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台灣寺院建築之困局與轉機初探

王淳隆

覺風季刊
第 19 期(1997.06)
頁2-7

(佛教與社會關懷學術討論會論文集,1996.01, 頁231-244)


 壹、背景說明

1.本文所關注的重點在寺院的建築物部分,而非寺院內部的各種行為內容。由於筆者是一位剛舉步學佛的建築工作者,因此選擇自己所能掌握的建築硬體部分做討論。當然,研究建築物是不可能把住在裡面的人隔離不談的,寺院裡的各種行為活動才是決定建築物變化的主體。但是由於時間匆促,兼之筆者才疏學淺,因此本文仍側重於建築物之外顯現象研究,至於變化之因果關係目前實無法深入探討。

2.「當前」的時間範圍設定在七○年代至現在(九○年代)的1/4世紀裡。所以如此定義是因為這段時期台灣的現代化最活潑激烈,宗教活動也顯得相當活化而興盛。佛教界由於經論研究以及出版的普及化、校園佛青的成熟、藏密佛法大量移入;加上社會因為高度物質化以後,在精神層面反而趨於貧瘠不安,因此學佛打坐竟也成為社會時髦的顯學了。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中,新的寺院也大量的興建起來。這現象就跟台灣的其他建設一樣,因為密集而大量的迫切性需求,逼使硬體建築在短期間就要興建完成,以提供空間滿足各種活動。據調查目前台灣登記有案的佛寺有1788座,若加上未登記的,在這1/4世紀中新建或重修者,總約有一千座以上。在短期之間如此大量的興建,其中是否會產生若干問題?這就是以下要探討的主題,我們將之區分為「選址」、「格局與造型」、「構造與材料」三方面來討論。

貳、寺院選址的困局

  傳統寺院有的建於城市或近郊;有的建於山林鄉野,端視其功能而定。靠近城市的寺院較著重弘法度眾,有其俗世方便的功能;而山野的寺院則重在修行精進,亦如實荷擔如來家業。早期台灣較有名的寺院大部分建於城市或交通方便的近郊,如台南竹溪寺、彌陀寺、法華寺、開元寺、台北東和禪寺、臨濟寺、十普寺、善導寺、台中齋教的慎齋堂、壹善堂、民德堂等。A至於大陸傳統寺院選址則「普遍地以四周群峰環抱,水溪充沛為理想環境的」。B台灣傳統寺院選址標準會與大陸有所不同,推想大概是因為台灣早期皆處於移民開發階段,城市之外皆屬蠻荒,不適合生存;另外也是為了弘法與供養的方便,才會與都市密切結合。不過關於此點只止於推論,應可另文研究。

  近1/4世紀來佛教興盛以後,寺院增加是供需之間必然的趨勢。

  新增的寺院院址的選擇卻被下列因素所左右:

1.早期都市或近郊仍然空曠,地價也便宜,因此要取得理想土地並不困難。但是越近現代土地價格越貴,這種趨勢不但在都市中如此,更甚者連市郊及小鄉鎮也無一倖免,新寺院要在城鄉中興建變得非常困難。

2.寺院土地的取得大部分依賴信眾的捐獻。一方面是上述的原因,另一方面信眾都籠統的認為寺院應建在山林中,卻忽略寺院的其他功能。C因此新建寺院也就非主動性的移往山林。根據「台灣佛寺的普查家」D闞正宗先生抽樣採訪記錄,建於山坡地的寺院,台北縣市的105座中有61座;桃竹苗的87座中有34座;台中縣市的52座中有11座;雲嘉地區的48座中有10座。E由此可見一斑。

3.一座新寺院的興建是很多法師心中暗藏的宏願,因為在寺院中他可以更有效率的收徒傳法、利生弘法,而且主持一座新寺院也確有開山祖師的味道。因此在選址上,總希望有較寬廣的基地,使寺院在以後能發展成完整的規模。這樣的理想絕不可能在都市中實現,所以寺院移往山林在法師的主觀意願上也是必然。

