下》,卷七之二,頁1105。
      註87:釋弘一:《蕅益大師年譜》,收於《蕅益大師全集.21
            》,頁19。
      註88:釋蕅益:〈歙西豐南仁義院普說〉,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上》,卷四之一,頁602。




      頁235

      智旭27歲開始閱藏、學律、持律,但他還是說:

            (31歲時)乃決意弘律,然律解雖精,而煩惱習強,躬
            行多玷,故誓不為和尚。三業未淨,謬有知律之名,名
            過於實,此道人生平之恥。〔註89〕

      這段自白,展現他嚴謹律己的風貌,雖然通於律藏,但這只是
      「知」的層次,至於「行」的方面,因為煩惱習強,自己身口
      意三業多有玷污,徒具知律之名,未有行律之實,這種「名過
      於實」,實是他生平之恥。

      ぉ不擇法師的生活形式
          對一位佛弟子而言,續佛慧命是他職責,而其方式之一是
      對大眾演教說法。因為面對大眾演說佛陀教法,相對地名、利
      常隨之而來,此時是否能名實相符,則是值得探究。對「弘法
      者」這樣的角色,伴隨而來的生活形式,智旭的抉擇是不採取
      之。如在早年35歲時,即發誓未見清淨相就不講演。〔註90〕
      到晚年56歲,於不同文章中皆「誓不登座說法」,〔註91〕「
      誓不應叢林請,開大法席。」〔註92〕對不登座說法,可能是
      智旭對當時說法、弘法的反思與警惕。因為他說:

            名為欲續如來慧命,撐如來法門,而不知痛為生死,惟
            積學問,廣見聞,冀可登座揮塵而已。〔註93〕
      ───────────────────────────
      註89:釋蕅益:〈八不道人傳〉,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
            論.上》,頁32。
      註90:釋蕅益:〈自恣日拈鬮文〉,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上》,卷一之二,頁119。
      註91:釋蕅益:〈大病中起建淨社願文〉,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上》,卷一之四,頁191。
      註92:釋蕅益:〈歙西豐南仁義院普說〉,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上》,卷四之一,頁602。
      註93:釋蕅益:〈示予正〉,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二之四,頁331。




      頁236

            今人不然,才說為生死,便置法門於度外,惟思獨善才
            說為法門,便置生死於度外,唯競世情。……撐法門者
            益多,而正法益壞。〔註94〕
 
      名為欲續如來慧命,撐如來法門,只是堆積學問,增廣見聞而
      已。所謂撐法門者益多,實是正法益壞。難怪智旭拒絕應叢林
      請,開大法席。
          上文介紹,智旭選擇出世離俗、並以律師的生活型態,作
      為自己修道生活之準則,嚴以律己,不(隨意)為人師,同時
      他亦拒絕扮演法師之角色。或許,智旭這些的抉擇,反映對當
      時叢林的修道生活之反思與批判。

      (三)宗、戒、教、淨土

      ぇ(1)宗
          於上文知智旭之出家近因是聽聞《楞嚴經》文:「世界在
      空,空生大覺」,心生疑情,而決意出家,體究大事。出家時
      其剃度師雪嶺峻,令作務三年,但智旭急要功夫成片,所以未
      曾依訓。〔註95〕由此知之,智旭之要出家,是基於關懷自己
      生死大事,並且於初出家後,此志仍是其念茲在茲之大事,所
      以連剃度師之修學建議,他都不能依訓。如果再以他將出家時
      ,與舅舅的對話,更能顯示此意。舅舅問他:「何用出家?」
      智旭回說:「只要復我本來面目。」〔註96〕所謂「復我本來
      面目」,及是指能明心見性,見父母未生時,我是誰的真面目
      。
          智旭自言,其23歲時(24歲出家)即苦志參禪。〔註97〕
      25歲坐禪徑山,那年夏天:

            逼拶功極,身心世界忽皆消殞。因此此身從無始來,當
            處出生,
      ───────────────────────────
      註94:釋蕅益:〈示明記〉,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二之五,頁394。
      註95:釋弘一:《蕅益大師年譜》,收於《蕅益大師全集.21
            》,頁6。
      註96:釋弘一:《蕅益大師年譜》,收於《蕅益大師全集.21
            》,頁6。
      註97:釋弘一:《蕅益大師年譜》,收於《蕅益大師全集.21
            》,頁11。




