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證、典範與解釋的正當性:
以《大乘止觀法門》的作者問題為線索*
朱文光
中興大學中文研究所
中華佛學研究第一期(1997.03出版)
提要
本文以《大乘止觀法門》的作者問題為線索,嘗試從「論述實踐
」的角度出發,思考「歷史考證」與「研究典範」之間形成的辯證性
張力。
本文首先以釋聖嚴及牟宗三兩人對《大乘止觀法門》作者問題展
開的論述實踐為例,探討「考證」作為一種論述實踐所展現的姿態,
考證在「研究目標」與「研究方法」上的異化,考證在符號表徵過程
中顯現的「思維結構」。繼而分析「學術/思想史」與「哲學/觀念
史」在研究策略上所扮演的角色,呈現出「典範」與「解釋的正當性
」之間的關聯。
關鍵詞: 1.考證 2.典範 3.解釋 4.《大乘止觀法門》 5.哲學史
6.思想史 7.論述 8.牟宗三
────────────
*本文初稿曾在「第六屆佛學論文聯合發表會」中宣讀(台北:1995
年 8 月)。
196 頁
引 辭
余疲於哲學有日矣!
哲學上之說,大多可愛者不可信,而可信者不可愛。余知其理,
而余又愛其誤謬。
偉大之形而上學,高嚴之倫理學與純粹之美學,此吾人所酷嗜也
。然求可信者,則寧在知識論之實証論、倫理學上之快樂論與美學上
之經驗論。
知其可信而不能愛,覺其可愛而不能信,此二三年中最大之煩悶
也。
––王國維:〈自序〉
一、關於本文性質的說明 (參見【補註】)
就本文所要處理的問題而言,這裡的篇幅可能無法滿足一般學界
人士的要求,因此想在此處提出若干說明:
首先,筆者最初關心的問題乃是:「考證」作為一種論述實踐(
discursive practice )所形成的符號表徵過程,是否內蘊了某種「
典範」( paradigm )意義?倘若把此項意義安置在近代思想史的脈
絡上來考察,能否對「考證」在經典解釋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有更深
一層的認識?…………基於對這些問題的反省,筆者希望能夠對隱藏
在歷史現象背後的意識結構進行初步的分析與考察 (註1)。
197頁
其次,本文在討論方法上可能會捲入思想史、哲學史與觀念史之
間的爭辯,而在內容上又不免觸及有關佛教經論的考辨文字。因此,
筆者希望能夠突破傳統的詮釋格局,嘗試用「科際整合」的角度來處
理這些佛學 思想史上的複雜問題。其間,隨著討論中心的轉移,
將會形成經學、史學、哲學、文化學與價值心理學在語意脈絡上的交
會 2, 而在理解「歷史文本」( historical text )的過程中,則
會適度採取高達美( H. G. Gadamer )所謂的「視域融合」(
fusion of horizon / Horizontverschmelzung )的解釋學觀點 3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註 1) 這裡稱為「初步的分析與考察」,表明本文在論述實踐中僅
具「引言」之作用。因為從近代學術思想史的發展脈絡上來
看,本文涉及到的問題至少可以寫成一系列的專題論著;由
於篇幅所限,此處只能進行一些方法論上的思考。至於近代
佛學思想史上的一些核心議題--如「考據」與「信仰」;
「佛學」與「學佛」之間的緊張性--太虛及印順皆曾經做
過討論(參見太虛〈佛之修學法〉,收入《太虛大師選集》
,台北:正聞,1982;印順〈論入世及佛學〉,收入《無諍
之辯》,台北:正聞,1972 );本文不再多做說明。
( 註 2) 此種交會( interdisciplinary /科際研究)在人文學科
的既有典範中,可能會面臨到一些難題。例如不同的「學科
範型」( disciplinary matrix )之間於論証方法上顯現
的互斥性,以及科際研究需求的一些中介理論工具(溝通模
式/環境)尚未發展成熟……等等。
( 註 3) 這並不表示筆者採取高達美以「本體論」為內核的詮釋學進
路,此處僅是想要假借他對於「歷史理解」所提出的看法。
例如他援引海德格( M.Heidegger )的觀點, 認為「客觀
認識者」的概念已經為解釋者本身的「
198頁
第三,由於篇幅的限制,本文無法完密地羅列所有的參考資料 (
註 4) 。至少,此處的用意並不在於提供瑣碎的文獻考証,而是希望
能夠藉由簡單的討論,儘可能地掌握某些學術現象的特質,以及彰顯
這些特質的背景因素。
基於上述的理由, 「傳述性的( informative )說明」與「分
析性的( alytical )考察」在本文中是桴鼓相應的,兩者的呈現可
以看做是一個既存的省思( reflection )的結果。
二、問題意識的浮現
近代有關佛教經論的考辨文字,主要集中在《楞嚴經》、《六祖
壇經》與《大乘起信論》等幾種典籍上面 5。以《大乘起信論》的作
者問題為例,首先由日本學者望月亨與常盤大定等人進行論戰,繼而
戰線延伸到中國——歐陽竟無、太虛、章太炎、梁啟超、王恩洋、唐
大圓、常惺、會覺、守培、印順、呂澂等人皆曾經就此項問題展開辯
論——形成近代佛學思想史上最為難解的公案之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性」( aktizitat )所否定。 準此,對歷史現象的任
何認識,總是由「具效果地歷史意識」(Wirkungsgeschichtliches
Bewusstsein )來引導,而「理解」在歷史性的領域裡,便
成為一種讓過去與現在不斷地進行融合以產生出新事物的過
程;詮釋者則與其他詮釋者形成了「共時性」的融合。
( 註 4) 一方面,此項工作與本文的旨趣無關;另一方面,本文在性
質上僅能看成是某種形式的引言。
199頁
最近筆者在研究天台宗的「性惡」思想時,亦接觸到一個類似的
問題:究竟《大乘止觀法門》的作者是誰?(由於多數學者認為天台
宗的「性惡」思想源自《大乘止觀法門》 ( 註 6),所以此書的作者
問題就引起了各方的注目 ( 註 7)。)──或云是慧思所作,或云是
他人所作;無論如何,學者們對於此項問題的看法頗有出入;其爭辯
程度雖不如《大乘起信論》引起的筆墨波濤那般猛烈,在對陣上亦不
像《大乘起信論》訟案雙方那樣地旗鼓森然,但是從各家的論証方法
上來看,似乎都顯露出一個相同的癥結點:究竟「考證」與「思想史
」之間存在著什麼樣的關聯?學者們是先通過「考證」,然後才把學
術思想的發展過程予以合理化的說明?還是根據既有的師資傳承系譜
來釐定「思想發展的過程」?亦或是先形成了一套思想體系,再根据
此一思想體系的理論脈絡來檢查師資傳承的系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註 5) 主要的討論文字,可以參閱《大乘起信論與楞嚴經考辨》,
〔現代佛教學術叢刊〕(張曼濤/主編,台北:大乘文化出
版社, 1978 - 1979,簡稱〔叢刊〕)第 35 冊; 《六祖
壇經研究論集》,〔叢刊〕第 1 冊。
( 註 6) 抱持這種觀點的人很多,例如蕅益智旭在《大乘止觀釋要》
中論性染思想時便說:「天台性惡法門,正本於此」(〔卍
續藏經〕第二編,第三套,第 5 冊,p.466 上)。 而近代
學者慧嶽也是持這樣的看法,參見〈天台大師之性惡思想〉
,收入《天台思想論集》(〔叢刊〕第 57 冊),其中有云
:「必須知道!天台大師所倡的性惡說,不但是根據上述的
『佛性論』,而且還依其師南嶽慧思禪師所著的《大乘止觀
法門》的性染思想而來……。由上述可知,《大乘止觀法門
》便是性惡思想的母胎」( pp.359 - 360 )。
( 註 7) 依筆者淺見,在歷來討論天台性惡問題的學者中,聖嚴算是
比較能夠貼近問題核心的一位;參見《大乘止觀法門之研究
》 ch.3,台北:東初,1979
200頁
三、考證的論述結構:
以《大乘止觀法門》的作者問題為線索
(一)考證作為一種論述實踐所展現的姿態
筆者在處理《大乘止觀法門》的作者問題時 ( 註 8),首先注意
