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如來經》和《菩薩十住經》譯者略考

釋繼彥
法光學壇 Dharma Light Lyceum 第一期(1997年)
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
頁 61-72


. 頁 61 摘要︰ 本文要探討祇多蜜是否確實曾經翻譯《寶如來 [ 三昧 ] 經》和《菩薩十住經》。透過檢視十部經錄––從現存最 古的《出三藏記集》到作為刻藏依據的《開元釋教錄》中此 經譯者的記載,從經錄記錄的異同和變化來發掘問題產生的 端倪,並考證、推論其可能事實。《出三藏記集》僅記載《 寶如來 [ 三昧 ] 經》為「南海胡作」的疑偽經典,祇多蜜 翻譯《無極寶 [ 三昧 ] 經》始見於《歷代三寶記》,至《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將「南海胡作」的《寶如來 [ 三昧 ] 經》當作祇多蜜翻譯《無極寶 [ 三昧 ] 經》,這中間出現 一些可疑點,加上經文的種種現象,不免令人懷疑此經作為 祇多蜜譯經的真實性。《菩薩十住經》的情況則較為複雜, 問題包括了譯者和經名的混亂,本文也就經錄記載及其經文 略加探討與分析。 頁 62 A Short Note on the Translator of the Bao ju lai ching and the P'u sa shih c hu ching Shih Chi-yen The present paper tries to determine whether Giitamitra was the actual translator of both the Bao ru lai (san mei) ching and the P'u sa shih chu ching · Ten canon catalogues ranging from the oldest extant work (Ch'u san tsang chi chi) to the catalogue that became the model for the later blockprint canons (K'ai yuan shih chiao lu) were consulted · A survey and analysis of the r elevant material enables us to spot where information begins to become doubtf ul, and to infere what the facts might have been · The Ch'u san tsang chi chi only states that a Bao ru lai (san mei) ching was a doubtful scripture of Southern provenance, and the Li tai san pao chi records Giitamitra as the translator of a Wu chi pao (san mei) ching · It was then the Ta Chou k'an ting chung ching mu lu which claimed that the Bao ru lai (san mei) ching of Southern provenance was translated by Giitamitra · This is doubtful, especially when we look at the style of the translation · The situation with the P'u sa shih chu ching is even more complicated sin ce both the translator's name and the text title have been subjected to confu sion · The present paper offers a brief discussion and analysis refering to c atalogue documentation as well as the text itself · 頁 63 一、《寶如來經》與《無極寶經》 現存藏經中署名為祇多蜜譯的《寶如來經》和《菩薩十 住經》,與法護所譯《無極寶三昧經》和《菩薩十住行道品 經》同屬異譯本。筆者對於《寶如來經》和《菩薩十住經》 傳為「祇多蜜譯」的看法覺得頗為可疑,因此想就此問題加 以探討。就經文內容而言,異譯本間都顯得非常類似。兩者 在經錄上的記載發現不但作為「祇多蜜譯」是可疑且異譯本 間的關係也相當地特殊。限於篇幅,本文將僅就經錄的記載 指出「祇多蜜譯」的可疑性。本文將透過現存的十部經錄 ?(1) 一一地加以檢視, 嘗試探討祇多蜜是否曾譯出《寶如 來經》和《菩薩十住經》。 法護譯《無極寶經》 [ 或稱《無極寶三昧經》, 以下 除了經錄用語之外, 筆者一律作《無極寶經》 ] 和異譯本 ––即「祇多蜜譯」《寶如來經》 [ 或稱《寶如來三昧經 》以下除了經錄用語之外, 筆者一律作《寶如來經》 ] 在 內容文字有非常相似之處,雖然稱為「祇多蜜譯」的《寶如 來經》經文較長,但內容並無異於法護譯《無極寶經》。 《無極寶經》是法護的譯作,最早的記錄始見於《祐錄 》。《祐錄》正題經名作《無極寶經》,夾注︰「或云《無 極寶三昧經》」 (2)。爾後經錄則都正題《無極寶三昧經》 ,除《大周錄》和《開元錄》外,其他經錄也都不提《無極 寶經》這一稱呼。大部分《祐錄》所收法護譯經經目原出自 《道安錄》 (3),但《無極寶經》注為「別錄所載,《安錄 》先闕」,是由祐公所補(4)。 「祇多蜜譯」出「《無極寶三昧經》」的記載則始見於 《房錄》。據《房錄》,「祇多蜜譯」的《無極寶經》是「 第二出」,顯然認為「祇多蜜譯」是法護譯的異譯本。 至於《寶如來經》,最早的記錄可追溯至《道安錄》。 在《祐錄•新集安公疑偽經錄》中安公注為︰「南海胡作」 (5)。可見安公之 頁 64 時已見到《寶如來 [ 三昧 ] 經》,且判為疑經,說它是「 南海胡」(氏?)所「作」。《祐錄》保留了《道安錄》的 這一記錄,但顯然並沒有把《無極寶經》和《寶如來經》二 者列為異譯。從《法經錄》開始,這二部經典才被視為同本 異譯(6)。 《法經錄》、《彥悰錄》、《靜泰錄》及《內典錄》都 同樣記載《無極寶經》的譯者為竺法護,異出本《寶如來經 》則都不記譯者 (7),明顯仍把它視為失譯經。雖然《法經 錄》的《宋》、《元》、《明》本記為「東晉沙門祇多蜜譯 」 (8),但這必是後加的,否則《高麗藏》也應當有此記載 才是 (9)。《法經錄》、《彥悰錄》及《內典錄》也都保存 《寶如來經》為疑經的記載(10)。 自《房錄》開始,出現了祇多蜜譯的「第二出」《無極 寶經》。不過《房錄》仍和《法經錄》一樣把《無極寶經》 與《寶如來經》列為是「同本別譯,異名。」不同的是《房 錄》對兩部經都沒有列出譯者 (11)。 因此,事實上,《房 錄》對與《寶如來經》「同本別譯」的《無極寶經》究竟是 法護譯本抑或「祇多蜜譯」本,並沒有明確地交代。 《彥悰錄》把《無極寶經》與《寶如來經》列為「同本 別譯」,且在《寶如來經》下也夾注說明是依《安錄》、《 祐錄》的說法認為《寶如來經》是「偽品」(12)。 《內典錄》同時記載法護譯及「祇多蜜譯」的《無極寶 經》。