      頁237

            隨處滅盡,但是堅固妄想所現之影,剎那剎那,念念不
            住,的確非從父母生也。〔註98〕

      這是25歲,他坐禪時的悟境,當用功至極時,身心世界忽然消
      殞不見,此時,他方驗證到此身從無始以來,就是「當處出生
      ,隨處滅盡」。雖有25歲時的悟境,但28歲時他又掩關於松陵
      ,不幸於關中大病,此時讓他體驗到完全依賴自力的參禪,對
      於今生是否能解脫,完全沒有把握,所以他「乃以參禪功夫,
      求生淨土」,走向禪淨雙修的階段。由出家到30歲左右,是智
      旭一心究禪的階段。之後,他的心力由參禪轉至其他的修持。
      如上文所述,30∼39歲是以持咒為中心;33∼48歲是以禮懺為
      中心;39歲至終其一生是以念佛為中心。
          不論智旭是以參禪,或其他方法的修持,其關懷點不外是
      藉宗教修持來完成自我解脫,或是三業(身、口、意)清淨,
      或是往生西方淨土,此外再藉這些修持的功德力量回向給大地
      苦難的眾生。
          釋聖嚴研究智旭時,指出他是:

            依《楞嚴經》教義,自己邁向參禪之路,而得到證悟。
            ……唐末以後的禪宗,是以公案為中心的祖師禪;而智
            旭的禪,則以佛說的經典為中心,是即所謂如來禪。對
            於禪宗祖師,智旭固然並無反駁的意識,但對專事固執
            公案,而不用經典的禪者,在他整個生涯當中,都持以
            激烈的攻擊。……以《楞嚴經》為中心思想的智旭,是
            一位徹始徹終的禪者。……是即歷來祖師禪的禪者,除
            了從事話頭公案的禪修行以外,雖亦研讀經典,但卻只
            是《般若心經》、《金剛經》、《楞伽經》等極少數經
            典而已。至於像智旭之把天臺教觀,導入禪宗之情形,
            在當時傳統的禪者,確是絕不可能的。〔註99〕
      ───────────────────────────
      註98:釋蕅益:〈八不道人傳〉,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
            論.上》,頁31。
      註99:釋聖嚴:《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408∼411。




      頁238

      上文是釋聖嚴對智旭禪思想的一段評論,他頗有見地指出智旭
      的參禪是依《楞嚴經》,無師指點而得到證悟,由此略知明末
      佛教行者於宗教行持上,有時是無明師指點,須藉經典而得到
      印證。如果自己又缺乏掌握經典教義的能力,則於修行路上多
      會有偏差,或落入魔境。這種無師可指導的修持,於明中葉羅
      祖身上即可發現,他自己摸索而於修行當中見光,自認為已成
      佛作祖,不知見光只是修行路上的一種副產品,如果執著緊持
      不放,反而障害修行,而落入魔境(有關羅祖的修持,請參閱
      筆者〈以羅祖為例管窺其對晚明佛教之衝擊〉)。
          此外,釋聖嚴亦指出智旭的禪思想,不同於唐末以後的禪
      師,不是以祖師禪,而是以如來禪為中心,並且把天臺教觀引
      入禪宗。這些評論,頗能一針見血指出智旭禪思想的特質。但
      有一點,或許還有待商榷,即是「以《楞嚴經》為中心思想的
      智旭,是一位徹始徹終的禪者。」30歲以前的智旭,或許可以
      如此形容他,但30歲以後,則難以如此簡單地描述。因為宗門
      時弊──在絕無正知見,非在多知見;在不尊重波羅提木叉(
      戒),非在著戒相,〔註100〕所以他習教、研戒、揚淨土。如
      他自言:「出入禪林,目擊時弊,使知非臺宗,不能糾其紕。
      」〔註101〕「盡諳宗門時弊,乃決意宏律。」〔註102〕「關
      中大病,乃以參禪功夫,求生淨土。」〔註103〕由上知之,
      智旭為矯正宗門時弊,而習教、律等,最後亦走入教、律等世
      界,所以30歲以後的他已不只是一位單純的禪者,而是混和禪
      、教、律、淨的。

      え戒
          智旭出家後一直留意宗乘,但每至功夫將得力時,必被障
      緣侵惱。因此想到佛滅度後,交代弟子要「以戒為師」,而他
      本人25歲坐禪雙
      ───────────────────────────
      註100:釋弘一:《蕅益大師年譜》,收於《蕅益大師全集.2
            1》,頁20。
      註101:釋蕅益:〈燃香供無盡師伯〉,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下》,卷八之三,頁1278。
      註102:釋弘一:《蕅益大師年譜》,收於《蕅益大師全集.2
             1》,頁9。
      註103:釋弘一:《蕅益大師年譜》,收於《蕅益大師全集.2
             1》,頁8。