到牟宗三的觀點。他在〈關於「大乘止觀法門」〉這篇文章裡提到:
馮友蘭《哲學史》即依據此書述天台宗。……但馮書述天台宗時有注
云:「陳寅恪先生疑此書為習華嚴者之所偽託」,是則陳寅恪已見到
此書不足以代表天台,但未見其詳証。……天台文獻既詳且富,俱載
大藏經,而猶依據此書述天台,則不可諒也。……設能稍讀天台文獻
,或稍有一點歷史知識,何至以此書代表天台?(註 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而陳英善則根據這條線索,另闢蹊徑,針對舊說(如張
端良、牟宗三、安藤俊雄等人的觀點)展開一連串的反省,
進而獲致不錯的研究成果;參見《天台緣起中道實相論》第
八章至第十章(中華佛學研究所專任研究員論文,台北:中
華佛學研究所, 1990 )、〈湛然理具思想之探討〉(《中
華佛學學報》第 6 期,台北:中華佛學研究所,1993 )及
其他相關著作。要之,《大乘止觀法門》的「性染說」與《
觀音玄義》的「性惡說」兩者各自所據的經論立場不同,所
以彼此的觀點也稍有差異。不過,兩者的出發點仍然可以說
是以法華信仰的實踐立場為正鵠。
( 註 8) 關於此項問題,筆者寫了一篇〈關於思想研究在論証方法上
的幾點討論:以《大乘止觀法門》與「天台思想」之間的關
係為例〉。其間,筆者查閱了《諸法無諍三昧法門》、《大
乘止觀法門》、《國清百錄》(以上出自
201頁
牟宗三的這段文字,在語氣上頗為自負,但是為了避免引起別人的誤
解,所以又下了一段轉語:
縱使此書真是慧思所作,則亦應是南嶽教,而非天台教。…
…開宗之教而為天台宗者,完全在智顗一人。(註10)
要之,牟氏的講法可以歸納為兩點:第一,天台宗的創始人是智者大
師;第二,無論《大乘止觀法門》的作者是誰,都不能據之以論天台
宗的思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正新修大藏經〕/簡稱為〔大正藏〕/第48卷) 、《佛
祖統記》、《佛祖歷代通載》(以上出自〔大正藏〕第49卷)
、《隋天台智者大師別傳》、《續高僧傳》 (以上出自〔大
正藏〕第50卷)、《天台九祖傳》(〔大正藏〕第51卷) 、《
大唐內典錄》(〔大正藏〕第55卷)、《釋門正統》 (〔卍續
藏經〕第130冊)等各篇文獻,後來又陸續翻檢了專門性的著
作 (如印順、慧嶽、慧風、演培、李世傑、倪清和、孫正心
、悅西、張孟劬、方東美、聖嚴、牟宗三、尤惠貞等人的文
章)與通論性的著作(如楊仁山、黃懺華、湯用彤、呂□、藍
吉富、劉果宗、蔡惠明等人的文章),結果發現: 部分學者
僅注重義理思想的發揮,或是認為作者問題並不重要;另外
有一些學者受過西洋及東洋學術方法的順練,認為作者問題
在學術史上至為重要;又有一分學者認為考證的態度比考證
的方法還重要。一一這種各說各話的局面,可以用傅柯(Michel
Foucault)所謂的「論述離散現象」來解釋;參見L'archeologie
du savior ,E'ditions Galimard, 1969 ( 英譯本為The
Archaeology of Knowledge,London:Tavistock/New York:
Pantheon, 1972)。
(註 9) 參見《佛性與般若》(台北:學生,1989),p.1077。
202頁
查陳寅恪之意見,載於〈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下冊審查報告〉,原
文是:
日本傳來之《大乘止觀法門》一書,乃依據《大乘起信論》
者,恐係華嚴宗盛後,天台偽託南嶽而作。故此書衹可認為
天台宗後來受華嚴宗影響之史料,而不能據以論南嶽之思想
也。 ( 註 11)
故知:陳寅恪並未否認此書與天台宗之間的關係,只是認為此書「恐
怕」不是慧思的作品。而且他在此篇審查報告及〈南嶽大師立誓願文
跋〉 ( 註 12) 當中,都曾經提到慧思是天台宗的「創造者」;因此
,牟宗三所謂「陳寅恪已見到此書不足以代表天台」的講法,乃是有
待商榷的。
當然,天台宗創始者的認定問題,乃是屬於佛教史的範疇,可以
暫時不論 13, 但是牟宗三簡別《大乘止觀法門》所持的根本理由卻
是:
智顗之思路完全不同於《大乘止觀法門》,是故此書不足以代
表天台宗也。(註1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註 10) 同上。
( 註 11) 《金明館叢稿二編》, 收入〔陳寅恪先生文集〕第二冊(
台北:里仁,1982 ) pp.251 - 252。
( 註 12) 同上,pp.212 - 217。
( 註 13) 對此有興趣者, 可以參看《天台宗之判教與發展》,〔叢
刊〕第 56 冊。 其中, 李世傑〈天台宗的成立史要〉(
pp.105 - 121 )與慧風〈天台宗一心三觀法門的起源〉(
pp.123 - 138 )兩篇文章對此一問題有相當深入的討論,
而拙著(參見註 8 )也做了研究方法論上的檢討。
( 註 14) 同註 9。
假設此處的理由可以成立,恐怕會立刻牽涉到判教基準的問題:凡是
不符合牟氏所謂之「性具圓教」思想者,即不足以代表天台宗。
牟宗三認為:天台宗乃是通過圓頓止觀而將如來藏理以詭譎地方
式朗現之一念三千的圓具系統,而華嚴宗與《大乘起信論》所依的「
阿賴耶緣起說」與「如來藏緣起說」皆是屬於分解地權說的系統(即
如華嚴圓教,亦只是「性起」而非「性具」),……至於《大乘止觀
法門》的義理思想,大體近於「如來藏緣起說」的系統,故此一思路
完全不同於天台宗 ( 註 15) ──必需在這個前提之下,牟宗三的論
証才會有意義,而且能夠藉此顯示他在哲學上的洞見 ( 註 16) ──
否則,此處的「天台宗」若是指整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註 15) 同註 9,pp.1087 ff.。
另外, 牟氏在《中國哲學十九講》(台北:學生,1983 )
當中曾說:「依天台宗的判教而言,如來藏系統仍屬別教…
……因為如來藏系統仍然是分析的路子」( pp.313、 359
etc. ),「圓教所以為圓,不是從涅槃本身說, 而是從表
達涅槃的方式圓不圓來判定」( pp.321 etc. ), 「在圓
教的境界中, 綜合關係已沒有了, 只有分析的關係」(
pp.363 )………, 這些與佛學常識相違背的論斷,如果只
是用來作為哲學觀念的探討,可謂是一項創見;但是從思想
史或學術史的角度來看,恐怕很成問題。其他還有關於天台
與華嚴之間在思想界限上的模糊與論述語句上的矛盾等問題
,都有待進一步的爬梳與廓清。
( 註 16)從思維方法上來看,牟宗三具有運用觀念架構以進行全面而
有系統地解釋的野心。套用吳光明的講法,這種野心是許多
西方哲學家擁護的態度,而西方哲學也因此經常出現康德(
I. Kant )所說的「哥白尼式的革命」( Copernican
Revolution ), 使一般人看到很多「興」體之說的總改革
,很多
204頁
天台宗的思想體系,豈不是會與佛學研究者的常識相抵觸?(一般人
都知道:慧思為「天台九祖」之一,而《大乘止觀法門》的作者問題
也尚未成為定讞 17。)
由此可以看出:牟宗三所謂的「天台宗」,既不是指歷史上的宗
派,也不是指這個宗派的思想體系;它所表徵的,乃是作為判教模式
的一項 標準,也就是牟宗三個人所理解的「性具圓教開展之獨特模
式」。此種 模式在尤惠貞的《天台性具圓教之研究》 18 當中得
到進一步的發揮:
吾人可以清楚地看出慧思與智者所傳之天台宗性具思想,實
與《大乘止觀法門》之思想有著很大的差別。( 註 1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比」體之說的完全撤銷與再設(參見《歷史與思考》對中
國比興思考方式的說明,台北:聯經,1991 )。
如此一來,把牟氏的文章當成是思想史著作來解讀或繼承的
學者,能不於此有所警惕?