  從上面所得的結論是當前台灣寺院的選址大部分都選擇郊野山林,也就是所謂的山坡地上。在大陸很多名山都有古剎,不但沒有什麼問題,而且在景觀上更能相得益彰,也更能引人入勝出離清修。但是在台灣就會產生下列幾個困局:

1.台灣山坡地幾經蹂躪後,已是面目全非。早期因為大型公共建設的破壞,例如中部橫貫公路等;中期是因為山坡地濫建濫墾濫葬而破壞;近期則是財團勾結政治進行更徹底的終結,例如高爾夫球場等。在這種情況下,建在山坡地上的寺院雖非主角,但也可能變成環保專家注目之所在,尤其是越大型的道場越引人關切。

2.山坡地建築是一門高度科技整合的學問。它需要地質勘探、大地工程、水土保持、環境工程、污水處理、植栽綠化以及建築設計之間的各種配合,才能免於環境破壞。其中的建築師大部分是做協調整合的工作,建築設計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就現有建於山坡地上的寺院而言,能顧及其中一二的已是鳳毛麟角,更遑論能全面考慮了。因此近年來就有如五股凌雲寺因地層滑動而遭受破壞的例子出現。

3.依據民國七十八年內政部修正頒布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宗教建築只能在甲、乙丙種建築用地及遊憩用地上興建。林業用地並不准興建宗教建築,而農牧用地只能申請最大150坪的農舍。很不幸的,卻有很多寺院卻正好座落在這兩種用地上。因此成為無法合法申請建造執照的違章建築,或者只是法律上的農舍而已,與使用事實大為出入。雖然地方政府或有因其不屬於一般世俗營利的宗教事業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是對於講求慈悲行善的佛教而言,終非長久可行之計。

參、寺院格局與造型的困局

  台灣傳統寺院的格局與造型大都具有閩南系風格,如台北與鹿港的龍山寺。F而中部的居士佛教--齋教,所創建的多座齋堂更有其自身特色。日據時期則有屬於和(唐)風的東和禪寺出現。光復以後由於吸收了大量的中原文化,使得新建或改建的寺院在風貌上也有了徹底的變化,因而產生了下列的困局:

1.佛法在解行是究竟法,但卻又不離世間因緣,因此寺院一方面有其清淨面,另一方面卻又相當世俗化。尤其是現代寺院建築的風格與美學方面,常常顯示出粗糙不協調,甚至是品質窳劣不堪的。究其原因,「有些是在信徒大會被要求改建為現代新式殿宇,有些寺院住持則是避免往後要常常整修上的困難(因為古寺多半是木造為多),乾脆來個斧底抽薪,全部拆除換上鋼筋混凝土....」。G而這種現象方面與整個社會文化品質的粗糙化脈絡相通,另一方面也因為寺院住持對於相關的建築美學素養不足的緣故。但是最重要的,卻是建築設計者(建築師或民間匠人)在佛教的領域中很少予以關心與研究,導至無法發揮主導功能,提高設計品質的結果。因此對於當前寺院建築品質的低劣,建築設計者實難辭其咎。

2.傳統寺院自印度傳入中國後,皆依其生活、修行、以及弘法諸內容而訂有各種軌則規矩。這些規矩若就僧團之修行及生活而言,大部分是依戒律而來;若就弘法或度眾或修行宗派的分別而言,則分為禪、律、教三種寺院。這情形到唐宋之後禪宗勃興,「一提到中國的佛教幾乎只限於禪宗了」。H因此百丈懷海和尚(720∼814)所創立的「禪門規式」(百丈清規)對中國寺院「建立起一個完整的、可以正確體現其『中國禪』教義,並保證其得以理想傳播的秩序(包括僧團組織、儀式、寺院建築以及生活一切方面)。I雖然原本早已散失,「清規」中規定「不設佛殿,唯樹法堂」,可見「法堂」應是當時禪寺的中心。J