      頁239

      徑,仍不知出家受戒一事,何為如法,何為不如法。因杭州雲
      棲寺有學戒科,所以25歲冬,從天臺山躡冰冒雪來到雲棲受具
      足戒。〔註104〕這是智旭出家後,以受戒為基,開啟他一生
      復興戒律之志業。27歲第一次閱律,30歲第二次,32歲第三次
      ,這是智旭熟知戒律的基礎。32歲開始他第一次講律,之後,
      有一段時間曾中斷十餘年,直到52歲才又重新講戒。對此事,
      他曾嘆道:「自癸酉(1633)迄今十餘年,毘尼之學無人過問
      者……真不啻滯貨矣。」〔註105〕
          智旭希能復興戒律,除講戒之外,他亦註釋律本,如《重
      治毘尼事義集要》、《梵網經合註》……等。此外他為復興戒
      法,力求五比丘如法共住,以令正法重興。〔註106〕何謂「
      五比丘如法共住,令正法重興」,依釋聖嚴之研究:

            在《根本薩婆多部律攝》與《十誦律》的記載,如果是
            處身在佛法不傳行的邊地時,假若只有五位持律的比丘
            ,也是可以傳承戒律。〔註107〕

      因為智旭32歲時,即認為戒法傳到明末已是「但見聞諸律堂,
      亦並無一處如法者。」〔註108〕所以才希望能有五位如法持
      律比丘共住,則可令正法重興。因此曾與惺谷道壽(1583∼16
      31)、歸一受籌(?)、雲航智楫(?)、璧如廣鎬(1580∼
      1631)結盟,可惜於智旭33歲時,惺谷道壽與璧如廣鎬相繼而
      逝,歸一受籌於37歲背盟而去,使得此戒律復
      ───────────────────────────
      註104:釋蕅益:〈退戒緣起並囑語〉,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下》,卷六之一,頁869。
      註105:釋蕅益:〈重治毘尼事義集要自序〉,收於釋成時編
             輯:《靈峰宗論.下》,卷六之四,頁1009。
      註106:釋弘一:《蕅益大師年譜》,收於《蕅益大師全集.2
             1》,頁20。
      註107:釋聖嚴:《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130。
      註108:釋蕅益:〈退戒緣起並囑語〉,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下》,卷六之一,頁870。




      頁240

      興運動之志,遂不啻如槁木死灰。〔註109〕所以智旭嘆道:
      「予運無數苦思,發無數宏願,用無數心力,不能使五比丘如
      法同住,此天定也。」〔註110〕
          智旭對自己持戒、弘戒之事,不甚滿意。如52歲時,他本
      以為毘尼是過時腐貨,想不到還有人要過問,不啻冷灰豆爆。
      雖是如此,他仍覺得自己半世以來彷彿如一盞「孤燈」,而正
      法衰微的只剩一絲絲,誰來將此一線傳呢?〔註111〕智旭對
      自己弘戒心得是「半世孤燈嘆」,而對自己持戒的看法呢?他
      認為自己不能力行戒律、又冷門,人多無過問者、加上學戒盟
      友多凋零,使得智旭感嘆「毘尼之學,真不啻滯貨」。〔註11
      2〕智旭雖嘆自己不能力行持戒,而弘戒心得是「半世孤燈嘆」
      ,但他仍不餘力講述戒的重要性及地位,這些觀點,在其文集
      裡屢見不鮮,如「我念末劫苦,破戒為第一。我思救苦方,無
      越毘尼藏。」〔註113〕「定慧無戒,必落魔邪。」〔註114〕
      ……等等。
          如果將智旭與大略同時代弘律的祩宏祩宏、見月讀體(16
      02∼1679)相較,發現智旭強調的是個人持戒,非以僧團清規
      遵守為主。清規是適應中國佛教之需而發展,多是叢林組織規
      程及寺眾日常生活之規則,據傳中國最早的清規是《百丈清規
      》。有學者指出:根據《百丈清規》,僧侶們應當受持波羅提
      木叉(戒)是為了個人需要有導範,而依從《百丈清規》則是
      為了組織僧團。〔註115〕祩宏迫於時勢,組織雲棲僧團,因
      思:
      ───────────────────────────
      註109:釋聖嚴:《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137。
      註110:釋蕅益:〈退戒緣起並囑語〉,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下》,卷六之一,頁873。
      註111:釋蕅益:〈庚寅自恣〉,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
             論.下》,卷十之四,頁1543。
      註112:釋蕅益:《重治毘泥事義集要序》,收於《蕅益大師
             全集.22》,頁7658。
      註113:釋蕅益:〈棱嚴壇起咒及回向二偈〉,收於釋成時編
             輯:《靈峰宗論.上》,卷一之一,頁86。
      註114:釋蕅益:〈示廣戒〉,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二之一,頁207。
      註115:李瑞爽:〈禪院生活和中國社會∼對百丈清規的一個
             現象學的研究∼〉,收於《佛教與中國思想及社會》
             (臺北,大乘出版社,1978),頁284。