( 註17) 聖嚴《大乘止觀法門之研究》(台北:東初, 1979 )第二
章有云:「對於大乘止觀這部書的作者問題,異論紛紜,迄
今未能解決」( p.88 ),又說:「我是主張本書出於南嶽
的真撰者,但卻未必是由南嶽親筆寫成……。當然,我僅作
論斷, 尚無法也不必作為本書真偽的最後定論」( pp.121
)。
( 註18) 台北:文津,1993。
( 註19) 同註 18,p.52。
205頁
這是尤惠貞在「性具圓教開展之獨特模式」的理論操作下,分別檢討
了演培、 慧嶽、倪清和、孫正心等人的文章之後所得到的結論 ( 註
20)。然而,尤惠貞可能沒有仔細閱讀聖嚴的著作 ( 註 21),因此不
知道聖嚴的論証已經足以反駁牟宗三所持的觀點及理由。
(二)考證在研究目標與研究方法上的異化
按歷來有關《大乘止觀法門》作者問題的疑點,可以歸納為下列
四種情況:
1.此書所代表的思想與天台宗的宗義不合;
2.與南嶽相關的各種傳記或經錄中,並未見到列舉本書的題名;
3.本書的文勢與南嶽的其他著作不相類似;
4.或謂本書是曇遷所撰,或謂是遙惻所撰。(註 22)
細按牟宗三據以展開論証所持的觀點及理由(無論是從「內跡」或「
外跡」來看), 實在不出上列 1 至 3 項概括之情況 ( 註 23),而
聖嚴的論點皆堪與之相對質。
例如第一項疑點,由於牽涉到義理內部的諍論,向來就是聚訟的
核心,可是聖嚴以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註20) 這些文章收在《天台學概論》(〔叢刊〕第 55 冊)及《天
台思想論集》(〔叢刊〕第 57 冊)當中。
( 註21) 《大乘止觀法門之研究》一書的主要篇章, 收在《天台典
籍研究》(﹝叢刊〕第 58 冊)當中,是尤惠貞著作裡所列
的參考書目之一。
( 註22) 同註 17,pp.110 - 114。
( 註23) 因篇幅所限,此處不擬一一舉出說明,請讀者參閱註 9 所
引書,pp.1077 - 1093。
206頁
所謂與天台宗的宗義不符合,便懷疑本書之非南嶽所作,這
是一種倒果為因的推論法,不合邏輯的原則。…… (註24)
第二項疑點與史實相關,聖嚴的意見是:
我們從現存於藏經中的《大乘止觀》標為「曲授心要」看來
,可知本書不是撰述之作,而是一種口傳的或口述的作品,
……以致被道宣律師之所漏列。灌頂章安大師是天台三大部
的功臣,他的時代與道宣相當而略早,在他所整理出來的天
台三大部中,未曾標示出本書之名,也就不足為奇了。……
本書之在唐代,未能廣被流行的另一重要原因,可能在於玄
奘憎惡舊譯經典所致。……(註 25)
與第三項疑點性質相同的問題,在學術史上也經常發生,但都不能作
為有力的論証,所以聖嚴說:
在佛教史上,一師的撰述而有義勢之互異者,亦不乏先例,
……(註 26)
對照聖嚴與牟宗三兩人運用的基本文獻,實在並無太大差別,而最終
會獲致迥異的看法(註27)。那麼,所謂的「考證」不就失去了客觀判
定思想發展過程的功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 24) 同註 17,pp.114 - 115。
(註 25) 同註 17,pp.115 - 116。
(註 26) 同註 17,pp.117。
(註 27) 過去也有一個案例:呂澂與印順兩人分別從歷史、義理兩方
面來考訂《大乘起信論》,可是卻得到了相反的結論(參見
註 5 所引書)。
207頁
印順曾經說過:
問題越大,時間越久,情形越複雜,雖然依據同一資料,採
用同一的方法,由於立場不同,觀點不同,往往作出不同的
論斷,甚至完全相反。(註28)
在此,我們不經要問: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什麼呢?
就主觀的心理意識而言,曾經有西方學者指出:目標的選擇是沒
有 邏輯規律可循的, 而手段的選擇也可能是非邏輯的 ( 註 29);
因此,在意圖與手段之間可以有無限種的銜接方式;只要社會行動者
在觀念上認為兩者 之間合乎邏輯就可以了 ( 註 30)。 ──如果把
此項觀點與本文所舉的案例相連結,恐怕就會有人開始對「考證」在
解決思想難題上的合法地位產生 懷疑,而「考證合法化(合理化
)的歷史過程」亦將成為一項值得探討的問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 28) 見註 1 所引書,p.235。
(註 29) 例如 M.Weber認為人們所創造的價值是自願性的、自由選擇
的,並沒有一個普遍而有效的價值層級供人們參考。參見
From Max Weber ( trans. & eds. by H.H.Gerth and C.
Wright Mill,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46)及其他相
關著作。基本上,M.Weber 對人類行動的設想,是以「目的
/手段」為基本架構而展開的;如《基督新教倫理與資本主
義精神》便是展示此一弔詭性的代表著作(注意:E.Durkheim
與 M.Weber 對「手段/目的」的認知頗不相同,參見 The
Rules of Sociological Methed p.48(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1938 )。
(註 30) M.Weber 與 V.Pareto、W.Windelband 等人都曾經注意到這
一方面的問題。以 M.Weber的觀點為例,他認為「理性」的
除魅作用消解了西方人對
牟宗三討論《大乘止觀法門》的這篇文章,在形式上是以考據姿
態出現的,在論証上也頗見解讀古典文獻的功力,當然,他亦能夠瞭
解到此項問題殊不易解,因此提到:「種種疑難,難可斷定 …… 」
;孰料接著這句話,他卻又說:
然不能依此書講天台,此則可斷言也。(註31)
在歷經了長篇的論證之後,牟宗三深感此事並不單純,但是「難可斷
定」卻又能導出「斷言」不能依此書講天台的結論,於是乎我們想問
:此篇 文章的「考證歷程」與「架構學術/思想史」之間有何關
聯? 若無關聯,長篇鉅幅的「考證」又所為何來? 「考證」作為一
種論述實踐,如果不是為了釐清學術思想的發展脈絡,其意義究竟為
何?