    自明清以降諸宗合一,寺院形成「內則禪講律淨,外則經懺齊焰。」K尤其是台灣很多寺院扁額題的是「禪寺」,歷代傳燈可溯自曹洞臨濟,但觀其格局卻一點也沒有禪寺的影子,反而是「不見法堂,唯見佛殿」了。

  現代由於佛教傳播多樣化的結果,寺院之弘法行為也包含了法會,拜佛、講經、打佛七或禪七、朝山等等活動,這些行為原本是為了度眾修行的需要而設,但無可避免的增加寺院很多世俗的功能。因此新建的寺院會擴大佛殿的面積以利辦法會或講經打七。為了男女信眾休息或住宿(因為地處偏遠之故)而設了多間男女信眾的寮房及浴廁;食堂也擴大成餐廳,而僧俗共餐也是常見之事;藏經閣也因現代化的需要而變成圖書室或自修室。倒是僧團的作息及修行因為需要清淨避免干擾,反而退居至較隱蔽而不重要的地位。這樣因為行為而產生的空間變化,已經與傳統寺院大相逕庭。而且這些空間除了大殿居首,左鐘右鼓之規矩仍在以外,其他的空間大都因地制宜(山坡地的緣故),甚至是隨著個人主觀意願而任意配置,已無法顧及中軸線對稱以及東西序尊卑L的規矩。也因為如此,現代寺院在格局上會令人覺得混亂迷失而無法有認同之感。

3.寺院基地若屬於平地者,由於地價高昂,因此不易取得大片土地;若屬於山坡地者,由於地勢陡峭因素,也不容易做平面廣大的利用。因此現代寺院建築都有多層化甚至高層化的趨勢。

      寺院高層化的結果,不但使得傳統建築平面的中軸線以及左右對稱的格局遭到破壞,而且傳統建築中由於基座、線腳、開窗、柱礎、柱列、斗拱、挑簷等精緻配合的比例美感皆無法保持。如果此時住持或信眾仍堅持所謂傳統造型,而建築設計者也無法做適當轉化的話,那麼所得到的結果就與第一點所述一樣,「看不到佛教建築有什麼值得作為『台灣建築史』上『典範』之一的重要代表性作品」。M

肆、構造與材料的困局

  傳統寺院建築大部分都以木材為主要構材,配合了柱梁結構系統,加上斗拱的屋頂舉架形式,形成美麗均衡的中國傳統建築式樣。雖然有些寺院之柱子以石材取代,但由於同是自然材料,因此仍然顯得相當協調。而屋頂由於是傳統建築的精華部分,因此沒有不使用木材的。台灣本身木料生產不多,雖然日據時代曾以台灣檜木興建神社,但近1/4世紀以來,要用木材興建寺院或其他建築,已經完全不可能。加以工業現代化以後,鋼筋水泥材料大量生產,價格低廉,已成為主要的建築材料。所以近代興建的寺院基於經濟考量後,都會選用鋼筋混凝土為主要建材。如果再加上貼面材的馬賽克後,在傳統式樣與現代建材之間也造成了若干問題:

1.R.C.(鋼筋混凝土)建築由於需要模版、紮鋼筋、澆灌混凝土等手續,對於傳統建築的柱樑系統尚無妨礙,但對於大面積的斜屋面來說,實在是困難的工程。而且R.C.澆灌而成的傳統斜屋面式樣,總顯得笨拙不靈巧。再者就防水的功能性而言,R.C.斜屋頂就已經足夠了,若再舖貼上琉璃瓦,除了顯示其裝飾性外,卻已喪失原有的實用功能。因此以R.C.材料加上中國式的大帽子(屋頂),以專業角度來看,實在有點荒繆造假。