      頁241

            戒為基本,基不立,定慧何依。……因令眾半月半月誦
            《梵網戒經》,及比丘諸戒品,繇是遠近皆歸。……其
            設清規益嚴肅,眾有通堂,若精進,若老病,若十方,
            各別有堂。百執事各有寮,……各有警策語,夜有巡警
            ,擊板念佛,聲傳山谷,即倦者,眠不安,寢不夢。布
            薩羯摩,舉功過,行賞罰,以進退人,凜若冰雙,威如
            斧越。……古今叢林,未有如今日之清肅者。具如僧規
            約,及諸警語,赫如也。〔註116〕

      祩宏時代,因國家禁止設戒壇傳戒,而祩宏發願振頹綱,但又
      不願違憲,所以令僧眾半月半月誦戒,及布隡羯摩。此外又設
      清規安眾,令有司各有所執,重整寺院組織及生活細行,令僧
      眾知所依止,所以憨山德清讚嘆祩宏時代的雲棲僧團是「古今
      叢林,未有如今日之清肅者。」
          祩宏比智旭早幾十年,當智旭24歲(1622)出家時,祩宏
      已逝世七年,可是見月讀體則與智旭同時代,比智旭小三歲,
      同是當時代另一位偉大的律師。近代律師釋弘一(1880∼1942
      )曾讚:「儒者云:『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志。
      』余於師(見月)亦云然。」〔註117〕見月出生雲南,31歲
      出家,36歲受戒,並開始閱律,後來隨寂光三昧(1580∼1645
      )接管寶華山。見月39歲參與寶華山的戒期,當戒期結束後,
      後來北方四人求戒,三昧和尚令香闍黎師為他們受沙彌十戒,
      之後,三昧隨即為他們受比丘戒。此時見月認為此舉不合律制
      ,即挺身而出,說:

            某遵佛制,十師不具,獨受大戒是關係法門。某既任教
            授,應當遮諫,請和尚稱量,孰是孰非。〔註118〕
      ───────────────────────────
      註116:釋祩宏:《祩宏大師全集》(臺北,東初出版社,199
             2),頁5121∼5124。
      註117:釋弘一:〈《一夢漫言》序〉,收於《一夢漫言》(
             臺北,淨蓮印經會,1980),頁1。
      註118:釋見月:《一夢漫言》,頁49。




      頁242

      於此,見月視當時受戒行為不合律制,即能力爭到底,而得到
      三昧寂光讚為:「吾老人戒幢,今得見月,方堪扶樹耳。」〔
      註119〕但在智旭文集中,只見其言律制衰微,當時所行不合
      佛制,卻難以找到如見月為維持律制,而力爭到底之行,只見
      他道:「僻處深山,以作傳火之計。」見月44歲時,寂光三昧
      病危,將寶華山交代他負責,上任後第一件事即是「宜速力規
      條,先革弊端。」於是與寶華山住眾立十事為約,使寶華山能
      淡薄隨時,清淨傳戒。〔註120〕
          上述簡述祩宏、見月復興戒律之行,較以僧團為單位,以
      清規來檢肅僧眾,令住眾能安住律儀,構成僧團能清淨地住持
      正法城。可是於智旭一生,常是自己或與少數盟友、道友、弟
      子修學,未形成一個僧團,而有大眾共修、共學的機緣。或許
      同是身為當代復興戒律者,可是其行徑方式頗為不一。祩宏、
      見月走的是以中國化佛教的清規來領眾、整肅僧團以住持正法
      ;可是智旭卻是以較偏於規範個人戒行的印度戒,而非以清規
      為復興對象。或許這是與智旭個性孤峻有關,不宜過大眾共修
      、共學的叢林生活,而以獨修,獨學的生活為主,如同釋聖嚴
      研究:一生中與智旭較有來往的盟友、道友不過是八位而已。
      〔註121〕

      ぉ教
          智旭不只是明末一位宗教踐行者,也是位教學義理思想之
      研究者。於此,不是要處理他的教理思想內涵,因為智旭研究
      的前輩如釋聖嚴、荒木見悟都有其研究成果。如釋聖嚴對「智
      旭思想的形成與發展」有其詳細介紹,將其思想分為青年期、
      壯年期、晚年期,及其思想的總結。而內容有以楞嚴經為中心
      的禪與淨土思想,性宗立場的性相融會論,心體論……等。〔
      註122〕而荒木見悟針對智旭思想與陽明學關係作一剖析,認
      ───────────────────────────
      註119:釋見月:《一夢漫言》,頁49。
      註120:釋見月:《一夢漫言》(臺北,淨蓮印經會,1980)
             ,頁57∼59。
      註121:釋聖嚴:《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129∼136。
      註122:釋聖嚴:《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407∼481。