就牟宗三的案例而言,他所以堅守最後的主張,可以看成是「從
學理上考察」在論述結構中壓倒「從文獻上考察」的一個結果(註32)
。對此,可以參考印順的意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宗教與上帝的依戀,並開啟了近代科學與資本主義活動,但是
「非理性因素」在歷史中所扮演的角色也應該受到重視;因為
一般人的行事手段並非皆以理性為依歸。
(註31)同註 9,p.1093。
(註32)早在 1922 年,梁啟超就曾經根據「從文獻上考察」與「從學
理上考察」兩方面來進行考辨的工作(參見〈大乘起信論考証
〉,〔叢刊〕第35 冊,pp.13-82);在梁氏的文章中,這兩
個考察角度透過「進化史觀」形成了一個論述上的共犯結構。
至於牟氏的論證,則經常為了遷就哲學上的理由,可以暫時忽
略文獻考察的結果。
歷史考証的根本意義,不僅是了解存在於一定時空中的某一事
象,而是從現存的文証、物証中,去偽存真,探索其前後延續
、彼此關聯的因果性以更清楚地認識佛法的本質,及其因時因
地的適應。(註33)
印順所謂探索「彼此關聯的因果性」,乃是貼緊文獻證據來分疏義理
方面的問題,釐清佛學思想在流變過程中的發展脈絡; ── 返觀牟
宗三的治學模式,與印順的觀點並不相同 ── 基本上,牟宗三是為
了牽就哲學系統本身的完整性(註 34) ,所以把《大乘止觀法門》排
拒在天台思想體系的大門之外;縱然此書是慧思所作,也因為此書的
思路不同於智者,所以「依據此書述天台,則不可諒也」(前引牟宗
三之語)。
無怪乎張灝會說:
新儒家自始即以「反實証的思考模式」( antipositivistic
mode of thinking )去追求意義。(註35)
當然,做為廣義的「新儒家」而言,並不是每位學者都採取這個路數
。而且,如果我們願意做更深入的思考的話,便可以考慮把乾嘉以來
的治學風氣和民初的新史學運動帶進本文的討論;只是,這個問題牽
涉甚廣,本文僅能做簡單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33)見註 1 所引書,p.229。
(註34)此點稍後再論,亦可參見註 15。
(註35)〈新儒家與當代中國的思想危機〉(林鎮國/譯)收入《幽暗
意識與民主傳統》,台北:聯經,1989。此處引這段話,可能
與張灝的原意不同,但是就反對「科學的實証論」這一點來講
,與張灝的用法仍然是一致的。
210頁
記得李弘祺曾經講過:
顯然的可以看出十八世紀中國的史學已有進入『用歷史來克服
教義(經義)』的趨勢。(註36)
如果這個論斷大體無誤,那麼,牟宗三可以算是處於這項趨勢的外緣
(這正是牟宗三與錢賓四、徐復觀等人不同的地方所在)。在這方面
,勞思光的立場與牟宗三是一致的,他說:
乾嘉學風本身原是一『以史學代替哲學』之潮流,基本上自屬
謬誤 …… 其病在於不能真正了解哲學問題。(註37)
從勞思光的論述當中,我們可以窺見哲學與史學的典範差異,同時也
可以得知:牟宗三在很大的一個思想幅度中,是希望「藉著直觀的體
驗的思考模式來尋求『精神取向象徵』( symbols of spiritual
orientation )」(註38);因此,歷史考証對他而言,只成為論述實
踐過程中的門面裝飾而已。借用傅偉勳所謂的「創造詮釋學五大層次
模型」的觀點(註39),牟宗三是以「創謂」為前提,證成「當謂」之
後,才去探討「實謂」與「意謂」的問題(註4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36)〈史學研究前景的我觀:方法及視野的一些反省〉,收入《讀
史的樂趣》,台北:允晨,1991。
(註37)《中國哲學史》第三卷,香港:友聯,1990。
(註38)同註 35。
(註39)參考《從創造的詮釋學到大乘佛學》(台北:東大,1990)以
及曾經發表過的單篇論文;如〈現代儒學的詮釋學暨思維方法
建立課題:從當代德法
211頁
(三)考證在符號表徵過程中顯現的思維結構
《大乘止觀法門》作為一個學術史上的爭議點來講,除了前面提
到的問題,在論証方法上還有兩項意義可說:首先,它在文獻考証層
次上沒有辦法獲得圓滿的解決,因此要討論作者問題,必然要借助於
哲學史或思想史的詮釋進路,也就是根據義理思想在發展脈絡上所呈
現的「軌跡」來推斷它在思想光譜上的位置,然後才開始討論「作者
是誰」的問題。其次,所謂的「軌跡」,經常就是由文獻中被解讀出
的若干在思想上可能具有關聯性的文字來作證(這是一種論證上的弔
詭?)因此,學者們所進行的研究,往往就是透過各種「可能性」彼
此相互結構或靠攏的思維方式來運作。
如此一來,這個思維方式就會面臨到一個問題:在史學上,已經
有充分的證據顯示出「不同的獲取原料、製造、分配之社會經濟性安
排,有時候反倒可以產生出相同的工藝品及工藝品之排列方式」(註41)
;倘若以物質為基礎的考古學都是如此,有關知識考古學的研究豈不
是會面臨到更嚴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詮釋學爭論談起〉(收入《中西哲學的會面與對話》,第二屆
當代新儒學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之三,台北:文津,1994)。
(註40)這與中國古代辨偽活動的展開,在思維向度是一致的;例如崔
述經常以「此非聖人之言」來否定歷史紀錄的可靠性。而王汎
森亦曾經提到:從歐陽修到崔述,他們都是因為信古(聖人)
而疑古(後繼詮釋者);正因「信之深」,故亦「疑之勇」,
這六個字正好用來說明學術思想史上常見的「始為衛道,竟致
疑偽」的弔詭性 ( 參見《古史辨運動的興起:一個思想史的
分析》p.74 ,台北:允晨,1987)。
(註41)M. I. Finley 〈考古學與歷史學〉,《當代史學研究》( 李
豐斌/譯, 台北:明文,1982) p.260。
212頁
的危機? 況且從實證主義思想中的「約定論」(conventionalism)
來看,要否證任何考證研究中的假設,總是必須使用到「至少預設了
一個以上的命題」的檢驗工具,而這些命題恰好與考證研究中的假設
一樣被捲入否證的程序中(因為假設本身也是由其他假設去檢証的(註42)
;因此,所謂「事物的關係不是真實的(而是被建構出來的)」這樣
的一個觀點,在解讀文獻資料的心理結構上,還算是有啟示作用的。
(註 4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42)此中可能會發生無窮追溯的困難。西方哲學家在面對這類的問
題時,經常會把問題丟給上帝;如亞里斯多德以為人類的理性
有限,因此他把哲學轉成神學,這個情況一直到黑格爾也都還
是如此;一旦把哲學轉化為神學,由於上帝不會說話,整個哲
學思想體系就很容易陷於全面崩塌的危機。
在中國,莊子早已洞察到形式邏輯的危險,所以自始就不採取
此種解析的進路。方東美在《生生之德》、《華嚴宗哲學》、
《中國大乘佛學》(台北:黎明,1979;1981;1984)及其他
相關著作中,對此義有相當精采的發揮。
關於「約定論」,可以參考 L.Kolakowski,Positivist Philosophy
ch.6,English trans. by Norbert Guterman,Harmondsworth
:Pengin Books,1972。
(註43)參見《智者的思路:二十世紀西方哲學思維方式》(孫翠寶/
主編,上海:復旦大學,1989)pp.282-285 。但應注意:這
個由 F.H.Bradley提出的觀點,實際上因為片面地使用黑格爾
的辯證法,對關係範疇有了嚴重的扭曲,因此無法為尋求真理
提供指引,更無法為對人文活動的意義提出建設性的說明。
213頁
順著此處以思維方法為中心的討論,配合上一節提到的「創造詮
釋學五大層次模型」;我們是否可以獲得一些有用的訊息?