對於「祇多蜜譯」《無極寶經》,《內典錄》的說明 用語和《房錄》雷同,是直接採用《房錄》之說。《內典錄 》仍將《寶如來經》作為《無極寶經》的「同本異譯」 (13)。在卷九《舉要轉讀錄》《寶如來經》下注云︰「異翻 一本,云《寶如來三昧經》。二卷,失譯人、代。」可見道 宣法師仍把《寶如來經》判為失譯經,並且說《無極寶經》 與《寶如來經》兩者︰「文同」,「故略」而不詳細說明 (14)。《邁記》只記載法護與祇多蜜個別譯出《無極寶經》 (15)。 問題發生在《大周錄》的記錄。《大周錄》開始把《寶 如來經》 頁 65 視為「祇多蜜譯」的《無極寶經》,因為如此的判斷,從此 以後就不再有「祇多蜜譯」《無極寶經》,而只剩「祇多蜜 譯」《寶如來經》的存在了。 《開元錄》在法護譯的《無極寶經》夾注中更多出「與 《寶如來三昧經》同本」的說明,而「祇多蜜譯」的,經名 已作《寶如來三昧經》,同時注說︰「見《別錄》、《聶道 真》、《僧祐》。」從其注語的用詞,可知是採《房錄》之 說,可是經名卻「掉包」,即採用《大周錄》「祇多蜜譯」 《寶如來經》的說法 (16)。 《貞元錄》的記載倫則和《開 元錄》皆同(17)。 由於《開元錄》是作為刻藏時入藏經典的依據,因此此 錄說法也就一再沿續至今。祇多蜜「譯」《寶如來經》的錯 誤也就一直流傳下來。 由此可知,始於《房錄》的「祇多蜜譯」《無極寶經》 ,實乃無此譯本。至《大周錄》又把《寶如來經》當作「祇 多蜜譯本」。從卷數及諸經錄的記載,《無極寶經》與《寶 如來經》顯然有異。由於祇多蜜「譯」《無極寶經》有目無 本,《寶如來經》又有本無譯者,因此造成用後者來取代前 者的情形。 二、《菩薩十住經》與《菩薩十住行道品經》 《菩薩十住經》與《菩薩十住行道品經》的情況較為複 雜,問題包括了譯者和經名的混亂。 首先來探討稱為法護譯的《菩薩十住行道品經》。就譯 筆而言,此經的譯筆,如使用很多的音譯用詞,似與法護譯 風不符。因此,《菩薩十住行道品經》作為法護譯本就先具 可疑性。 接著,再看眾經錄中《菩薩十住行道品經》的記載情形 。《祐錄•新集經論錄》中法護譯經經目下有《祐錄》之時 尚「有其經」的《菩薩十住經》 (18), 且是《道安錄》就 已有記載的。同卷,另記載佛馱跋陀譯出《菩薩十住經》一 卷 (19)。在《祐錄•新集異出經錄》中, 頁 66 祐公則列出羅什譯《十住經》並夾注說明它和佛馱跋陀譯是 「二人異出。」 (20) 在《祐錄•新集續撰失譯雜經錄》, 祐公記錄了一部《菩薩十住行道品經》, 注云︰「抄。 」 (21) 即指此經是抄自大本經。 《祐錄》沒有將法護譯的《 菩薩十住經》等同於《菩薩十住行道品經》,也沒有把它和 羅什譯《十住經》、佛馱跋陀譯《菩薩十住經》視為異譯本 。在同時都見到這些經典之時而不以它們為相關,應當是由 於它們本來就無關連。 以現存稱為法護譯的《菩薩十住行道品經》和稱為祇多 蜜譯的《菩薩十住經》而言,兩者都是《華嚴經》〈十住品 〉的異譯本。羅什譯和佛馱跋陀譯則是《華嚴經》〈十地品 〉的異譯。「十住」和「十地」是相關的觀念在不同時期的 發展,兩品內容也有不同 (22)。 《祐錄》不以羅什譯、佛 馱跋陀譯為法護譯的異譯是可理解的。至於《菩薩十住行道 品經》是抄自那一部經,《祐錄》沒有說明,同時也沒有述 及此經和法護譯《菩薩十住經》有關。這可能是祐公未覺察 到二者相關,但更大的可能是二者根本無關。 將《菩薩十住行道品經》和《菩薩十住經》相提並論的 是《法經錄》。《法經錄•大乘修多羅藏錄•一譯一》記載 法護譯《菩薩十住經》。在《法經錄•大乘修多羅藏錄•眾 經異譯》中,將《祐錄》列為失譯的《菩薩十住行道品經》 說為︰「是《十住品》。晉世竺法護譯。」並說明是「《華 嚴經》別品殊譯。」同時《法經錄•眾經別生》另有一部《 曇昧摩提菩薩說經》,其注云︰「出《菩薩十住行道品經》 。」 (23) 從現存《菩薩十住行道品經》經文句首有「曇昧 摩提菩薩」一語,可以確定《法經錄》所說《曇昧摩提菩薩 說經》的確與《菩薩十住行道品經》有關,也可肯定其《菩 薩十住行道品經》即是現存稱為法護譯的《菩薩十住行道品 經》。至於《菩薩十住行道品經》何以會是法護譯?和《菩 薩十住經》是否相同?《法經錄》並無交待。 《法經錄》的說法,只被《開元錄》所繼承。《開元錄 》以《菩 頁 67 薩十住行道品經》為法護所譯,並注云︰「見隋沙門《 法經錄》。《祐》、《房》二錄直云︰《菩薩十住》,即此 《行道品》是。」 (24) 另外,《大周錄•大乘經單譯經目 》直接把法護譯的改為《菩薩十住行道品經》,且注云︰「 道安云︰『西晉代晉法護出。』見《僧祐錄》。」 (25) 比 照《祐錄》的記載,「道安云」的說法並非如《大周錄》所 注。 《彥悰錄•大乘經單本》記載法護譯《菩薩十住經》, 另在《彥悰錄•大乘經重翻》中記錄的《菩薩十住行道品經 》只注為「是《華嚴經》別品殊譯。 」沒有說明譯者 (26) 。《靜泰錄•大乘經單本》記錄法護譯《菩薩十住經》,而 《靜泰錄•大乘經重翻》的《菩薩十住經》,也沒有注明譯 者(27)。 「祇多蜜譯」《菩薩十住經》之說始於《房錄》並言明 為︰「第二出。」並以法護譯的《菩薩十住經》「與《菩薩 十地經》大同小異。」同時《房錄》也把佛馱跋陀譯《菩薩 十住經》說為是「第三出。」 (28) 《內典錄》完全承繼了 《房錄》的說法 (29)。 《邁記》則取《房錄》的法護譯、 「祇多蜜譯」之說, 另外再加上一「曇摩卑譯」本 (30)。 《大周錄》除了把法護譯易名為《菩薩十住行道品經》外, 也同時記載「祇多蜜譯」《菩薩十住經》。《大周錄》之《 宋》、《元》、《明》本則在其「闕本錄」中列有一《菩薩 十住經》 (31)。 《開元錄》採取了《法經錄》的說法,將《菩薩十住行 道品經》列為法護所譯,對《菩薩十住經》則取《房錄》之 說而列為「祇多蜜譯」。在《開元錄•入藏錄》便只收錄了 「法護譯」《菩薩十住行道品經》和「祇多蜜譯」《菩薩十 住經》(32)。《貞元錄》完全採納《開元錄》之說(33)。 《菩薩十住經》和《菩薩十住行道品經》兩部經最後都 得以歸位,但從諸經錄記載的不同卻反映了事實不應如此。 「祇多蜜譯」《菩薩十住經》是《房錄》所加,法護譯原貌 究竟如何又不得而知。就現存此二部經的譯文而言,《菩薩 十住行道品經》的經文除了開始 頁 68 的一段是與《菩薩十住經》不同以及「第三住」之後的每一 住除相同的內容外又再加入額外的一些說明之外,兩者經文 內容及譯風是一致的,因此可能《菩薩十住經》和《菩薩十 住行道品經》兩者都是出自同一母本。至於母本的譯者,筆 者認為即非法護,也不可能是祇多蜜。主要是因為《菩薩十 住行道品經》原被《祐錄》列為失譯的抄經,其他經錄,如 《彥悰錄》、《靜泰錄》也不以《菩薩十住行道品經》為法 護所譯;再加上其譯筆不似法護的譯風,[ 這可參考相關的 《漸備一切智德經》 (34) 譯風可知 ] 因此《祐錄》所記 載的法護譯《菩薩十住經》不應該就是《菩薩十住行道品經 》。 而依對祇多蜜其人其譯經,N 的分析,祇多蜜「譯」則 也難以成立。 印順導師曾以「祇多蜜譯」《菩薩十住經》經文和《菩 薩內戒經》相同而判斷《菩薩十住經》「實在是從《菩薩內 戒經》分離出來。」同時推斷《菩薩內戒經》也應該是祇多 蜜譯 (36)。 《菩薩內戒經》是佛為文殊師利分十二時說明 「初發意菩薩於道於俗當用」的「功德」 (37)。 在每一時 說明之後有類似小標題的「第某時」詞語,這小標題疑非經 文本有,而似增補的科判。在此經小標題「第十二時」之後 便是和「祇多蜜譯」《菩薩十住經》完全一致的經文;而在 它之前的經文是「祇多蜜譯」《菩薩十住經》作為結語的「 和輪稠菩薩等(合)七萬二千人皆大踊躍歡喜,各現光明展 轉相照,各各起正衣服,前以頭腦著地,為佛作禮(而去) 。」類似的結語也是一般經典用作結尾的語句。