      頁243

      為他思想的根本依據,是基於良知心學和功過格合揉而成立。
      〔註123〕所以本文只是概略處理智旭對「教」的觀點,由此
      襯托出為何他要研教,並且強調教之不可廢。
          所謂教是指能詮之言教,始於佛陀一代所說之法與菩薩諸
      聖所垂教道之總稱。〔註124〕智旭因深痛末世禪病,於是一
      心一意研窮教眼,用補其偏。這是他由專宗到攝教之因。之後
      ,他提出教、禪、戒三足鼎立,不可偏一而廢,因為教是佛語
      、禪是佛心、戒是佛身。〔註125〕教可為禪之印證,如智旭
      自言:「每遇靜中諸境,罔不藉此(指《楞嚴經》)金碑。」
      〔註126〕如果一位行者只關心禪觀,會有怎樣的後果?智旭
      說:「禪與教如何可分?從上諸組,未有敢離經一字。……宗
      意果離教意,不意同魔說乎?」〔註127〕智旭強調禪與教是
      一體兩面,如果宗意離開教意,則無異同於魔說。如此觀點,
      他不斷地重複,如「試觀外道,亦出家求生死,不知正法,求
      昇反墜,故不留心教典,饒勇猛精進,定成魔外。」〔註128〕
      欲知教法,須從教典開始,若不然,無論怎樣精進,亦只是落
      入魔境而已。所以他更進一步指出,欲成佛作祖,唯大乘經典
      可為司南。欲明佛祖心源,如果棄教參禪,則難以得道。所以
      當有人以「多聞第一」的阿難為例來責難智旭時,他回道:

            阿難病不反聞,非病多聞。經訶一向徒聞,非教無聞。
            ……痴禪
      ───────────────────────────
      註123:荒木見悟:《明代思想研究》(東京,創文社,1978)
             ,頁364。
      註124:釋慈怡:《佛光大辭典》(高雄,佛光出版社,1988)
             ,頁4595。
      註125:釋蕅益:〈示初平〉,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二之一,頁195。
      註126:釋蕅益:〈大佛頂經玄文後自序〉,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下》,卷六之二,頁928。
      註127:釋蕅益:〈偶拈問答自序〉,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下》,卷六之四,頁1011。
      註128:釋蕅益:〈示韞之〉,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二之一,頁222。




      頁244

            暗証,墮落何疑?……庶免無聞比丘之禍。〔註129〕

      原來阿難的問題不在於多聞,而是不能反聞自性。所以經典喝
      斥行者的是「徒聞」,而非「無聞」,因為痴禪暗証,必墮無
      疑。希望學道比丘知此關係,不要落入「無聞比丘」之禍。
          因為智旭一直強調觀心之法,實不出教外。如果:

            離教觀心者闇,……闇則愈趨愈偽,這是末世禪、教,
            所以名盛而實衰之由。〔註130〕

      所以在他30歲時第一次閱藏,到56歲共有六回,〔註131〕而
      其研究成果,則為許多經典作註解,〔註132〕成為中國近代
      佛教一位偉大的思想家。

      お淨土
          智旭初出家時,志在宗乘,此宗乘指的是「苦參力究」的
      參禪。此時雖不敢起增上慢,自謂到家,但下手功夫頗為得力
      ,便志高意滿,認為憑自立可以完全掌握自己的解脫。可是逮
      一場濱死大病之後,方知平日用功得力處,分毫用不著,這時
      方一心一意西歸淨土。〔註133〕這是智旭由參禪轉淨土之機,
      此時雖一意西歸,然仍不捨本參,擬附有禪有淨之列。等到見
      無異博山禪師,熟知末代禪病──空腹高心,鳥空鼠即之後,
      索性棄禪修淨。〔註134〕故知智旭捨禪專修淨土,是為對治
      末代禪病。
          智旭求生淨土之因,除上述之外,尚有對世間、法門之無
      奈,心有餘而力不足。如:
      ───────────────────────────
      註129:釋蕅益:〈答問三〉,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三之三,頁549。
      註130:釋蕅益:〈示庸菴〉,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宗論
             .上》,卷二之二,頁242。
      註131:釋聖嚴:《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481∼482。
      註132:關於智旭之著作研究,請閱釋聖嚴:《明末中國佛教
             之研究》,頁321∼406。
      註133:釋蕅益:〈刻淨土懺序〉,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下》,卷六之一,頁888。
      註134:釋蕅益:〈刻淨土懺序〉,收於釋成時編輯:《靈峰
             宗論.下》,卷六之一,頁889。