吳光明曾經以音樂為喻來說明歷史的理性:
在一首好的音樂作品中,音符依照某一種秩序前後相繼或同時
組成和音,作曲者不必採取某種特定秩序。但是,一旦採用某
種秩序,他就必須被限制於這種秩序之中了,某一個特定音符
,必定需要某個特定音符相隨或相伴,按照特定型態,依照一
定秩序展現。(註44)
筆者認為,挪用這段話來形容牟宗三哲學體系的開展(詮釋型態),
亦是相當貼切的。因為根據某些學者的看法:牟宗三的理論體系具有
某種「封閉性格」。換言之,在其理論體系中對某些哲學名詞所作的
規定,乃至其結論,對其他的解釋而言,是具有排斥作用的(註45)。
若以佛學為例,恐怕還會遭遇到下面的詰難:「印度佛學」過渡
為「中國佛學」的時候,可謂歷經了一段「創造性轉化」的過程(註46)
,如果再以西方哲學概念來「格義」中國的佛學思想,在理論層次上
可能面臨到的複雜問題,恐怕就不是那麼輕易就能夠解決的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44)參見註 16 所引書,p.55。
(註45)對「封閉理論」有興趣者,可參閱 A. Flew ed., Logic and
anguage ( First Series, Oxford : Basil Blackwell,
1952 )。有些學者指出:和唐君毅、徐復觀兩人比起來,牟宗
三建構理論之意特重,故知識論的性格亦較明顯。
(註46)以中國禪宗的性格為例,胡適早就已經提到:「印度的禪定要
求的是『定』,以及一種不受外在情況影響的能力,而國的禪
定則要求『慧』,以及
214頁
以這個案例為起點,有非常多的問題值得進一步去研究;然而由
於篇幅上的限制,此處只能從外緣問題上稍作申論,有關義理內部的
問題,筆者特另外撰文加以探討(註 4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種在絕望的情況尋找出路的能力」(〈中國禪宗的發展〉,
《師大月刊》第18期,p.9,1935 )。最近的例子,則是冉雲
華所寫的〈從智顗的《摩訶止觀》看中華佛教對印度禪學的吸
收與改造模式〉 (《中華佛學學報》第3期,台北:中華佛學
研究所,1990 )…… ;其他類似的文章很多,不繁於此贅引
。
(註47)以牟宗三說解佛教義理的方式為例,筆者曾經想過:在沒有對
止觀修持擁有相當經驗的情況底下,如何能夠真切地把握到天
台宗的思想精義?(蕅益智旭在《教觀綱宗》卷首即謂:「觀
非教不正,教非觀不傳。有教無觀則罔,有觀無教則殆」。)
殊知整套天台教法是以深厚的止觀經驗為基礎而展開的,若未
透得此層,縱能做得百般轉語,出入千篇公案,恐怕亦將茫無
受用(印順即說:「以佛學為哲學,而被抽象的思維所眩惑,
即使是『索隱行怪』,橫豎是研究而已」,見註 1 所引書,
p.250)。
縱然純就建構哲學觀念的立場上來看,牟宗三在語意脈絡中亦
時常顯現捉襟見肘(或自相矛盾)之處;這種情形,多半出現
在將佛教名相用來詮解西方哲學思想,或運用西方哲學術語來
開決佛教思想的時候;對此,筆者在近年來不斷地消化牟氏著
作的過程中,有特別深刻的感觸。
(註48)參考孔恩( Thomas Kuhn )在 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 (Chicago,1970)當中提出的「典範」(paradigm)
概念。本文所謂的典範,主要是指「研究取向」,在某些語境
裡,也可以用「研究傳統」、「正當的詮釋策略」、「合理的
論識論觀點」、「標準的論述模式」、「可資參照的理論圖像
」等詞語來替代。參見註 60 的說明。
四、「典範」(註48) 與「解釋的正當性」
前文曾經提到陳寅恪對《大乘止觀法門》作者問題所抱持的懷疑
態度。而此一謹慎的態度,既非出自於陳氏對佛教的崇敬,也不是源
自於他在哲學思想上的某個洞見。如俞大維所說:「寅恪先生對於玄
學,興趣極為淡薄」(註49),而汪榮祖亦云:
寅恪於佛教史之研究及其成績和貢獻,絕不是對某一經義有所
發明,或借佛教思想以建立其自身之思想體系,陳寅恪不是歐
陽竟無,也非熊十力,而走的是沈子培和王國維治佛經之路。
(註50)
換言之,陳寅恪研究佛經,不是出於宗教上的興趣,也不是出於哲學
上的興趣;他把「內典」當作是治史的材料,因此必須就作者、年代
及內容等問題作細密的考証。
以《大乘起信論》為例,有人認為這是一部偽書,陳寅恪則從年
代、地理、官職掌故等處勘察此書內蘊的史料;而牟宗三的興趣則在
於:「依心生滅門,言執的存有論;依心真如門,言無執的存有論。
是則由實相般若進而言心真如之真常心,此乃由問題之轉進所必至者
」(註 51) ;在此,「問題之轉進」是否與《大乘起信論》作者本人
的問題意識相吻合,已經是無關緊要的問題了;因為牟宗三是從哲學
/觀念史的立場上來論斷,在旨趣上已經與學術/思想史的立場不同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48)參考孔恩( Thomas Kuhn )在 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 (Chicago,1970)當中提出的「典範」(paradigm)
概念。本文所謂的典範,主要是指「研究取向」,在某些語境
裡,也可以用「研究傳統」、「正當的詮釋策略」、「合理的
論識論觀點」、「標準的論述模式」、「可資參照的理論圖像
」等詞語來替代。參見註 60 的說明。
(註49)〈談陳寅恪先生〉,收入〔陳寅恪先生文集〕第一冊篇首。
(註50)《史家陳寅恪傳》,台北:聯經,1984,p.96。
(註51)同註 9 ,p.456。
故知:陳寅恪與牟宗三除了在個性上迥然不同,文章裡亦透顯出
兩種截然不同的治學典範;分別反映出「哲學/觀念史」與「學術/
思想史」在理論方法上的異趨。
那麼,我們是否需要對哲學/觀念史、學術/思想史在研究典範
(學術取向/詮釋策略/論述模式)上的差異有所論列呢?對此,國
內外史學界已經有過無數次的討論(註52),本文只能做一點簡單的說
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52)相關文獻極多,如果只是想要獲得初步的瞭解,可以參考《中
國思想史方法論文選集》(韋政通/編,台北:水牛,1987)
,黃俊傑〈思想史方法論的兩個側面〉(《國立臺灣大學歷史
學系學報》第4期,1977), 胡昌智《歷史知識與社會變遷》
(台北:聯經,1988 ),武田清子/編《思想史的方法與對象
:日本與西歐方面》(東京:創文社,昭和 36 年), F. L.