2.由於寺院常堅持傳統式樣的結果,也把很多在R.C.建築上已不需要的材料以輕質的F.R.P.(玻璃纖維)翻模打造,然後固定在傳統建築該有的位置上(事實上這種技術已發展成固定行業)。例如原有木構造出簷時必備的斗拱、走廊上的欄干,甚至是天花藻井等都可以變成F.R.P.製品。這樣嚴重失真的材料,終於使得寺院的藝術水準更形低俗。

3.台灣建築的「馬賽克文化」無孔不入,由於它具有容易清潔、價格便宜的特性,因此變成台灣建築的寵兒,不論它的形狀是小口、丁掛或方磚,在近代一直為建築界所採用。這種文化無可避免也帶入寺院建築中,使得傳統的清水磚牆、木隔牆或石灰粉牆,大部分都被馬賽克所取代。而傳統牆面上精緻的浮雕或壁畫也變成彩色的馬賽克摒貼了。

4.鋼架與石綿瓦(或彩色鋼板)屋頂等建材是屬於半永久性材料,耐用期限約十  ∼二十年,本來是建造工廠的材料。由於其施工快速、價格便宜,因此也被寺院用來搭建成較不重要的空間,如廚房、廁所、停車場等。這些較簡陋的建築夾雜在R.C.主殿之間,使得整個建築環境更像是臨時的違章建築,與方外清修的超然物外理想實在大有距離。

伍、綜合結論與轉機初探

  以上是台灣當前的寺院建築環境呈現的種種負面景象,下面我們試圖綜合出幾個結論並提出解決辦法:

1.傳統與現代化的問題這是一個大環境的整體現象,也是建築界一直關切的問題。寺院建築在此中最明顯的問題就是叢林制度與寺院管理無法從傳統中吸取養分,寺院的內部行為仍然處於混亂且各自為政的局面。尤其目前台灣社會現代化的腳步越來越快,幾乎連停下來調整一下腳步的時間都沒有,與傳統實在相去日遠。十幾年前建築學界還多所談論傳統建築與現代建築的關係,現在看來似乎已不是問題。同樣的,整個寺院的內部活動如果因為時代的因素要變成世俗化與多樣化的話也未嘗不可,但是內部行為一定要轉化成一定的軌則,才可能形成空間格局,如此建築型式也才能形成固定風格。這樣的風格不一定是傳統式樣,但卻可以清楚的讀出來是屬於寺院的,獨一無二的。如此才能恢復寺院建築在建築史中一貫獨領風騷的地位。

2.教條主義與自由開放的心態佛教界封閉的教條主義心態一直為新興團體所攻擊,這也是每一種宗教都可能出現的現象。它展現在建築中,就會變成一定要蓋中國傳統式樣的寺院。其實建築式樣應是因應於時代而自然出現,一昧的仿古只會使建築與時代脫節而失去生命力。如果我們能以開放的心態來研究佛法中對於建築的啟示,配合新的建材與建造技術,加上第一點所述的新的空間內容,應能創造出新的寺院建築。關於這一點較欣慰的是目前一些正在興建的大道場,主持設計的建築師都努力鑽研佛法,也企圖從中尋求寺院建築的新方向。不管其結果如何,這一定是值得鼓勵的方向。筆者最近也試圖從佛法中的顏色、四大理論以及五輪塔等有關型體及色彩之象徵意義,與生命及修行的關係裡尋找出建築與空間的素材,希望能加以應用成建築設計的新語彙。這也只是初步的探討,希望以後能有實際作品或研 究成果出現。

3.山坡地建築的問題如果山坡是寺院不得不然的選擇,佛教界應有幾個方向要努力。首先教界應團結起來向政府爭取林地或農地興建寺院的合法化,因為僻處山林出世清修是教界千年來的傳統,這點不可能因為法律的規定而改變。既然如此就應該努力的爭取,使地下的寺院合法化。第二是主持寺院興建任務的人(不管是寺院住持或信徒大會)都應有正確的環保概念並且信任專家,換言之,他必須有現代化的心態,如此才能找到優良的建築設計人才。這樣的建築設計者可以幫他協調整合其他專家,綜合考慮並設計出最符合山坡地需求的建築來。第三是要認識到山坡地建築的造價非常昂貴,尤其如果又要考慮整體配置又要分期興建時,所花費的金錢更像是無底洞。雖然興建寺院都有賴十方信眾的捐獻,積少成多十分不容易,但是對於預算的準備仍然要充分,才不會捉襟見肘,問題雜杳紛至。