另外,在這 結語前有「祇多蜜譯」《菩薩十住經》作為句首的「佛說菩 薩戒十二時竟,文殊師利」 (38)。 由此可以推測有二種可 能因素,一個是︰和「祇多蜜譯」《菩薩十住經》完全一致 的經文應該屬於結語前的文字,因為某些因素而錯倒;另一 個可能則是這一段經文不知在何種情況下被附在《菩薩內戒 經》之後。從《菩薩內戒經》諸多音譯的現象和其中一些音 譯語,如「藍質兜波」、「阿惟顏」、「阿惟越致菩薩法」 (39) 等,似乎第一個可能性較高。 另外,《菩薩內戒經》 的譯者雖傳為「宋 [ 北印度 ] 三藏求那跋摩」,這說 頁 69 法始見於《大周錄》,但在《祐錄》是記錄為「闕本」,《 法經錄》、《彥悰錄》和《靜泰錄》則都記載為「失譯」經 典 (40),《大周錄》的說法顯然很可疑。 《菩薩內戒經》 中一些譯語也顯示此經似屬於較早期,很可能是羅什之前的 譯作,例如「痛痒」、「蜎飛蠕動」 (41) 等用語即是。所 以,《菩薩內戒經》可能即是《菩薩十住經》和《菩薩十住 行道品經》的母本,但譯者則難以確知。 結論 就現存兩部傳為祇多蜜所翻譯《寶如來經》和《菩薩十 住經》在經錄上的記載及經文的一些現象發現《寶如來經》 本是一部疑偽的失譯經,由於《房錄》記載有目無本之祇多 蜜譯「第二出」《無極寶經》,而《大周錄》將兩者結合, 有本無譯者的《寶如來經》變成祇多蜜所譯。《菩薩十住經 》則可能是抄自《菩薩內戒經》,巧的是《菩薩內戒經》也 是《大周錄》才記載為「宋求那跋摩」所譯,在之前的經錄 則記為「闕」或「失譯」經。祇多蜜譯《菩薩十住經》也是 《房錄》的說法,居於前無祇多蜜譯(此經及其他經典)之 說,乃至綜合學者對《房錄》的評價和其記錄經典的可信度 (42), 故判斷《菩薩十住經》 [ 乃至其「母本」《菩薩內 戒經》] 皆非祇多蜜所譯。 註釋︰ (1) 本文所參考的經錄,皆採用 T55 〔除 T49 的《歷代三 寶記》〕所收錄者︰《出三藏記集》,(簡稱《祐錄》 )釋僧祐編於梁武帝天監四年至十四年間(約西元 500 ∼ 515 年間); 《眾經目錄》,(《法經錄》)釋法 經等編於隋文帝開皇十四年(西元 594 / 3 );《歷 代三寶紀》,(《房錄》)費長房編於隋文帝開皇十七 年(西元 597 ); 《眾經目錄》,(《彥悰錄》)釋 彥悰等編於隋文帝仁壽二年(西元 602 ); 《大唐內 典錄》,(《內典錄》)釋道宣編於唐高宗麟德元年( 西元 664 );《眾經目錄》,《靜泰錄》 & 釋靜泰編 於唐高宗麟德二年(西元 665 ); 《古今譯經圖記》 ,(《邁記》)釋靖邁編於唐高宗時(西元 650 ∼ 83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大周錄》)釋明佺 頁 70 編於周則天天冊萬歲元年(西元 695 ); 《開元釋教 錄》, 《開元錄》 & 智昇編於唐玄宗開元十八年(西 元 730 );《貞元釋教錄》,《貞元錄》 & 圓照編於 唐德宗貞元十五年(西元 794 )。 (2) 見T55.p8c。 (3) 本文所稱《道安錄》是指《祐錄》所據的道安編彙的經 錄,其原樣並非一定如《祐錄》所呈現的。《道安錄》 僅為本文作為方便之稱。 (4) 見 T55.p8c。 「別錄所載,《安錄》先闕」,錄中本 作「別錄所載先闕《安錄》」,參考他處相關用法,一 般是作「別錄所載《安錄》先闕」,疑有錯誤,因此改 為「別錄所載,《安錄》先闕」。祐公於法護經目末說 明他增入四部, 此經為其中一部。 (5) 見 T55.p38b。 (6) 見 T55.p117b。 (7) 見《法經錄》 T55.p117a;《彥悰錄》 T55.p156c 。 《靜泰錄》 T55.p190c; 《內典錄》 T55.p288b、 306c。 (8) 見 T55.p117b 及其科勘注 13。 (9) 見 T55.p117b、第 126c 科勘注。 (10) 見《法經錄》 T55.p126c; 《彥悰錄》 T55 p173b; 《內典錄》 T55.p334a。 (11) 見T49.p63b、71c、110b。 (12) 見T55.p156c、173b。 (13) 見T55.p288b。 (14) 見T55.p315b。 (15) 見T55.p353b、357b。 (16) 見T55.p494b、508b。 (17) 見T55.p791c、805b、923c。 (18) 見T55.p8b。 (19) 見 T55.p11c。 (20) 見 T55.p14b。 (21) 見 T55.p22c。 (22) 有關「十住」和「十地」的關係和發展,請參考印順 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 頁 71 開展》 p999 以下和 p1071 以下。 (23) 見 T55 · p115c、 p119c、 p124c。 (24) 見 T55.p494a。 (25) 見 T55.p375a。 (26) 見 T55.p151c、p159b。 (27) 見 T55.p183c、 p190b。 (28) 見 T49.p63b、 p71a,c。 (29) 見 T55.p234a、p247a,c。 (30) 見 T55.p353c、p357b,a。 (31) 見 T55.p375a、p380c 、p448b。 (32) 見 T55.p494a、p508a、p682a、 p703b。 (33) 見 T55.p791a、p805b、p1026c。 (34) 這是《華嚴經•十地品》的異譯。見 T10.p458 以下 。 (35) 參考筆者論文《〈普門品經〉探究》中之〈祇多蜜其 人其譯經〉。 (36) 參考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 p1003。《菩薩內戒經》,見 T24.1487 p1028c 以 下。 (37) 見 T24.p1028c。 (38) 見 T24.p1032c。 (39) 「藍質兜波」, 見 T24.p1028c29 行、p1029a16 行 ;「阿惟顏」,見 p1029c12 行;「阿惟越致菩薩法 」,見 p1030b9 行。 (40) 見印順導師, 《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 p1003 的討論及 T55。 (41) 「痛痒」,見 T24.p1030a3, 10;b29;「蝗飛蠕動」 ,見 p1031b14,c7。 (42) 有關《房錄》的評價,小野玄妙先生認為《房錄》則 「一開始即無視譯經本身之有無存在之問題……乃極 盡杜撰之能事」,是「玉石同架」。(參考楊白衣譯 ,《佛教經典總論》 p5、23 及 61 )湯用彤先生說 ︰「長房之書,採集至為蕪雜」,似較認為《房錄》 「妄據一種偽書」(參考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 佛教史》 p28 ); 姚名達先生認為《房錄》「特色 在兼有考年、分代、入藏三體。既能包羅古今存佚, 纖悉無遺;對於翻譯年代,尤為詳盡……」,其缺點 姚先生採《宣傳》––即《高僧傳》卷 頁 72 二,《內典錄》卷五,《開元錄》卷十之說。(參考 姚名達,《中國目錄學史》 p274 )近代香港學者譚 世保先生對《房錄》作詳細的剖析,認為許多是費氏 所偽作,尤其對於《房錄》所引用的各種舊錄,譚先 生從各種角度分析,判斷出皆為費氏所造。他也推翻 了敦煌卷子《伯 3747 》、 《斯 287 2 》是《眾經 別錄》的可能性。詳文請參閱譚世保,《漢唐佛史探 真》之上篇 pp.3 ∼ 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