      頁245

            劣得此人身,仍遭劫濁亂。雖獲預僧倫,未入法流水。
            目擊法輪壞,欲挽力未能。……今以決定心,求生極樂
            土。乘我本誓船,廣度沈淪眾。……猶如被溺人,先求
            疾到岸。乃以方便力,悉拯瀑流人。〔註135〕

      「欲挽力未能」點出智旭之無奈,心有餘而力不足,所以希能
      先求疾到彼岸,再以「方便力」,來拯救溺水者。這種心境,
      在他50歲與釋成時初晤時,智旭亦有表白:

            吾昔年念念思復比丘戒法,邇年念念求西方耳。……尤
            志求五比丘如法共住,令正法重興,後決不可得,遂一
            意西馳,冀乘本願輪,仗諸佛力,再來與拔。〔註136〕

          於此,對上文的「方便力」詮釋得更清楚,是指他希望乘
      著往西方淨土的本願輪之後,可以仗著諸佛加被之力,再回入
      娑婆度有情。
          上文介紹智旭由參禪∼禪淨雙修∼修淨土之由。至於修持
      淨土之歷程,荒木見悟指出智旭30歲著《梵室偶談》時,仍認
      為參禪者想生西方,不一定要改為念佛,只要具足「信」、「
      願」,仍可往生西方。換言之,此時智旭仍主張「念佛參禪併
      行論」。可是後來看到禪者胡搞公案,說佛祖之語,行畜生之
      行,使智旭的心不得不向於重視念佛。逮49歲著《阿彌陀經要
      解》時,已不信念佛公案。〔註137〕釋聖嚴對此,更具體地
      說:智旭30年代主張「念佛參禪併行論」;40年代提出「參究
      念佛是權非實,是助非正」;50年代堅決地表示「淨不須禪」
      ,但「禪決須淨」。此外,聖嚴亦分析50歲的智旭較重「自力
      的念佛三昧」,
      ───────────────────────────
      註135:釋蕅益:〈結壇念佛回向文〉,收於釋成時編輯:《
             靈峰宗論.上》,卷一之二,頁94。
      註136:釋成時:〈靈峰蕅益大師宗論序說〉,收於釋成時編
             輯:《靈峰宗論.上》,頁9∼10。
      註137:荒木見悟:《雲棲祩宏ソ研究》(東京,大藏出版社
             ,1985),頁205。




      頁246

      之後,已轉為「他力的念佛往生」。〔註138〕荒木見悟、聖
      嚴都曾指出智旭修習淨土的心路歷程,由此歷程對比出他與祩
      宏的差異:一位是後來抑禪揚淨,批判祩宏的「參究念佛論」
      ,建立淨土教獨立的姿態;〔註139〕一位是始終皆主張參究
      念佛,即可以禪淨雙修的。
          至於智旭淨土思想的特色,望月信亨指出是「三學一源說
      」與「念佛三昧論」〔註140〕所謂三學一源是指禪、教、律
      三學一源;而念佛三昧論是指念佛又統一禪、教、律三學,同
      時亦為三學之歸結,倡導廣義之念佛論。此外智旭又鼓吹「執
      持名號」,執持阿彌陀佛名號以達一心不亂。此一心不亂有理
      持、事持之別。「事持者」未達是心作佛,是心是佛之理,但
      信西方阿彌陀佛,決志願求往生。「理持者」信西方阿彌陀佛
      即我心本具,為我心造,以自心所具所造之名號為繫心之境,
      暫不忘捨。總之,智旭以事一心、理一心均為憶持不忘之義。
      唯約知心具或不知心具而有別。此點,與祩宏的理一心、事一
      心有別。祩宏是以「憶念無間」為事持;「體究無間」是理持
      。〔註141〕所謂體究無間是體察究審,獲自本心之意,此亦
      名達摩直指禪,倡導禪、淨二宗之融合一致。
          智旭與祩宏對理一心、事一心有不同詮釋,可能是祩宏主
      張參究念佛,而事一心約指持名念佛,字字分明相續不斷;而
      理一心即由參究念佛得之,聞佛名號不只憶念,亦能反觀,而
      體察究審,極其根源,於自本心而契合。可是晚年的智旭已反
      對參究念佛,所以對事、理一心之詮釋,當然有別於祩宏,皆
      指憶持阿彌陀佛,不忘其名號,差別在是否知:此佛是己心具
      足,或不知心具。
          除望月信亨如上指出,智旭淨土思想特色外,於閱其文集
      時,發現其彌陀信仰與彌勒信仰互不排斥。四十九歲時他寫與
      〈阿彌陀經要解自跋〉同年的〈唯識心要自跋〉說道:「同生
      極樂淨邦,先覲阿彌陀佛,
      ───────────────────────────
      註138:釋聖嚴:《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443∼444。
      註139:荒木見悟:《雲棲祩宏ソ研究》,頁207。
      註140:釋印海譯,望月信亨:《中國淨土教理史》(臺北,
             華宇出版社,1987),頁342。
      註141:釋印海譯,望月信亨:《中國淨土教理史》,頁346∼
             347。