4.寺院的宗教目標與行為寺院自古以來都負擔著兩個目的:一個是僧團的修行,一個是對俗眾的教導。因此寺院永遠有其出世與世俗的兩個矛盾面。在傳統,寺院佔地寬廣建築深廣宏偉,要隔離出清修與接引大眾等兩種層面的空間並不困難。但在地狹人稠的台灣,建築基地日益稀少,要有這樣的局面已是非常稀少。要解決這樣的問題,是否可能將傳統寺院的行為加以分解,讓修行的歸修行、弘法的歸弘法呢?也就是說,出家人,平日在山林中修行與世隔離,直到他得到一定的認可後再到俗世中弘法利生。這樣山坡地上的寺院可以精舍形態出現,空間機能簡化以後,建築量體就會縮小,如此對於山坡地的破壞也就相對減少了。在都市中的弘法則可隨大眾的需要而方便設置,在公寓、辦公大樓或集會堂、體育場等公共設施中皆可進行,而都市與山林的連繫也可透過簡單的聯絡處做各種安排,這樣即能解決在都市中興建道場的困難。事實上現代有很多道場確已朝此方向進行,也已具備雛形,可見這是一個可行的方向。

5.有關居士修行的問題居士修行除了參加佈道法會、聽經以及朝山等活動之外,也確實需要有聚集共修之處。目前有些寺院也具備這種功能,但卻無法免除僧俗混雜,甚至有喧賓奪主之憾。筆者對此倒有一不成熟的想法,就是結合建築業界,例如虔誠學佛的建設公司建築師等,依據教理設計規劃出「修行社區」。它可能是一棟公寓或一大片社區,但它提供給佛教居士生活與修行之用。雖然它也是市面上的銷售住宅,但由於是提供給佛教徒居住修行,無形中也保證了品質。在這個社區中,空間計劃、庭園設計、牆壁浮雕以及各種細部設計都與佛法修行有關,居住其中耳濡目染之際必定對修行大有饒益。而社區中之公共設施正可以規劃成講經堂、禪堂、共修室或圖書室,甚至可以定期請法師大德來講經說法、領眾修行。如此也可解決居士修行的問題,並實質減輕寺院的負擔了。

陸、後記

      由於時間匆忙以及資料收集不易,本文大部分都只是觀察及推論所得,沒有數據支持,嚴格說來應只是研究大綱,是不能拿出臺面當作論文發表的。不過為了希望因為更多的批評與建議而穫取更多資料,以便日後能補充完整,所以就不怕醜媳婦見公婆了。以此大綱,希望以後能夠加上幾個個案調查,以便有更充分的事實及根據作研究討論的基礎。

 

參考資料

《佛教文化》24期,闞正宗,〈走過台灣佛寺〉。

《禪宗寺院建築佈局初探》,頁58,戴儉,明文書局。

明朝時依寺院的性質及功能曾規定為「禪、講、教」三種寺院(詳同B,頁46)。

《台灣佛寺導遊(五)》,〈序〉,菩提長青。

此數據由闞先生所提供。

《佛教文化》25期,程詩瀛,〈台灣佛教建築依歸何處〉。

《佛教文化》24期,闞正宗,〈走過台灣佛寺〉。

〈日中文化交流史〉,木官泰彥(日),胡錫年譯。

同B,頁14。

同B,頁17-18。

同B,頁55。

同B,頁23。

《佛教文化》25期,〈社論〉。