Baumer,Modern European Thought:Continuity and Change
in Ideas,1600 ~ 1950 (New York:Macmillan Publishing
Co.,1977 )的「序論」與「結語」, A. O. Lov , The
Great Chain of Beings:A Study of History of Ideas (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1 ), M. Mandelbaum
, History of Ideas,Intellectual History,and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 , History and Theory (Beiheft 5,1965)
……… ,已在其他附註中列出者,不繁於此贅述。
(註53)「遞變」與「傳統」等概念可能會與傅柯( Michel Foucault )
的思想史(知識考古學 )理念相抵觸;尤其是與《事物的秩序
》 ( Les Mots et Les choses ,英譯本為 The Order of
Things:An archaeology of the Human Science , New York
:Panthean,1970 / London:Tavistock,1980 )這本書的
概念有所衝突。── 這個以「思想的延續性」為核心所展開的
各種
217頁
(一)關於「學術/思想史」的任務問題
部分學者認為:思想史的目標不外乎「注釋」而已。此種論述型
態,頗似中國傳統學術領域中最常見到的「文句疏通」(explication
of text );其目的在於盡其所能地爬梳前人留下來的文字;這種以
訓詁為中心所完成的思想史,屬於「注釋性歷史」(exegetical history)
,或者稱之為「一般學術史」。
然而有另外一類思想史,其目標不僅在於「知其然」(複述或疏
通聖賢/智者的語錄),它還要能夠解釋「其所以然」;例如:為何
學者會遵循某個思想典範(傳統)?為何過去的思想傳統會在其所處
的時代中獲得改造與修正?支持此一思想傳統的社會經濟條件/結構
為何?(註53)………凡是涉及此一問題層次的思想史,一般被歸類為
「解釋性歷史」( explanatiry history )。
進一步來講,學術思想史的研究路線經常會面臨到一個比較喫緊
的問題:它的主要工作在於處理過去思想家的「研究典範」或廣大群
眾的「信念」( belief/意識型態 )之轉變;然而,這些研究典範
或信念需要什麼樣的的解釋內容(explanans),便很容易引起爭議了
。一般人解決這個問題所採取的步驟,不外乎下列兩種:第一、從社
會情境與某項典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爭議,基本上與傅柯的思想背景有關。例如 Bachelard 提出
的「知識論斷裂」(rupture)與 T. Kuhn 的科學史觀點相呼
應,而繼承 Bachelard 觀點的 Canguilhen又是傅柯的受業恩
師;因此,傅柯懷疑任何具有連貫性質的歷史,尤其否認「思
想史」的合法地位。
218頁
/信念之間發生關聯的地方找到研究主題;第二、預設某種規律法則
(註54),再把它應用於個別的歷史情境中進行解釋。就第一種研究路
徑而言,部分史學家認為帶有「情境決定論」的色彩;而透過第二種
研究路徑,雖然可以根據思想家的「理論前提」而找到該項典範,但
是有時候會無法充分解釋典範形成的原因,或者由於研究者本身在問
題意識與學科專長上的限制,可能忽略了同一時期並存的其他典範 (
註55)。── 問題的關鍵在於:「解釋的正當性」的標準會因為時代
的改變而有所不同( time-depent)(註56)。往往某個時代或某個學
派認為完全合理的論証方式,在另外一個時代或另外一個思想傳統中
,卻變得蒙昧無理(註57) ── 這是思想史的困難所在(註58),同時
也是使思想史具有「思想探險意味」的一種魅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54)此種法則, R.G.Collingwood (柯靈烏)稱之為「絕對預設」
(absolute presupposition),參見 Essay on Metaphysicsm
ch.IV & V(Chicago,1972)與 The Idea of History (New
York:Oxford,1956)。
至於R.G.Collingwood 主張思想家必須「設身處地底理解」(
sympathetic understanding)過去思想家的思想的觀點,可
以參考 Autobiography ,Oxford,1939。
(註55)這似乎也是勞思光構想的「基源問題研究法」的盲點所在。
(註56)吳光明曾經提到:「如何建立歷史的客觀性呢?我們要靠一般
的歷史家的『意見之一致』……。這種集合與集中的型態,當
然會隨著史學風氣的轉移而變化」(參見註16所引書,p.58 )
。
(註57)作為哲學家的牟宗三所以會排斥(廣義)漢學的原因即在於此
;因為漢學與他的治學理念(思想上的信仰)格格不入。
(註58)因為它必須容忍各種類型的「範疇誤置」(詳見下節的說明)。
219頁
(二)關於「哲學/觀念史」的任務問題
返觀牟宗三的哲學著作,很明顯地與思想史的進路並不相同。因
為思想史的研究規準對某些哲學史家而言,乃是屬於一種特殊型態的
「起源謬誤」(genetic fcllacy);也就是誤以為「某學說的起源及
其歷史演變」與「該學說在認知上是不是有根據」之間存在著某種關
係(註59)。因此,以哲學觀念來治史,只要能滿足其說法在理論內部
的敘述絡脈上沒有發生認知衝突就可以了;至於此項觀念的發展過程
與歷史情境有何關聯,往往不是第一順位所要考慮的問題。換言之,
哲學家重視「理性知識」甚於「歷史知識」;這在康德( Immanuel.
Kant )論及學者對知識的主觀態度時,已經有過明確的劃分。
(三)兩種「典範」(學術取向)之間的裂隙
起初( 例如在 T.Kuhn 的著作中(註60)),「典範」主要是描
述科學家在從事「解決難題」( puzzle-soluving )的工作時,彼
此之間會因為「基本假定」( unamental assumptions )的不同,
導致在解決問題的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59)此種謬誤屬於邏輯分析學派所謂的「範疇誤置」的一種。
(註60)事實上,「典範」這個術語是 Kuhn 從 L.Wittgenstein(維
根斯坦)那裡借出來的,而且經過 M.Masterman(瑪斯特嫚)
的分析,「典範」一詞在 Kuhn 的著作中至少出現了二十一種
不同的用法。參見 M.Masterman 於 1965 年在倫敦 Bedford
學院舉行的「科學哲學國際討論會」上提出的論點,此項論點
於 1966 年寫成論文,後來收入 Criticism and the Growth
of Knowledge ,eds. I. Lakatos and A. Musgrave,London
,1969 。
220頁
(技術)上形成相當大的差異;後來,此項概念不斷地蔓延至其他學科
(如人文學及社會學)的領域中用以解釋學派理論的類型與方向,而且
其意義也屢有變遷(註61)。──本文無意介入此間有關知識方法論的
爭辯,但是經由前面的討論,大抵可以發現到兩種不同的典範(研究
取向)對其論證方式所造成的影響。
以《大乘止觀法門》的作者問題為例;聖嚴與牟宗三考辨的主題
是一樣的,使用的文獻也略相彷彿,可是他們的論旨並不相同,所以
就產生了不同的論斷。這種歧異,與其說是由於史料的不同所造成,
毋寧說是因為研究典範的不同而形成互異的解釋,並且各種解釋在其
原產地(論述模式所依據的研究典範中)是具有正當性的 ── 換言
之,「考證」的論述結構可以和不同的「典範」(學術取向)相聯結
,形成不同的論述結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外,與「典範」有密切關聯的「不可共量性」( incommen-
surable )及「常態科學」(normal science / normal re-
search)等問題,也曾經引起許多學者的質疑;參見本註所引
書中 Karl Popper、 I.Lakatos、 P. Feyerabend、 J.Watkins
、 S.Toulmin、 L.P.Willians 與 T.Kuhn 等人的往復辯難。
(註61)T. Kuhn 的典範概念旨在闡釋自然科學的發展,他認為對人文
社會科學並不適用;因為人文社會科學尚處於前典範時期(
pre-paradigm periods ),只有「學派」(school)而沒有
「典範」(paradigm)。換言之,「專業母體」(disciprinary
matrix)的狀況不會發生在文學、哲學或藝術等方面。在 K.