      頁247

      還入龍華初會,影響彌勒世尊,盡未來廣度含識,眾生盡方証
      涅槃。」〔註142〕寫此文時,他已經批判參究念佛,但他卻
      未排斥彌勒信仰,認為先生西方極樂,待龍華初會彌勒成佛時
      ,智旭發願當影響眾,協助彌勒度眾生,同時亦學地藏菩薩之
      發願「眾生盡方証涅槃」。由此推知,智旭的彌陀信仰是混雜
      地藏、彌勒信仰。〔註143〕
          是知明末二大淨土祖師祩宏、智旭對淨土思想有所不同之
      處。荒木見悟認為祩宏的淨土思想比智旭對後人更有影響,與
      其說是重視智旭的念佛法門,不如說重視祩宏的。他舉例順治
      年間周克復《淨土晨鐘》,和康熙年間周夢顏《西歸直指》,
      皆承襲祩宏「禪淨同歸,可以禪淨雙修的路線」,〔註144〕
      而不是智旭晚年主張的「專修念佛」。或許荒木見悟以外國學
      者的身分,只從理論學理去發現,祩宏對後世念佛法門的影響
      ,而非以念佛法門實際流行狀況去理解。如陳榮捷說:「中國
      的佛教幾百年可以說是已經縮減為淨土一宗。」〔註145〕確
      實,至少從清末、民國以來,西方淨土的持名念佛法門成了主
      要趨勢,而非以參禪念佛為主流趨勢。〔註146〕
          總之,此節顯示智旭修學重點有三:一是拈鬮及禮懺、持
      咒、燒身等:二為決意要作之事──選擇出世離俗與律師的生
      活方式,及不擇法師的生活形式;三是對宗、戒、教、淨土之
      投注。由此知其關注範圍乃是非世俗的宗教領域,縱使面對苦
      難的社會、大眾,仍是以宗教心、宗
      ───────────────────────────
      註142:釋蕅益:〈唯識心要自跋〉,收於釋成時編輯:《靈
             峰宗論.下》,卷七之一,頁1088。
      註143:因為筆者對其他淨土祖師的文集未涉獵,所以無從比
             較起,但至少祩宏的西方淨土信仰,即難以找出類似
             智旭這種帶有彌勒、地藏信仰的彌陀信仰。
      註144:荒木見悟:《雲棲祩宏ソ研究》,頁207∼208。
      註145:陳榮傑著,廖世德譯:《現代中國的宗教趨勢》(臺
             北,文殊出版社,1987),頁83。
      註146:如淨土第十三代祖師釋印光(1861∼1940)即勸人以
            「持名念佛」為主,而不是以「參究念佛」的。參考釋
            見正:《印光大師的生平與思想》(臺北,東初出版社
            ,1989),頁57∼88。




      頁248

      教行來處之,非以直接入世濟度,這點與祩宏頗為相似──不
      涉入世事。本來佛陀教法即包羅萬象,可以有「以出世心,行
      入世行」,但也可以「以宗教心,行宗教行」。佛教猶如一個
      小社會,呈多元現象,有各種修行風格,而非只限於某種格局
      。或專為出世、或入世,二者皆只執於一方,而明末佛教被譽
      為「新佛教」、「佛教復興期」,或許正是它的豐富,表現了
      它的多元風格,如祩宏、智旭的修行風格,及憨山、紫柏,交
      織成一幅色彩豐富的,多元的明末佛教之圖案。

            三、智旭的貢獻

          比起晚明三大師而言,智旭所處的時代,其政治、經濟、
      社會之狀況更是混亂,因為此時是明清鼎革、改朝換代之際。
      面對這種兵荒馬亂、天災人禍頻仍的時代,智旭扮演的角色頗
      類似祩宏,以宗教心、行宗教行,遠離世俗,不涉入世事。面
      對人間苦難,是以祈求、發願等宗教力量處之,採取改善人心
      的唯心方式之路徑。
          智旭個性頗為剛猛,將其剛猛之氣,化於一生的宗教行持
      中,虔敬的發願,精勤地禮懺、持名、持咒,甚至以血書、燃
      臂、燃頂來表達其熱誠的信仰。這種「照我忠義膽,浴我法臣
      魂。九死心不悔,塵劫願猶存」的修行,可說是智旭一生修行
      最好的寫照,他以滿腔熱血化於宗教行持,呈顯出一位真摯而
      奮力的實踐修行家之風格。本來佛陀的教誨是依法不依人,但
      中國佛教不然,如能出現幾位大祖師,大家都向祖師看齊,以
      祖師作為佛教的中心,則佛教即榮興;反之,如果數十年間乃
      至數百年間,沒有一位祖師出現,則佛教亦隨之衰微。〔註14
      7〕這是聖嚴對中國佛教興衰的看法,筆者亦認為中國佛教所
      謂的「興衰」,有時是繫於某位修行者身上,由於他的精進的
      持戒、修定、學慧,帶動此時的佛教復興,或許智旭亦是如此
      。由於他真摯而奮力的實踐修行家之風格,帶給晚明佛教一許
      清流,使得它再次生輝。
          這股宗教清流除了智旭精勤的宗教行持之外,還要歸功於
      他嚴以律己的律師生活型態,過著出世離俗的修道生活。何謂
      「律師的生活型
      ───────────────────────────
      註147:釋聖嚴:《戒律學綱要》(臺北,東初出版社,1986
              ),頁22。




      頁249

      態」,聖嚴點出:

            律師的生活是要甘於寂寞、刻苦淡泊,他說學禪的可以
            不居小節,學律得事事都得謹慎。學教講經的法師,可
            以大座說法,可以廣收徒眾,可以名利雙收;持戒弘戒
            的律師,沒有大規模的僧團,講戒不必登大座,……學
            戒持戒的人,絕對不敢濫收徒眾,否則即是犯戒。因此
            ,若要立志弘戒,必須先要準備甘於寂寞。……身為一
            個弘戒的人,他的生活必定要比一般比丘更為刻苦,他
            的資身用物,不敢過好,也不敢過多,否則便是犯戒。
            〔註148〕

      智旭即是如此,過著嚴以律己,甘於淡泊,簡單刻苦的生活,
      成為明末佛教行者修行的另一個典範。
          此外,智旭承祩宏遺緒,亦大力提倡西方淨土,持名念佛
      的信仰,使它成為近代中國佛教的信仰主流。本來祩宏以前的
      淨土思想是禪主淨輔的局面,但經過祩宏重新詮釋、努力倡導
      ,使得西方淨土地位走向淨主禪輔。而智旭晚年大力排斥祩宏
      的「參究念佛說」,主張專心地持名念佛,鞏固淨土教一枝獨
      秀之態,再加上清朝雍正皇帝(1723∼1735)害怕禪師們,與
      具反清意識的士大夫結交,而刻意地抑禪揚淨,鼓吹祩宏所倡
      導的西方淨土思想,使得西方淨土信仰,獨佔中國佛教。
          綜觀智旭一生行誼,選擇克己的律師生活型態,厭棄名利
      而過出世離俗的生活,以閱藏、著述為業,終身少有放下筆硯
      ,故其著述頗多,含涉禪、律、教、淨土;遍通性、相,大、
      小戒律。除內典外,亦喜歡陽明學說。因此,智旭集近代佛教
      思想之大成者。釋聖嚴謂:

            智旭思想是性相、禪教的調和,是天臺與唯識的融通,
            是天臺與禪宗的折衷,也是儒教與禪的融通,進而統括
            律、教、禪、密以
      ───────────────────────────
      註148:釋聖嚴:《戒律學綱要》(臺北,東初出版社,1986
             ),頁23。




      頁250

            歸向淨土。〔註149〕

          確實,智旭的著作含涉如上範圍,如《成唯識論觀心法要
      》、《起信論裂網疏》等作品即以性宗立場調和相宗而成的;
      《重治毘尼事義集要》及對任何比丘戒條文的註解,主張必須
      與菩薩戒相對比、對釋……等。故黃懺華評「智旭者,代表明
      末佛教思想最後之學者。」〔註150〕其實,智旭不只代表明
      末佛教思想最後之學者,甚至可以說是近代佛教思想最後之學
      者。因為從有清一代到清末民初釋太虛(1889∼1947)出現前
      ,都無大家之出現,是由太虛再次將傳統佛學與新思潮融會,
      重新對教理再詮釋,使得佛教思想再度綻放光輝。
      ───────────────────────────
      註149:釋聖嚴:《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頁472∼480。
      註150:黃懺華:《中國佛教史》(臺北,新文豐,1983再版
             ),頁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