Popper 的「不斷革命論」當中,亦指出人文學科永遠不會達
到成為一門嚴格科學的地步。
(註62)這類批評由來已久;部分是針對新儒家全體,部分是針對牟宗
三個人的哲學體系或論述模式。 ── 例如筆者在寫稿期間,
偶然看到黃進興《優入
221頁
五、相關問題的省思
經由前面的討論,應該可以瞭解:牟宗三的學術成果所以會引起
部分思想史學者的批評(註62),除了可以從學術社群的門戶之見(自
古文人相輕?)的角度來理解,「研究典範」也是一個值得注意的解
釋方向。換言之,不同的「研究典範」之間於論証方法上顯現的互斥
性,往往是諍論的重要來源之一。
在此,我們不禁要問:「解釋的正當性」除了取決於「研究典範
」所蘊含的知識/權力結構之外,是否可能成立某種超越意識型態架
構的理論檢驗標準?在史料不足的情況下,何種理論型態有資格擔任
最後的裁判? ── 或者,追求「歷史真實」根本並不重要 ── 因
為,歷史只存在於「論述」(「書寫」與「言說」)當中;過去的「
歷史事實」對人生並無幫助 -- 反而透過「論述」形成的「歷史經
驗」與「歷史教訓」才是人們關注的焦點(興趣所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聖域》(台北:允晨,1994)當中一篇名為〈十年之後:後記
〉的短文,其中便提到:「牟先生在運用或改造康德學說以就
教中國哲學時,間少顧及各自概念系統的完整性,以致混淆『
絕對預設』與『論証』之別」(p.41);又云:「牟先生亟亟
以『判教』自任……。這種論斷,哲學上或許有趣,但衡諸歷
史則不符實情 ………」(p.42)。按李明輝的講法,黃進興的
批評頗有「代表性」,但是此類批評係出於對「哲學研究」和
「思想史研究」的混淆;因為「判教」是哲學的工作,如果有
人對判教的結論不表認同,應該去質疑理論判準,而不是訴諸
歷史記載(參見〈略論牟宗三先生的康德學〉,《中國文哲研
究通訊》第5卷/第2期,台北:中央研究院
222頁
另外,在民初新史學運動中形成的史學觀點,對佛學思想研究產
生了什麼樣的影響?當「文本」的解釋權交由「考證」與「歷史客觀
主義」聯合形成的共犯結構時,對於經典意義的解釋有何重要貢獻?
── 就 現代學術論文的規範而言,許多觀點被迫以文獻來作證,才
被認為是「有效的」(具有解釋的正當性/符合現代學術的運作法則
);這種情形,雖然由於「考古學」與「文獻學」的進步而大幅改善
了論證的有效性,然而「論證的有效性」是否亦有可能因為研究典範
的不同(包括「哲學興趣」與「史學風氣」的轉移)而褪去神聖的外
衣?
誠然,客觀地檢查文獻材料,乃是進行學術史研究的首要工作;
但是在宋代以降的考辨文字中,卻可以發現到各種運用文獻考證以「
闡明」古人思想的論述模式 —— 這些內藏著不同主張的論述模式,
至今仍然以相同的身份出現在不同的研究典範中,對學者們產生研究
方法上的制約 作用 ………
許多相關的議題,筆者無法在此篇短文中做詳細的討論;只是,
當我們翻開一些被稱為「學術/思想史」或「哲學/觀念史」之類的
文章時,是否會對其中涉及考證或因果解釋的論述模式產生一點興趣
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文哲研究所,1995 )。
(註63)李弘祺曾經以此形容錢賓四先生的學問與涵養(見《讀史的樂
趣》pp.388-398),與本文的用法稍有不同。
(註64)德國歷史學家 J. Gustav Droysen 在 Historik 中提到:
「事情的發展常超乎推動這些事情的人的意欲之外」,又云:
「人的意志力不會完全貫注在一件事情中,而且,事件的發展
也絕不會只受人們意願的影響」(參見
223頁
六、結語
天下學問之大,其宗旨不外是希望把「所願見」的世界帶入「所見」
的世界(註63),然而牟宗三以「所願見」(哲理上的見解)格「所見
」(文獻材料)所形成的結果,遂變成學術史上的爭議點;而此一公
案在歷史進程中 引發的各種問題,亦非當事者所能逆料 (註64)
…………
就「佛學研究」來講,牟宗三近似於印順所謂專攻「知識的學問
」的典型代表:
以種種知識,種種方法,比較、考証,分析,以了解書本中各
方面的知識。有了較多的理解,或有新的發見,獨到的認識,
於是有條理的把它表達出來,成為一部一部的專著………。也
就是「三藏經論,皆可認作一堆歷史資料,以待檢驗、簡擇,
以及進行分析、批判」所得來的佛學。(註65)
而同為新儒家一員的徐復觀,曾經在描述熊十力的時候說到:
我留心到,治中國哲學的人,因為不曾在考據上用過一番工夫
,遇到考據上已經提出的問題,必然會順隨時風眾勢,作自己
立說的緣飾。例如熊師十力,以推倒一時豪傑的氣慨,在中國
學問上自闢新境。但他瞧不起乾嘉學派,而在骨子裡又佩服乾
嘉學派,所以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歷史知識的理論》p.38,J. Ruson/編,胡昌智/譯,台北
:聯經,1986)──或許以此為基礎,我們才能夠對「心理事
實」(psychological truth )與「歷史事實」(historical
truth )的不同有更深一層的瞭解。
224頁
從來不從正面攖此派之風,而在歷史上文獻上常提出懸空想像
以作自己立論的根據,成為他著作中最顯著的病累。(註66)
倘若把上面這段論述去脈絡化( 割除歷史背景 ),那麼,未嘗不可
作為牟宗三治學風格的另外一個注腳吧!
§本文所討論的,乃是屬於「詮釋策略」上的問題,而不是某一「哲
學思想」上的問題。對此,相信讀者們會以「同情的理解」( sy-
mpathetic understanding )的態度來看待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65) 參見註 1 所引書,p.206。
(註66) 《兩漢思想史》卷三,「代序」,台北:學生,1979。
225頁
【 補 註 】
由於一些熱心的師長與朋友對本文若干用語的學術史背景感到興趣,
所以在此補充幾項說明:
1. 關於「論述」
(1) M.Foucault 認為 "discourse" (論述)受制於人們對外在世界
的特定認知模式,他將此項認知模式衍生的知識範圍稱作「知識
領域」(episteme),然後企圖研究 "discourse"在知識領域內
作用的過程( 參見註 8 及註 53所引書 )。本文所說的「論述
」與 Foucault 所謂的 "discourse"略有差異;因為漢語及歐美
語言反映的心靈思維向度(心理語言景象)並不相同﹝參見【補
註】第 5 條的說明﹞。
(2) "discursive practice" (論述實踐)一詞,亦有人翻譯成「言
說實踐」或「話語運作」;在 M.Foucault 的前期著作裡,「論
述實踐」與「非論述實踐」構成每個歷史時期人們據以展開認知
活動的條件。
(3) 單就「語言」與「知識本源(origin)/本體(ontology)」的
關係而言,M.Foucault 與 J.Derrida 的觀點頗有異曲同工之妙
;兩人皆認為:當語言用於指涉特定事物時,一方面與其他事物
的意義產生了區別;另一方面,此項意義卻是語言本身牽累的結
果 ── 語言一方面裝扮成人們與事物核心之間的觸媒,另一方
面又在傳達知識的過程中安置了無數權宜(暫時)的核心,藉以
滿足人們潛意識中原有的追求真理之企圖 ── 在此,提供「知
識」與「權力」相互涵化形成共犯結構( force of relation )
的場域於焉誕生 ……
(4) 基本上,「作者」問題並非本文所要討論的重點。 ── 筆者所
關心的,
226頁
乃是 "discursive formation" 下面的各種 "statement"所展現
的作用(function),以及操縱某一「知識領域」(episteme)
的那個認知模式。當然,筆者也瞭解:陳寅恪的論點在牟先生的
文章裡並不佔有核心地位,而且聖嚴法師的論斷也非僅出自於「
考據」。但是就本文的論旨而言,並不需要牽就 "proposition"
在 "scholarship"方面的實效性(positivity) ── 通常,實
效性源自於 Foucault 所定義的 "historical a priori"(歷史
先驗)── 換言之,本文有時候會把「意指」(sig nified)和
「意符」(signifier)分開,藉以觀察 "discourse" 具有的「
排他性」(exclusion)及「稀釋作用」(rarefaction)。
例如牟先生引用陳寅恪的論點,可以看成是對先前存在的 "dis-
course" 的一個「回響」(commentary),是一種「聲明模式」
(nunciative dalities),如此可以使讀者感覺到他的discourse
其來有自 ── 因為:discourse 的意義必需在與其它"text"相
互參照或印證(intertextul ralationships)情況下才能顯現。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discourse 內部的觀念置換、主題的銜接
與表露,以及策略(strategy)的選擇與應用,其實並沒有必然
的「連貫性原則」可資憑藉 ……
簡單來講,本文的目的並不在於描繪一個具有 continuity 意義
的論述結構,而是要顯示分散於歷史過程中的各類 "discourse"
的分布狀態(state of dispersion),以及使 "discursive p-
ractice" 發生效應的規則。
2. 關於「典範」
(1) "paradigm" (典範)的意義,在文章中已經做了簡單的解釋 (
亦可參見註 48、60、61);此處只是想要說明:作為一個具體的
案例,典範有效地限制了各種可能的研究策略(理論選擇);但
是,典範只是反映了一種認知模式,它並非某種蘊含形上(先驗
)法則的概念性框架。
227頁
(2) 雖然 T.Kuhn 認為「典範」概念對人文社會科學並不適用;不過
,正如同 Kuhn 本人所強調的,任何研究工作均需要哲學來加以
指導,而典範概念在實質上已經包含了豐富的哲學內涵 ── 目
前,這些哲學內涵已成為 各種學科理論在價值層次上的後設假
設(meta-assumption),蘊含著學科社群共同信守的標準、規則
及語言溝通模式。換言之,典範可視為一個既存事實,而且又是
某一學科社群的「價值負荷者」(werttrager);它能夠以隱匿
的姿態左右此一學科社群的「理論工具」與「研究問題之選擇」
。所以,個別研究者會在無形中把典範蘊含的價值內化於人格結
構中,並影響其討論問題的方式。在此,典範亦可視為一種理論
形成的途徑,或者某個學派的思想風格(有人稱之為「學術氛圍
」)。
3. 關於「新儒家」
(1) 在目前的學術體系內,「新儒家」這個字眼可謂具有某種程度的
敏感性;為了避免引起無謂的爭端,此處建議對「新儒家」這項
議題有興趣的人直接去閱讀原典;或參考相關的文獻著作 ──
例如《當代新儒家》(港台海外中國文化論叢之一,北京:三聯
書店,1989)、《當代新儒家人物論》(台北:文津,1994)、
《評新儒家•增補本》(羅義俊 / 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現代新儒家研究》(宋志明 / 著,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
社,1991)及下列幾篇文章:
/余英時〈錢穆與新儒家〉(收入《猶記風吹水上鱗:錢穆與現
代中國學術》,台北:東大,1991。)
/楊祖漢〈論余英時對新儒家的批評〉(收入《第二屆當代新儒
學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之二:儒學與當今世界》,台北
:文津,1994。)
/羅義俊〈近十餘年當代新儒學的研究與所謂門戶問題〉(同上。)
228頁
/黃俊傑〈當代儒家對孟子學的解釋:以唐君毅、徐復觀、牟宗
三為中心〉(收入《第二屆當代新儒學國際學術會議
論文集之四:傳統儒學的現代詮釋》,台北:文津,
1994。)
/………………………………其他專書與論文甚彙,不遑於此遍
舉。
(2) 雖然筆者相信錢賓四先生不一定願意接受「新儒家」的榮銜,但
是筆者並未排斥一般人把錢先生劃入「新儒家」的作法;至少從
中國官方於 1986 年批准的重點研究項目(「現代新儒家思潮研
究」)與 1987 年做出的決議來看,梁漱溟、張君勱、熊十力、
方東美、錢穆、馮友蘭、賀麟、徐復觀、唐君毅、牟宗三等人均
已成為「重點研究對象」,而且相關的學案與論叢也已大批出版
問世(後來大陸方面把馬一浮、劉述先、余英時與杜維明等四位
先生也納入了「新儒家」的行列)──由此可知:大陸學術界使
用的「新儒家」這個詞彙,在定義上是相當寬泛的。
4. 關於「考證/解釋」
(1) 就處理「考證/解釋」這樣的問題而言,有許多的本文(尤其是
晚清的疑經著作)可供討論。筆者的立場:考證是一種理解與建
構歷史的方式;而且,沒有任何史學工作可以避免「解釋」與「
假設」—— 因為:證據的建構隱含對資料的看法與解釋 ——包
括鑑別史料真假的辨偽考證在內,都可以看成是一套理解系統(
文化符號系統)。
(2) 所以,辨偽考證呈現的是一種「歷史」與「寓言」在文化空間裡
展開的時間爭奪戰 —— 同時也是在世存有者(文化符碼)對歷
史起點(真理)的遙遠呼喚。
5. 關於「移殖西方理論的合法化」
(1) 熟悉歐美哲學的人應該可以看出,筆者未嘗片面地採用某位西方
思想家的觀點來建立本文的討論架構。因為:近代西方哲學思想
中的認識論(包括
229頁
「結構主義」及「現象學」………等等)乃是建立在"presence"
的前提上,以致多數研究均指向「話語中心主義」(phonocentric)
的思想傳統(參考Heiderger與Derrida 的觀點)。在中國,「文
字」才是論述的主體,具有相對於「話語」的優越性(superiority)
。
(2) 由此可知:如果不能洞悉中西雙方在思維向度上的異趨,或者未
能釐清中國表義文字系統與西方拼音文字系統在論述本質上的差
異,而只是盲目向歐美取經,勢必無法對中國傳統學術思想的內
容取得相應地理解 ── 這是本篇文字以「論述現象」為主軸而
沒有輕易涉入「義理內部」的重要原因之一。
6. 關於「學術/思想史•哲學/觀念史」
(1) 在筆者的觀念中:學術史的研究路徑與哲學史、觀念史、意識史
、精神史、思想史、文化史 ……… 並不相同(它們在研究目標
與研究方法上或有會通之處,但是從討論的焦點與解讀文獻的方
式來看,多半在論述結構中形成互相排斥的狀態) ── 為了討
論的方便,我在文章裡採用的是一個相當粗略的劃分。
(2) 從人類語言學的觀點來看,一個人想用中文表達比較精密、具有
多層次邏輯概念,而且需要處處加以限定(qualified)的論式,
多少能感受到語文結構上的制約作用(在哲學上,牟宗三是少數
能夠突破限制而表現中文優越特質的一位學者)。從這個角度出
發,筆者並不是說一個民族的思想被它的語言文字所限定;也不
是說一個民族使用表意文字或拼音文字乃是取決於他們的思想。
而是說:他們看待事物與處理事物的方法不同,解釋與討論的方
向不同,思想受到政治、經濟、社會或文化層面影響的比重亦不
同;因此 " will to knowledge " 與 " will to power " 交鋒
後形成的知識型態也有若干差異 ── 筆者相信這多少會影響到
學術史或思想史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